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优美艺术与实用艺术:优美句子摘抄大全
发布时间:2020-03-19 来源: 幽默笑话 点击:
【摘要】科林伍德对美的认识过于绝对主观,具有唯心主义倾向。事实上优美艺术与实用艺术无论是在历史演进的过程中,还是艺术创造的实践中,都应当被区分开来,不过它们仍然统一于客观与主观的统一之中。文章先后论述了优美艺术与实用艺术的区分与关联,以及实用艺术向优美艺术的转化,最终得出结论,艺术“实用”或 “美”的决定性因素是社会生产力。不论是艺术还是制造,只有当艺术体现出的客观与欣赏者的主观统一的时候,艺术才展现出它的美。
【关键词】优美艺术;实用艺术;美;辩证法
【中图分类号】J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6652(2011)09-00-
艺术源于艺术家的创造,但艺术家不是仅仅创造某种人工制品的群体。科林伍德认为艺术家创造的东西同时是两种事物:“首先,它是一种‘内心的’或‘精神的’事物,某种(恰如平常我们所说的)‘存在于他头脑中’,而且仅仅存在于头脑中的事物,我们通常称之为‘经验’;其次,它是一种有形体可感知的事物(一幅画、一座雕像等等),它和上述‘精神的’事物的确切关系需要非常细致地加以规定。”[1]科林伍德还认为,将艺术分为优美艺术和实用艺术就等于认同了艺术技巧论者,因此诸如此类具有混淆概念的分类术语应当被抹去。
这样的观点过于片面与绝对化了,事实上优美艺术与实用艺术可以被适当分开,前者倾向于精神的享受,后者偏重于物质的愉悦;同时也要了解这一区分并没有一个严格的界限,优美艺术与实用艺术实质是彼此区分又彼此关联,甚至能够进行转化的统一整体。而操控这个整体最强大的力量,是社会生产力。
宗白华说,艺术是人类的一种创造机能。艺术是是客观的“实在”(艺术需要客观事物作为载体、艺术所表现的“精神”本身就是客观的“被人脑加工过了”的反映)(一次创造),但同时又是主观的欣赏过程(二次创造)。俞伯牙的琴声蕴含高山流水,不可谓不美,但没有钟子期们的欣赏,最终也不过是曲高和寡,难逃淹没在历史洪流中的命运。因此,主观的创造与客观的接受“看对眼”了,艺术才展现出它的美。
一、优美艺术与实用艺术的区分与关联
优美艺术与实用艺术的界定是伴随着艺术创造的实践建立起来的,其相关理论也同样伴随着实践而形成和发展。关于这一界定,最早源于十八世纪后期,实用艺术的含义自不用说,优美艺术则是指“美的”艺术,而不是“精细的或高度技能的艺术”。但这并不是说,优美艺术与实用艺术的区别在于前者拥有“美”的特性,实际上艺术一开始都是实用的。优美艺术这一概念指向“美的”艺术,此“美”有着及其人性化的内涵:“当我们谈到一些东西是美的时候,更经常与更精确的讲,是指它们具有某种仅仅迎合我们感官的神妙之处。”[1]所以人们才常说“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不同的生活体验,审美经验和情感需求创造了千百般的“美”,也迎合了千百般对“美”的感受,优美艺术因此而极具精神的意义,成为精神的诉求,这种诉求在客观事物与主观需求达成一致的时候,方能得到最大的满足。实用艺术一词则明确的表示了它的物质性,它对功能的注重大于形式,而功能这个字眼很容易就让人落实到物质性的东西上,比如某种功能满足需要某种物质材料才能够达成等等。
精神和物质作为人类文明的两个方面,没有理由不发生关联,这个道理同样适用于优美艺术与实用艺术,也只有在这两者达到完美统一的时候,“优美”和“实用”才能被冠以艺术的桂冠。优美艺术中符合人们某种感官而被称之为“美”的现象,在实用艺术中同样的能体现:当一件称心如意的实用器具在手中操作,这个畅快的劳动过程是“美”的,挂在使用者脸上以及心头的满意的微笑也是“美”的,它们都是人们的感官得到迎合的神妙之处,也就是实用艺术的“优美”意义上的美。至于优美艺术的实用性,如果“任何被创造出来的东西都是有用的”这一古语没有足够的说服力,那么“仅仅迎合我们感官的神妙之处”本来就是一种带给人愉悦或满足的用途吧。
二、实用艺术向优美艺术的转化
马克思主义认为:事物是普遍联系与运动发展的。既然如此,艺术也不应被排除在外。艺术一开始都是实用的,随着生产力的进步,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和提高,一些曾隶属于实用艺术的艺术形式也就自然的向优美艺术进行了过渡,这一过渡揭示了发展到极致的实用艺术打破了实用与美的界限,代表着实用艺术完成了偏向于物质的历史使命,在优美艺术的道路上,又担起传承传统或是充实精神层面的担子。
