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分析|深圳高新技术产品出口

发布时间:2020-02-14 来源: 感悟爱情 点击:

  [摘要]目前,国际间贸易竞争激烈,附加值高、技术含量高的高新技术产品成为国际贸易出口产品中最具有竞争力最有优势的产品。因此,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竞争在国际间出口贸易竞争中极为重要。随着科技兴贸战略的实施,2009年吉林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为7.58亿美元,出口比重从2001年的7.8%跃至20%。吉林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比重的提高不仅优化了吉林省的贸易结构,提高了出口商品的质量和效益,也有效地促进了全省技术进步、产业升级和国民经济快速、持续、健康发展,对促进吉林省对外贸易出口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本文就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从三个方面加以论述:第一方面分析了吉林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现状;第二方面分析了吉林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存在的问题及影响因素;第三方面论述了提高吉林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发展的措施。
  [关键词]高新技术产品;贸易结构;对外贸易
  [中图分类号]13752.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309(2011)01-0094-4
  
  一、吉林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现状
  
  (一)对外贸易额增长迅速
  吉林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迅速增长,据海关数据统计,2008年,全省高新技术产品实现出口6.95亿美元,比2007年同期增长35.20%,占全省出口总额的比重为14.6%,完成必保目标进度103.9%,完成奋斗目标进度100.1%;12月份,受金融危机影响,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出现大幅度下滑,12月当月出口实现4308万美元,同比下降11.92%。2009年全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实现7.58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5.7%,占全省出口总额的比重为21.3%,完成必保目标进度108.4%,完成奋斗目标进度103.2%,基本扭转了2008年12月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大幅度下滑的局面。
  
  (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格局逐步形成
  吉林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分布的主要格局是:长春市、吉林市为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2个重点区域;四平、通化、延边为3个次重点区域;白山、辽源、白城、松原为4个非重点区域。
  2009年长春、吉林两市出口总额约占全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比重为86.70%。其中长春地区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实现32110万美元,占全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比重为46.20%。吉林市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实现28124万美元,同比增长40.50%,涨幅较大,其他地区,除四平地区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增速为负增长、白山地区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略有增长外,通化、延边、松原、辽源、白城等地区均实现快速增长。
  
  (三)高新技术产品主要品种出口大幅度增长
  2008年,吉林省新技术产品出口新材料的主要品种锰铁,出口额为12256万美元,增幅达到99.7%,占高新产品出口比重的18%;光机电一体化领域自动调节或控制仪器及装置产品出口实现7285万美元,占高新产品出口比重达11%;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领域的饲料添加剂出口增长迅速,实现7044万美元,占高新产品出口比重达10%;以上几种主要品种约占全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比重为38%。由于重要领域绝大部分产品出口增幅较高,对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拉动作用十分明显。尽管咖啡因及其盐、机动小客车用新的充气橡胶轮胎、粘胶纤维单纱等主要品种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了1.48%、5.52%和6.91%,但高新产品出口仍然保持了较高的增幅。
  
  (四)新兴企业出口增长迅速
  2008年,中钢集团吉林铁合金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大合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长春宝成生化发展有限公司、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宏信研磨材有限责任公司、锦湖轮胎(长春)有限公司、通化钢铁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吉林省宏久生物科技公司等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增长迅速,以上几家重点出口企业实现出口额26673万美元,占全省出口额比重为38%,成为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新的增长点。
  
  (五)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以一般贸易方式为主
  2007年吉林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各类贸易方式中,一般贸易占主导地位,出口额为29523万美元,占当年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总额的比重达到57.49%;其次是加工贸易,其出口额为20265万美元,占出口总额的比重为39.46%。2008年一般贸易仍然占主导地位,出口额为47165万美元,年增长59.76%,占当年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总额的比重达到67.91%,比2007年提高了10.42%。其次仍然是加工贸易,其出口额为20369万美元,仅增长0.51%,占出口总额的比重为29.33%,比2007年降低了10.13%。加工贸易在吉林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中的比重说明了出口的一部分高新技术产品仅为其他国家的代加工产品,相对加工贸易,以一般贸易出口的高技术产品可以被视为拥有自主研发能力的产品。吉林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贸易方式中一般贸易所占的比重远远大于加工贸易所占的比重,且年增长速度较快。这说明吉林省对高技术产品打造自主品牌、实施自主创新的能力不断增强,出口产品的竞争能力提高。
  
