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消息来源 消息来源可靠吗

发布时间:2020-02-25 来源: 幽默笑话 点击:

  【摘要】新闻写作历来都十分重视交代和说明消息来源,因为新闻无来源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成为无根无据的东西。本文分析了消息来源的种类、表达形式、写法,以及在报道消息源时所易引起的名誉权纠纷。并提出,记者包括其他个人,在运用被动新闻源提供的事实材料时,特别要谨慎,以免因自己的主观随意性而损害新闻源和误导受众。
  【关键词】新闻写作 消息来源
  
  消息来源,也称新闻源或信息源,是一则新闻中所涉及的事实和观点材料的出处,它表明事实、观点和背景材料从何而来,由谁提供。中国新闻学先驱徐宝璜在他的《新闻学》一书中将新闻来源定义为:“新闻于何处求之?求之之处,曰新闻之来源”。2008年7月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新闻学关键概念》(富兰克林等著)中认为,新闻来源“是指向新闻工作者提供有可能制作成新闻报道或特稿的思想和大致信息的人物、地点以及组织。”
  新闻写作历来都十分重视交代和说明消息来源,因为新闻无来源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成为无根无据的东西。尤其是报道一些影响广泛的突发事件、重要事件揭秘、原因分析、评价事实、预示前景、认知改变等等,交代和说明新闻来源成为新闻报道的关键节点,对于增强新闻的可信性,说服力和客观性大有好处。
  一、消息来源的种类
  1、来自与采访对象的谈话,或记者本人的直接观察、亲身体验。
  2、来自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或其他某些会议发言和记录、档案资料、宣传品、来信来访、论文、著作。
  3、来自通讯员、新闻线人提供的线索、素材或文稿。
  4、来自各国通讯社、各地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
  5、网上信息与言论。
  据调查,15年前70%的新闻从业人员以消费者身份上网浏览信息,仅有15%的人从BBS、USENET中搜索新闻线索,如今约95%的人每天一上班即打开电脑从百度、雅虎、谷歌、QQ、MSN、个人博客、微博寻找新信息,并以参与者身份,频繁进出论坛与博客,以求从中获得新闻线索。网上信息言论出自各种个体的兴趣与需求,或传言或爆料,或记事或投诉,或共享或发泄,海量信息和言论中不乏宝贵的珍珠。大体上分事实信息类和观点话题两大类。一旦形成热点或气候,传统媒介立即会跟进。求证之、引导之、批评之、助推之。这一切,往往成为传统媒体难得的报道题材,及时反映到版面和节目中来。有些特别重要的信息,往往来自担负特定职责的机构内部的“线人”。有些媒体和记者甚至不惜工本培育和寻找这样重要的新闻来源。
  二、消息来源的表达形式
  本报讯实际上不能标志新闻的来源,但有时为了对真正的新闻来源保密(出于各种原因),“本报讯”也可以含糊其辞地代表新闻来源。除“本报讯”之外,通常使用的新闻来源有:
  1、发报式:写出媒介及发出消息的记者姓名、时间、地点。
  报纸――本报记者(通讯员)xxx何地何时讯
  广播――本报记者(通讯员)xxx从何地报道
  通讯社――新华社记者xxx何地何日电
  有利于确保新闻的真实性、记者的责任感、并暗示消息的时效性(不仅是x日,有时标明凌晨、午夜x时x分)
  发报式由四个成分构成:媒介、采集者、时间、地点。这种格式写法用语可灵活:如可用“本报记者何人何时从北京来电”。
  2、透露式:除标明记者和时间外,着重标明消息来源(提供者)亦即新闻内容非记者直接现场采访,而使用第二手材料,如来自权威部门、突出权威人士、知情者、档案文书、文件记录等等,使新闻线索更具体明确。
  消息来源要取得提供者的同意才可用,并在报道中注明。如果不便,可采用笼统的或虚拟的手法,“本报从有关部门获悉”、“据权威人士介绍”、“许多读者来信反映……”。但这种写法不能太多,媒体上大量使用这种含糊的消息来源,常常有忽悠受众之嫌。
  透露式消息来源的写法,能大大提高新闻的说服力、可信度,增加其“客观报道”的色彩,作者退居第三者写报道,如有错误,可减轻责任。第一责任人是提供消息来源者,第二责任人才是媒体和记者。如果消息提供者是权威人士、负责主管的机构和部门,那媒体和记者基本上可不负责任。如出土文物,权威的研究机构说是X千年;产品质量,技术监督局说不合格;案件性质,公安部门说是民事纠纷……记者引用了消息来源,一旦发生错误,社会基本上不会怪罪于媒体和记者。
