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学价值观的和平导向 [儒学多元主义的价值观]

发布时间:2020-03-13 来源: 幽默笑话 点击:

   儒家思想不仅是汉代以降两千多年中国传统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也构成15世纪以来整个东亚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历史上,儒学有两次大的发展。第一次是从春秋战国到汉武帝时期,儒学在“百家争鸣”的过程中,从鲁国的一种地方性学说逐渐成为整个中国文化的主流和国家意识形态。第二次是从汉代到宋明时期,儒学又逐渐传播到包括韩国、日本、越南等地在内的整个东亚地区,形成了韩国儒学、日本儒学和越南儒学,成为东亚意识的重要内容。第一次大发展,儒学不断吸收融合了道家、法家、阴阳家等其他思想流派;第二次大发展,儒学则不断吸收融合了佛教、道教的思想与实践。可以说,这两次大的历史发展,每一次都是儒学通过吸收融合其他思想学说从而丰富发展自身的结果。
  儒学始终是和其他各种思想形态共同发展的。汉武帝“独尊儒术”之前,儒学固然是“百家”之一。儒学成为国家意识形态以后,也并没有使其他思想形态销声匿迹。佛教传入以后,儒学和佛教、道家道教长期在中国社会并行不悖,相互融合补充,成为中国的三种主要思想传统。明代以后,不仅儒释道三家高度融合,伊斯兰教和基督教也开始与儒学互有吸收。譬如,明代伊斯兰教领袖“真回老人”王岱舆的《正教真诠》就吸收了不少儒家思想,而著名的儒家学者徐光启、李之藻和杨廷筠甚至皈依了基督教。
  由于儒学始终是在与其他思想传统的融合互动中产生、发展,因此,儒学的基本特征之一就是多元主义的价值观。孔子“和而不同”的思想不仅是儒家用以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准则,也同样适用于不同的思想传统、民族和国家之间。所谓“和而不同”,就是在保持自身主体性的前提下尊重其他个体各自的特性,与不同的个体和谐相处,既不屈己从人,也不强人从己。到了宋明时代,儒学的这种多元主义思想进一步发展成为“理一分殊”的思想。“理一分殊”就是认为世界上虽然存在着统一性的法则,但不同的思想传统、价值信仰都可以是这种统一性的不同表现形式。儒学多元主义的价值观与历史经验,无疑可以为全球文明对话的理论和实践提供一笔丰厚的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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