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附属医院多种用人方式与管理

发布时间:2019-08-14 来源: 幽默笑话 点击:


  [摘要] 伴随我国人事制度的不断改革与人事代理制度和人才派遣制度的不断推行,高校用人方式在不断发生变化。高校附属医院作为高校的构成部分,用人方式在与高校保持一致的基础上存在特殊性,更加多样化,管理相对复杂化。本文介绍我院根据高校附属专科医院的特点,在长期人力资源管理中形成的人事代理制、劳务派遣制、劳动合同制等多种用人方式并存的新型管理方式,简析了人事代理制与劳务派遣制的区别,介绍了不同类别人员的管理,为我国高校附属医院用人方式与管理提供实践经验。
  [关键词] 医院;人事代理制;劳务派遣制;聘用方式
  [中图分类号] R197.32 [文献标识码] C [文章编号] 1673—9701(2012)27—0131—02
  Different employment manners and management of university affiliated hospital
  ZHANG ManYANG Xu
  Department of Personnel, Peking University School of Stomatology,Beijing100081,China
  [Abstract] With the continuous reform of human resource system and implements of the personnel agency system and the labor dispatch system, the employment manners of the university are constantly changing. The employment manners of university affiliated hospital have its own particularity,and it is more complex and the managements more complicated. According to characteristics of our hospital and long—term human resource management, this article introduces the new management method about the personnel agency system, the dispatch system and the labor contract system, analyzes the difference between the personnel system and labor dispatch system, provides practical experience for university affiliated hospital.
  [Key words] Hospital;Personnel agency;Labor dispatch;Human resource
  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多种所有制经济不断发展,我国的人事制度也在不断发生着变化。伴随人事制度改革、社会全员聘任制的逐步推行与人事代理制度和人才派遣制度的不断发展,形成了劳动关系的多样化和复杂化。我国高校人事制度改革实施较早,开展较深入,高校用人方式多种多样,高校附属医院的人事管理制度与高校保持一致并有自身特点,进一步形成了用人方式的多样化,管理也相对复杂。
  1 高校附属医院的用人方式思考
  高校附属医院隶属于高校,是高校构成的一部分,高校对其享有管辖权,附属医院实行与高校统一的人事制度,因此编制内人员的用人方式与高校保持一致;但由于医疗工作的特殊性,编制内人员数往往不能满足医院的各项医疗活动,医院在发展的过程中也日渐凸现以人为本的医疗服务与现行编制的落差现象,聘用编制外人员成为众多医院缓解缺编的一种方法,编制外人员如何管理?大型医院的分院或门诊部以何种用人方式?这更增加了用人方式的复杂性。
  2 多种用人方式并存的新型管理方式
  根据编制数量、岗位设置、工作性质、门诊部管理等,我院采取人事代理、人才派遣、劳动合同制等多种方式并存的新型用人管理方式。本文将简单介绍我院根据不同用人方式的特点,对医院职工实施分层分类管理。
  医院的职工按照国家事业单位的编制划分,主要分为两大类:即编制内人员和编制外人员。编制内人员又称为在编人员,是指在医院编制定额范围内的、由财政拨款使用的医院实际工作人员。编制外人员又称为非在编人员,是指不在医院编制定额范围内的、不由财政拨款使用的医院实际工作人员[1]。
  2.1 编制内人员及人事代理制度
  高校附属医院的编制内人员属于高校的正式教职工,编制内人员是医院人员组成中最主要且最重要的部分,在各种用人方式中其所占比例也最大,通常为医疗、教学、科研、管理方面的主力军,影响着整个医院的发展。1995年人事部提出要建立并推行人事代理制度,我院1999年跟随北京大学人事改革,以“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为原则,推进了人事代理制度。因此我院编制内人员又分为单位人和人事代理制人员,即1999年前在医院正式工作的编制内人员,根据“老人老办法”的原则,未实行人事代理制度,为我院的单位人,即一般聘用制人员;1999年后新入职医院的编制内人员,统一实行人才代理制度,即所谓的“新人新办法”。
  人事代理制度是现代人事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种新型的人事管理模式[2],指经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机构,在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与被代理方签订人事代理协议后,在充分尊重单位用人自主权和被代理人员择业自主权的基础上,代为承办具体的人事管理方面的工作并提供系列的服务[1]。目前,高校的人事代理制度主要形式是建立在人事代理基础上的聘用合同制,即高校与个人签订聘用合同,但将其人事管理委托人才服务中心[3]。我院自1999年实行人事代理制,医院签订的合同有两个:第一,医院以单位形式同人事代理机构签订“代理协议”;第二,医院与职工签订“聘用合同”。我院人事代理制的实施针对编制内人员,占用医院正式事业编制;同时,其人事档案并不像1999年前入职的编制内人员一样存放在医院内,而是由委托的人事代理机构保存和管理。人事代理制度使个人摆脱了过去以人事档案为核心的对单位的依附关系,保证个人有充分的择业自由,有利于人才引进和流动,可优化人才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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