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理教育和公民理性】 公民理性

发布时间:2020-03-17 来源: 幽默笑话 点击:

  霸气、含混、反逻辑、少理性的语言在中国已经成为一个深入公共文化肌理的普遍痼疾。      《中国不高兴》的出版乃至登上畅销书榜,已成为广受关注的文化事件。书中显示出来的逻辑谬误和非理性话语特征逻辑提醒我们,至少中国公民教育的说理部分是不成功的。
  但《不高兴》作者们是中国公共话语理性匮乏的受害者,而不是始作俑者。他们只是在不知不觉中帮助再生这种缺乏理性的公共话语而已。霸气、含混、反逻辑、少理性的语言在中国已经成为一个深入公共文化肌理的普遍痼疾。
  
  理性话语是民主社会的特征
  
  人们很容易以为,有上述这样的语言,病因全在于“逻辑”,其实不是这样的。“逻辑”,尤其是形式逻辑,只是公共说理最表层的部分。书面写作的说理包括三个部分,逻辑只是其中之一,另外两个部分是语言(文字)和思想(内容)。在中学阶段,由于学生的思想尚待形成和成熟,文字说理教学一般侧重于基本的语言和基本逻辑能力,要求学生文通字顺、言之有据。当然,在基本的说理逻辑之外,还要注意文章结构的逻辑。教师在指导和评阅学生作文时,会搁置自己的立场,尽量客观地从学生的立场去评估他们的说理能力,看他们是否能表达清楚、轻重有序、自圆其说、以理服人。
  我在指出《中国不高兴》逻辑谬误时,就是这么做的。我的议题是普遍的“说理”,不是赞成或不赞成民族主义的说理。民族主义与宗教、政治信仰类似,关键在个“信”。但不管信什么,就它进行说理,逻辑方式却是相同的。仅在逻辑层面上说事,当然是初级的,因为它先搁置阅读者与写作者之间可能存在的“思想”和“立场”分歧。可是,不管专业知识多么高深,多么有创见,说理表述的基本逻辑、语言要求仍然绕不过去。这也是为什么必须充分重视中学的基础教育。事实上,如果没有基本的文通字顺和可靠逻辑,再了不起的思想也没有说服别人的手段和力量。
  理性话语的价值观是与他人平等、尊重、说理相待的关系,并在这个基础上不羞辱他人、不欺骗他人、不歧视他人、不伤害他人、不使用任何暴力,包括语言暴力对待他人。这也是正派社会的价值观。正如伦理哲学家马格利特(Avishai Margalit)所说,正派社会的第一原则不是做什么,而是不做什么。从反面来表述正派社会的根本道德原则,乃是凸显某一些行为对社会道德秩序的严重破坏作用。使用作理性话语就是一种对社会理性、真实秩序有严重破坏作用的行为。
  逻辑、语言(文字)和思想这三个部分结合在一起。逻辑严密的说理语言也会谦和有礼,仔细定义自己所用的主要概念,不用侮辱性字眼,不带吵架的腔调,尽量少用带有预设情绪的词汇。这样的说理在思想上也会倾向于人的自由、平等、尊严价值,主张包容,尊重他人权利,反对压制不同意见。相反,缺乏逻辑的话语势必会以逻辑之外的手段去支持它的“说理”,如暴戾、武断、专横的用词,攻击对方人格、谩骂和侮辱,甚至压制对方发言。这种话语在思想上也势必会有排斥性、仇恨情绪和暴力倾向。人应该通过自己的自由思想、独立判断而拥有看法和观点,不因为受到胁迫、欺骗、恐惧而不得不有某种想法或做出有这种想法的样子。
  因此,非理性话语不仅仅是个别人话语的弊病,而且更是整个社会的危害。理性话语是民主社会的特征,而非理性话语则常常伴同专制而生。不讲理的话语可能存在于任何社会,但只会在专制社会中大行其道,甚至成为权力话语。学校教育重视学生的理性话语能力不从心,从社会作用来说,是一种帮助维护民主公共生活秩序的公民教育。从公民修养、禀性来说,则是一种提高国民素质的人文教育。
  
