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第一次地方选举]中国第一次国会选举

发布时间:2020-02-14 来源: 感悟爱情 点击:

  一百多年来,古老的中国,不管是在帝国、民国还是在共和国时代,一直有人持续地关注着地方自治、选举和草根民主的问题。   一个多世纪以前,中国还沉浸在中日甲午战争战败的耻辱中。怎样解决国家危机?对这个话题的广泛讨论涉及到民主、立宪制和地方自治这样的新名词。随着与英、法、德和俄国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签订,清朝的形势更加恶化,逐渐沦为西方国家的势力范围和附庸国。这些条约中最著名的是1842年清政府被迫割让香港,让其成为英国皇冠上的一颗宝石。
  
  走向宪政
  
  香港虽然让国人想到帝国主义和不平等条约,但是对到访过的人也有积极的影响,比如说对当时思想界最有影响的知识分子康有为便是如此。康有为第一次到香港是在1879年,那个高楼耸立、街道整洁、警察尽职尽责,运行良好的城市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一切与康有为的老家广东省的情景形成鲜明的对比。居住在通商口岸――比如广州的外国人也激起了康有为的改革之心,这些外国人遵照各自国家的法律,有效地管理各自的社区。西方国家成功和强势的根源是什么?在康有为的回答里他强调人民和统治者之间沟通的公开和通畅性。
  1897年,康有为的得意门生之一梁启超就是带着老师的这些观念进入内陆省份湖南的。这个最后一批向西方人开放的省份,因为是毛泽东的故乡而变得世界知名。不过梁启超来到长沙的时候,这个未来的革命者还只是一个孩子。但是梁启超和康有为的改革语言,在不久的将来间接地影响了毛泽东和他那一代革命者。粱启超和他的同伴们鼓励那些热血青年和爱国学生去建设自治政府,谈论“民主”和“人民的权利”,去追求人与人的“平等”。这些借自日本的语言深深震动了湖南的保守士绅们,他们给清朝的总督施加压力,要求改革。到了1898年夏天,湖南的知识分子的骚动平息了下来,暂时受挫的梁启超离开长沙,到北京去与恩师康有为会合。
  在北京,和梁启超一样的年轻行动家和有改革之心的官员成功说服光绪皇帝颁布了一系列的改革法令。这些法令涉及到中国政府和社会的方方面面:政府结构、教育和经济发展等等。然而,到了1898年年末,被称为“百日维新”的改革就只留下一个记忆了,一场宫廷政变在9月软禁了年轻的光绪皇帝,厉害的皇太后慈禧掌握了政权。6位改革者,包括康有为的弟弟被逮捕、审判后处决了。夏天的改革法令很快被废除。
  但是1898年改革的精神并未熄灭,1900年义和团运动后不久就又燃烧起来。虽然康有为和粱启超依然流亡海外,但是他们的观念和他们教授的学生深深影响着中国的政治。中国地图上所有的城镇和都市里都有一批深受改革思潮影响的精英和官员试图在教育、商业和行政上实行改革。沿海的通商口岸,比如广州、上海、天津和内陆的省会城市,四川的成都,山西的太原都成为引人注目的中心。在这场改革运动中依然能够听到要求“民主”的呼声,当时正致力于广州革命的孙中山便是少数使用该词汇的革命者之一,政府内外都有人兴奋地讨论着地方自治和宪政。
