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践行时代使命 [以专业优势践行党员使命]

发布时间:2020-02-14 来源: 幽默笑话 点击:

  贵州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党总支成立于2008年3月,下设16个研究生基层党支部,现共有党员330名(含毕业生),占学生总人数(全日制学生)的46%,占全院学生党员的75%。
  党总支充分利用法学院研究生学法、懂法的专业优势,组织党员学生组成普法、用法小分队,将法律知识和服务送进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和单位,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依法维权,自觉履行义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党总支在做好普法宣传的同时,与学院法律援助中心结合,组织研究生党员做好公益服务工作,帮助弱势群体,为他们排忧解难。2009年下半年,开阳县龙岗镇农民陈利红因龙岗镇农业服务中心修建沼气池被炸伤,提起诉讼,开阳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其败诉。陈利红提起上诉并找到贵帅l大学法学院社会服务中心,恳请援助中心的研究生党员侯逸辉、汪金超为其提供法律援助。二位研究生党员经过认真研究案情,查询相关法律法规,积极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最终,援助结果为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龙岗镇农业服务中心赔偿各种损失30000余元。对此,陈利红及家人非常感激,特于2010年5月20日送来“匡扶正义,援助弱者”锦旗一面以示谢意。
  2009年11月11日,党总支组织08法硕1支部研究生党员赴花溪区石板镇镇山村举行“践行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新农村”送法下乡活动。此次活动共分现场咨询、送法到户、党员座谈等部分。根据村民们的生产生活需要,研究生党员们就乡村旅游法、城乡规划法、食品安全法等村民们关心和有实际需求的法律进行了详细讲解并发放了相关资料。本次活动共发放法律宣传资料800余页,接受咨询达300余次。
  镇山村委会负责人说,这次活动解决了很多村民在新农村建设和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难题,希望研究生们以后多下基层、多搞这类活动。此活动在社会上也引起了强烈反响,《贵州都市报》、贵州电视台法制频道等媒体进行了专题报道。
  “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这是2010年“12?4”法制宣传日的主题。为了进一步普及法律知识,2010年12月5日,研究生党总支组织党员同志开展的“与法同行”普法实践系列活动之清镇普法在清镇市中心三角花园街旁举行。通过向路过的群众发送写有“人民调解法”的挂历、法律宣传的小册子以及水资源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传单,研究生党员们一一解答了市民咨询的法律问题,活动现场气氛异常热烈。
  普法实践活动得到了清镇市公、检、法等多家单位的大力支持,该市相关党政领导也参加了此次普法活动。在活动临近结束时,现场仍不断有市民前来,宣传的效果可见一斑。
  法学院研究生党总支系列活动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在构建和谐、法治社会进程中发挥了以高素质法律人才为核心的研究生党总支战斗堡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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