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高等教育第三方评估制度对于外国高等教育的启示

发布时间:2019-08-11 来源: 感悟爱情 点击:


  [摘要]从1999年开始实施的高等教育第三方评估制度自实施以来,取得了不错的改革效果,为未来日本教育的复兴制定了计划和方向。目前日本已形成了一系列严格的多元化高等教育评估体系,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起到重要作用。日本的评估机制对我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建立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制度改革:国立大学;“第三方评价”制度:多方评估;内部评估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8283(2009)04-0170-02
  
  如今,重视教育质量是目前世界高等教育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高等教育评估作为一种保障高等教育质量的相对“温和”的手段正逐渐被广泛接受,高等教育评估所具有的鉴定、沟通、监督、导向等作用也日益受到重视。近年来各国都在建立和完善高等教育评估制度上积极做出尝试和探索,我国也在新一轮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明确提出要实行五年一个周期的评估制度。2004年4月开始实施的日本国立大学法人化改革被誉为日本教育史上第三次“划时代”的改革,其成败对日本高等教育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自该高等教育改革措施实施以来,日本国内高等教育制度上升到了一个新的台阶,为高等教育发展和转变旧的教学思想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也为我国高校的发展与改革提供一定的经验教训和实际操作样板模式。在这种情况下,认真研究日本高等教育第三方评估制度,对于我国目前正在建立完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有一定借鉴意义。
  日本高等教育第三方评估制度出现于1999年文部省对大学设置基准的再次修订条例,包括:一,把原来尽可能执行大学自我评估的规定提高到了所有大学必须执行的高度;二,增加了大学公开自我评估结果的要求;三,增加了对大学自我评估的结果尽可能再由第三者进行检验的要求。1999年4月,日本文部省在学位授予机构中成立大学评估机构准备办公室及大学评估机构准备委员会。由此,大学审议会开始设立“第三者评估机关”。所谓第三方评估,就是由文部省承认的独立于政府的实体,按照文部省公布的标准和组织方法对高等教育进行的评估。作为独立于政府和教育界的认证机构,不受来自政府和教育界的影响,更有利于提供具有公平性的认证结论。对日本教育顾问机构临时教育审议会正式要求各大学在教学研究和对社会贡献度方面必须不断地进行自我检查和评估,同时对一些大学团体也提出了发展各大学成员之间互相评估的要求。
  
  1 教育背景与特征
  
  日本高等教育有几个显著特征。第一,私立院校在总量中占了较大比重。2003年,在所有大学和大专院校中私立学校的学生分别占总数的79.6%和88.2%。而且,大学和大专层次上的私立院校在总数上也占了同样大的比重。第二,高等教育院校按科层制划分为不同层次。例如国立大学直至今天也享有高于任何其他院校的学术和社会声望。第三,国立大学、公立大学和私立大学各领风骚,在不同领域进行不同的研究,培养不同的人才,发挥不同的作用。例如,国立大学着重通过促进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或大型科学研究特别是研究生阶段研究,从而实施各项功能。第四,在2004年国立大学变为国立大学法人之前,教职工均为国家公务员,这意味着他们几乎所有使命和活动均受中央政府控制。并且难得可贵的是,在学校内,教授能享受相对比较多的学术自由和自主权,约有75%的日本教师认为在教师评估中是否有一项成功研究活动的出色记录非常重要。所以据调查,在过去三年中所完成的学术贡献的平均数量中,日本教师相对于调查中的其他国家而言,完成的学术贡献最多。这类特征,传统以及日本大学特有的特质,外部机构的涉入,而且在大学质量的保障和制度的建立方面,执政官员一般会注意与国内社会经济背景和国际因素,潮流密切相关等方面,已经相当程度上影响了近年来的保障和提高教育活动质量的策略和措施。
  综上所述,近10多年来,日本的大学评估发展有着一个逐步制度化的过程。经历了大学自我评估到自我评估与第三者评估相结合的演变过程。
  
  2 改革历程
  
  日本的高等教育改革以广泛关注教学活动,和对每所国立大学所致力于的各种研究项目进行监督,并在教学和研究活动中承担自我监督和自我评估的责任。在学校的各个方面上进行自我监督和评估,关注教育目标、现行课程、教育活动和毕业生就业等。然后,向新的方式转变,不断的调整规章制度。例如在一些规模大的大学中,会根据教学人员所属的不同系或不同专业分别进行,政策与实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落实。政府和校方负责人会根据不同情况形成自我监督和自我评估的监督体系。最后,逐渐过渡到现在大学被要求进行第三者评估的第三阶段。
  实施高等教育第三方外部评价。不同于通常被认为内部评价的自我监督和自我评估,外部评价基本上由大学外的日本学术团体或专家来进行。一方面,大学采取措施在自我监督和自我评估结果的基础上努力提高其教育质量、保证其学校特色;另一方面,改评估强调了更广泛的第三者参与新评估体系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只有经过官方认证的第三者组织才有资格实施评估,并鼓励这些组织采取其独有的指标和标准来保证和提高教育质量。
  中央政府通过实施第三者组织选择的各项教育支持项目,在不同部门、不同院校甚至同各领域内创造竞争的环境,以保证和提高教育质量。这样的政府批准、评估和现场检查,会使项目更有弹性,更有助于院校的个性发展,而且对院校层次上的教育活动的有显著的提高。此外,第三方评估机构特别重视各院校个性和特色的发展。在日益竞争激烈的环境中评估教育活动的水平,保证不同院校的教育质量。
  
  3 评估方法和特点
  
  日本大学评估,学位授予机构设有主任、理事和监事及评估研究部、学位审查研究部、管理部和评估事业部等4个常设部门。此外,该机构还附属关于大学评估事业的各委员会,包括:大学机构认证评估委员会、短期大学机构评估认证委员会、高等专科学校机构认证评估委员会、法学研究生院认证评估委员会、国立大学教育研究评估委员会及关于学位授予事业的委员会(学位审查委员会)。大学评估事业的各委员会主要是对大学评估-学位授予机构的评估结果进行审议。日本大学评估,学位授予机构人员经费靠政府拨款,评估费用则实行向高校收费制度。在评估的分类方面主要分为认证评估和国立大学法人评估两大类。
  
  4 实施成果
  
  到2004年,所有的国立大学都已经开始实施自我监督和自我评估并公开其结果。各院校进行的自我监督,自我评估和各类外部或第三者机构评估及其要求结果公开信息。据调查,国立大学中实施第三者评估的比重从1998年的约61%上升到2003年的93%。此外,任何第三者评估必须得到政府事先许可,中央政府用不同的途径和间接的方式参与大学第三方评估和监督。政府与大学之间合作与协调,使中央政府在提升监督质量的同时,仍然能够像从前一样保持中央规范权威。
  此外,经过了第三方评估机构的监督措施实施,日本大学学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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