  1905年政府改革的讨论加快了。部分原因在于清政府旁观俄国和日本在中国东北地区的战争,亲眼看到了独裁政体导致俄国在1905年发生革命的事实。清政府宣布准备进入宪政时期,派五大臣出洋考察外国政治体制,载泽、徐世昌、绍英一行前往日本、英国、法国、比利时,戴鸿慈、端方一行前往美国、德国、意大利、奥地利、俄国。慈禧又下令设立了考察政治馆,专门研究、编选各国宪政资料,供朝廷参考。
  1905年9月24日,载泽等人由北京正阳门乘火车启程时,遭遇革命党人吴樾的炸弹袭击,载泽与绍英受伤,延误了行程。12月,五大臣分两批先后出京,由上海放洋。除了考察既定的出访国家,还参观了几个小国,一共周游了14个国家,1906年7月回到国内。考察团先后进呈了一份强国必须宪政的考察报告,编成《列国政要》133卷及《欧美政治要义》18章。该报告由随员熊希龄执笔,参考了流亡东京的梁启超和杨度所写的宪政研究资料。满清贵族载泽和端方拥护宪政的态度发挥了比较重要的作用。
  1906年9月1日,清廷的第一份改革法令颁布,宣称:人民的声音应当得到关注、倾听并遵循。改革法令下达之后,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汕头等地的街头,当地的士绅、贵族和商人弹冠相庆。1906年9月16日的《申报》写道,人们闻之莫不“额手相庆日:中国立宪矣,转弱为强,萌芽于此”。
  政府内外的精英都加入到未来中国政治体系走向何处的热烈讨论中来。那些留学日本的学生(很多人是康有为和梁启超一派,有些人深受孙中山的影响)回国后,在清政府的改革中扮演了重要角色。比如为各省选举议会起草选举章程的工作就主要由归国的留学生完成,虽然主管官员是张之洞。章程修订工作于1908年6月完成。
  1908年6月24日,清政府批准了宪政编查馆拟定的《各省咨议局章程及议员选举章程》,诏令“即着各省督抚迅速举办,实力奉行,自奉到章程之日起,限一年内一律办齐”。章程颁布后,各省立宪派均忙于张罗咨议局议员选举活动。8月,这些功不可没的留学生,其中包括后来的中华民国的交通部部长曹汝霖骄傲地看着自己的工作成为当月公布的9年宪政改革计划的一部分。《钦定宪法大纲》拟定以九年为期逐年筹备宪政承诺:1909年实现省议会,1912年实现县以下议会,1917年召开国会。中国人希望用11年的时间来完成日本从1868年到1890年用22年时间来完成的改革。到清朝末代皇帝1912年退位的时候,政府的日程更超前,很多地方都完成了地方选举,成立了地方自治局、自治研究所。1913年召开了承诺1917年召开的国会。
  1909年,省议会如期举行了,170万登记的选民投票进行县级选举,选出有资格的代表,然后再由他们选出1643名省议员。1909年10月14日省议员们聚集在各省的省会城市,当天的报纸为读者带来了有关会议程序的报道和议会大厅、座位表的图片。同时县以下资政局的选举也在进行中,早在1909年1月就已经颁布了相关的选举章程《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这个层次的选举比省咨议局的选举规模更大。在靠近上海的一个县,其规模是省议会选举规模的3倍。因为能够投票选举省的人在纳税额和财产方面要具备一定资格,在学历、资望出身及年龄方面有限制,但是县以下的选举,“凡具本国国籍,年满二十五岁,在该城镇乡连续居住三年以上,并年纳正税或地方公益捐二元以上之男子”,就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权的限制产生了两类公民,一类局限于地方,一类人的视野从地方扩展到省会。
  
