析规划管理现状,寻改进创新之路_用什么方法改进我国品牌现状

发布时间:2020-02-15 来源: 感悟爱情 点击:

  城市是国家或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和交流的中心,在我国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重大的主导作用,城市规划是“龙头”,进行科学的规划管理是将城市建设好、管理好的重要基础。本文叙述城市建设规划管理及管理过程中涉及的规划控制方法,分析了我国城市规划管理的现状,并提出了改进创新的建议。
  城市是国家或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和交流的中心,在我国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重大的主导作用,城市规划是“龙头”,进行科学的规划管理是将城市建设好、管理好的重要基础。城市规划是建设城市、管理城市最为基本的依据;是保证城市土地合理利用和开发经营活动有序开展的基础和前提;是实现城市经济稳步增长和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手段。城市规划能否顺利地实施,离不开科学、合法、合理的规划管理。本文就城市规划管理的一些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
  
  1.城市规划管理概况
  1.1城市建设规划管理
  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是一项行政管理工作,主要内容是协调城市空间的布局,改善市民居住和生活的环境,目的在于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全面和谐地、持续地发展,使城市建设与城市规划的总体目标相协调一致。这项工作是城市规划能否顺利实施的重要保证,是一个施加给城市建设活动的重要控制过程。从控制的主、客体之间的关系来区分,规划管理一般分为两种:1)积极的规划控制,该管理办法是采用引导式的方法,主动的给城市建设施加控制,促进城市建设自觉地沿着规划的目标实施和发展;2)消极的规划控制,该管理办法是在城市建设即将进行时,以同意或不同意的方式,城市建设是被动地被限定在了规划及其目标的方向上。
  大量的建设实践和数据表明,在城市建设规划管理中,积极的规划控制占据着主要地位。
  1.2在城市建设规划管理过程中涉及的规划控制方法
  1.2.1 开环控制 该方法以初始条件为主要控制对象,通过控制驱使事物向要求的状态转移,同时,在控制时设法完成对干扰的排除,避免系统受到干扰的影响,确保事物能准确无误地达到目标状态。该方法是现阶段城市建设规划管理中主要的工作方法。这项工作有两个问题需要解决:一个问题是管理者对规划可行度的判断,大多只能依赖于目前并不充分的具有可实施性和可操作性的规划文本,是一种已有的规划预期的比对,对号入座是主要的方式,管理上多为“管、卡、压”式的管理。除此之外,开环控制的另一个问题是必须尽力排除干扰,只有排除干扰控制才能发挥效用。但是在实际的规划控制过程中,城市规划系统在排除城市中的社会、经济、环境各方面所形成的干扰因素时表现得非常软弱,抑制作用难以形成,失去了规划的控制作用。
  1.2.2 前馈控制 该控制方法在其本质上仍属于一种开环控制,不过它在排除干扰影响的方面与开环控制有着区别。它是积极地、不断地直接接受干扰信息,结合分析干扰对城市建设可能的影响,得到新的决策来抵销干扰的影响,这样系统的输出可以继续符合实现规划目标的总要求。这是一种规划的方法论思想,通过对未来的预测,规划出能够按照城市发展的趋势,对于可能出现的干扰则是接受、改造或顺应,力求城市在良性循环基础上的发展。用在系统层次的控制上行之有效,不过对于行动层次的控制,因为缺少对既往决策、活动的反馈,缺少以修正规划预测和现实发展的差距,同时也不能对城市发展过程中随机因素的作用和影响进行弥补。总的来说,该方法不太适用于城市建设规划管理。
  1.2.3 闭环控制 该控制方法是系统的输出量对系统的控制能产生直接影响的控制。因为受到干扰的作用,系统的输出和原有的规划相比必然存在偏差。分析这一偏差,规划管理就生成了一个控制决策,通过对周围地区土地使用的性质和强度的调整,可以使规划管理继续维持在规划目标的方向上。大量的事实证明,闭环控制是城市建设规划管理可运用的主要方法论思想。
  在闭环控制方法中,反馈作为城市建设规划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内容,尤其需要被强调,这是闭环控制方法与其他控制方法的重要区别所在,同时也是规划控制的基础,是现时我们规划实施过程中较为薄弱的内容。
  