  吵架越成功,说理越失败
  
  《不高兴》话语的非理性,在它的作者那里似乎已经形成了一种与“说理”相反的思维定式和话语习惯。它的思维定式是“对抗”,不管对方说得对不对,都一律要予以“反击”,决不认账。与此相应的话语习惯就是“吵架”,在最大程度上用语言暴力(嘲笑、谩骂、挖苦)使对方造成伤害。这样的思维定式和话语习惯本身之所以非理性,是因为它不想讲理。不想讲理的人,你又怎么对他说理呢?
  赞同《不高兴》的读者,往往不只是赞同这书的观点,而且也是认同它那种对抗、谩骂、暴力、吵架式的话语。王小东声称,《不高兴》出版后一个月就卖出了32万册,而且大多是为它叫好的。《不高兴》只不过是中国公共话语生态恶质化的冰山一角。一切可能与它意义不同的人都是它争吵、羞辱、嘲笑、谩骂的对象。它借助的小米就是那种高度情绪化、具有暴力和仇恨倾向的民族主义和民粹主义的结合,对它来说,说理根本就是可有可无的。这种语言在网络和大众文化中已盛行多时。正如朱大可在《流氓的盛宴》中所指出的,这种以网络为主要言说空间的话语,其明显特征是“哄客”们的暴力、冲动、专横、仇恨。这个网络中的“群氓社会”,与勒庞在100多年前论述的有形群氓社会具有相同性质的狂烈、暴戾、易受益感和不理性。
  网络群众的主体是“哄客”,“哄客就是用酷语、色语和秽语对公共事件或人物进行道德――美学评判的匿名网民”。哄客群众游走于网下假面社会和网上虚拟社会之间。他们在网下可以是温顺服从的假面臣民,在网上则可以是尖刻暴力的蒙面叛逆。网上哄客身披隐身“马甲”,以蒙面代替假面,在虚拟社会中复制现实社会中的自我隐藏和变形策略。这种自我隐藏和变形折射着人格中被扭曲了的自由欲望和与之共生的暴力倾向,“互联网的匿名注册制度,捍卫了思想和言论自由,庇护了必要的正义批评和真相陈述,同时也为网络暴力话语的发育提供摇篮。匿名效应制造了大量的‘无名氏’,他们可以放肆地宣泄个人焦虑,而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角色责任。”
  非理性的“群众”极具排他性、压制性和暴力倾向。它总是倾向于把十分复杂的问题转化为口号式的简单观念。在现实生活中的渺小个体,在群情激奋的人群中感到自己人多势众的力量,因此,他们总是倾向在坚持自己的理想和看法时表现得十分专横。这种群众性的民意宣泄既是偏执的,又是高尚的;既是专横的,又是理想的。它兼有崇高和暴力这两个截然不同的因素。它的崇高境界成功地激起了群众想入非非的高尚感情(国家主义、民族主义、民粹主义、爱国主义),使他们在崇拜和服从中寻到自己的幸福。它的暴力倾向以“道德净化”为理由,排斥一切异端和不同意见。理直气壮地展示和夸耀自己的不宽容和狂热。而这样的群众行为恰恰支持了权力惯用的驭民逻辑和合法性:为了高尚的目标,可以不择手段地实行任何对个人的排斥、钳制、压迫、残害。这也是“不高兴”民族主义话语的主要特征。
  
  自说自话不是公共说理
  
  一个国家中公共话语的匮乏和病态,是在逐渐的过程中发生的。正如波兹曼在《娱乐至死》中所说,语言环境中的变化和自然环境中的变化一样,“开始都是缓慢地累积,然后突然达到了物理学家所说的临界点。一条被逐渐污染的河流会突然变得有毒,大多数鱼类都灭绝了,游泳成为一种危险。但即使是这样,这条河看上去还是 正常的,人们还可以在上面划船。换句话说,即使河里的生命部已经死亡,这条河还是存在的,它的用途也还没有消失,但它的价值大大降低了,并且它恶劣的条件对于周围环境会产生不良的影响中国今天的“公共语言”变质已经达到并超过了这样的临界点。
  长期以来,在中国一直没有能够形成明确的、被公众社会普遍运用和遵守的公共说理话语(也许少数学术出版物是一些例外)。这首先是因为,人们对公域和私域的话语未能予以清楚的区分
  在中国,话语的私域和公域区别十分模糊不清,公域话语一直受到私域话语的不当影响,而私域话语的“我与我”关系则无法顺利转化为公域话语应该具有的“我与你”关系。例如,从1960年代起,各级学校教育都号召“学雷锋”,学习的远不只是做好人好事,而且更是雷锋式思维方式和表达形式,最典型的文本就是《雷锋日记》。
  《雷锋日记》中的话是雷锋写给自己看的,是一种私域写作。雷锋说:“处处听党的话,坚决地、无条件地做党的驯服工具。”他省略的主语是“我”。无论雷锋对自己提什么要求,那都是他自己的事,但是,如果雷锋是对另外一个人说话,说“你”必须这样做,那就成为“我与你”的话语。这时候,他就必须给对方一些充分的理由。
  “学雷锋”是一种以非理性的话语机制为基础的行为模仿。它要求的是,雷锋怎么做,你也怎么做;雷锋怎么想,你也怎么想。除了“雷锋这么做”和“雷锋这么想”之外,你再不需要有其它理由,也再不能问“为什么”。长期用这样的思想方式和行为模式来规范社会,必然会取消公共说理的作用,也必然会削弱公众的说理能力。
  《雷锋日记》私域话语中的“我”是他个人。但是,这个“我”的范围有时不只是个人,而是由亲近者组成的小群体。小群体成员之间的亲近关系与公共群体成员之间的那种陌生人与陌生人的关系是不同的。陌生人公共群体所特别需要的那种说理话语,对于亲近者小群体常常是可以舍弃的。这是因为,在亲近者小群体(如家庭、帮会、教会、政党)中,成员之间有一些在“理”之外的维系力量(亲情、义气、共同信仰、同志关系等等),也有一些与平等对话无关的结合原则(儿子对父母的孝道、帮会的帮规、宗教的教规、政党的党纪、领导等级等等)。
  在亲近者小群体中的那些形似“公域”的话语其实并不充分符合公共说理的要求。例如,在充分民主的政党内,可能会有充分说理的公共话语。但说理并不是所有政党话语的必然特征。党内很可能为了保证统一意志,在组织各层次中一级级下达“指示”,这种指示的话语充其量不过将“我与我”放大到“我们之间”而已。但这种“我们之间”的话语是建立在上下级领导的科层、等级关系上的。它与平等对话的“我与你”话语并不符合。
  当一个政党(顾名思义是一种小群体)的观点要传达给政党之外的社会人群时,“我们之间”的同志关系就必须转换为“我(们)与你(们)”的平等公民关系,原先不一定需要的“说理”也就变得非要不可了。但是,现实的情况是,“我们之间”和“我(们)与你(们)”这二种不同话语严重混淆,使得“我与你”的平等公共说理话语一直无法在中国得以确立。
  
