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越鸿沟 跨越鸿沟:2.3亿农民工养老之辩

发布时间:2020-02-18 来源: 幽默笑话 点击:

     3月25日,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八卦路的社保中心,与春节前比,要冷清许多。   “最高峰时候,一天有接近3000人来办理退保。”退保窗口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曾经有企业包了几辆大卡车,把工人一起运来办理退保,我们9点上班,8点门口就已经排起了长龙,一直忙到下班连水都难得喝上一口。”
  退保者大多数是来自外省的农民工,因为现行养老保险政策的种种限制,使他们持续参保成为一种奢望,亦是我国社保体系中最令人忧虑的一个缺保群体。
  官方的统计说,目前全国农民工总数近2.3亿人,截至2008年底,全国参加城保的农民工2416万人,只占城镇就业农民工的17%。
  跨越这一个巨大鸿沟,目前上下各方的努力还刚刚开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目前已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一个多月了,最后的办法虽然还在等待中,但是国家层面开始着力于农民工的养老统筹,农民工的老有所依问题,制度大门已经打开。
  
  危险的忽视:土地养老的悖论
  
  肖胜经是来自重庆市潼南县群力镇一个叫白兔村的农民工,进城十多年,一直当“棒棒”(重庆对进城帮人挑货的农民工的戏称),这四年才在小区做绿化工。
  肖和老婆近四年租住的地方,是一幢随时会被拆掉的旧房。房屋共三层,每层有八间十来平方的小屋,住着和肖胜经一样的农民工及家人。这二十多户人,从事着搬运、装修以及水泥、木工等工种。
  早已远离乡土的肖胜经们,对农村那几分地他们也很陌生了,土地这本是他们的最后保障,但说到回乡下养老,却又一脸茫然。提起办理养老保险,他们会笑笑说,“这是城里们的事”。
  肖胜经们并不十分清楚,重庆市也已经开始考虑他们的养老问题。重庆政府今年制定的计划是,到年底前,使农民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0万的计划。但是,另一个数据或许令人联想:在重庆主城区,像肖胜经这样的农民工,计有316万人。还有418万农民工在重庆市外务工,他们的养老问题也同样令人关注。今年年初,受金融危机影响,市外回流返乡的农民工48万人,重庆市政府组织人员,对其中15984名进行抽样调查,结果仅有3147人参加养老保险。
  农民工的养老保障的缺失并非仅在重庆。过去几年,民盟重庆市委针对农民工养老保险进行了专题调查。调查了重庆、四川、贵州、广东、浙江、上海、江苏、福建等省市的农村、企业主、打工农民及社保部门。
  专题调查组的负责人,重庆市政协委员、綦江县政协副主席冯秀乾告诉记者,接受调查的农民工中,83.2%的人不愿意参加目前推行的养老保险,80%的企业主不愿意为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费,这些接受调查的农民工90.2%没有参加养老保险。
  来自人保部的数据说,目前全国农民工总数近2.3亿人,其中进入城市就业约1.3亿人,在本地乡镇就业约9千万人,但他们每100个人中只有17个人参加了养老保险。
  问题是,与此同时,在东部劳务输入省市,即使这参加养老的人中,却一直对是否退保犹豫。
  黄咏出生在湖北省郧西县上营村,高中毕业后即出外打工,一年也就过年十几天在农村老家。黄咏最后领到了900块钱的退保费。提前退保并不划算,因为工厂为他交的养老统筹部分,不能带走。黄咏说,落袋为安,就当奖金了。
  “老了就回家,还有一块地。”这曾是上一代农民工的普遍想法。退回农村能否解决养老,现在情况发生了微妙变化。
  重庆市綦江县政协副主席冯秀乾告诉记者,目前45岁以上的农民工约占农民工总数的30%,他们因年老将逐渐返回农村,“但我国多数农村人多地少,即使是壮劳力,完全依靠土地也难以养活自己,老年人想依靠土地养活更加困难。”
  土地作为最后的养老保障,如何来实现?这是一个危险的忽视。
  
