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颐:“为获得认可”:尽快废除“身份制”

发布时间:2020-06-16 来源: 幽默笑话 点击:

  

  三十多年前,我下乡到农村当了几年“插队知青”,虽然此前对城乡差别也有相当了解,但到农村后,亲见那种差别的巨大还是使我深深震惊。几年的乡村生活,使我对吃“商品粮”的“城里人”和吃“农业粮”的“农村人”那种“天生的”身份差别更有直观的体会。

  当时,招工只招“知青”,与农村青年基本无缘;
大学考试早已废除,上大学的名额少而又少,名为推荐,实际是凭特权“走后门”,无权无势的农村青年更不敢想。只有参军当兵提供了“农转非”的可能。之所以只是“可能”,是因为只有在部队“提干”后才最终摆脱“农门”,如果没有提上干复员回家,则依然是面土背阳的农民。所以,当时一个农家子参军后,家中立刻媒客盈门,但当他复员回乡后,退婚的女家不在少数。同样,如果他几年后在部队当了干部,毁约退婚的干部也不在少数。平心而论,多数人并非提干后看不起村姑,而是“身份制”规定子女的身份必须随母亲,如果践约与农家女结婚,今后子女仍是“农民”,会影响到世世代代。为此,生出了一出又一出悲剧。

  农村出身的作家路遥十几年前的小说《人生》,对农村青年反抗命运安排、最终失败的心理状态,作了入木三分的刻画,许多农村青年心灵都受到强烈震动,从主人公高加林的身上,他们看到了自己的影子。十几年前,路遥敏感地以文学的形式感性地提出了中国社会城乡二元化这种“身份制”造成的人间悲剧和对人性的扭曲,产生了极大的影响。随着这十几年中国改革的深化,这种城乡二元化结构已经成为改革的瓶颈,已越来越明显。事实说明,“扶贫”的根本是给农民以“国民待遇”。

  所谓“国民待遇”(National treatment),主要用在国际贸易上,即在国际贸易和人员流动时,所流动的货物、资金和人员都要受到相互平等的待遇,不被歧视。但是在我们国内,一些地方还对部分本国国民(主要是农民)大搞身份歧视和户籍分割,还是二元结构,还在实行不平等的国民待遇。如对外来人口(主要是民工)实行就业限制,工资、福利待遇都比“本地工”要低,子女上学也受歧视。这种“城乡二元化”格局,是在实行计划经济的历史条件下形成了。

  建国初期,确立了计划经济和优先发展重工业战略。计划经济必然要求对粮食和农副产品统统“统购统销”,因为只有“统购统销”才能使工农业产品价格形成“剪刀差”、从农村抽取大量资金优先发展重工业。从1953年实行粮食统购统销,1956-1957国务院连续4次发出“防止、制止农村人口盲目外流”的指示,到1958 年全国人大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这种城乡二元结构被固定下来,公民也从此被分为“农业人口”与“非农业人口”两种壁垒森严的不同身份,而占人口少数的“非农业人口”一直享受着由国家提供的比“农业人口”多得多的各种“优惠”,农民被严格束缚在土地上,几乎“寸步难行”。

  现在,以市场经济为导向的改革开放已有20余年,中国经济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农民的自由度虽然比以前有难以想像的增大,但户籍制却基本没有变化,农民的身份依然难以改变,长期在城里务工仍然是“农民工”,甚至当上老板后其身份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仍是“农民企业家”。这种状况与改革开放的进程极不相称,已经严重影响了社会发展,目前面临的许多问题其实都是这种城乡二元化造成的。