  山西横式和直隶模式
  
  正是这些年里集聚的动力把中国带人了民国时期。袁世凯当上了中华民国的第一任总统。虽然他在天津的地方自治模式得到全 国的追捧,但是具有讽刺意味的,正是他,而不是清朝皇帝结束了中国地方选举的实验。1914年2月,在很多省长的支持下,为了消除来自地方势力的挑战,袁世凯废除了清朝的地方自治政府章程。
  但是有关地方选举的语言和目标依然存在。在1924年的《建国大纲》中孙中山计划先实现县级自治,他说“完全自治之县,其国民有直接选举官员之权、有直接罢免官员之权、有直接创制法律之权、有直接复决法律之权”。“建设当时中国的计划,县为自治之单位,省立于中央与县之间以收联络之效”。“凡一省全数之县皆达完全自治者,国民代表会得选举省长为本省自治之监督”,“全省之地方自治完全成立时期,则开国民大会决定宪法而颁布之”。正如清末的改革一样,孙中山这些精心调控的方法经不起时代的冲击。到了20世纪30年代,立宪主义再次转向。1935年冬季召开的国民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切实推进地方自治以完成训政案》,称今后的地方自治,必须采用“党治精神”,“由党部推动,由党员领导”。
  我们还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听到晚清地方自治的回响。1987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由国家主席令公布,1988年6月1日起试行。其目的是为了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这部法律让中国乡村的选举率达到90%。由村民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把选举程序作为国家统一的一种手段。这一做法让人联想到更早的地方自治政府的一种类型――1902年赵尔巽在山西的实践。赵尔巽当时负责重建这个在义和团起义中备受蹂躏的北方省份。作为山西巡抚他在1902年末颁布了几项改革措施,其中一条是地方自我管理,他强调这是为了防患类似1900年这样的危机,因为政府对未知的危机无能为力。
  为了加强乡民和政府的沟通,赵尔巽允许富有的乡绅把他们要推选的人名写在纸上;他从中任命地方保安官。赵尔巽希望这些人的声望可以等同于科举考试中的功名。在给北京的奏章中,赵尔巽强调这些人的非官方身份。对于地方自治来说,受人尊重、有能力的当地人当选非常重要,同样重要的是这些人不应该被看作是政府的一级管理阶层,当地人推举的地方保安官应该是官方和民众之间的中介。
  改革法令颁布后没多久,在山西还没有取得什么成果的时候,赵尔巽就被调任湖广总督。但是赵的改革在1905年作为新观念的立法依据又被提了出来,当时各门各派的改革者在借鉴外国模式的同时也试图从中国的过去寻找先行者。1906年,袁世凯指出赵尔巽的方法是天津自治局的先导,但是袁世凯的天津模式,在要求召开国会的全国改革形势中形成,与赵尔巽的山西模式有很大不同。
  曾经在1899~1900年残酷镇压过山东义和团农民运动的袁世凯,对接触天津城之外的乡村不是特别感兴趣。在1907年的天津选举中,天津自治局更多借助日本19世纪90年代的地方选举经验。天津自治局确实把乡村包括在内,但是通过演讲和分发报刊,自治局只是与那些地方上有文化的人分享对未来的憧憬。天津自治局有一所学校――自治研究所,但是学员都是有功名的人,每州县选派“举、贡、生员或中学堂以上毕业者,家道殷实、勤于公益之绅商”,分批进入,学习地方自治制度、选举法、户籍法、经济学、法学、财政学、政治学等管理国家必备的知识,培养自治人才。自治研究所在天津自治总局成立后不久成立,起到了很好的宣传作用。类似的学校很快在全国各地出现。
  到1907年夏天,天津的自治选举已经准备就绪,在民众的关注中拉开了帷幕。据报道,7月4日开投票箱那天有2000人围观,人们就为了看看开箱数票,当时天津有12461人有投票权。1907年8月18日,天津议事会的30名成员产生了,中国第一个西方风格选举的地方议会开始运行。领导天津自治总局的留学生们认为天津议事会与中国的宪政变革紧紧联系在一起。当天,袁世凯派专人祝贺,“天津议事会成立之日,可为天津贺,并可为直隶全省贺,不但为直隶一省贺,可为我中国前途贺。”
  汉学家杜赞奇认为,晚清新政中有两种地方自治模式,一种可以称之为“山西模式”,另―种可以称之为“直隶模式”。赵尔巽的“山西模式”利用地方上传统的权威结构,将地方上有威望的名流、绅士吸收到国家政权之中,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抵制了国家权力的扩张,实现了地方自治。不同于“山西模式”,袁世凯的“直隶模式”更强调国家中央集权,他在直隶建立了巡警制度,从城市一直推广到乡村,正是利用巡警制度使国家政权浸入村庄。赵尔巽采取的“山西模式”本质上就是绅权自治模式,这种模式在清末民初并没有维持多久,到阎锡山建设山西“模范省”时,所采纳的就已经是袁世凯的“直隶模式”。蒋介石在30年代积极推行保甲制,继承的正是袁世凯和阎锡山的衣钵。杜赞奇认为在现代化背景之下由于强大的国家主义的意识形态支持了国家强权浸透市民社会,从而扼杀了保有地方社会自治的封建传统,也同时扼杀了市民社会在中国可能的前景。
  