  农民养老四大模式
  
  农民工的养老问题,实际上从2006年开始即进入制度新建的尝试。
  当年3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提出探索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养老保险制度,抓紧研究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并能够与现行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
  根据这个原则,各地农民工养老保险模式也在进行着不同的探索。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博士后、西南政法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刘苓玲向记者表示,到目前为止,全国各地的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概括起来有四种模式。
  一是“城保”模式,即把农民工社保纳入城镇社保中,执行同一政策,但当农民工和企业终止和解除劳动后,社保机构大都将其个人账户的资金一次性发给本人,同时终结养老保险关系。目前,广东、甘肃、河南、陕西等许多省市采取了城保模式。
  “这种制度缴费门槛过高,严重影响农民工和企业参保积极性。”
  二是“综保”模式,这被称为专门为农民工“量身定做”的社会保障模式,首先由上海设计实施,即把农民工的工伤、医疗、养老三项保险捆绑在一起,按比较低的费率缴费,如上海规定综合参保率为12.5%。
  此种模式比较符合农民工实际情况,但是更强调医疗与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则显得薄弱,同时自成体系,很难与城镇养老保险相衔接。
  第三种是“双低”模式,即低成本进入,低标准享受,它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基础上,主要通过降低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等方式,降低农民工的参保成本。相对应的养老保险待遇也适当降低,重庆2007年推出的政策,就采取了这种模式。
  此外,还有“农保”模式,这也被称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即将农民工纳入流出地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各地推行的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不能真正起到养老保险作用,得不到广大农民工及企业主的支持,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同时,希望国家层面进行统筹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很差钱:高投保率之问
  
  影响农民工参保的一大障碍,是缴纳比例太高。
  按照现行大多数省市普遍实行的“城保”模式,用人单位需缴纳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工资的8%,这无论对于企业还是低收入的“农民工”而言,都是一笔不小的负担。
  记者获得的一份民盟重庆市委的调查显示,农民外出务工,70%以上月收入在1000元以下,还有相当部分月收入只有700元左右,农民工普遍认为,除了生活费,每月再交这笔费难以承受。
  重庆市綦江县政协副主席冯秀乾告诉记者,养老保险缴费是以当地职工上年人均工资为基数,即使在西部一些省市,职工年均工资也高达一万二以上,东部经济发达地区高达两三万,大大高于农民工实际收入。
  “如广州市职工年均工资两万以上,社会养老保险个人每月需缴费100元以上,这对每月收入700元左右,除了生活费只剩400元左右的农民工实在难以承受。”冯秀乾说。
  对于农民工来说,“一百块也好,五十块也好,都很重要,舍不得拿去参加社保。”重庆农民工肖胜经说。
  肖胜经的租房邻居王海,是一家建材公司的搬运工,月收入不到1000元。他今年46岁,来自重庆市巴南区,也跟老婆到城里闯了近十年,干过无数零工,做建材搬动是近三年的事,公司仅给他办了一份“意外伤害险”。
  对于参加养老保险,公司不提,王海也不想交。根据重庆出台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较城保模式要低,即用人单位缴费率为10%,个人缴费率为5%。重庆市劳动保障局在进行政策宣传时举例,假如一个农民工现在的月收入是1000元,那么他每个月应缴费50元,单位为共交费100元。
  王海50块也拿不出来。王海十多岁的儿子目前还在巴南读技校,每年需交二三千学费,大多都靠王海省吃俭用得来。他还有个目标,希望这些年能攒些钱,回镇上买个房,所以,“用钱的地方多了”。
  在王海农村家里的,有两位老人,全家五亩多地都流转出去了,一亩每年可收租金六七百块。王海把这些钱全部留给老人用。王海认为,这大概也是他养老的方式。
  如何设计出让农民工可接受的缴费率,便摆在决策者面前。刘苓玲指出,这个矛盾在于,高费率会使农民工望而切步,但低费率也意味着低保障及保障不足。
  