  “身份制”使城乡贫富差距越来越大,最大的分配不公,其实是城乡间的分配不公,所谓“三农”问题的症结也在于此。城乡差别越大,农民进城谋生的动力越强,越是要想方设法到城里“打工”。目前经济生活中的消费不旺、内需不足的根本原因在于农民收入过低,启动现实内需市场的根本之途在于提高农民收入。城乡差距过大,潜伏着深刻的危机,是社会不稳定的重要因素。由于不能真正在城市安家落户,所以“民工”对“打工地”没有、也不可能有归宿感;
没有归宿感,是这部分人群成为高犯罪率人群的重要原因之一,也是每年春运“民工潮”的主要原因。以城乡分治为基础的教育体制,使民工子女上中小学不得不交纳高额的“借读费”、“赞助费”。在城里一时没有找到工作的农民是“盲流”,凡“盲流”就可以被“收容”。农民按收入所交的税费并不低,但与城市居民相比,所应享有的应由国家提供的社会保障体系却非常薄弱,许多地方基本没有建立起来;
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薄弱或没有,是农村社会不稳的严重隐患。从经济角度来看,市场经济要求劳动力平等的自由流动,但我国城乡劳动力市场仍处于被分割状态,农村劳动力到城市就业依然受到各地方政府制定的带有歧视性就业政策的制约和限制(平心而论,并非地方政府存心“歧视”,而是现行体制使然),经济形势稍有变动,首先就是清退农民工;
劳动力能否平等的自由流动,是市场化程度的主要标志,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最后建立,一定要取消这种“身份制”。而且,从道义的角度来看,一个国家的国民实行两种待遇、对一部分公民实行就业歧视、社会保障歧视等等更不合理。

  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这两种不同的身份划分,把中国人民清清楚楚地分割成两个世界。也就是把一个社会的传统和现代这两部分固定化,实质是国家的财富资源向城市高度集中。这种二元分裂的状况,当然会影响整个社会的和谐进步、发展。几年前法国出现的北非移民骚乱,对社会正在转型、正在走向小康的中国社会,有着重要的警示意义。因为无论就经济发达程度、生活水准,文化水平,还是就社会安定程度、各种社会福利和保障制度而言,法国在当今世界均属“上乘”,一直令世人“艳羡”。所以,一向“安定祥和”的法国突然爆发骚动,且程度如此激烈、规模如此之大,确令世人瞠目。

  众所周知,骚乱起源于巴黎郊区的北非移民区。平心而论,法国的移民政策相对优惠,如非洲移民的后裔即享有免费教育,长期失业人员和无学历青年都可以领取政府补助,移民入籍后享的福利虽不如法国本地居民,但毕竟比其他许多国家优厚得多,所以有“移民天堂”之称。当然,尽管对移民有种种优厚政策,但移民在法国仍是贫穷的弱势群体。虽然享有免费教育的政策,但移民的文化程度远低于主流社会,而失业率远高于主流社会。如这次点燃骚乱引信的克利希苏布瓦镇以移民为主,有一半居民的年龄在25岁以下,平均失业率高达25%,而在15岁到25岁的人当中,失业率更高达36%。也就是说,移民的第二代失业率更高。这种移民聚集区形成一个个与主流社会隔离、备受歧视的“贫民窟”或曰“困难街区”,里面充满了失业、暴力、色情、毒品,发展出自己社区的“地下经济”,形成自己的行事逻辑,与主流社会的鸿沟越来越宽。长期的屈辱、歧视、挫折和失败,最后使人绝望,认为世界对自己不公,当然容易产生与主流社会尖锐对立的愤懑之情,因此一些小事就很可能引爆大动乱。此次骚乱的直接原因就是警察去检查身份证,由于“贫民窟”犯罪率高,警察经常去检查证件。但正如法国政府一名负责青年事务的官员所说:“你不能无缘无故地拦住人们检查他们的身份证,并且不负担任何后果。”(现在想来,几年前孙志刚案的结果导致的是遣送制度的废除而不是激烈冲突,确应庆幸。)