  地方自治运动中的问题
  
  虽然被满清朝廷认为是地方自治的典范,但是天津模式直到1909年1月《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颁布之前都没起到什么引导作用。在此之前,全国几十个地方已经有了自己的行动。其中广州的粤商自治会(时时参与政治活动)和上海城厢内外总工程局更加超前。创办于1905年的上海城厢内外总工程局是清末地方自治运动中,成立较早、组织结构与运作比较规范、成效较为显著的绅商自治团体之一。
  1909~1911年全国各处都在办学校教育民众,积极筹备地方自治的选举。像天津模式一样,培养自治人才的自治研究所一般设立在省会。自治研究所作为“储备人才之地”在全国大约有1000多处,培养的学生超过5万人。随着选区的划分、选举人名单的制定,县级以下议事会相继成立。到了1911年全国各地的自治局已经有5000多个。
  1909~1911年各省的自治选举有两点非常突出,其中之一是城市里的活动家希望自治计划得到乡民的欢迎,他们承诺把权力归还给当地人民,灌输公民的观念,把个人和即将出现的宪政国家联系起来。例如1910年中国东北的一份自治文报声称,一场西方风格的选举将创造出宪政国家的公民,公民们可以公开讨论当地的事务,监督自治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在选举的过程中,中央集权和地方主义之间存在激烈的权力争夺,这也体现在城市里的有改革思想的人和统治着乡村的士绅之间的斗争上。在城市活动家的眼中,乡村的士绅是落后而腐朽的,必须被社会淘汰,选举就是武器。毕业于日本早稻田大学的留学生李树恩震惊地发现中国东北当地的民兵自卫队被赋予了“自治局”的名称,他指责乡绅们对自治会的管理方法一窍不通,嘲笑地 方上的传统领导人是“无知的乡巴佬”。怎样才能把这些人从权力层中清除出去呢?一些改革者认为通过新解放的、忧戚相关人士的秘密投票可以实现。学习政法归国的留学生,上海自治运动中的活跃人物孟昭常认为,正式的选举所产生的领导人应该与通过传统方式非正式的共识产生的领导人应该不同。在法律体系下,通过公民投票,孟昭常认为士绅的影响必将被削弱。
  投票箱的力量足够大到削弱地方权力持有者吗?1902年的赵尔巽在地方保安官的选举中也曾有同样的忧虑,清末很多年轻的改革派都相信,像地方选举这样的新程序将会是迈向一个新的稳定的政治秩序的第一步,但是他们那些年长的同事则不然,一个悲观的城市官员在1910年写道:地方选举是为了选出有能力的人在议事会任职,但是结果却很少如此,狡猾的乡绅依旧横行乡里,鱼肉百姓……这样的人像山间的虎狼一样数不清。20世纪中国乡村治理中--存在一个精英替代过程,“新式精英”(公家人、干部、党员)替代“传统精英”(整个旧乡绅阶层),这个过程并非一蹴而就。
  另外一问题是政府试图利用这些自治机构来表达自己的意愿。几乎从一开始政府就不断重复:作为地方选举结果的自治局不过是政府权力的附属品。议事会的成员们应该协助政府官员,而不是代替他们。研究一下日本地方自治模式和其主要创建者山县有朋的思想就不难理解这一点了。不管是中国还是日本当局都对草根民主不感兴趣,他们都把地方选举看作国家形成的过程而不是社会流动性的体现。
  一张1910年江西省的巨大布告用文言文告诉读者要清楚地方自治局的局限性。这张当年悬挂在官府门外的巨幅公告,有4米见方。上面援引朝廷颁布的自治章程,申明改革者要受到监督,文告上说这是为了公众的利益。文告还提醒那些地方精英应该去关心教育、环境卫生、商业和工业、社会福利、道路和桥梁的修筑等公共事务。江西省的官府不但直接提醒地方精英要避开省和国家的政治问题,还明确地重申北京政府具有无上的权威,议员们必须尊从国家行政机关的特权。
  直到1905年之前,科举考试还是把有功名的人送达权力中心的唯一途径。在宪政改革的时代,有些人想通过选举程序来最终代替科举制。但是地方自治局,远远不是政府和社会之间关系的政治革命,只不过是变成了微不足道的地方行政部门。陷入专制还是民主沼泽中的清王朝土崩瓦解之后,把这个烂摊子留给了袁世凯,袁世凯对地方自治这项计划贡献良多,但事实证明,即使是没有旧王朝的负担,袁世凯还是无法胜任协调这种社会紧张关系的任务。1916年袁世凯死后,寻求民主统一的努力陷入了中国历史上的最低点。
  
  未尽的改革
  
  随着军阀时代的开始,新一代政治家开始为民主和地方自治问题而奋斗。毛泽东在1920年《湖南建设问题的根本问题一一湖南共和国》一文中指出:实行“各省人民自决主义”,“湖南人没有别的法子,唯一的法子是湖南人自决自治,是湖南人在湖南地城建设一个‘湖南共和国’。”随着20世纪20年代受到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影响,毛泽东开始放弃了地方自治这个词组,开始把人民大众看作是力量之源,需要党中央派干部去引导。1940年毛泽东在阐述“新民主主义政治”时明确提出了民主集中制和群众路线,鼓励无党派人士参与地方选举。
  正如邓小平同志1953年在选举法草案的说明中所指出的“随着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我们将来也一定要采用更为完备的选举制度”。2009年10月2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修正案草案首次提出: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将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代表。对于中国的乡镇来说,民主同样重要,正如一位官员所说,如果民主不能为农民所有,我们干嘛还要实行民主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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