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设立高职教育学位的必要性与紧迫性

发布时间:2019-08-09 来源: 感悟爱情 点击:


  摘 要:当前,我国高职教育几乎占据了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在高等教育乃至经济社会发展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我国目前实行的仍然是分别与本科教育、硕士研究生教育和博士研究生教育相对应的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制度,而作为高等教育重要组成部分的高职教育学位制度空缺。这种现象已经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不仅学者发出了呼声,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也发出了呼声,部分高职院校已经自行采取了“自授学位”的行动。特别是国务院提出要“研究建立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学位制度”以后,设立高职教育学位已经成了不可回避的问题。国内需求和国外经验充分证明了我国设立高职教育学位势在必行,刻不容缓,这是建立我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促进高职教育持久健康发展的紧迫需要。
  关键词:学位;学位制度;高职教育;高等教育;高职院校
  作者简介:谭光兴(1954-),男,江西财经大学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高等教育管理、教育政策分析;冯钰平(1988-),女,江西财经大学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教育政策分析。
  基金项目:江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大课题“特色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研究”(编号:JXYJG-2016-062),主持人:谭光兴。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17)13-0077-05
  2014年6月22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明确提出要“研究建立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学位制度”,这是我国首次在政府文件中提到职业教育领域的学位制度。198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199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都没有涉及高职教育学位问题,我国高职教育的学位制度一直是个空白。
  自198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颁行以来,就有学者提出,应当借鉴美国副学士(协士)学位制度来建立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学位制度。不少学者对我国设立职业教育学位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职业教育学位制度的构建原则进行过探讨,崔延强、吴叶林还研究了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学位制度的功能和构建路径[1],但直至目前,似乎仍然未能引起有关部门的足够重视。近两年来,国内一些高职院校开始自行对毕业生授予“学位”,这也许能成为产生我国高职教育学位制度的倒逼事件。
  一、学位制度缺失已成为影响我国高职教育发展的严重障碍
  在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背景下,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规模不断扩大。据教育部统计,2014年我国在校专科生10066346人,在校本科生15410653人,在校硕士和博士研究生1847689人[2]。高职教育几乎占了半壁江山,高职教育在我国的高等教育乃至经济社会发展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然而,我国现有的学位体系却没有覆蓋到高职教育,高职教育没有相应的学位。我国目前实行的仍然是分别与本科教育、硕士研究生教育和博士研究生教育相对应的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制度,高职教育学位制度在这个体系中缺位。
  事实证明学位制度的缺失极大地制约了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衍生出许多问题,其中最直接的就是高职院校的职能定位不准,大批高职院校竞相“升本”。高职教育本应具有更强的应用性、职业性、技能性特点,是经济社会不可或缺的教育层次。然而,实际情况却是许多高职院校不顾自身特点,以“升本”为目标,把精力、资源放在“升本”上,偏离了高职院校的办学方向,影响了学生的职业技能培养。由于地方政府和高职院校热衷于“升本”,从而资源配置、政策制定均向“升本”倾斜,使高职院校的教师也只好像本科高校的教师一样苦撑科研,分心教学,高职教育因此受到严重影响。
  据有关资料统计,政府的财政拨款中,高职院校获得的财政拨款远远少于本科院校,其中的原因之一就是专科教育是非学位教育,从而拨款得不到政府的重视。据统计,2013年我国各省份的本科生均财政预算教育经费支出最少的是高职生的1.1倍,最多的达到了2.5倍,见图1所示。
  这种拨款机制导致了高职院校千方百计向普通本科院校攀升的局面,如果设置了高职教育学位,将高职教育纳入学位教育系列,并且建立职教拨款不低于普教拨款的机制,那么,这种局面是完全可以扭转的。
  二、对学位制度的呼吁已在高职教育领域形成强大声浪
  高职教育缺失学位的现状已经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不仅学者发出了呼声,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也发出了呼声,而且部分高职院校已经自行采取了行动。
  从上世纪末开始,就有学者提出应当在我国增设专科一级学位。张善明(1989)提出在我国设立副学士学位的建议[3]。进入21世纪后,学界的呼声愈发强烈。刘会胜、王运来(2003)明确提出我国应该增设副学士学位[4]。骆四铭(2003)认为我国学位结构在等级和类型等方面存在一定程度的失衡,主张增设学位等级[5]。常军胜(2013)剖析了新的时代背景下设立副学士学位的必要性,从科学定位副学士学位的功能、高等教育配套改革和制定《学位法》三个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6]。曹晔(2014)认为高职教育亟需设立“工士”学位,提出要处理好工士学位与职业资格证书之间的关系,对颁发工士证书的学校实行核准制度,把工士纳入现代职教体系[7]。
  据教育报报道,早在2008年,全国政协委员、武汉音乐学院院长彭志敏就曾提出“为了吸引更多青年接受高职教育,国家应考虑给高职教育毕业生授予专门的学位,让他们能体面就业。”[8]2012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刘经南建议“在学位设置上高职毕业生也可以给副学士学位。”[9]。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在2015年的全国“两会”上提出建立高职教育“工士”学位制度,授予优秀高职毕业生“工士”学位。他指出“设立工士学位制度有利于彰显高等职业教育的自身特色,授予工士学位,旨在多一种评价,增加一分激励,以激发学生努力学好文化知识和专业技术技能的积极性与主动性”[10]。出席全国两会的工信部原部长、全国政协财经委员会副主任李毅中2015年3月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说,他支持我国设立“工士”学位。他认为,“给他们加一个学位,对于适合进入职业教育的学生是一种鼓励,是对他们社会地位和所作贡献的一种承认。”[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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