浅谈案例教学法在中职《幼儿教育学》中的实施

发布时间:2019-08-09 来源: 幽默笑话 点击:


  摘要:伴随着“二胎政策”的全面放开,未来数年内我国的新生儿数量将会大量增长,随之而来的各领域将会迎来新的挑战。特别是幼儿教育领域,对幼儿教师的要求会更加严格。《幼儿教育学》是幼儿教师的必修课程之一,如何提升该门课程的教学成效成为了摆在当前幼儿教育者面前的重要课题。当前该门课程在教学过程中出现了不少的问题,本文就探索性地研究分析案例教学法在该门课程教学过程中的实践应用,希望能给该门课程的教学提供理论上的支持。
  关键词:案例教学法;中职教育;幼儿教学法。
  当前,中职教育中幼儿教学领域迎来了新的发展契机。一方面,国家当前下大力气发展职业教育,中职教育在整个教育体系中的地位将会不断攀升;另一方面,伴随着“二胎政策”的全面放开,未来数年内我国的新生儿数量将会大量增长,幼儿教育在今后几年内将会发展为十分严峻的社会问题。这种形势下,中职教育者应当把握当前形势,对幼儿教育学的教学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以培养出更多适应当前社会发展的优秀幼儿教育人才。
  一、《幼儿教育学》课程特点
  幼儿教育指的是对3-6岁幼儿进行的教育活动,幼儿教育学这门课程也具有以下的特点:
  一是基础性。幼儿教育仅仅衔接“早教”,是教育一个孩子对整个世界最基础的认知之上的浅层次的拓展,其教学内容都是非常基础和浅显的;
  二是辅助性。在这个阶段,幼儿教育区别于小学之后的教育,该阶段的教育并不占据孩子教育的主导地位,而是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辅助,承担家庭教育无法完成的一些教育任务;
  三是针对性。3-6岁的幼儿大脑发展速度是最快的,在这个阶段的教育主要针对的是幼儿的大脑开发,采取适当的教学方法来促进幼儿的良好发展;
  四是课程的特殊性。幼儿教育的课程设置力求直观、形象和生动,以各种类型的活动、游戏为主,并且课程设置相对宽松,也不留任何的作业与考试,以更加轻松的方式进行教学。
  二、案例教学法概述
  严格意义上来说案例教学法的雏形在古希腊就已经出现,当时著名的哲学家、教育学家苏格拉底开创了“问答式”教学法,其实与后世的案例教学有异曲同工之妙。现代教育学中的案例教学法真正诞生于上个世纪初,一战前后,美国的部分大学开始以实例进行教学,正式命名“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具有两个显著的特点:一是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案例其实就是实践,教学过程中将案例进行展示和分析,其实就是讲教材中的理论与具体实践相结合,形成完美统一;二是教师与学生的有机结合。传统教学模式中一直是教师主动讲述,学生被动听讲,没有形成有机的互动,而案例教学更容易拉近教师和学生之间的距离。
  案例教学法有三种基本形式:一是探讨式案例教学,这种教学方式是将案例作为一种辅助教材,仅仅是作为教材的补充来以更加简单明了的形式加深学生对于理论知识的理解;二是扮演式案例教学,这种模式比纯探讨性的案例教学更加直观,让学生都能够参与到案例中去,对案例中涉及到的理论知识也有更加深刻的理解;三是模拟式案例教学,这种案例教学中的“案例”并不是过往的真实案例,而是教师构建出的想要达成的模拟场景,这种模式不是对过去的总结,而是对未来的展望,对教师和学生的要求也都更高。
  三、案例教学法在中职《幼儿教育学》中的应用
  首先,要做好教学前的准备。上文中提出,案例教学法分为不同的类型,对于不同教学阶段应当灵活选取不同的教学类型。举例来说,在理论教学初级阶段,就不宜选取模拟式案例教学,因为学生对于其中蕴含的理论知识还是一片空白,即便模拟也无法取得好的效果。所以要根据教学阶段的不同选择不同的方式方法。与此同时,在案例的选取上一定要选择具有代表性,又能吸引学生兴趣的案例。
  其次,要做好真实案例模拟。由于幼儿教育学的教育对象不是心智成熟的成年人,而一般人在进行联想和模拟的时候总会下意识地认为教育对象能够跟得上自己的思维和节奏。所以一定要将学生真正放置到幼儿环境中,让学生都能感受到幼儿的思维和活动模式,从而对学生未来的教育理念和方式产生影响。
  最后,要积极地做好对于案例讲述和模拟的总结。某一案例在特定情形下是有效的,但是我们不能忽视事物是在不断变化的,幼儿的行为模式更是没有一般性的规律,此案例不一定适用于彼案例。所以在案例教学完成以后,要积极地进行归纳和总结,试图从中寻找出一些一般性的规律和方法,也让学生都能够做好基本的心理准备,这样才能够让学生未来在幼儿教育中更加得心应手,将教育理论和实践真正融会贯通。
  四、结语
  我国的教育改革已经持续了数十年,但是各个阶段的教育或多或少地仍然存在着不少的问题。特别是中职幼儿教育教学,因为职业教育在我国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不受重视,该学科的教学成果十分有限。相当一部分的中职幼儿教育毕业生本身的科学文化素质、教育学理念和思想政治素养都有所欠缺,也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案例教学法是一种相对生动的教学方法,它以一种更加直观的方式将幼儿教学中的正反面经验和教训灌输给学生,能够让学生更加清晰地理解幼儿教育的内涵。当然,教育改革并非一朝一夕的事情,案例教学法在中职幼儿教育学中的实施也还需要长时间的实践和论证,也需要不断发现问题,及时改进,从而促进幼儿教育学整体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张英华,凌培全.案例教学法创新研究与应用:”三维动态实践案例教学法”暨案例集[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2]刘刚.哈佛商学院案例教学作用机制及其启示[J].中国高教研究,2008(5).
  [3]路奇.《幼兒教育学》参与式教学模式的研究[D].长沙:湖南师范大学,2011.
  作者简介:古华平,1984年12月,女,重庆云阳,大学本科,助理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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