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拓展舆论监督空间的思考】拓展培训经营范围

发布时间:2020-02-23 来源: 幽默笑话 点击:

  【摘要】最近多起“记者被抓”事件引起人们对舆论监督的关注,当人们发出舆论监督是否遭受新危险的疑问时,似乎将记者在舆论监督过程中收受财物等一些失范行为有所忽略,正是这些失当行为,为记者被抓提供了口实。其实,记者的自律对于拓展舆论监督空间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自律应该成为记者自我保护的方式和拓展舆论监督空间的重要推手。
  【关键词】“记者被抓” 舆论监督 新闻自律
  
  舆论监督做得好不好,不仅取决于媒体记者的专业水准,还得看当时当地的政策走向、媒体环境等等。某一个重大突发事件、国际国内政经环境的变化、政策思路的转变等,都有可能影响媒体舆论监督的走向。也因此,舆论监督并非一个平稳前行的过程,而是时常会经历波动。在展江看来,新世纪以来不到10年的舆论监督可以分为五个阶段,不到两年就会有一次整体态势的变动。①
  正因为舆论监督的开展要受到各种各样因素的影响,形成一种并不稳定的特征,所以,对于舆论监督抱以关切的人,会格外关注某一阶段以及未来舆论监督的空间,包括监督的程度、范围、受限制情况,以及进行舆论监督的记者权益保护度等等。近日的一份民间报告就让舆论界产生了“舆论监督是否正在遭遇新危险”的疑问。②
  
  一、一份报告引发的双重忧虑
  
  去年11月8日,律师周泽组织召开了“部分媒体记者参加的记者权益维护座谈会暨年度记者权益观察报告会”。③在会上,周泽发布了《2008―2009年度记者权益观察报告》。报告中,“2008年―2009年记者被刑事处罚或受威胁的不完全统计表”显示,2008年至今,已至少有7起“记者被抓”及对记者提起刑诉的事件。以往记者成为被告的法律事件也很多,但大多为民事诉讼,案由基本上是名誉侵权,除非涉及国家安全,一般情况下不会达到国家公诉的程度。而最近两年频繁的记者被抓事件,加上抓捕方一般都是被记者监督曝光的当事人或所在当地的公安和司法机关,并且有媒体报道说这些案件都是“案中案”丛生,诸多因素叠加,不得不让人疑虑,被监督者的滥用权力是在对记者进行报复,记者舆论监督的权利已经受到了损害。
  舆论监督本义上是社会公众对公共事务尤其是公权力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公共行为的监测和督促,主体是全体公众,但现实中,经常是媒体代表公众对权力者进行监督。这样,媒体记者也就成为舆论监督的主要执行者。因而,有人如果想破坏舆论监督,挤压舆论监督空间,时常会从损害剥夺记者合法权利方面着手,如剥夺记者的采访权、报道权,通过暴力或者滥用权力侵害记者人身权等等。一定程度上,记者权益的受保护程度通常可以直观地体现舆论监督空间的大小和环境的好坏。而从最近多次发生的抓记者公诉记者的事件可以看出,目前舆论监督环境不容乐观,如周泽在报告中所言,“记者频频被抓,舆论监督正在遭遇越来越大的危险。”
  舆论监督遇到了危险,身处其中的新闻从业者和研究者开始为争取舆论监督空间大声疾呼,为眼前的现状心忧。习惯上,人们更多地从外部体制缺陷、权力滥用上寻找原因。但周泽的报告同时提醒我们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为什么大多数的针对记者的刑事诉讼被提起并有的被判刑?不容回避的现实是,确实有的记者在采访过程中有过一些不当行为,而这些不当行为又给了准备滥用权力人机会。如果说记者被抓捕让我们对舆论监督环境产生忧虑,那么,少数舆论监督记者们存在的职业操守问题,则应当是当下的另一重忧虑。在声讨权力滥用和依法维权的同时,是不是也该将硬币的另一面翻过来,检查一下当前个别记者的自律情况,并且想一想,记者的自律和记者一直想得到的舆论空间之间又有着哪些关系?
  
