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公平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公平,公正,和谐
发布时间:2020-03-22 来源: 幽默笑话 点击:
社会公平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分配公平又是社会公平的基础,是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划公平的体现,也是人们历来所追求的理想目标。 社会公平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分配公平又是社会公平的基础,是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划公平的体现,也是人们历来所追求的理想目标。“不患寡而患不均”,中国历来的农民革命运动都与此有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和利益分配的基础性作用日益加大,经济效益不断提高。但是,分配不公引起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也日益突出。
二元结构体制差异造成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过大。由于计划经济时期长期实行农业支持工业、农村支持城市的政策,形成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拉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又承担着市场和自然的双重风险,目前“三农”仍处于“三弱”的状况:农业是弱质产业、农民是弱势群体、农村是弱化区域。2005年我国城乡居民收入之比为3.23:1。专家测算,如果把农村收入被高估的水份挤掉,把城镇享有的隐形福利和优惠折算成收入,实际差距估计在6倍左右。
客观条件差异造成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过大。改革开放以来,沿海地区凭借着优越的区位条件和国家的优惠政策,经济率先发展。而中西部地区则相对落后,2000至2003年,西部12省(区、市)城镇居民人均年收入分别为全国平均水平的87%、86%、85%,每年下降一个百分点。东部与中西部的收入差距越来越大。
政策因素差异造成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过大。目前电力、电信、金融、保险、水电气供应、烟草等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职工平均工资的2到3倍,如果再加上工资外收入和职工福利待遇,实际收入差距则远远不止于此。
机会和能力差异造成个人之间的收入差距过大。当前中国的贫困群体弱势地位正在进一步凸显。1985年国家确定的贫困标准收入上限为200元,相当于全国农民平均收入的50%。而2005年为683元,仅相当于全国农民平均收入3255元的21%。按目前的标准,2005年我国农村贫困人口有2365万人。但若按人均1天消费1美元的联合国最低标准,中国贫困人口的总数将不少于2亿,仅次于印度,位列世界第二。据有关方面测算,全国10%的富裕家庭占有全国45%以上的财富,而10%的最低收入家庭只占1.4%。
现阶段人们之间收入分配上的差距不可避免,合理的收入分配差距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和动力;不合理的收入分配差距,则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严重制约。必须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促进社会分配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从消除社会分配的弊端入手,推动改革提速。现在改革分配制度的时机和条件已经成熟,我们要按照“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坚决取缔非法收入,促进共同富裕”的要求加快改革步伐,稳步推进分配制度的改革;要围绕社会分配中调控作用最大、潜力最大的环节加快改革。财税作为再分配的主体,在体现社会分配公平中发挥着重要的杠杆作用。要加快公共财政体制建设,利用财政转移支付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经济、教育和改善人民生产、生活条件,使全社会成员共享经济发展成果。要加大税收征管力度,严厉打击偷、逃、漏税等行为,充分发挥税收调节收入再分配、维护公平的作用。要围绕社会分配中人民群众意见最大、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加快改革。垄断行业收入分配过高是社会分配不公的突出问题。要打击行业垄断,引入竞争机制,完善垄断行业收入分配调节政策,缩小行业之间不合理的收入差别,加强对垄断行业国有企业工资水平和工资总额的控制,把过高收入部分转移为国家财政收入,参与社会再分配。要围绕社会地位最低、最困难人群的收入分配问题加快改革,更多地关注进城农民工、特困企业职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工资收入问题,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规定,打破身份界限,逐步消除因身份不同而遭受的工资歧视;及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做到尽量合理、适度、逐步提高。
二是从社会分配的源头抓起,促进机会均等。解决社会分配不公问题,要从人们参与经济活动、进入市场、参与市场分配的源头着力。只有从源头解决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问题,才能最终实现分配公平。要建立公平的就业机制。国家公务员录用、国有企业职工招聘等要公开透明、一视同仁,确保就业公平竞争。深入开展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行动,保征每一个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要建立公平的创业机制。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放宽市场准入,营造一个公平创业的社会环境。要规范经济活动规则,保障公开、公平、公正,取消一切不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审批事项,把政府不该管、管不好也管不了的事项交给市场。必须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实行公开办证,做到“阳光”下作业,规范化管理。要建设公平的就学和人才培养机制。要把教育资源更多地向农村和贫困家庭倾斜,建立和完善针对弱势群体的支助制度,让贫困家庭的子女都读得起书。
三是从社会分配的调节着力,完善保障体系。分配公平与社会保障制度紧密相关。脱离现实客观条件,过分追求分配公平,过度提高社会保障的水平,会导致严重的负面效果,使人们逐渐形成依附保障的情性,加重财政负担,抑制经济发展;但社保滞后,就会严重影响社会分配公平和社会和谐。现在我国已具备了扩大社会保障、实现社会分配公平的基础条件和能力,关键是要打破传统的思维定势。只有在充满人性和人文关怀的自助、他助和互助中。以强带弱,社会才能和谐。没有“免费午餐”的说法是经济法则,不是政治法则和社会法则。慈善、救助、福利是体现社会公平的润滑剂;诸多实践证明,没有这些“免费午餐”,社会将无法和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把完善社保体系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让困难群众有基本生活保障,让弱势群体有安全感。扩大社会保障范围,使之逐步覆盖城乡所有居民,这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长期奋斗目标,也是实现社会保障制度公平性的必然要求。当前,一要完善社会保险政策。继续抓好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扩面征缴,将尽可能多的从业人员纳入到社会保障体系中来,并多渠道筹集好社保基金,切实做到各项社会保险金依法、按时足额发放,切实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二要完善社会福利政策。加大对农村地区社会福利的投入,特别是对老弱病残、鳏寡孤独者提供相关福利,以保证并适当提高这一部分低收入者的收入,减少贫困人数。三要完善社会救助政策。加快建立全国统一、规范的社会救助体系,充分发挥其保障基本生活的“保底”作用。
四是从社会分配的基础突破,提升发展效益。和谐社会必然是物质财富相对富裕的社会,贫穷没有和谐,落后没有和谐。改革分配不公的问题要有物质基础作支撑。当前,既是发展机遇期,也是矛盾凸显期。现阶段一些不和谐甚至不稳定因素大都涉及到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解决这个层面的问题,往往需要付出财政成本。而且要看到经济的高增长并不一定带来就业和收入的高增长,只有提高发展质量,才有财力处理好热点、难点和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要在加快发展中追求经济效益,解决财政实力薄弱的问题;追求社会效益,解决公共服务质弱的问题;追求生态效益,解决资源环境危弱的问题。岳阳市这几年坚持“民本岳阳”执政和发展理念,突出提升经济效益,经济年均增长12%,财政收入年均增长25%,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增强,每年拿出1亿多元面向困难群众和社会弱势群体办一批实事项目。2006年新建了950套廉租房和经济实用住房,改扩建24所农村敬老院,硬化、亮化、绿化城市50条小街巷,为1500名残疾人配送轮椅。累计拿出了6亿多元用于下岗职工再就业和购买社会保险。提升经济效益在分配公平中起到了支撑作用。
(作者系湖南省岳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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