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评价的启示

发布时间:2019-08-11 来源: 幽默笑话 点击:


  摘要:我国正处在高等教育大众化初始阶段,规模的扩张、形式的多样化和发展的大众化是我国的高等学校正面临着三大挑战。如何建立一个行之有效的评价制度成为一个亟待研究的课题。
  关键词:高等教育   评价制度
  综观世界高等教育的发展,高等教育评价与高等教育的发展阶段呈现出极为密切的关系。即不同的高等教育发展阶段,高等教育评价所采取的标准和方式也极为不同。根据美国高等教育学家马丁·特罗的观点,世界高等教育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精英教育--大众教育--普及化教育。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高等教育在学规模达3647万人,专任教师157.26万人,居世界第一;高等学校数达2852所,居世界第二。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0%,在读研究生达191.14万人。累计培养博士后逾10万人。全国高等教育经费投入达9518亿元,其中科技经费达1356.12亿元。高等教育质量大幅提升,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国际排名整体前移,部分高校和学科已经达到或接近世界一流水平。2015年发表科技论文数量达87.05万篇,高校专利授权数量121981件。高等工程教育取得历史性突破,工程教育质量获得国际认可。我国已成为亚洲最大、全球第三的留学目的国,2016年共有205个国家和地区的44.3万名留学生在华学习。
  我国正处于高等教育大众化的中间阶段。
  规模的扩张、形式的多样化和发展的大众化是我国的高等学校正面临着三大挑战。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通过行之有效的评价制度来实现高等教育质量的健康、持续发展就成为一个亟待研究的课题。
  1 高等教育质量观
  质量是人们对事物的内在属性的量度的判断。高等教育质量是人们对于高等教育达到其预定目标程度的衡量。高等教育质量观的核心是:由谁来确定高等教育发展目标,由什么样的标准来检验目标的实现程度和该目标实现对社会各方面的意义。一般而言,有什么样的高等教育发展观,就会有什么样的质量观,反之亦然。在高等教育大众化时代,不管高等学校认为学生的质量有多么高,但最终检验的是用人单位。因此,高校教育质量的高低不是表现在学生的学习成绩上,而是表现在学校教学人员的研究水平上;管理观认为高等教育是一种对教学工作进行有效管理的教育,在高等教育大众化时代,管理的效率应该是高等教育的特点之一,要用管理的效率(学校为社会输送合格毕业生的数量)来衡量高等学校的教育质量;另一种观点认为,质量在于满足消费者明确表达的和隐含的需要,评价高等学校的质量不仅要看产品(服务)是否符合规定的标准(即学校的目标),还要看其满足消费者需要的程度。
  “规模大小论”,把规模大小作为评价一所高等学校的重要指标,甚至是唯一指标。众所周知,美国加州理工学院是一所只有2000多名学生的学校,生师比也很低,但是,在2018年全美大学排行榜中却名列前十。这充分说明规模大小并不代表水平的高低,质量的优劣。
  国家学位授予单位目前的评审标准仅是研究型大学的学术标准,由此产生的效应是:高等学校不断在名称、层次上做文章,民办高等学校争取进入国家认可的行列,公立高等学校,专科想升本科,本科想办成综合性大学,综合性大学想办成研究型大学,研究型大学想办成一流大学。
  处于精英教育阶段的高等教育评价多是一元化的评价,对高等教育的评价主要集中于对教学质量的评价,往往以传授知识的多少为评价标准。比如,教育部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就是例证,评价指标主要集中在教学所涉及的方方面面:办学指导思想、师资队伍、教学条件与利用、教学建设与改革、教学管理、学风、教学效果,以及特色项目。相反,大众化教育阶段,世界各国对高等教育的评价多是多元化的评价标准,不仅关注教学的质量,更关注学生的能力,以及高等学校自身的“外化”能力,如科研成果转化率,社会服务功能等。
  2建立高等教育评价制度的几点建议
  美国新制度经济学家诺斯认为,制度是社会的博弈规则,政府作为社会组织,其主要功能之一在于制定政策——“博弈规则”,引导大众的行为,引导社会对于高等教育评价的认识。
  一般而言,实行计划经济的国家,对高等教育的管理大多实行高度集中的管理体制,政府的干预十分突出,在对高等学校的评价上往往只承认政府评价,而对其它评价原则上不予认可。我国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国家教育部只承认自己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而不承认民间的网大评估和广东科学院武书连进行的大学评估。相反,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特别是市场经济发育十分完善的国家,对高等教育的管理大多实行中央和地方分权的管理体制,对高等学校的评价多是多元的评价体系,既有政府评价,又有民间评价。如英国和美国对高等学校的评价就呈现多元化的局面,
  首先,评价主体实现从一元到多元的转变。所谓从一元到多元就是实现从单一的政府评价到多维的评价主体,如社会中介机构、院校自身、学生等。鉴于我国高等学校的实际,要提倡院校自评和社会中介机构的评价。院校自评就是要强调院校经常性的评价,增强院校自我质量控制意识。社会中介机构评价在于增加社会对高校的认可,增加社会参与的广泛性和透明性。建议成立大学基金委员会,以扩大社会对高等学校的认可度。
  其次,评价内容应该从统一向分类转变。目前,我们的评价比较重视标准的统一性,而對差异性或特色注意不够。尤其是以一个标准来评价所有不同类型的高等学校,容易造成高等学校的雷同和功能的缺失。因此,建议成立类似美国的各层次委员会,以突出不同类型和层次高等学校之间的评价。例如,成立综合大学委员会、地方大学委员会等,要求他们就学术声望给与本校同类的院校打分,并结合录取难度、师资力量、财务状况、毕业率、校友满意程度等方面具体的数据和名次,得出各院校的总分,从而列出大学分类排行榜。
  最后,评价标准从预成性向生成性转变。有的学者指出,所谓预成性是指高等教育达到了某一预先设定的标准而被认为是质量合格的。所谓生成性标准是取决于高等教育需求主体的需要,越是满足主体需要的就越是高质量的。即高等教育的评价不仅仅在于高等学校自己,还在于劳动力市场对人才的评价。
  我们已习惯于精英教育的评价标准,但是,对于高等教育大众化时代的高等教育质量标准还很陌生,甚至有抵触情绪,因此,对于高等教育评价制度,评价观念的变革是前提,评价标准的改变是关键,社会市场经济的发育程度和劳动力市场对人才需求的层次和规格是基础,三者可以说是缺一不可。
  参考文献
  [1]李延洲.新时代呼唤高等教育评价的中国标准.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18(3).
  [2]阎光才.谨慎看待高等教育领域中的各种评价  清华大学教育研究 20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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