  写新闻要尽可能找到权威的消息来源。现在有不少新闻,特别是娱乐新闻,往往是抛出一个疑似的信息,带问号的信息,然后去找一些不权威的新闻来源,故意兜圈子,摆迷魂阵。如说X明星结婚了,怀孕了,谈恋爱了,或分手了,离婚了等等。然后记者找什么经纪人、好朋友、同事、亲属等等,说一些似有若无的内容,写到最后仍是一头雾水,没有消除信息的不确定性。在一些娱乐新闻中,媒体往往用“字母”加“特征”来表达某明星的负面新闻,似有若无,隐喻影射,诱发猜测,引起争议,从不交待消息的明确来源,也无记者的调查求证。这样既能吸引受众眼球,又不过分得罪明星,记者也达到自我保护的目的。这种报道有时是明星或明星的经纪人在进行事件营销,自我炒作,抛出莫须有信息的是他们,出来否定辟谣的也是他们,媒体和记者被他们利用、愚弄,又帮助他们去愚弄更多的大众。这样一时可以得逞,但归根到底是要戳穿真相,对媒体和明星都会自毁形象,丧失公信度。所以,报道新闻一定要把好消息来源这一关。还有许多新闻不注意寻找并在报道中交代和说明具体可靠和权威的消息来源,而采用“网友曝”的形式,捕风捉影,照搬到传统媒体上炒作一番,称之为“网友曝”新闻。这样的新闻似同儿戏,愚弄大众罢了。新闻界应严肃批评这种玩世不恭、游戏人生的恶劣作风,维护媒体和新闻的公信力。
  中外新闻界都有消息来源保密的原则。凡不愿透露消息来源的记者应严守承诺,不能在报道时随意透露。有三个不足取:言而无信不足取,出尔反尔不足取,阳奉阴违不足取。即使在法庭诉讼中宁可被罚款、拘禁,也不违背诺言。当记者的作证(透露消息来源)有悖于职业道德准则,并可能导致新闻源枯竭的情况下,法律一般都认可记者不予作证或拒绝提供有关材料。
  3、援引式:直接转载转播其他媒介的消息,在消息开头部分注明消息的原发单位。摘要的(即经过删节的)应加“据”字,如:据美联社报道……、据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不得加上“本报讯”“本台消息”字样,以尊重被援引媒介的报道权。
  “本报讯,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报道(或据外电报道)”,这种写法不对。自相矛盾,侵害别人的报道权。否则,报刊文摘每篇新闻均可加“本报讯”,那就不是文摘了。综合多家媒体的消息冠以“本报综合消息”是可以的。
  记者要善于捕捉和运用多元性的消息来源,以追求新闻报道的真实、准确、公正、全面。《新闻记者》杂志2011年第8期刊登的《全球化新闻专业主义操作原则》一文指出:“由于消息来源的使用会直接影响到新闻报道的平衡、公正和可信度,我们对CNN和半岛(电视台)的消息来源进行了比较细致的分析,发现CNN和半岛在报道中使用的消息来源都呈现出明显的多元性,通常每一则报道都会使用多个不同的消息来源,平均每一则新闻报道使用的消息来源不少于3个。CNN和半岛对消息来源的处理都十分小心,其中大部分都是署名消息来源,甚至一个目击的老农民,也留下他长长的名字。若是无从验证消息来源的信息,或是使用了匿名消息来源,在报道中均会专门说明。多元的消息来源能够有效地从不同角度展现一个事件的方方面面,以期力求维系报道的公正和平衡。”当今时代,经济全球化必然带来媒介全球化。在世界已变成“地球村”的情况下,新闻报道对消息来源的要求无疑更严格了。记者应适应这种时代要求。
  我国传统媒体在以国外媒体的新闻报道、文章、资料、图片作消息来源时,一定要注意核实,注意其倾向性、导向性、不可不分青红皂白、拿来就用,以免成为西方媒体的传声筒和义务宣传员。
  近几年新闻学术界把新闻源分为:
  1、主动新闻源(积极新闻源),即积极主动地以发表为目的向新闻单位或作者提供事实材料的人。
  2、被动新闻源(消极新闻源),是指接受采访时,被动地甚至不自觉地向新闻单位或作者提供某些关键性的或受众感兴趣的事实材料的人。
  新闻源如果引起名誉权纠纷,要区分两种情况:
  a、凡主动提供新闻材料致使他人名誉受损,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在互联网的博客、微博上发布信息,造成转发、转帖、转载,影响较大,致使他人名誉受损,应负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b、因被动接受采访而提供新闻材料,且未经提供者同意公开,新闻媒介(包括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体)擅自发表、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对提供者一般不应当认定为侵害名誉权;虽系被动提供新闻材料,但发表或传播前经提供者审阅同意或者未提出异议即可认定表示默许,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一般应认定为负有侵害名誉权责任。
  记者包括其他个人在运用被动新闻源提供的事实材料时,特别要谨慎,以免因自己的主观随意性而损害新闻源和误导受众。
  多年前,一家权威的新闻专业类报纸理论版发表《消息来源是“外部标志”吗?》,后来有人在该报发《消息来源不是“必要构件”》与前文商榷。这之前,一家权威刊物登载文章批评天津一位新华社记者写的稿件没有写明消息来源,引起那位记者的反批评,说:消息要写明消息来源,这是哪一本新闻教科书说的?这说明业界认识的模糊。笔者认为,如果有些采访写作教材还没有写到消息写作一般都要交代和说明消息来源,那就赶快修订,把这一点写上去!
  
  (作者单位:安徽电视台社教海外中心)
  责编:周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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