  (六)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国别地区分布仍比较集中
  吉林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地区主要集中在亚洲,其次是欧洲和北美洲。2007年出口亚洲27673万美元,占出口总额的53.89%;2008年出15135890万美元,增长29.69%,占出口总额的51.68%。2007年出口欧洲13161万美元,占出口总额的25.63%;2008年出口16362万美元,增长24.32%,占出口总额的23.56%。2007年出口北美洲6216万美元,占出口总额的12.1%;2008年出口11474万美元,增长84.59%,占出口总额的16.52%。可以看出,吉林省高新技术产品对北美市场的出口大幅度提高,占出口总额的比重也增加了4.42%,对于非洲、大洋洲市场的出口比重也有所提高,而对亚洲市场的出口额的比重有所下降,这说明出口市场结构有所改善,逐渐趋于合理。
  按照出口额的大小排列,2007年吉林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前五名的国家依次是:日本:8368万美元,加拿大:5909万美元,韩国:5223万美元,德国:3340万美元,香港:3242万美元;所占的比重分别是16.3%、11.51%、10.17%、6.5%、6.31%。2008年依次是:日本:11400万美元,加拿大:10772万美元;荷兰:5085万美元;韩国:4391万美元;香港:3519万美元;所占的比重分别是16.41%、15.51%、7.32%、6.32%、5.07%。日本仍然是吉林省最大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国;加拿大稳居第二位,而且增长较快,已经接近吉林省对日本的出口额;荷兰替代德国,成为跻身前五位的唯一欧洲国家;韩国和香港虽然还位列吉林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前五位,但是比重都有所减少。
  
  二、吉林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存在的问题及影响因素   
  (一)吉林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存在的问题
  1.过度依赖外资企业
  目前吉林省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过度依赖外资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出口数额相对较少。吉林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中,外资企业所占比重很大(超过85%),远高于各种所有制企业,且连年上升,增长速度大大高于除私营企业以外的其他所有制企业,说明吉林省对外资企业的依赖程度日益加深。吉林省私营企业虽然在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中所占比重较小,但增长很快,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相比较而言,外资企业有较大的流动性,其设立和增资与国际形势、投资环境、对外资企业的优惠政策、生产成本等有关,尤其在当前各地吸引外资出现竞争白热化,各种税收、地价等优惠政策竞相出台,招商引资竞争激烈的情况下,更是如此。因此,当前在做好外资工作的同时,还应加快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私营高新技术产业。
  2.内资企业出口发展缓慢
  尽管当前吉林省高新技术产业高速发展,出口量持续增加,其在吉林省外贸出口总额中所占的比重连年上升,但高新技术产业出口增长点主要由外资企业贡献,吉林省内资企业出口存在很多问题。主要表现为内资企业没有核心技术,不具备自身的品牌,产品竞争力不强,企业走向国际市场的通道不畅,缺乏直接在国际上建立商业网络的经验,商品价格受制于代理商,管理体制和管理办法不顺使企业失去商机,规模、人才、技术能力等都处于相对的弱势地位,出口企业应对国际竞争挑战的能力不强,对加强国际论证的认识不到位,只追求眼前利润最大化,企业参与国际经营的经验和实力不足,不熟悉国际市场,积累的经验不够,严重缺乏外经人才,缺乏对企业长远发展的规划和安排。
  3.出口行业发展不均衡
  在吉林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中,存在着严重的行业发展不平衡现象。据统计,整个高新技术产业中,医疗及化工制造业出口占到了80%左右;电子、光电技术制造业出口占到了15%;生命科学技术、航空航天技术、材料技术和生物技术等其他6个行业仅占整个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金额的4.5%。近两年,由于外商投资主要集中于材料、生物和信息产品等,更加速了这一趋势的发展。
  4.出口商品品质和附加值较低
  2006年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三大贸易国,但我国出口产品仍以低附加值的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在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中,吉林省主要从事加工、组装业务,获取的是由简单劳动所得的最低劳务费(一般不足出口价值的5%),而且对相关产业的带动作用十分有限。
  
