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的基础 公民充分参与社会更加安全

发布时间:2020-02-21 来源: 幽默笑话 点击:

  2011年7月23日,中国温州,在钢铁动车追尾坠桥的不幸时刻,人性动车照亮了那个悲惨的暗夜。又一次,灾难降临的时刻,挺立起大爱的光辉。无数原不相识的人们,同气连枝、守望相助……他们所有所有的人,共有一个名字:公民。他们所有所有的人,同是“国家列车”上的乘客。如果说,2008年汶川大地震是中国人公民精神全面生长的“元年”,2011年温州动车事故,则见证了中国人公民精神的深广。公民精神、公民意识的成长,无异于是为高速前行的“中国列车”加固了一道最重要的安全保险装置。
  只是,灾难中进发的公民精神之光,也照出了一丝阴影。那就是,为什么公民精神似乎总要等到灾难来激发?为什么钢铁动车戛然而止时人性动车似乎才奋然发力?
  这样的追问,并非始自今日。在2008年汶川抗震救灾之后,一些志愿者灾后归来产生了心理上的不适……抗震救灾中无私奉献、竞比高尚的情操,感染和激励着每一个人,而回到常态生活中,为什么一切似乎又故态复萌,为什么又被自私、冷漠、互不信任的人际环境和社会氛围笼罩?
  没有人对公共事务天然冷漠,我们更不必怀疑人性。爱心与善念,植根在人性的深处。奉献与牺牲,在中华民族的精神高地上从来就是制高点。我们不沉沦,国家便有光明,我们不堕落,社会便有温暖。因此,参与公共事务,可谓是一种本能的公民愿望。
  比追问更值得去做的,就是寻找,找到把“瞬间”凝固为“永恒”、把公民意识常态化的机制,找到把灾难中爆发出来的精神资源推动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路径。这种机制和路径,舍制度建设别无他途。
  真正的公民意识,绝不只是体现在天灾人祸之后的参与“善后”,更应体现对日常公共事务的参与、表达、监督,以主人翁的姿态,不当公共事务的“局外人”。建立制度化的公民参与途径,已成国家发展和社会建设的当务之急。
  真正的公民参与,是官民合作,是通过公开透明的信息,通过无遮蔽的意见表达,通过不同利益主体的公平博弈,达致有公信力的决策。通过公民参与,政府能够理解民众的观点,民众也能理解政府的困难,在相互理解中寻求最大公约数,收获“双赢”。
  建立了这样的机制,公民意识、公民精神就无须等到灾难来激发。唯如此,才能最大程度避免许多灾难,杜绝人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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