  高调宣传也不是公共说理
  
  任何话语交际都是由三个关键部分构成的:信息发送者、信息、信息接受者。其中发送者与接受者的关系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交际过程中传送的是什么性质的信息。在自由、平等、相互尊重的发送者与接受者关系中,传送的信息是说理。反过来说也是一样,为了传送说理这种信息,交际双方之间必须有自由、平等、相互尊重的关系。因此,选择什么样的话语,电就是选择什么样的人际关系;或者可以说,有什么样的人际关系,就有什么样的话语。
  长期以来,中国公共语言一直受宣传话语影响和塑造。在宣传话语的信息发送者和接受者之间,存在的不是一种可以发问和必须对话的平等关系,而是一种“领导”和“群众”(被领导)的等级关系。即使在不同的“领导者”们那里,信息传送也是在“上级”和“下级”的等级关系中进行的。在这种等级关系中形成的话语是“指示”,不是说理。
  朱维特和奥多奈尔的《宣传与说服》正是以这一区别来定义“宣传”的:宣传是单向贯彻信息发送者的意图和需要;而说服则是双向互动的,兼顾信息发送者和接受者双方的交流需要。在某种势力可以为所欲为进行宣传的社会中,一定存在着某种不受节制的胁迫性制度。
  “宣传”在当代语言中往往用来特指由某种组织体制从事、完成的“散布”。正是在20世纪,原先中性词义的“宣传”变成了一个贬义词,获得了虚假、欺骗、蛊惑、玩弄、操控、洗脑这样的含义这也是为什么美国的初中教材把“逻辑谬误”和“宣传手法”放在一起,用以引起学生们的警觉。
  “民族主义”很容易变成一种宣传,一种很高调的宣传。民族主义后面有一种天然的体制力量。《不高兴》给“民族主义”设下了一个类似的话语圈套,好像辩论是在“民族主义”与“反民族主义”(被贴标签为“自由主义”)之间进行。其实,这是一个谬误的“虚假对立”,因为民族主义和自由主义并不是非此即彼、相互排斥的。
  正如《自由主义的民族主义》一书的作者塔米尔指出的那样,民族主义的一些理念本来就包含在自由主义的社会和政治实践之中。彰显这些理念可以使自由主义更易被广为接受。自由主义者和民族主义者都通常夸大他们各自立场问的普遍论和特殊论的差别。其实这一界限根本站不住脚,大可不必坚持。自由主义理念并不像它自以为的那样基于普遍原则。
  与《不高兴》民族主义论调完全不同的是,塔米尔对民族主义的论述所使用的是一种理性的、精细的书面说理文字语言。塔米尔的理性书面说理语言对于只会“聊”和“侃”的《不高兴》作者们来说,是完全陌生的,也是他们必须通过虚心学习才能掌握的。
  波兹曼在《娱乐至死》中对大众文化时代人们因阅读和接受习惯的改变,丧失思想能力充满了忧虑。他认为,就说理而言,写作优于口语,写作的表述方法会对文化有较健康的影响,“印刷文化的认识论在日益衰退,电视文化的认识论在同步壮大。这些都会在大众中产生严重的后果,其中一个后果就是我们将(因思想幼稚而)变得越来越可笑。”皮亚杰的理论是,只有口头语言的人在智力上不及有书面文字的人,而“电视文化”里的人比前两者都表现得智力低下
  说理是一种思想能力,它要求我们尽可能全面、完整地把握讨论的问题,采取一种真实而客观的态度。这就需要说理者随时当心在说话和文字表达过程中的逻辑。同时,说理者还必须能够了解和判断对方的态度和不同立场。在判断说理可靠性的时候,他要同时做几件事情,“包括把判断推迟到整个观点完成时做出;把问题记在脑中,直到已经决定何时、何地或是否能回答它们;用所有相关的经历作为现有观点的反证。还必须能够舍弃那些同所涉观点无关的知识和经历”。波兹曼把能够这样做的人称作为懂得文字写作价值的人。正是这些人,即使在公共话语之河已经被污染的时候,“像那些在有毒的河流中幸免于难的鱼儿以及那个仍在上面划船的人一样,他们的心中仍保留着过去那条清清小河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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