  值得注意的是,这次骚乱的参与者几乎全是移民的第二代、第三代,而第一代移民却很少参与。因为第一代移民总是将自己现在居住的“流入地”的状况与“流出地”相比,虽对“二等公民”地位也有种种不满,但生活总体而言比在流出地强了许多,因此多不愿参加激烈的反社会暴力活动。但是,移民的后代却没有第一代那种与流出地的比较,他们出生、成长在流入地,自然要求平等待遇,要求融入主流社会,起码要求不受歧视,要求被主流“认可”。

  美国学者弗朗西斯·福山的理论认为,当人们衣食无忧之后“获得认可”的渴望将极其强烈。在他的理论框架中,“最初之人”在基本的自然欲望方面与动物基本相同,但从根本上区别于动物之处在于除了基本物质要求外还有最低微最基本的非物质要求。由于人从一开始就是社会存在,所以有被他人、被社会承认的需要。“获得认可的欲望”来自人的精神本能,是精神的自我需要,是一种自我肯定,是自己价值在外部世界的镜像化。历史上的许多冲突并非为了“存在”,而是为了“获得认可”。他明确写道:“民族性不是人的一种自然特征,一个人只有被其他人认可是这个民族时才具有民族性。”

  当移民长期不被主流认可,不能融入主流社会时,他们虽然在法律上是这个国家、民族的一员,但并不可能从更深的精神、文化层面上认为自己是这个地方、民族的一员。当意识到不可能被主流社会承认时,尖锐冲突即难避免。一位参与骚动的非裔青年说,对他个人而言,骚乱是向政府的“报复”,因为他们感到被社会歧视、侮辱,被国家和政府抛弃(而第一代移民往往对被这个国家“收留”有某种感恩之情),“在这个世界上,我们什么都不是。”因此,几年前英国伦敦爆炸案的主角也是“生于斯、长于斯”的移民第二代就不难理解了。

  中国目前正处社会转型的关键时刻,重要的一点就是打破原来的城乡分割二元体制。二十多年来,越来越多的农民进城谋生,但又不可能获得“流入地”的合法身份,其身份只能是“进城务工农民工”。由于体制原因,他们在许多方面不能与所在地居民享有同样待遇,而他们的“第二代”不能与流入地孩子享受平等的教育权则是最重要方面,而这种不平等造成的后果将最为严重。第一代农民工进城再苦再累、再受歧视,但却有欢天喜地的感觉,因为毕竟得到了计划经济时代根本不能进城的自由,而且,他们在城里幸苦打工,生活毕竟比在农村要好得多。但他们的下一代,则没有与不可能有这种感觉。从小生长在城市的农民工子女对家乡的记忆、感情和“新旧对比”远不如他们的父辈,他们对乡村已经陌生,但从身份上说又不是“城里人”,因此他们将更无归宿感,更感到没有家园可依,因此对种种不平等待遇将更加敏感、更加怒气冲冲。如果这种状况长期没有改变,随着他们长大成人,事实上他们已经”长大成人”,对社会将产生何种的影响确难预料。这是政府和全社会必须及早认真思考、对待的问题。

  任何社会都会有相对贫困、弱势的阶层存在,和谐稳定的社会应能创造种种条件,提供各种渠道,使这个阶层中的个人对自己的未来抱有希望,看到有改变命运、“换车道”的可能。对“农民工”,重要的是让他们、尤其是他们的后代尽快融入所在地,对自己的“新家”有认同感、归宿感,真正感到这是自己的家园,不再是飘来荡去的“无根”一代。确实,中国的问题仍是农民问题、农村问题,广大农村的相对贫困落后严重影响了中国经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长期以来,有关方面为“扶贫”已作了极大的努力,但根本性的“扶贫”,就是取消城乡二元分治和随之而来的“身份制”。当然,笔者不是空想论者,并不指望几十年历史中形成的这种社会结构和随之而来的利益格局能立即根本废除。但“提出问题”就是“解决问题”的开始,现在必须正视这个急迫的问题,起码首先从观念上要认识到,公民权利应该是平等的,要在尽可能短的时间打破“城乡二元化”结构、废除身份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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