  艰难的等待:缴纳年限之问
  
  让农民工对养老保险缺乏热情的另一大制度障碍,是“累计”15年的缴纳标准。
  对于农民工,一直在一个单位呆上15年,是不可思议的事。
  调查发现,农民外出务工流动性非常大,其中跨省区流动的占72.8%,务工三年换过两个以上单位的占67.2%,有的一年换两三个单位。
  现阶段各地执行的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农民工累计缴费15年才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农民工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保留养老保险关系,重新就业时续接,也可将个人账户部分,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2006年初试的上述农民工养老政策,制度漏洞随即出现。调查发现,很多地区在具体执行养老保险政策时,成了“解除劳动合同必须退保”,特别是跨省市流动的农民工,调换工作岗位后很难转移、保持养老保险关系,即使个别的能转移,但是费时费钱费精力,让农民工望而却步。
  很多农民工都心里有这样一本账,即使务工期间年年月月缴费不止,也很难跨越累计缴费15年这道高高的门槛,晚年同样与养老保险无缘。
  19岁的小辛来自黑龙江农村,目前在北京东三环一家物业管理公司做保安,小辛所在分公司给城镇户籍者都上了“四险一金”,对于农村户口者,公司则由其自愿选择,不参保则每月多发两三百元。
  小辛外打工时间并不长,但他不能想象在这个单位甚至北京呆上十几年或更长,“听老乡讲,如果上了保险,最后离开单位不干了回老家,只能退保。何必这么麻烦呢。”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刘苓玲告诉记者,这样完全为城镇职工打造的制度显然无法简单拷贝到流动性强、没有固定工作的农民工身上,“而且现行规定没有明确‘累计’概念,‘在当地累计工作15年’的硬杠杠只能迫使农民工‘退保’。”
  
  跨省转移:壁垒森严
  
  跨区域转移,是农民工养老保险遇到的最大的制度壁垒。
  农民工由于流动性大,在全国各地统筹标准千差万别的情况下,转入地和转出地都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规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时只能转个人账户,而不能转社会统筹部分的钱。
  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唐钧表示,按照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转移办法来看,转保只要求转个人账户的部分,这样的话,接收个人账户,转入地实际上是吃亏的,因为转入地将承担加上共济基金计算出来的退休金,但又没有收到这个共济。
  以重庆为例,其曾做抽样调查测算,外出的418万农民工中有82.35万人参保,月缴费基数1583元,按单位缴费比例20%,个人缴费比例8%静态测算,2008年应缴纳养老保险费43.8亿元。如按现行转移办法,1年最多只能将农民工个人缴纳的资金12.51亿元转回重庆市,而企业缴纳的统筹基金31.29亿元则留在务工地。
  唐钧表示,反过来,退保给当地带来的好处却显而易见:退保只能退出个人账户中的钱,企业缴纳不超过20%的部分归当地社保基金共济所有。因此出现了很多地方都不愿意接受外地转入,对于退保倒是大开绿灯。
  深圳便是个受益的城市。按照2008年深圳87.696万退保人数以及深圳企业缴纳养老金10%计入共济基金的比例,结合深圳1000元的最低工资标准,初步计算,每个月农民工退保增加在地方社保统筹基金的金额就达8769.6万元,一年下来就近10亿元。
  冯秀乾也表示,农民工工作年限一般是18岁至45岁,即一生中最旺盛的时期,为东部发展作出贡献,而他们中98%以上,不可能在打工地落户安家,等他们年老了,不能干了,只得回到老家,成为西部地区的负担,这是非常不公平的。
  但是劳务输入地似乎也有苦衷。记者从深圳市社保局也了解到,为了减少农民工退保,该局一直呼吁国家应该建立农民工的养老保险转移机制。
  导致这难题的主要原因,中国社科院社会保障学者郑秉文称,“主要原因就是我国养老保险实行的是地方统筹,地方利益令转保变成一件难事”。
  
