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先后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政策措施等】学前教育专业就业前景

发布时间:2020-02-21 来源: 幽默笑话 点击:

  11月3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政策措施,决定扩大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   会议指出,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办好学前教育,关系亿万儿童的健康成长和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改革开放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学前教育取得长足发展,普及程度逐步提高。但总体上看,学前教育仍是各级各类教育中的薄弱环节,教育资源严重不足,城乡发展不平衡,师资队伍不健全,一些地方“入园难”问题突出。必须充分认识发展学前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发展学前教育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按照公益性和普惠性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建立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会议确定了以下政策措施:(一)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支持街道、农村集体和有条件的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办幼儿园。鼓励社会力量办园,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服务。城镇小区要按照国家规定配套建设幼儿园。努力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逐步完善县、乡、村三级学前教育网络。从今年开始,国家实施推进农村学前教育项目,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乡村幼儿园建设。(二)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合理确定生师比,逐步配齐公办幼儿园教职工。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切实维护其工资、职称评聘和社会保障等权益。完善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培训体系,办好幼儿师范院校和专业,加大幼儿教师培养力度。3年内对1万名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进行国家级培训,各地在5年内对幼儿园园长和教师进行一轮全员培训。(三)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给予资助,发展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中央财政设立专项经费,支持中西部农村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边疆地区发展学前教育和学前双语教育。(四)强化对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的指导。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结合、寓教于乐,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倾向。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五)完善法律法规,规范学前教育管理。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和年检制度,实行动态监管。分类治理、妥善解决无证办园问题。加强幼儿园安全监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和安全责任制度,形成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合理制定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加强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坚决查处乱收费。
  会议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和督促检查,严格落实责任,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以县为单位编制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在科学测算入园需求和供需缺口基础上,确定发展目标,分解年度任务,落实经费,有效缓解“入园难”问题。要加大对学前教育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把学前教育和家庭教育紧密结合,营造全社会关心学前教育的良好氛围。
  会议指出,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行三年来,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对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促进中央企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完善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会议决定,从2011年起,将5个中央部门(单位)和2个企业集团所属共1631户企业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同时,兼顾中央企业承受能力和扩大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规模,适当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11月10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规范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
  会议指出,近年来,各地区开展农村土地整治,有效促进了耕地保护;同时,一些地方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对统筹城乡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出现了一些亟须规范的问题。主要是:少数地方片面追求增加城镇建设用地指标,擅自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或扩大试点范围,擅自扩大挂钩周转指标规模;有的地方违背农民意愿强拆强建,侵害农民利益;挂钩周转指标使用收益分配不规范等。必须采取有力措施,严格规范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促进其有序健康发展。
  会议强调,开展农村土地整治,要以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放在首位,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坚持群众自愿、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依法推进,按照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实施田水路林村综合治理的原则,以农田整治为重点,提高高产稳产农田比重和节约集约用地水平。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涉及村庄撤并等方面的土地整治,必须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自主决定,不得强拆强建。严禁违法调整、收回和强迫流转农民承包地。坚决防止违背农民意愿搞大拆大建、盲目建高楼等现象。
  会议强调,要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规模和范围。经批准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的地方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坚持局部试点、封闭运行、规范管理,不得扩大试点范围。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所腾出的土地首先要复垦为耕地,严禁以整治为名,扩大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展挂钩试点、超出试点范围开展增减挂钩和建设用地置换或擅自扩大挂钩周转指标规模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地方政府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并相应扣减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会议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加大对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处罚力度,切实抓好落实。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草案)》。草案明确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性质和业务范围,规定了代表机构开展业务活动的规则,完善了登记管理制度和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11月17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分析当前价格形势,研究部署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政策措施。