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你见过的最奇葩的保险险种?

发布时间:2022-08-15 来源: 幽默笑话 点击:

我说一下,我见过最奇葩的保险险种是个人借款保证保险。这是一款财产保险,这个保险一般人难以理解。跟以前我们购买的财产保险完全不一样。比如汽车保险,我们购买了汽车保险相关险种,相应的风险就转移给保险公司了,车子出交通事故了、被水泡了或者丢了就由保险公司来负责赔偿。这是大家都认同和理解的。而这款个人借款保证保险是怎么一回事呢?是在办理贷款时,由借款人投保,被保人是谁呢?是出借人。保什么呢?如果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由保险公司代偿。本来吧,保险公司收借款人的保险费,承担借款人的借款风险,无可厚非。但奇葩之处就在于保险公司在代偿之后,有权利向借款人追偿。保险公司等于零风险,而且保险公司每月向借款人收取了高额的保险费。天下竟有如此好事?这不是空手套白狼吗?记得有人说过,这款保险就是来搞笑的,借款人投的保,不是来保自己,而是来保出借人的。无端交了高额保险费,一旦被保险公司代偿,保险公司就成为出借人的新债主,有追偿权。那借款人为何要买这款对自己百害无一利的保险呢?试想想,买了汽车保险出险了,保险公司在理赔之后向投保人追偿,那保险公司还能叫保险公司吗?保的什么呀?保保险公司的荷包?

其实,很多人是在办理借款的平台、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买了这份保险,被签了服务合同的。如果平台清楚明白地告知借款人,借款须购买这款保险,保的是什么?每月须负担多少保险费、多少服务费?借款实际年利率是多少?那很多人可能会有新的选择。

有杠子可能会说,那你可以不贷款啊,这款保险是给借款人增信的。关于增信,国家明文规定,不允许借款中介提供“增信”服务。根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2016年第1号)

第三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按照依法、诚信、自愿、公平的原则为借款人和出借人提供信息服务,维护出借人与借款人合法权益,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直接或间接归集资金,不得非法集资,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国家多部委联合下发的文件,网贷机构为何视而不见?皆因财帛动人心。但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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