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养老保险认证app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行――农民“退休”之路渐行渐近]

发布时间:2020-02-18 来源: 感悟爱情 点击:

     “修地球”也可“退休”了      过了这个月,老张头再也不用羡慕老李头的幸福生活了。   此二人是儿时伙伴,但晚年生活却大有不同。老李头因为经济较为宽裕,且眼光远,10年前参加了“老农保”,自2006年满60岁起,他便彻底扔掉了拿在手上几十载的农具,开始了让村里人称道的“退休”生活。而老张头还得继续面朝黄土背朝天地“修地球”。
  幸福的到来似乎比老张头的预想更快些。2009年6月24日,温家宝总理在研究部署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时指出,本年度将在全国10%的县(市、区)采取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模式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凡年满16周岁、不是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均可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符合相关条件的参保农民可领取基本养老金。
  “老李头虽然比我们早享两年福,但他也是付出了‘代价’的!”老张头有些得意地说。据了解,同“老农保”相比,“新农保”最大的亮点是新的筹资模式,首次明确了中央和地方财政补贴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直观讲,“新农保”试点突出了国家责任。
  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试点政策,已超过60岁的老张头,可以选择三个不同的档次参保,只要一次性缴足参保费,缴费次月即可领取养老金。
  “儿子在外地打工,对这事儿特别支持,一次性就给我和老伴缴了14400元钱。”老张头选择的是最低标准按每月40元缴费,一次性趸缴15年保费7200元,则每月可领120元养老金,其中含政府补贴的80元。“政府出的是大头,我们只出一小部分,领5年就赚了。”在老张头看来,该举措和2006年废除农业税有着同样的意义,中国亿万农民终于享受到有国家财政补贴的养老生活了。
  “保障水平不高,正是为了在有限财力下,使覆盖范围尽可能广泛。”重庆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随着经济实力的增强,基础养老金也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等因素,适时上调。”
  据了解,重庆今年纳入试点的15个区县,占到了全市40个区县的37.5%,今后以每年递增约10个区县的速度迈进,至2012年全市将全部区县纳入,真正实现全市全民社保。
  
  “新农保”需财政积极参与
  
  事实上,作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近年来,重庆一直都在探索把城乡居民纳入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城乡社保的一体化。
  2007年1月,九龙坡区即开始选取部分村社进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即“新农保”)试点。
  九龙坡区华岩镇西山村村民曾清国,是该区第一批参加“新农保”的农民。64岁的曾清国告诉记者,他从2007年1月就开始领取养老金了。“当时个人一次性缴了3760元参保费,以后每个月领208元的养老金。”曾清国说,当初个人缴的参保费实际上一年半就领完了,“现在领的全是村集体和政府的钱了”。
  曾清国所说的村集体和政府的钱,实际上是村社和区政府对农村养老金的支持。九龙坡是重庆城乡统筹改革试验的先行试验区,其“新农保”试验带着明显的统筹城乡特色,农民所领取的养老金中,大部分是本级财政补贴和集体补助。
  “正因为有‘新农保’的探索和试验,重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才能大步迈进。”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周平介绍,重庆从2007年开始在九龙坡、大渡口、南岸三个区实施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试点,不仅使部分农民享受到与城镇居民类似的养老保险待遇,更为本次进一步扩大覆盖范围积累了经验。
  而纵观三区成功的试点经验,我们不难看出,“新农保”要得以全面推行,均离不开财政和村集体资金的注入。在老百姓的心理预期中,这是最踏实的保障。
  然而,这也引起了不少人的担心:一旦大范围推开“新农保”,财政将面临极大压力。
  专家对此的解释却极其乐观,他们认为,一方面,国家公共财政收入,尤其是地方财政收入近几年均以高于GDP的速度增长,各地公共财政投入社会保障的能力明显增强。全国60岁以上的人口约1.5亿,其中农村人口占到1亿左右。如果财政给60岁以上的农村老人每人每月提供60元的基础养老金,一年支出是720亿元,仅相当于2008年中央财政支出的2%,而地方财政支出比这个比例更小,政府应该埋得起这个单。与此同时,养老保险是一种“准公共产品”,政府不仅该花这笔钱,而且也“花得其所”。值得关注的一点是,中央明确,“新农保”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这十二个字,也是充分考虑到了农民的收入、村集体收入、各级财政收入的状况而定的。
  另一方面,随着农民人均现金收入近年来的不断提高,使他们基本具备了参保缴费能力,这为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开展同样创造了有利条件。
  
