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杰:政协制度建设的新课题

发布时间:2020-06-07 来源: 幽默笑话 点击:

  

  (东方早报记者 吴玉蓉发自北京)“政协有不同的界别,各界别的委员都是社会主义的建设者,代表各方利益。这是政协制度设计的一个重要前提。”中央党校研究室博士赵杰昨天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代表和委员首先代表的是本阶层的利益,反映本阶层的利益诉求,在这个基础上才能代表公共利益。

  早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不少专家对张茵和穆麟茹持理解态度,认为她们代表劳资方中的资方有这样的利益诉求并无不妥,无可厚非。

  随着新阶层更多代表委员进入人大政协,政协也日益成为不同阶层交流争论的平台,并且其发言也从温和逐渐走向犀利。赵杰表示,这种由温和到犀利的不同意见的展示和讨论,恰恰反映了改革开放三十年经济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而怎么来认识和把握这种变化,是政协制度建设面临的新课题。

  

  通过利益展示和争辩推进公共利益

  

  赵杰认为,能代表本阶层利益,需要对国家、对社会、对自己所处的利益阶层有很强的认知,自己还必须具备一定的道德水准,认可社会基本的价值理念,而且能够发出本阶层的声音,这是参政议政能力非常重要的一点。在代表本阶层的利益基础之上,了解其他阶层的利益,通过利益展示和理性争辩,与更广大阶层的人寻求共同利益,推进公共利益,恰恰符合现代政治文明的基本要求。

  “新劳动合同法维护大多数人、权益容易受损的劳方利益,这种倾向并无不妥。在我国劳动力供给充足、人口流动充分的情况下,没有劳动合同法难以保障劳方的权利。用劳动立法的形式来保证中低收入者的应得收入,是‘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让劳动者分享到经济快速增长成果的基本前提。新劳动合同法的立法意图和现实指向是正确的。但怎样保护,可以讨论。”赵杰说,张茵委员提出的3—5年,也许就代表了现在资方的利益,是资方的普遍心态。

  赵杰表示,张茵在一个非常正式的场合抛出这种理论,是要冒着很大的风险的。除要遭受谴责,还可能会波及其企业形象。但她在可以预见这种结果的情况下,没有去等待着“资方”中其他人发言,自己“搭便车”,而是做出行动,从其发挥政协委员参政议政作用来看,至少不能说她做错了什么。

  

  关键看立法执法机构支持资方还是劳方

  

  “当然,劳方的声音仍不够响亮,也是客观存在的。通过新的劳动合同法,来维护劳方权益,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法的执行,仍征途漫漫。后《劳动合同法》的时代,仍需要劳方的声音。”赵杰说,力量相对单薄、人数分散的劳方,与人数较少、谈判能力较强的资方,在形成集中的观点、影响公共政策方面,天然处于劣势。但是,同情劳方的社会反响却仍然淹没了资方的阵营。劳方在舆论方面的领先,能否影响立法部门和执法机构,才是这场争论的关键所在。

  “网上的情绪化并不代表现实的情绪化。”他表示,社会舆论在这方面应该显得大度些。社会舆论对张茵的争议反映了劳动合同法面临的现实操作问题,这只会有助于劳动合同法的执行,而不是漠视这个问题的存在。如果劳动合同法早一点受到这样的关注,可能就不会是今天这个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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