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处理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和管理通胀预期关系的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采取措施发展生产、保障供应、强化监管,价格调控和监管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7月份以来,受国内外多种因素影响,以农产品为主的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较快,价格总水平逐月攀升,加大了城乡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的生活成本。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稳定市场价格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又要看到稳定市场价格的有利条件和积极因素,正确引导市场预期,坚定信心。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综合施策、重点治理,保障民生、稳定预期”的原则,坚持扶持生产、保障供应与抑制不合理需求相结合,实施短期应急措施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理顺价格关系与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相结合,维护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与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相结合,抑制价格上涨势头,切实保障群众生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会议确定了以下政策措施:(一)确保市场供应,促进价格稳定。进一步落实扶持农业生产的各项措施,保持农业稳定发展。把握好储备粮油糖投放力度,落实好小包装成品粮油储备制度。抓好冬季蔬菜生产,增加越冬蔬菜供应。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降低农副产品流通成本。加大新疆棉外运力度。继续实行化肥生产用电、用气和铁路运输价格优惠政策,保障化肥生产供应。组织好煤炭生产供应,优先保证发电用煤运输,确保城乡居民生活和企业正常生产电力供应。增加成品油特别是柴油产量,确保敞开供应。(二)完善补贴制度,安排好困难群众生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增加对大中专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学生食堂的补贴。各地区要尽快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逐步提高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和最低工资标准。(三)增强调控针对性,改善价格环境。继续落实治理和规范收费的各项规定,取消一批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把握好政府管理价格的调整时机、节奏和力度。保持天然气价格稳定。必要时对重要的生活必需品和生产资料实行价格临时干预措施。(四)加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整顿主要农产品收购秩序,严格粮食收购资格审核,加强粮食收购资金监管,取缔无照收购、无证加工棉花的行为。关停违规建设的玉米深加工企业。加强农产品期货和电子交易市场监管,抑制过度投机行为,取缔非法交易。健全价格监管法律法规,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强化执法,重点打击恶意囤积、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以及合谋涨价、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恶性炒作行为。完善价格信息发布制度,稳定社会预期。
  会议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协调配合和督促检查,切实落实“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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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9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决定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作出修改。
  会议指出,预防和控制艾滋病,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到民族兴衰和国家存亡。近些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艾滋病疫情快速上升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病死率显著下降,感染者和病人生活质量明显改善,防治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国艾滋病流行形势依然严峻,防治任务还十分艰巨。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防治、科学防治,在切实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基础上,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
  会议确定了以下政策措施:(一)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加强对重点地区和人群的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落实初中及以上学生学习防治知识的规定,制定媒体刊播防治知识和公益广告的指令性指标,全面普及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和政策。(二)扩大监测检测覆盖面,最大限度发现感染者。加强监测网络建设,在基层推广使用快速简便的艾滋病检测方法。疫情严重地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主动开展艾滋病、梅毒检测咨询。(三)扩大预防母婴传播覆盖面,有效减少新生儿感染。逐步将预防母婴传播和先天梅毒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扩大到全国,免费为孕产妇提供艾滋病与梅毒检测,对感染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免费提供系列干预措施。(四)扩大综合干预覆盖面,遏制艾滋病病毒传播。依法开展禁毒、打击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易感人群、感染者和性病病人的综合干预,努力切断经性传播途径。建立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和药物维持治疗之间的衔接机制以及异地服药保障机制,最大限度收治吸毒人员。(五)扩大抗病毒治疗覆盖面。完善以就地治疗、家庭治疗和社区治疗为主的抗病毒治疗服务网络,建立病人异地治疗保障机制,扩大中医药治疗规模。适当增加基本药物目录中抗艾滋病病毒治疗和机会性感染治疗药品的种类,扩大用药范围,逐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减轻病人医疗费用负担。(六)加强血液安全管理,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大力推动无偿献血,提高血站血液筛查能力。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临床用血和院内感染的管理,强化病人和医务人员防护,预防医源性感染。(七)加强对感染者和病人的关怀救助,落实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的福利保障政策。努力消除歧视,保障感染者和病人及其家庭成员就医、就业、入学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加强对违法犯罪感染者和病人的治疗、救助,做好教育监管工作。(八)加强艾滋病防治队伍建设,促进科研和科技成果转化,提高防治能力和水平。
  会议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健全防控机制,保障经费投入,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会议指出,最近,国务院出台了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若干政策措施,取得了初步的效果。这些措施主要是运用经济和法律的手段,同时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着眼于发展生产、保证供应、维护市场秩序,保护生产者和消费者利益。针对当前价格秩序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依法严厉惩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有必要修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修改后的规定草案将相互串通、恶意囤积、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以哄抬价格、牟取暴利的行为作为惩处重点,加大了处罚力度。会议决定,该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公布施行。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据11月4、11、18日、30日《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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