例如,书法。笔墨纸砚作为中国传统的家什之一,已经随着人们书写方式的改变,成为了日常生活中的非必需品。用毛笔书写这一极具民族特色的艺术形式也由普及性的运用转而成为兴趣爱好的种类。我们不能绝对的说书法在我国古代是实用艺术,因为它线性的游走往往成为有意味的形式而触动人们的感官,但是我们可以绝对的说,书法在当今已经成为了优美艺术,因为兴趣爱好本身出于任何目的也是一个满足精神需求的追求。
又如,陶器。陶器作为石器时代的产物,它的诞生与辉煌凝聚了古代先民无数的来自于生活实践的智慧,但当这一智慧随着实践的深入而提升,更为方便好用的青铜器、铁器、漆器随之而来,陶器逐渐由家家户户的实用器皿上升为实用艺术,时至今朝,陶器已然完成了它最广泛化的实用使命,在大多数情况下作为优美艺术,优雅的装点人们的生活。
再如,园林。古人修建园林是为了优雅的居住,园林中的一草一木无不体现出园林作为艺术的实用性。而现代人主要利用园林玩赏,抱着亲近自然的心情或者其他,无意中,园林已经在历史的长河里积淀了优美艺术的属性。
当然,艺术性质的变迁是一个在社会大背景中进行的缓慢的过程,这个过程让我们看见了实用艺术与优美艺术并没有一个严格的界限,这个过程也提醒我们要用发展与变化的眼光看待艺术,这样的视角会让我们发现更多艺术所承载的东西,譬如一种民族文化的传承,甚至是社会的变迁。
三、决定艺术成为实用还是优美的在重要因素
艺术是它的创造者利用现有的生产力,将个人(或者是群体)的“审美情趣”(请允许我借用这个词语来表示人们对于美的主观理解)固化到艺术品中去的,之后又由观赏者理解、欣赏以至于共鸣,最终折射出美的价值。
正如书法、陶器、园林艺术由实用艺术向优美艺术的逐渐过渡,人类社会也经历了由石器时代、金属时代、机器时代,而至电子时代的过程,在这个悠久的历史进程背后,生产力充当了主导者的角色,生产力的发展改变了社会生活,拖动了社会经济,自然也就影响到了艺术。
艺术一开始都是实用的,在生产力低下的社会,人们依靠简单的劳动器具进行集体和逐渐个人化的生产生活,温饱是人们的头等大事,这样的生产方式只能支撑实用的艺术,这样的社会生活也只需要实用艺术。那些绘在隐蔽墙壁处的动物图形被施以了易于捕捉的巫术幻想,那些被敲凿、打磨、烧制成生活器具的自然物质只要具有方便使用的性质就好,“迎合感官的神妙”是物质生活得到满足之后的事情。“仓廪足而知礼节。”看看中国灿烂辉煌的文明历史,我们发现致力于艺术的传承者大多是不愁温饱的富裕阶层,尽管他们的创作离不开劳动人民的肥沃土壤,但焦大又哪里有闲情逸致“寻春问腊到蓬莱”呢?
艺术这个词汇以及它所代表的含义,是从与技艺的关联中独立出来的,这背后最重要的促成因素就是社会生产力,因为艺术是社会发展的产物。在生产力低下的社会没有属于艺术的空间,更不用讨论艺术是优美的还是实用的,只有当温饱能够得到满足的时候,所谓艺术才能崭露头角。
另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是,艺术大发展的时代必然也是经济大发展的时代,只有强朝盛世才能大批的造就流芳百世的艺术成就。当人们的物质生活得到改善时,随着受到的教育以及经验世界的扩大,他们的审美能力也随之提高了,那么无论是艺术创造的成就,还是艺术得到的认可也都将大幅度提升。
四、结论
艺术是整个意识形态层面的最低形态,是第三自然。或许艺术的魅力就在于它模糊的概念。苏珊•朗格说,舞蹈“再现我们内心生活的统一性、个别性和复杂性”,并认为“这一经验通常只能被我们模糊的意识到,因为它的组成成分大部分都是不可名状的”。[2]但艺术并不是不可认识的,线条、色彩、形体等都是舞蹈艺术借用的物质形式,这是客观的存在,同时又借助直觉经验来获得表现。艺术只是模糊,并非不可描述。
因此,我们认识艺术固然不能做一个艺术技巧论者,也不能片面的强调主观性,而应当运用艺术辩证法的思想来指导我们的认识过程。只有做到“对艺术规律及其奥秘的深度的整体性把握”,才能“使直观经验达到了艺术认知的辨证的深刻”[2],也只有如此,才能最终意识到:是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最终促成优美艺术与实用艺术藕断丝连的区分,是社会生产力的进步协助实用艺术极致发展,最终打破实用与美、物质与精神的界限。
参考文献
[1] 罗宾•乔治•科林伍德,《艺术原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
[2] 姜耕玉,《艺术辩证法》――中国艺术智慧形式,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3] 朱学勤,《中国通史》,上海辞书出版社,2006
[4] 鲁道夫•阿恩海姆,《艺术与视知觉》,四川人民出版社,1998
[5] 杨恩寰,《美学引论》,人民出版社,2005
(责任编辑:崔少梅)
收稿日期:201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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