  二、媒体自律对舆论监督空间的拓展
  
  1、自律可以避免报复
  改革开放30年来的中国出现了市场领域,建立了大体成型的法制体系,这些因素为媒体自身的转型和开展对权力的制约提供了一定空间。④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被监督者需要借助法律来对付记者。当然这种行为依然是滥用权力,但至少已经需要借助法律中介,而一旦需要法律的协助,那么只要记者不触犯法律,就会避免被报复。从记者最多被适用的罪名“受贿罪”来看,一般这些获罪记者都在采访过程中有过收受当事一方财物的不当行为。因而,恪守自律原则,一方面是记者职业操守的体现,另一方面也是自我保护的一种手段,同时也能拓展自身进行舆论监督的空间。
  王克勤,被人以500万买其人头的揭黑记者,在一次访谈中提到,曾经调查山西某黑煤矿的内幕,采访过程中,煤老板扔过一叠钞票给他,他没拿。按他的话说,拿了钱,就脱不了身了。试想,如果没有这样的严格自律,像王克勤这样揭黑不断,树“敌”无数,哪怕他在采访过程中有一丁点不当之处,恐怕都已被某些权力部门抓住把柄予以打击了。
  另一个可以说明问题的例子来自于某电视台记者的经历,他曾经与同事调查一家楼盘的质量问题,临走时,开发商给了他们一人5000元的红包,他们感觉有点不对劲,最后趁人不注意把钱扔到拐角。结果还没等他们回到电视台,同事就告诉他们有人告发他们受贿。危险,往往就在底线失去的那一刻发生。
  2、自律可以避免监督盲区
  如前所述,采访对象通过赠送记者财物等方式利诱记者,可以让自己处于监督之外。俗话说,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短,记者收受了当事一方的财物,自然无力监督这一方,要么报道有偏颇,要么放弃与送礼一方相关的领域的监督报道,舆论监督空间自然变小。如果记者能够自律,凭新闻专业理念和公共利益做出选择,监督的范围不会被屏蔽,监督的空间在专业和公益的主导下会被拓展。
  最典型的莫过于2008年山西“封口费”事件。所有收取封口费的记者,都选择了缄默,结果一个问题煤矿差点在这种交易中蒙混过关。
  3、自律可以赢得公众
  最近几起记者被抓事件,因为记者确实有收受财物的行为,所以在社会上,有相当数量的人对抓捕起诉行为认为是正当的,这对为了公共利益而冒险监督权力滥用反被报复的记者而言,无疑是极大的讽刺。为何如此?周泽认为是社会泛道德化,公众将法律与道德相混淆的结果,在公众心目中,舆论监督的记者应该是公共利益的代表,社会黑暗的揭露者,当发现心目中道德崇高的调查记者们原来也与他们调查的腐败者一样,公众对记者群体及这个行业的失望是可想而知的。如果记者如同公众所期待的那样恪守自律,如果真的有记者受到不公对待,那么社会舆论会成为他最强的后盾,2008年初的朱文娜事件便是明证。如果记者不能洁身自好,就算记者是受害一方,也可能失去公众的支持。
  
  三、结语
  
  目前,舆论监督的空间越来越广阔,但是,因为制度欠缺而导致权力的滥用,新闻体制的固有弊病以及新时期市场权力的侵蚀等,让舆论监督报道在权利保障上不够充分。所以,这迫切需要弄清当前舆论空间、环境的现状,以此为基础建设性地拓展舆论空间,改善舆论环境。
  我们呼吁立法保障权利,伸张公理谴责迫害记者的行为,然而,与此同时,也不要忘了新闻业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弊端。当一个行业无法通过自我控制达到自律时,他律便会伺机靠近。把自律当成是自我保护的一种方式,无论对于记者自身,还是新闻界整体环境,都是非常重要的。■
  
  参考文献
   ① 展江,《舆论监督在中国的发展历程》,http://www.省略/article/html/1873.html
  ②《舆论监督正在遭遇新危险?》, 《南方周末》A4版,2009年11月12日,第1343期
  ③周泽博客,http://zhouze.blog.省略/136259744.html
  ④展江,《舆论监督在中国的发展历程》, http://www.省略
  
  (作者单位:安徽法制报社)
  责编:姚少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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