  国家统筹命题
  
  2009年2月5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论证数年之久,攸关2.3亿农民工养老问题的国家层面的政策立法正式破冰,对前述三大难点问题,也作了回应。
  针对农民工收入普遍偏低的特点,办法规定: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工资总额的12%,比目前规定的平均缴费比例低了8个百分点;农民工个人缴费比例为4%至8%,企业全部计入个人账户,以根据本人的收入情况合理选择和确定。
  针对农民工就业流动性强的特点,办法规定了个人账户“权益累计”和跨区域转移时账户金额不减少的办法。
  这意味着,无论农民工在哪里工作,他的个人账户的资金都会累计起来,然后按照其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支付,不管其是否满15年,都可以按照相应的办法领取自己账户的资金,这在制度设计上打消了农民工担心资金流失的顾虑。采取以上措施后,农民工离开就业城市、中断参保缴费的,原则上不再办理“退保”。
  刘苓玲认为,与其他群体不同,农民工构成十分复杂,对养老保险需求的意愿和需求能力也有较大差别,这个政策可以看作是一个过渡性的政策,国家应在此基础上,尽快解决城乡制度的衔接。
  最后的焦点问题就是,办法中关于异地接续的具体操作仍不明朗。
  从参保农民工的角度来看,最基本的问题是“可转移”问题。重庆市社科院城乡所所长许玉明告诉记者,“可转移”应当是核心的政策目标,是整个制度的基础,政府应该拿出更大的魄力,为农民工社保的可转移性打通路径。
  解决“可转移”,提高统筹层次又是一大关键,目前各地实施的是“自下而上”路径,从县市统筹到省统筹,再等国家统筹。但目前省级统筹才在一些地方刚刚有眉目,国家统筹还没有明确的时间表。
  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告诉记者,就社保基金统筹看,全国现有十余个省实现了省级统筹,但细究起来,这些地方有的省级调剂基金尚未建立;有的社保经办机构人、财、物尚未统一,并不能算真正意义上的省统筹;做得比较好的只有吉林,但也未完全实现省与县市之间的衔接。
  郑秉文也表示,目前全国2000多个社保统筹单位,大多还停留在县统筹。
  重庆市社科院城乡所所长许玉明表示,“如果国家统筹不能迅速建立起来,就很难说服农民工和企业积极主动交钱,并相信将来一定有福利。”
  
  待解之题
  
  人保部征求意见稿,实为早先重庆试点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的“升级版”,即双低模式,从重庆的案例,可以了解这个方案的实施效果和待解难题。
  2007年8月,已成为国家统筹城乡综改区的重庆,颁布并试行了《重庆市农民工养老保险试行办法》,以期解决农民工养老保险问题。
  根据《试行办法》的规定,农民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本人上年度月均工资总额核定,为上年度全市城镇经济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到300%,用人单位缴费率为10%,个人缴费率为5%。
  建立农民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其中个人缴费部分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费中9%计入个人账户,另1%划入共济基金。
  重庆市社保局农保科表示,这个办法实施后,得到农民工和企业的认可,参保积极性有所提高。
  重庆市在2007年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建立重庆城乡衔接的社会保障制度研究》,刘苓玲为该课题负责人。这个研究课题指出,双低模式,使企业和个人缴费大为降低,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他们的负担,但在实际推行中存在保障水平低,缺乏互济功能,易引发城乡就业矛盾等问题。
  重庆模式取消了养老保险社会统筹部分,代之以共济基金的方式,避免了城保模式中因退保而形成的对农民工的“二次剥夺”。
  但是“双低”模式仅在农民工群体范围内分担养老风险,缺乏社会保险的互济功能,还带来保障过低的矛盾。由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基金的支付,来合理规避由于社会平均工资金增加和物价上涨等因素带来的,保障水平的降低的风险,而农民工养老保险只计算个人账户积累额,因此很难满足其在退休时的基本生活需要。
  这也是王海和肖胜经等农民工的顾虑,“现在把钱存进去,将来领二三百,就怕那时钱都贬值了,夜长梦多。”
  “低起点,并非绝对就是好事。当前应该逐步提高缴费比例,最终与城镇养老保险持平。而现阶段农民工缴费能力的条件下,政府对缴费予以一定补贴应该是可行的办法。”刘苓玲说。
  随着我国城镇化的进程,一部分农民工肯定要转变身份,其账户如何与城镇保险、农村养老保险接轨,也是待探索的难题。
  “在制定社保政策时,一定要避免养老保险政策的‘碎片化’,一项社保政策的修改成本是非常高的,影响也很大,因此在制定时,一定要注意要为未来的发展留下‘通道’。”刘苓玲表示。
  (3月30日《21世纪经济报道》,作者为该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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