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印两国非营利部门的比较:一个初步的探索

发布时间:2019-08-23 来源: 幽默笑话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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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非营利部门在中印两国的社会发展中都起到日益重要的作用。本文通过梳理文献和关键的二手统计数据,对两国非营利部门的发展概况进行比较。印度非营利部门因其较长的发展历史、早期和国家良性的互动关系等因素,面临的宏观政策环境要优于中国。印度众多小型的非营利组织构成了庞大的行业群体,并在妇女就业、志愿参与、社会服务等多方面推动着社会的发展。中国非营利部门在这些方面与印度尚有差距,但中国非营利组织的单位规模要略大于印度,近年来的发展势头也较快,而印度政府近年来却加强了对非营利部门的限制,与其建国初期的状况形成对比。两国在非营利部门发展上表现的差异,以及所内含的经济社会原因值得进一步探讨。
  [关 键 词]非营利组织 中国 印度
  [作者简介]何宇飞(1987-),湖北襄阳人,华中农业大学社会工作系讲师,华中农业大学湖北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农村社会建设与管理研究中心研究人员,香港大学博士。主要从事社区发展、非营利组织方面的研究。
  [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7672(2016)03-0020-11
  非营利组织(Non-profit Organization,以下简称NPO)研究的权威学者莱斯特·撒拉蒙曾用“全球结社革命”来形容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后NPO在世界范围内迅速发展的现象。①其所在的全球非营利部门研究重镇——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公民社会研究中心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就发起“各国非营利部门比较研究”项目(Comparative Nonprofit Sector Project, CNP)。他们将NPO定义为“有组织架构”、“不在政府体系内”、“所得盈余不可分配给任何成员或管理者”、“可以自主决策”、“能吸纳志愿服务”的机构。②与NPO相似的概念包括社会组织、非政府组织、民间组织等。随着环境污染、贫富差距分化以及福利国家衰弱等问题在全球范围内的出现,许多NPO力求探索这些问题的解决方案或缓和这些问题带来的消极后果,其作用与日俱增。基于此背景,CNP项目希望搜集更多的可靠数据,弥补NPO日益增强的影响力和该部门信息缺乏之间的不平衡,同时在传统的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外,增加“非营利部门”作为新的维度对各国进行比较。
  借鉴CNP项目的经验,笔者认为比较中国和印度的非营利部门发展将是有意义的研究课题。中印两国同时拥有悠久的文明历史,都在近二三十年来获得了丰硕的经济发展成果,也都面临着各种社会问题。另一方面,两国的NPO部门规模日益增大,作为政府和市场之外的力量,在解决社会问题上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本文将通过梳理文献和关键的二手统计数据,从发展历史、法律环境和行业基本数据三个方面,对两国非营利部门进行一个粗描,简要比较两国的非营利部门发展概况,并从一个侧面提供对中国和印度更多的经验认识。限于两国二手数据的限制和准确性,本文对两国非营利部门的勾勒或许并不完全准确,但期待这样的尝试能为未来的相关研究抛砖引玉。
  一、 中印两国非营利部门发展的历史脉络
  (一) 中国非营利部门发展的历史演变
  鸦片战争之前的传统中国社会,非营利部门主要存在于受宗族、血亲关系影响形成的以地缘、亲缘为基础的社会组织和一些宗教场所提供的公共服务中。①鸦片战争后至今,中国的非营利部门发展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鸦片战争后到1949年之前。这一时期,西方的坚船利炮打开中国国门,中国传统的社会组织开始衰落。取而代之的是西方教会主导的社会服务组织以及政党等现代社会组织。②
  (2)1949年到1978年。1949年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新中国建立,执政党将包括NPO在内的所有社会单位都统合进“总体性社会”——1949年前的社会组织几乎消失,取而代之的是由国家和执政党委派人员、安排经费的共青团、妇联、农会等具有高度政治依附性的“官办NPO”。③
  (3)1978年改革开放后到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国家和执政党对社会领域的控制减弱,加之市场改革后各种利益代表群体的出现,以及全球结社革命的影响,NPO出现井喷式增长。④然而,从1989年到九十年代初,受国内外环境影响,国家加强了对社会组织的控制,NPO的数量出现短暂下滑。相关法律条文开始出台以规范对NPO的管理,比如1988年和1989年相继颁布的《基金会管理办法》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特别是后者,确定了在中国实行多年的对NPO的双重管理体制。
  (4)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到2008年前。随着市场经济主体地位的确定和改革的深入,NPO在数量上继续大量增长,同时和国家的张力也继续显现。1998年国家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同年《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在1989年的基础上修改,继续加强了国家对各种社会组织的管控。NPO的数量在1998年到2002年之间再现一个短暂的下滑。⑤
  (5)2008年至今。汶川地震之后,NPO在救灾中发挥的巨大作用推动国家对这一部门的控制放松,政府购买等各种支持政策扩大了实施的范围和深度。2016年全国人大通过慈善法,修订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案,取消了双重管理体制,进一步推动NPO的发展。
  (二) 印度非营利部门发展的历史演变
  在传统的印度社会,非营利部门主要受宗教影响。⑥印度的现代NPO是18世纪后期印度成为英国殖民地后逐渐形成的。根据Sen的说法,印度的非营利部门发展大致分为四个阶段①:
  (1)18世纪后期到1947年印度独立。这期间,大量的学校、医院和保育院,跟随西方的基督信仰传播到印度。接受西方教育的印度教精英们萌发了独立意识,成立本土的社会组织,参与到政策倡导、争取独立的政治运动中来。这期间,印度国民大会党(国大党)成立,同时甘地的非暴力不合作思想以及他所倡导的自给自足、社区自治和妇女权利等理念也影响了大批N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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