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维权路为何成了“一个圈”

发布时间:2020-03-05 来源: 幽默笑话 点击:

  强拆:不按程序的拆迁      张保俊的房子是1985年盖的,1990年从村里获得了宅基证。   他的房子位于清河县城泰行南路东侧,距县城最繁华商业区约500米。
  张保俊说,2009年6月初,清河县政法委书记冯明跃在镇政府召集张保俊等10户村民开会,提出县里要把他们的70余亩土地收回。
  记者了解到的信息,政法委书记冯明跃身兼开发办主任,不过采访中冯予以否认。
  2010年2月1日,清河县城乡规划局局长栾保林透露,这片地可能用于开发商住楼。
  张保俊不接受拆迁补偿,他只想要保住房子。2009年6月30日,他收到一份限期3日拆房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复印件,开自清河县城乡规划局,但日期是2009年5月5日。
  7月1日上午,县房管局、规划局还有公安民警组成的队伍,强行拆了张保俊的房子。
  2010年1月29日,清河县国土资源局局长王石芳表示:“将宅基地收为国有,需通过土地置换和土地补偿,并通过村民委员会协商收回土地使用权,被批准后要向被征收人张贴告示。”
  而令张保俊等10户农民难接受的是,没有开过村民大会,更没有公示。马双岩、张印生、张孝顺等被拆迁户主说,一直到要拆除了,才通过村委会通知他们。
  比张保俊“幸运”的是,2005年10月18日,聊城市念窑村被列入城市拆迁范围后,村民看到了拆迁许可证,但他们发现,许可证无有效期。
  念窑村的部分村民,与张保俊一样,认定自己遭遇的拆迁违法。
  
  告状:地方无法立案
  
  房子被拆后,张宝俊与5年前念窑村的念以静等人一样,开始讨说法。
  张保俊的儿子背着他到国土资源部,他没有文字材料,在大门口登了个记又回去了。张保俊知道后感到害怕:“我要提前知道,就不会让他去了。县领导提醒过我,上访两次就可以抓我。”
  张保俊不敢上访,他找了土地管理部门,无果,他决定起诉规划局。
  第一步,张保俊就受了阻,他找不到律师。县里的律师都不接,说拆迁的官司赢不了。他又跑到邢台、石家庄,还是没律师接。
  2009年7月20日,张保俊到北京找到律师许荣。7月底,他到清河县法院起诉清河县城乡规划局。
  但他没立上案。清河县法院行政庭庭长李金排建议他们到邢台市起诉。
  按法律规定,法院不立案要书面说明不立案理由。张保俊没有“被说明”,日后也没有。
  2010年2月1日,李金排受访时说,张保俊的房被拆时,她碰巧路过,“动用了公安,闹得很大。”她承认:“我没有看诉状。”李金排面露难色,说事实是,她这里确实立不了案。
  念以静他们也跟张保俊一样,希望通过打行政官司解决问题。
  2008年10月13日、10月21日、11月4日,念以静他们分别向聊城东昌府区法院、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拆迁许可证,但三法院均未立案。
  
  申诉:诉求路上周而复始
  
  2009年8月3日,张保俊向邢台市中院行政庭提起诉讼。
  律师许荣回忆,当时邢台中院行政庭庭长苏天志说立案有难度。他多次提到,河北省曾专门召集公检法开会,省领导口头指示,“三年大变样”中,涉及土地拆迁的案子,一概不立案。
  到了2009年9月中旬,许荣向苏询问立案情况,并告诉他张保俊目前很可怜,住在漏雨的房子里,就等着法律为他解决困境。
  苏天志说,愿为张与清河县政府之间进行调解。到2009年10月,苏天志给张保俊打电话说,仍在努力调解,但他的事肯定立不了案。
  律师许荣说,如果始终立不了案,关于强拆的处理或对房屋的赔偿,都无从谈起。
  她建议张保俊等待立案的同时,申请人大监督立案。2009年12月24日,张保俊找到了清河县人大副主任吴荣昌,提出了督促立案申请。吴荣昌写信通告邢台市人大。后来,张保俊还找到了河北省人大。
  在河北省人大指示后,邢台市人大曾办了个手续转给清河县,询问为何不立案。清河县法院未回应。这种情况下,吴荣昌明确告诉张保俊,“县里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维权中的念以静等人,在行政申诉的道路上走得更为坎坷。
  念以静回忆,自己去国土、建设部门,他们说可以去找法院告。当三级法院均不立案后,2008年11月4日,他们又向山东省建设厅提起行政复议,却被告知已过时效,不予受理,“如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念以静感觉,维权路走得像个圆圈。
  “据我所知,这样的情况并不少见。”北大法学院教授王锡锌受访时说,很多后来成为上访户的人,都是发现“问题总是又兜个圈子回到原来的地方”,而如此,“矛盾会越积越多”。
  王锡锌说,他平均每天接到二三十封求助的特快专递,几乎都是遭遇暴力拆迁后申诉无门。王锡锌说,他只能劝求助者走法律途径,但有时对方会在电话那头冷笑:“王教授,你不会是在跟我开玩笑吧。”
  这样的情形让王锡锌深深忧虑,“当前基层的土地拆迁问题,已越来越影响社会稳定”。他认为,基层法治失效,大量矛盾和冲突将不可避免地被引到省级乃至中央政府。而后两者,最重要的工作其实是决策,并无足够人力和精力,来处置遍地开花的土地纠纷。
  数据显示,全国因土地拆迁问题引发的上访占很大比例。以广东为例,因土地而产生的上访数,占所有上访数的1/4甚至更多。
  