  (二)影响吉林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因素
  1.高新技术产业融资困难
  企业要发展,就要在产品研发、开拓新兴市场上投入大量资金,但由于企业资金缺乏,融资困难,影响了企业产品出口规模及速度。特别是金融机构对企业融资门槛较高,要求条件比较严格,能获得政策性银行贷款的企业还很少。
  我国的风险投资业始于上个世纪80年代,已有20多年的历史,但风险投资公司少,实际项目投入更少,仅是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所需资金的1%,难以满足科技成果转化的资金需要,而且我国风险投资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拨款和银行科技开发贷款等(政府和银行资金大约占70%,而美国等发达国家为9%),没有充分挖掘个人、企业、金融和非金融机构等具有投资潜力的力量。
  风险投资市场不健全,不能有效地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具有高投入、高收益、高风险的特点,必须要有资本市场的支持,以弥补高新技术产品的R&D经费不足。从融资结构来看,我省高新技术产业以银行信贷和自筹资金为主,市场缺少为高新技术企业融资担保的机构,致使处于创业初期和成长期的企业融资困难,无法取得规模效益。
  2.R&D投入不足
  行业的R&D投入强度指标反映了一个行业自主研究和开发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该产业的发展。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研发投入强度普遍高于制造业的整体水平,但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仍然很大。许多OECD成员国的高新技术产业R&D经费强度都超过20%。研发投入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与试验发展,三者组成了由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到产品创新这样一根自主创新的链条。以企业为创新主体,需要保证试验发展投入在R&D中占有较大的比例,一般不低T60%。基础和应用研究投入的严重不足,可能导致基础和应用研究得到的支持过分薄弱,跟不上产品原始创新的需求。2006年我国开发投入的比重达到78%,而基础研究投入只占研发投入的5.2%。发达国家基础研究投入的比重大多在20%左右,相对较低的日本也在10%以上,甚至波兰、阿根廷等发展中国家也超过了20%。基础和应用研究投入不足导致我国产品,无论基础零部件还是重大装备,大多数停留在技术引进、外国样品仿制、表面的和针对国情的适应性变动上。
  吉林省原有的科技投入基数较低,虽然经过多年的努力,投入规模逐年增长,但与全国先进的省市相比,差距非常大。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超过100亿元的有北京、江苏、广东、山东、上海、浙江、辽宁、四川、陕西、天津、湖北和河南共12个省(市),共支出2994.6亿元,占全国经费总支出的80.7%。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与地区生产总值之比)达到或超过全国水平的有北京、上海、天津、陕西、江苏、浙江和辽宁7个省(市)。吉林省R&D经费支出排在全国第18位,投入量远低于北京、江苏等经济发达省份,即使在东三省范围内,也比辽宁省低出很多,甚至位居黑龙江之后。这样就从总量上闲置了吉林省科技对经济的贡献率。R&D经费投入强度排在全国第14位,与全国水平相差0.53个百分点,比黑龙江略为提前,但与北京、江苏等省份比较仍然存在着较大差距,R&D投入处于劣势。如此低投入使吉林省的研发工作始终处于低迷的状态,自主创新能力弱,难以形成真正的竞争力,制约着经济的有效增长。
  3.科技和人才优势尚未发挥
  高新技术产品依靠具有创造性的高智力、高素质的科研人员来研制和开发,因此,人才是高新技术企业创造能力的核心要素。科研、生产技术型人力资本日益成为高新技术企业收益的直接创造者,在现代高新技术企业中,人力资本的稀缺程度和重要性远远超过了物质资本。长期以来,我国政府一直重视对人才的培养,但我国的高科技人才却严重缺乏。在我国,从初等教育起,投入3580万元,培养5300人,才能产生一个博士。而大部分人才却流入美国、加拿大、英国等发达国家。据报道,美国硅谷20万名工程技术人员中,有6万名是中国人。近年来,微软、惠普、摩托罗拉等一些国外的大公司,纷纷在我国设立研究开发机构,吸引越来越多的我国高级人才加盟,同时还直接地把抢夺人才的手伸向高等院校。人才外流使我国的科技实力严重削弱,不得不依赖于技术引进。可以说,科技人才的缺乏已成为制约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瓶颈,成为我国高新技术企业共同面临的一个严重问题。
  吉林省企业中从事研发的科学家和工程师所占比重居全国 第26位,企业研发支出占产品销售收入比重居全国第25位。我省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也明显低于沿海发达省份。这表明我省的产学研没有同步发展,科技和人才优势尚未发挥出来。
  4.科技创新能力差
