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力建:民主专制与马太效应

发布时间:2020-06-03 来源: 幽默笑话 点击:

  

  小罗斯福能当上总统,因为他手下有一员得力大将史密斯(Alfred Emanuel Smith)。这史密斯号称“快乐战士”,是美国民主党掌门人,曾四次连任纽约州长。他还是一个不可救药的民主制度拥护者。在他做州长的时候,有人发现民主也有毛病,就主张来点别的——比如集中或专制什么的。他一听不高兴了,痛斥这些人鼠目寸光,同时还说了这么一句千古名言:“解决民主带来的所有问题的方法是更多一点民主!”如果我们不嫌画蛇添足的话,似乎可以在他这名言后面在加上一句“解决专制带来的所有问题是更专制一点”。我们不妨各自举一点例子来让外行看看热闹,让内行看看门道。

  关于“解决民主带来的所有问题的方法是更多一点民主”,因为我们这里没有现成的例子,只好举别人的例子——就说美国吧。1984年.美国共和党大会在得克萨斯州举行,反对里根的人在会场外示威游行。有一个叫约翰逊的男子觉得光打打标语喊喊口号不过瘾,就把一面美国国旗也烧了,一边烧,还一边兴高采烈地大喊大叫:“红、白、蓝,我要叫你成碎片!”这一来,得州政府可抓住修理他的把柄了:马上把他抓了起来,并立即以有意损坏国旗罪起诉他——让他尝尝随意“民主”的滋味!约翰逊不服上诉,这官司就一直打到美国最高法院,告来告去地拖了5年到1989年6月21日,最高法院以5比4的微弱优势做出判决:在公众示威中烧毁国旗,是受宪法第一修正案“表达自由”条款保护的合法行为,约翰逊无罪释放。这一判决出来,很多爱国的美国人都火了:国旗都可以烧,这也民主得太出格了。一个人如果连自己国家象征的国旗都拿来当废纸,他还什么事干不出来?这样的人还能不受到惩罚么?于是,群情汹汹奔走相告,在这些众多爱国者的集体呼吁下,美国国会在4个月后出台了一项《国旗保护法》,里面专门规定当众烧毁国旗是一种犯罪行为——也就说,他们对民主带来的问题的解决方法是收起民主,使用刑罚,看你几个喜欢民主的家伙还乱来不乱来。可,偏有人就不信这邪:就在该《国旗保护法》生效的当天,即10月30日,又有一个叫埃里奇的妇女犯了神经以身试法:在国会山下当众烧毁国旗一面!这下可惹恼了美国警察,马上把她抓起来,准备用新鲜出炉的《国旗保护法》狠狠地修理她一通。该女士却不想俯首贴耳接受惩罚,不停上诉,又把这官司推到了美国最高法院手中。对这烫手番薯,最高法院的判决再次叫人跌破眼镜:还是以5比4的表决结果宣布埃里奇无罪开释。至于国会刚刚通过的可以治这个女士罪的《国旗保护法》么,最高法院认定这个法律与宪法中“表达自由”的条款不相符,属于“违宪”,所以不适用——没办法,在至高无上的宪法面前,普通法只好败下阵来!因为按美国的“宪政”与“法制”,任何一种对焚旗事件所做的感情判断和经验判断,在宪法面前都是软弱无力的;
任何时候,普通法都不能有悖于代表国家最高原则和民众根本利益的宪法!我们从这个案例中看到,对待民主带来的问题——烧毁国旗——有两种解决的思路:一种认为这种民主太过分了,得收一收了,否则国将不国,民将不民,所以通过新的法律来限制这种过分的民主。换句话说,对民主带来的问题,由集中由制裁来解决——这是美国国会的思路,恐怕也是我们国家在处理类似问题时的主要思路。还有一种思路则认为,民主带来的问题,只能由民主的手段来处理——具体说来,就是用更民主的手段来处理,而不是反其道而行之:放弃民主,使用暴力,这就是美国最高法院的思路。那一种更合理,我们不难判断:“爱国旗”,固然是爱国的外在表现;
可爱民主爱自由,则是爱国更深刻更永远的表现。也正因为有了这样的民主和自由,美国自1776年建国以来二百多年,有记载的烧毁国旗事件也不过区区40对起。在处理完1989年公会山下烧毁国旗案后,一位美国最高法院的法官说过这样一句耐人寻味的话:“如果一个国家连自己的国旗都允许你烧,那么你还有什么理由去烧它呢?”

  至于“解决专制带来的所有问题是更专制一点”,我们这边倒有的是例子,随手就可以举出很多,随便说两个吧。一个在大陆:1930年2月,“中国自由大同盟”在上海成立,它的宗旨是在国民党的专制统治下争民主争自由!鲁迅也加入其中,还名列前茅。显然,这个团体所以出现,就是因为国民党一党独大,一党专制所致——是专制带来的问题。可要解决这个问题该怎么办呢?国民党的办法是想方设法对其进行镇压,使其根本无法活动,结果,刚成立三个月,就只好自行解散,发其人之一的鲁迅,还被浙江省党部呈请一“堕落文人”的罪名全国通缉!“问题”因此得以彻底“解决”!鲁迅在后来回忆这件事时,曾这样写到“四五年前,我曾加盟于一个要求自由的团体,而那时的上海教育局长陈德征氏勃然大怒道,在三民主义统治之下,还觉得不满么?那可连现在给与着的一点自由也要收起来了。而且,真的收起来了。”效果如何呢?鲁迅接着写到“每当感到比先前更不自由的时候,我一面佩服陈氏精通王道的学识,一面有时也不免想,真该讴歌三民主义的。然而,已经晚了(见《关于中国的两三件事》)。”看,这不“解决专制带来的所有问题是更专制一点”的生动例子么?还有一个是台湾:李敖当年在嘲笑民进党大员纷纷讨好国民党领袖时,曾这样一一挖苦:说民进党的周玉清,以国大代表的身份参加投票,不把票投给自己一方,却把票投给国民党的蒋经国,而且还“当众违法亮票,以为取信讨好国民党”;
另外还有什么民进党的成员参加签名“吁请蒋经国先生竞选连任”,而蒋经国死后,许多民进党成员还“号啕大哭”、“连署致敬”、“表示悼念”,更有女党员大呼“非常沉痛,那种心情不亚于月前我丈夫逝世!”李敖对此是深恶痛绝,直言斥之“无耻”!还说“诸如此类的事件,真是写不胜写,大笑之余,真浩叹民进党‘忘了我是谁’也(见《民进党的媚骨》)。”的确,从一方面看,民进党的表现是媚骨十足,可堪一笑;
可,我们要换一个角度来看,则他们面对的是以专制为其特征的国民党,他们若不这么做,而让国民党觉得有“问题”的话,那国民党采取的措施恐怕就只能是“更专制一点”,那时,不要说他们民进党能像现在这样咸鱼翻身,能不能继续生存下去,那还是问题呢——鲁迅及“自由大同盟”的遭遇就是前车之鉴!所以,为了防止更大的镇压临头,他们也就只好先“自我约束”一番了。这叫在那家山砍那家柴,当谁的和尚撞谁的钟!

  这种“解决民主带来的所有问题的方法是更多一点民主”与“解决专制带来的所有问题是更专制一点”或者也可以称做“政治”的“马太效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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