  信访:逐渐成为“访民”
  
  张保俊和念以静他们,都如同王锡锌教授分析的一样,走向省和中央,成为了访民。
  在念以静希望撤销拆迁许可证的几年中,村里100多户房子陆续拆迁。坚持讨说法的村民中,有人的房子也被强拆了。
  2009年底,念以静他们又到山东省人大上访后,山东省建设厅立案受理了他们的行政复议申请。
  “告了5年,才有部门受理,太难了。”不过,“我们还不知道能否撤销拆迁许可证。”
  立案无门的情况下,张保俊也开始“铤而走险”上访。
  2010年1月18日,他找到由河北省政法委统一领导、河北公检法司联合成立的省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河北省高院告诉他,“两个月解决不了,你再回来”。
  依照该接访中心的程序,该案要由河北省高院转给邢台市中院,中院处理不了再返回高院,并由巡回组先找本人面谈。
  2010年1月26日,河北省高院给张保俊打电话询问,最近市或县里是否有人找他谈话。张保俊说没有。
  没有人找过他。虽然他一直在等。
  清河县法院院长陈益德说,县法院未收到来自高院和中院的反馈。不过,他称,自己曾接到省一级部门传达的土地拆迁一概不立案的口头指示。
  而这期间,2009年11月9日,最高院出台了《关于依法保护行政诉讼当事人诉权的意见》,明确提出“坚决清除限制行政诉讼受理的各种‘土政策’,严禁以服务地方中心工作、应对金融危机等为借口,拒绝受理某类依法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
  
  症结:法律被基层“虚”待
  
  2010年3月21日,律师许荣又询问河北省高院立案情况。她得到的答复是,可以到邢台市中院沟通,高院也会协调。
  许荣感慨,真的是在一个圈里转。
  她慨叹,如果法律都不能给张保俊他们指出一条路,那等待他们的“怕只有绝路了”。
  念以静等6名“钉子户”,目前就在“以死相逼”。
  2009年以来,区政府多次组织人到念窑村,要强拆房子。念以静等6人带着家人、手持土制燃烧瓶,登上了屋顶,“誓死保卫家园”。
  “我们被逼急了,真的什么事都敢干。”念以静说。
  最高院《关于依法保护行政诉讼当事人诉权的意见》中提到,只有畅通行政诉讼渠道,才能引导人民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
  王锡锌教授认为,虽然土地法律法规目前尚不完善,但国家对拆迁征地也有严格审批、管理和追责制度。问题就在于,这些制度在很多地方形同虚设。
  “法律再好,基层不执行,就相当于没法律。所以,征地拆迁在很多时候已经不是法律问题,而是事实问题。”他认为,目前要解决的是法律的执行问题,否则,“土地拆迁问题,就只能是一个解不开的死结”。
  不过,这些,对于念以静他们来说,离得有些远。2010年初山东省建设厅对他们的行政复议开过一次庭后,尚无下文,他们又在等待中焦躁着。
  目前张保俊则陷入了另一种焦躁。他说,最近当地政府部门传话给他,说若他再上访就抓他。
  住在破房子里的张保俊受了惊吓,不太敢“活动”了。
  
  ■编后
  按法律规定,对拆迁本身或拆迁安置补偿有争议的,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诉讼途径解决问题。事实却是,被拆迁者遭遇的常是不受理,或不立案。
  最高院《关于依法保护行政诉讼当事人诉权的意见》提到,行政诉讼告状难现象,已成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之一。
  告官难,难在哪?最高院提出,严禁“以服务地方中心工作”作为拒绝受理的借口,可谓点中要害。纵观当下土地拆迁纠纷的不立案,多是地方“土政策”在作怪。
  当诉讼无门,被拆迁者会上访甚至走上极端道路,矛盾进一步加深。专家指出,相关法律法规,在很多地方形同虚设,是问题之根本所在。
  我们真的希望拆迁问题能够得到依法而妥善的解决,而不要再走进一个“怪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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