  转变还需要一个过程
  
  此次中央提出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无疑是一件令人振奋的事件,几千年来中国农民一直都是“养儿防老,靠土地保障”,这个决定为农民养老获得制度性保障开启了坦途。
  专家认为,现在推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必须要考虑到如何做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的配套衔接工作。不能说有了“新农保”,其他的就不要了,这不现实。因为,传统农耕文化还没有彻底和农民脱节。
  与此同时,地方政府在财力上是否大力支持,也是关键。再者,村集体补助部分将是最大问题。
  “集体经济强弱直接关系参保率。”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与调研的人士透露,在九龙坡区前期的试点中,集体经济好的村社参保率较高,相反则不尽如人意。例如,曾清国当初应缴的参保费实为11520元,其中7760元是村集体代缴的。曾清国告诉记者,如果没有集体补助而由他个人全部承担,他可能会被迫放弃参保。
  此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确定的“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原则,明确了集体经济组织和政府财政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支持。但是财政能力有限和集体经济薄弱的地区,若补贴补助不到位,很可能影响农民参保的积极性。由此看来,社保资金的筹措直接影响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推进。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实施,首先需要资金到位的保证。”有社保人士表示,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的原则,在中央财政和市级财政到位后,区县财政补贴到位后,如果集体补助不能到位,这个制度就会在一些地方夭折。
  而重庆扩范围的“新农保”制度面临的问题可不比这个少。除了资金问题外,重庆城乡社保体系建设中还面临着制度性难题,这更困扰着城乡社保一体化的推进。
  大渡口区作为本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试点区之一,社会保险局的工作人员每天都忙于起草试点的各种文件。其中,最让他们头疼的,是如何让本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之前该区开展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相接续。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不同群体之间的身份转换时有发生,他们的养老保险如何转移接续,成为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障体系的一大难题。”大渡口区社会保险局局长刘承跃说,目前的社保现状是,不同的群体有着不同的养老保险模式,而不同模式的相互转换,还没有现成的制度可操作。
  不过,既然是中央确定的统筹城乡试验改革区,重庆方面更多的是用信心化解改革路上的难题。“这些都是城乡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中需解决的难题。”周平表示,包括新推出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内,对各种养老保险之间的衔接问题,他们正在着力研究,争取今年内得到解决。届时,在全市范围内,可实现各养老保险制度之间的无障碍转移。
  
  农村养老保险的国际经验
  
  美国、韩国、新加坡模式:全民社会养老保险统一制度。三国农村养老社会保障制度的共同特征是强制性和全民性,均把全体农民纳入全体国民的一般社会保障制度之中。美国于1935年通过了《社会保障法》,其主要内容之一就是对在职职工实行联邦统一的老年保险。1954年美国国会通过的“社会保障法修正案”把老年保险扩大到农场主、农场雇员、家庭服务员、自由职业者以及州和地方政府的雇员。韩国政府于1960年开始实行政府行政公务人员养老金制度,直到1999年,韩国国民养老金制度覆盖到了全部劳动者。新加坡的养老保险制度具有强制性和全民性特征,其核心是中央公积金制度(简称CPF),它利用一种独具特色的“储蓄金制”,即准保险方式构成新加坡的养老保险模式。
  德国、法国、波兰模式:农民社会养老保险专门模式。德国、法国、波兰制定了针对农村人口的特殊保险制度,包括养老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等,主要满足农村老年人、主要劳动力亡故、疾病,孕妇和意外事故等不同人群在保险方面的需求。其共性特征是:投保对象针对从事农业的人口设立,具有法定强制保障性质;根据农业人口不同类型,匹配相应类型的养老保险计划;养老保险资金采取个人缴纳与政府财政补贴相结合来筹集。
  日本、加拿大模式:农民社会养老保险统分结合制度。日本、加拿大采取混合体制,既把农民纳入了一般社会保障制度之中,又建立了独立的农民社会保障制度。
  一国经济发展水平、财力水平对该国的养老保障水平有直接影响,但无论经济发展水平高低,都应有一个最低的养老保险制度来保障一国所有居民的基本生活需要。而且随着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应把农村养老与城市养老相衔接,而不是把二者割裂开来。
  多支柱的农村养老保险模式是世界银行等一些国际机构认可和倡导的保障模式,也是我国农村养老保险的发展方向。我国有着特殊的农村人口结构,土地尚具备部分养老保障功能,建立土地、家庭及社会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多支柱、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应是目前我国农村社会的最佳选择。
  从上述国际上的三种农村养老保险模式看,无论实行哪种模式,各国政府都发挥了重要作用。这进一步明确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由政府生产和提供的基础性公共产品的理论定位。在我国,政府除了直接出资参与公共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外,还应该健全完备的法律框架、制度规则及监督体系等。(陈格楠 韩凤芹)
  (本文为该报记者整理自田慧丽、杨良初负责的《公共财政体制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研究》报告。)
  (本组文章摘自8月6日《中国财经报》,作者为该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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