  我国目前尚没有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体系,多数行业的关键零部件、关键工艺装备和关键技术主要依赖进口。一方面我国大多数企业技术改造和科技开发投入相对较低,缺少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另一方面对国外先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改进不足;同时由于企业缺乏对科技成果的保护意识,一些核心技术没有及时申请知识产权,而得不到法律保护。因此,我国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较差,影响了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竞争力。
  吉林省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还有很大差距,关键技术自给率低,产学研合作机制不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滞后的状况并没有根本改变。2007年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仅占GDP的2.5%,占工业增加值的7.1%,大大低于发达地区及全国平均水平。科技支撑能力和作用仍不适应吉林老工业基地振兴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
  5.国家适时调整政策,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出口的增长
  人民币升值、“两高一资”政策、禁止类加工贸易和限制类加工贸易政策及部分产品出口取消退税、加征关税、调整进出口结构等政策的出台,致使企业成本加大,利润空间很小,出口管制及出口环节增多等政策调整,在不同程度上制约或影响了企业的扩大出口。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2007年第70号公告。对124种人类食品和动物饲料添加剂及原料产品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商品目:录》,有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进行检验检疫监督,海关凭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出入境货物通关单》办理放行手续,否则不予通关。财政部、国税总局又出台了出口产品退税率调整的政策。这些政策的公布和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出口。
  6.知识产权壁垒、技术性贸易壁垒对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环境产生持续影响
  (1)知识产权保护
  知识产权尤其是专利已成为国际高新技术产品竞争的关键,成为企业出口的“摇钱树”,对其的保护日益呈现出重大的贸易利益。为了保护发明创新者的利益,保持垄断优势地位,发达国家建立了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模仿国、发展中国家如果在国际贸易中进行冒牌货贸易,将引起知识产权争端。最为突出的是美国还动辄启动“特殊301”条款,授权贸易代表对所谓没有对美国产品提供知识产权有效保护的国家的“不公正”贸易进行调查和采取报复措施。同时,大型高科技跨国公司为了实施有利于自己的专利保护,将专利与国际标准巧妙结合,有效地阻止了其他国家与之争夺市场的可能。
  随着大量“中国制造”的商品走向国际市场,中国出口产品日益成为主要国家贸易保护主义的重点对象,出口产品因知识产权问题频繁受到调查,尤其是中国制造的高新技术产品。以美国为例,根据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资料显示,1993-2000年美国受理涉及337条款的137个案件中,中国台湾地区为41件,占总数的1/3,2002-2003年,中国大陆公司已经超过中国台湾地区跃居第一位。
  从近几年国外政策的变化可以看出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面临严峻的知识产权壁垒。继美国、日本相继公布了《知识产权战略大纲》、《有关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及其利用的推进计划》之后,欧盟也于2004年4月公布了《欧盟知识产权维权指令》。世界各大经济体对知识产权保护日益增强,将在很长时期内对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造成不利影响。
  (2)技术性贸易壁垒
  随着关税壁垒的不断降低,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不断利用技术性贸易壁垒提高市场门槛。各国以保护环境和生态平衡、维护人类及动植物的生命和安全为由,对产品的生产、贸易及消费通常制定了各种严格的技术法规、技术标准、认证制度、检验检疫制度、包装标签规定等,如果出口产品达不到有关规定,则面临技术性贸易壁垒。发展中国家因技术水平落后,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常常受到限制,难以进入发达国家市场,技术性贸易壁垒已成为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在长期的国际竞争中难以逾越的障碍。
  
