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荷兰高等教育的问责制度及其启示

发布时间:2019-08-11 来源: 幽默笑话 点击:


  【摘要】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荷兰高等教育的问责制度就深受关注,而问责作为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重要因素更需要不断地充实与完善,荷兰高等教育的问责制便为其提供了很多借鉴之处。文章主要从荷兰高等教育体系概况与历史变迁、实施机制、荷兰高等教育问责的特点以及对我国的启示这几个方面进行阐述。
  【关键词】高等教育问责制;体系概括与历史变迁;实施机制;特点;启示
  在英国《泰晤士高等教育》2016年-2017年最新发布的世界大学排名中,据相关统计,荷兰13所大学全部入围世界前200名,这离不开荷兰对高等教育的重视与问责制度的有效实施。

一、论荷兰高等教育体系概况与历史变迁


  荷兰高等教育问责制度的有效实施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通过悠久的历史变迁与不断的调整完善,才基本实现了如今的体系概况,而其体系又和我国有很多异曲同工之处,为我国的高等教育发展提供了很多借鉴之处。
  (一)高等教育体系概况
  荷兰高等教育实行的是双轨制,在其结构中主要包括研究型大学、应用型大学和国际教育学院三种类型。其中前两者是荷兰高等教育中最重要的高等教育场所,两者之间有很大的不同。顾名思义,研究型大学是以研究为主,重视的是科研与学习的能力,比如我国现在的学术型硕士,研究型大学主要招收的是完成了大学预科的学生,在报这种大学的时候学生自己有充分的选择权,他们可以选择任意一门学科和任意一所学校,然而有些学校在招生方面可能会有一定的要求。相应的,荷兰的应用型大学类似于我国的专业型硕士,顾名思义,重视培养的是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现实生活中的应用能力。应用型大学的招生也是有变化的,以前侧重于在普通高中进行选拔,而现在更加侧重于招收专门从高级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的学生。应用型大学的学制为4年,没有像研究型大学中的基础教育课程;国际教育学院从其名字可以看出是面向国际重点招收国外留学生的学院,授课的语言是英语,课程也是多种多样的。荷兰国际教育学院中的学制是长短不一的,培训的课程可能几个月都是不一样的,国际教育学院一般是以硕士的课程为主,主要招收的是已经拿到本科学位或者同等学力的学生。
  (二)历史变迁
  自从“二战”之后,受到多方面的影響,荷兰高等教育的规模得到了很大的扩充。随着学生数量的不断增多,大学在这个时候出现了管理不善、大学生毕业率低等各个问题,这个时候人们就对高校毕业生是否真的能够适应劳动力市场的要求产生了严重的怀疑。这其实与我国当代的扩招有些类似,在这种情况下,社会便要求教育机构能够提供关于学生更多的建议与信息,政府在20世纪60年代只能不断地下放权力;荷兰高等教育在20世纪90年代终于得以确立,其重点在于质量问责;一直到90年代终于从国家较为中央集权的控制转变为国家进行监督。

二、论荷兰高等教育问责制度之实施机制


  在高等教育的实施机制中包括在实施机构方面由旧到新的质量问责框架的不断完善,实施内容的两个主要方面以及实施方式的中间桥梁作用,也都需要不断地充实与完善。
  (一)实施机构——由旧及新的质量问责框架
  首先,当评估机构为旧的质量问责框架时,荷兰高等教育的质量评估是由荷兰大学协会、高等职业教育联合会、高等教育视导团这三部分共同负责。三者负责的部分都有明确的区分:荷兰大学协会主要是针对重视学术的研究型大学并且对其进行外部评估;高等职业教育联合会是对应用型大学进行同样的外部评估;高等教育视导团则有一个特殊的作用,主要是对前两者的评估工作进行再评估,也就是说主要担当“元评估”及后续评估的主体。接着,当认证机构为新的质量问责框架时,包括荷兰与弗兰德认证组织,这是全国性的认证机构,负责制定有关认证高校现有的课程和认可新设课程的标准,它是由决议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咨询委员会、执行长、综合业务处、政策规划处、人事服务处所组成。其次还包括外部访问与评估机构、荷兰大学质量保障署。
  (二)实施内容——教学和科研
  从内容上来看,荷兰高等教育问责制度主要在教学和科研两个方面,恰好荷兰更是欧洲首批建立起来对教学和科研进行质量评估的国家之一。其改革经验备受关注。荷兰高等教育问责制度的建立包括对教学质量的评估、对科研质量的评估和元评估。
  (三)实施方式——高等教育的评估
  众所周知,荷兰高等教育问责制度的主要实现方式便是高等教育的评估。对具体的流程总结一下,首先要建立相关的专家小组。其次,学校进行自我评估。所谓自我评估便是要对学校的整体发展水平等做出定量的分析,在各个方面都进行数量化的考核,然后形成相应的材料,纳入学校的发展规划之中。再次,同行小组评估。成员来自特定专业的高级教师或团体的专家代表,访问的对象既包括相关的利益群体,又有学生代表和管理人员。若问责的结果不理想的话,教育、文化和科学部有权力采取措施,例如减少拨款等。最后,向公众公布评估报告。其中的报告是在学校自评与专家们的实地考察的基础上完成的,其中主要包括总结、分析和建议这几个方面,政府也会起到帮助落实的作用。

三、论荷兰高等教育问责制度的特点


  (一)荷兰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的维度
  荷兰无论是高校的行业协会性组织开展评价还是认可后评价认证组织的评价,高等教育行政辅助机构——高等教育视导团始终没有放弃对高等教育质量的监控。我们可以看到在荷兰高等教育问责制度中,国家权力、市场和院校这三种力量发挥了很大的作用。甚至可以说,在高校自治和绩效责任之间,政府干预与市场调节之间,我们可以看到荷兰的高等教育达到了一定的平衡。
  (二)制度层面与院校层面的特点
  首先在制度层面,包括内部评估与外部评估相结合,评估结果与教育行政拨款的关联,高等教育视导团的元评估作用。而在院校层面,以海牙大学为例,它的特点是有严格的入学要求,课程目标与任务相符合,课程内容重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并且以兼职教师为主采用英语教学,校园设施新颖,拥有良好的教学设备以及将学生纳入内部质量保障体系中去。

相关热词搜索:荷兰 高等教育 启示 问责制

版权所有 蒲公英文摘 www.zhaoqt.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