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时代的专利之战] 专利代理工作怎么样

发布时间:2020-02-15 来源: 幽默笑话 点击:

  专利、并购和垄断,三者经常结伴而行。专利诉讼因此往往成为混战。      专利是排他性的专有使用权,其实质就是垄断。谷歌大肆兼并收购,就是为了扩大自己的专利库。
  从赔偿金额来看,专利诉讼就是一个打大仗的地方。1995年至2001年,美国专利侵权赔偿平均每笔是500万美元,而2001年至2009年期间,专利侵权赔偿平均每笔是800万美元。如果是陪审团审判,赔偿的会更多,在康托考夫诉阿博特案中,原告得到了16.7亿美元。
  除赔偿金额之外,诉讼双方还要支付巨额律师费。在美国进行专利诉讼,律师费低的在每月2万到4万美元,高的到每月10万到20万美元,医药和电讯方面的律师费尤其昂贵。
  专利诉讼也是一个打恶仗的地方。近几年来,美国出现了专利“钓鱼者”(troll),“钓鱼者”是拥有专利的一些大学和科研机构或其雇员,但他们并不使用或转让其专利,所以这批专利所有人又被称作“非使用者”。非使用者游戏法律,专门去骚扰那些大企业,借诉讼从中获得巨额赔偿。1995年至2001年,美国使用专利者的侵权赔偿的平均金额是600万美元,2001年至2009年间下降到400万美元,但涉及非使用专利者的侵权赔偿却由450万美元上升到1200万美元。
  专利之战中不仅当事方和律师很恶,有的时候法官也很恶。德国法官对待中国参展厂家凶神恶煞,经常发布禁令,收缴中国厂家参展的样品。不过,据说现在出现了一些变化,德国法院开始谨慎对待参加会展的中国公司,不再轻易没收中方参展的产品了。有的德国律师甚至表示,知识产权是中、德、美三家天下,是中、德、美的“三国演义”。长期以来,中国的单位和个人主要还是在美国申请专利。但德国也在期待,正在守株待兔,等待中国公司到德国申请专利并开展专利诉讼。
  大多数德国法官并没有科技背景,但自信得很,90%的诉讼不用专家证人,杀伐全由法官定夺。美国法官也很自信,但由诉讼双方自行指派证人。美国法官让当事双方往死里打,让他们打到精疲力竭为止,打到多数当事方愿意庭外和解为止。美国知识产权诉讼每年在2500到3000起之间,其中仅有3%的诉讼是经过诉讼结案的。
  专利诉讼是法院管辖权方面的乱仗。美国的法院管辖权从来就是一场乱仗:各州法院之间、联邦法院之间、联邦法院与州法院之间,管辖权多有重叠之处。为了挑选有利于自己的法院,原告、被告通过自己的律师大打出手。专利法是美国联邦法,由美国联邦院审理,但为了选择有利于自己的联邦法院,当事双方之间仍然少不了一场乱仗。
  德国有12家地区专门法院有权审理专利的侵权诉讼,但主要是Duesseldorf和Mannheim两地法院的双雄会。德国法官在受理诉讼方面当仁不让,来者不拒,其理由是:专利侵权大多借助互联网,侵权行为无处不在,法院的相关管辖范围自然可以涵盖全德国。在美国起诉的原告则倾向于到德克萨斯州的联邦地区法院起诉;该法院的法官和当地的陪审团对原告特别友好。很多律师以知识产权诉讼谋生,有些法院、法官也将知识产权作为一个行业来做。
  遇到专利诉讼,被告至少有四条应对之策。质疑管辖权;质疑对方专利的有效性;寻找理由反诉以及自行关闭厂家,换一个地方继续生产。其中首先是质疑管辖权。但美国律师最怕中国厂家不应诉:对方拒绝应诉,诉讼就没有办法往下走,律师自然也就无法收费。中国律师有所不同。中国是立案难,立案之后许多原告律师就可以收费了。遇到跨国诉讼,专利诉讼就更是一场大仗、恶仗和乱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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