  三、提高吉林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发展的措施与对策
  
  (一)要扩大宣传,提高认识,健全体系,增强全系统的“科技兴贸”意识
  吉林省应认真贯彻国家和外经贸部的各项方针政策,大力宣传贯彻国家支持鼓励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优惠政策,充分调动出口企业的积极性,提高全省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和各生产企业、外经贸公司及科研院所对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视程度。
  
  (二)建议省政府设立促进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专项资金
  从全国许多省市获悉,各省份对本地区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都有不同的支持政策。特别是专项资金支持,我们感到这在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初级阶段是十分必要的。因此我们建议设立专项资金,主要是支持那些确属国家高新技术产品目录范围内的生产企业的产品出口。对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和年出口增幅较大的企业要特别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补贴等。鉴于企业的项目融资困难,解决一些单位开展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工作经费不足的问题,重点扶持一批前景好的高新技术出口项目,逐步建立稳固的项目基地。应尽快确定基金来源、管理部门、基金使用范围、申请办法等具体问题。积极争取银行的支持,通过地方银行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中长期出口信贷,着重用于对项目出口阶段的支持,切实为吉林省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给以倾斜的支持政策。
  
  (三)抓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基地建设
  长春经济开发区、长春高新技术开发区和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吉林省高新技术企业云集之地,是吉林省高新产业发展的重要基地。特别是长春高新技术开发区,今年又被列为国家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基地。因此,对“三区”加快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推动和督促工作成为我们的主要任务。也是中国加入WTO后,“三区”在今后保持长期快速发展的需要。希望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三区”能全力以赴地推动吉林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工作,使三区真正成为外向型经济发展的龙头,成为全省开放带动战略的典范。
  
  (四)加强市场开拓,积极引导企业走出去,开辟和拓宽出口渠道
  根据几年来吉林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实践,今后市场重点应是俄罗斯、东南亚同时开拓日本、韩国、朝鲜等周边国家。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国际市场高新技术产品供求情况的调研,把握其动态、探索其规律,认真贯彻“走出去”战略。建议由协会组织有关单位开展促销活动,可采取以下几种形式:
  第一,组织企业参加“北京国际产业周”、“深圳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等国内大型展览活动,可以使吉林省企业明确自己在国际上处于什么位置,如何提高和改善自己产品的档次。
  第二,建立项目库,定期编制和调整可供出口的技术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补充完善新项目,淘汰老项目,供出口企业和外国公司广泛利用。   第三,组织企业参加外经贸部每年组织的技术贸易活动,并有计划地组织小型出国促进团,进行专业展览并考察国际市场。
  
  (五)加强信息引导,建议建立吉林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供求信息网
  信息不灵是吉林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重要障碍,要想在国际市场大显身手,必须及时了解国际市场及发展动态,了解各国需求及竞争对手情况,了解技术贸易法规和政府干预措施,尤其是人世后我们更要加紧学习和掌握WTO规则,真正做到知己知彼,以利于抓住时机,扩大出口。建议我省设立一个吉林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供求信息网站,把吉林省各出口企业拟出口的产品定期登录在网站上,供企业和外商利用。同时企业还可以了解国内、国际市场最新信息和动态。
  
  (六)加强国内外高新技术产品市场研究
  对国外高新技术产品的需求和我国出口项目的可能性组织深入的国内外市场研究,明确主要高新技术产品的国际分布特征及份额,确定吉林省要占有市场份额的发展目标,提高高新技术产品市场占有率。研究技术贸易的高附加值战略、专利战略、名牌与商标战略、国际标准战略、产业组织战略和技术创新战略,把吉林省的知识和高新技术产品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
  
  
  (七)加强政府部门的联合协作
  推动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涉及到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产品出口、财政支持、金融服务等多领域、多环节,是一项系统工程,并且事关国民经济发展大局,希望各部门要以从大局出发,在积极落实“科技兴贸”战略中,为发展共同的目标,加强联合,加强协作。
  
  (八)加强培养和造就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人才
  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是涉及技术、经济、外贸、法律等多学科的对外经济贸易活动,并与国家的方针、政策、管理制度密切相关。因此,要抓好各单位技术贸易人员,特别是推销员的轮训和培训,提高人才素质,进而提高吉林省出口企业在国际竞争中的综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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