  2.城市规划管理的现状分析
  2.1管理主体内部制约制度不健全
  大量统计数据表明,近年来,我国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力度愈来愈强,违法建设数量总体上的下降效果非常明显,其中以“超面积违法建设”案件的下降最幅度最大。不过,我们在发现严重违反城市规划的开发活动较往年有明显减少的同时,也不难发现有一些新的违法建设行为(如擅自搭建)却有着逐年增加的趋势。此外,近年来规划审批许可后再进行变更的项目数量也有所增加,其中有很多建设单位没有完全按照规划许可的内容实施建设,擅自改变总平面布局和增加建筑面积的现象屡见不鲜。这些工程为了能通过规划验收,大多选择在竣工前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变更规划许可内容,使实际建成工程状况与变更后的规划许可内容一致来逃避处罚。虽然《城乡规划法》对规划的修改有严格的程序规定,但是这些现象还是屡禁不止,反映出出管理主体内部制约制度不健全。
  2.2缺乏公众监督
  在很多城市,城市规划在进行决策的时候,“决策者”往往只有领导,决策权集中在书记、市长、四套班子和几个规划专家手上,规划师只是决策的执行人,公众只是决策的贯彻人。这种决策主体的错位使得规划领域的决策呈现封闭型、政治家型的特点,缺乏公众监督,容易致使城市规划决策与城市规划目标相背离,某些群体、个体利益替代了公共利益,导致城市偏离良性的发展轨道。
  
  3.改进创新之路探寻
  3.1深化规划审批制度改革
  制度上的改革可以提高工作效率,改革创新的主要内容包括:规范行政许可、缩减行政审批时间、减少审批程序,同时对非许可类审批事项加以制度上的规范,对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积极运用规定、标准、协调和监督检查备案等等。坚决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这不仅仅限于清理和规范行政许可的范围,对建设行政管理的理念、管理方式、管理体制、管理职能,以及政府工作人员的行为方式有具体的要求,目标是建立起建设行政管理体制行为规范、协调运转、透明公正、高效廉洁。
  3.2健全规划决策机制
  以往城市规划管理常常被认为是政府的职能,不过现代的城市管理理论让我们认识到,政府不应该是唯一具有履行公共事务职能权利的组织。规划管理除了政府机关外,还需要公众社会的参与和各种利益集团及组织的介入,共同协商以促进政府与社会的互动。这样做还可以取得公众对政府政策的理解和关心,促进政策的目标的尽快达成,实现科学有效的城市和区域管治。具体做法上可以建立城市规划委员会制度,由专家、学者、公务员和非公务员等组成城市规划委员会来一起参与决策的协商或参与决策规划事务。
  3.3严格实行“四线”管制
  确定开发建设项目转向对各类脆弱资源如何有效保护利用及关键的基础设施如何布局是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的重点。建设部为了保护不可再生资源,推行了“四线”管制方法,即“绿线管制、紫线管制、蓝线管制、黄线管制”,城市的绿地系统、历史文化保护区和历史街区、水系、城市干道等重要基础设施及周边上地通过规划划定四线范围,规划设计审批后,须按线严格管制,原则上不得调整和变更。实行四线管制,目的在于防止由于决策上的错误造成的城市资源不可挽回的损失,切实有效地保护了城市历史资源、生态资源和空间资源。
  3.4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督
  城市规划和发展建设具有长期性,这就决定了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必然是一项长期的、不间断的经常性工作。为了确保城市规划能够顺利、有序的实施,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就不能掉以轻心,对于该项工作,各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一定要作为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好。
  
  4.结语
  城市规划是建设城市、管理城市最为基本的依据;是保证城市土地合理利用和开发经营活动有序开展的基础和前提;是实现城市经济稳步增长和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手段。城市规划能否顺利地实施,离不开科学、合法、合理的规划管理。城市规划管理作为一项较大的系统工程,必须对其动态跟踪,便于及时发现问题和分析总结,并找出解决问题的策略,如此才能妥善处理并解决好我国城市建设中出现的种种问题。
  
  参考文献
  [1] 林兆木,邵宁. 跨世纪的发展道路研究[J]. 中国计划出版社,1995.
  [2] 周承水. 21 世纪城市建设发展趋势与对策[J]. 长江建设,1995(4).
  [3] 许广安. 关于城市建设现状存在一些问题的思考[J].有色冶金设计与研究,2007,10(5).
  [4] 闫恩诚. 小城镇规划建设问题与对策研究[D]. 武汉:武汉理工大学,2002.
  
  (作者单位:河池市建设规划站广西河池547000)

相关热词搜索:之路 改进 现状 析规划管理现状 寻改进创新之路 析规划管理现状 寻改进创新之路

版权所有 蒲公英文摘 www.zhaoqt.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