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贪倡廉议论文800字 2010:反腐倡廉再布局

发布时间:2020-02-19 来源: 感悟爱情 点击:

  1月11日,第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会议在北京召开。此次会议明确指出,制度建设是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之一      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惩治和预防腐    败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紧迫任务。
  权威专家指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既是党的制度建设的重要方面,又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保障。近些年来,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领域不断拓宽、成效不断显现,但这些年查处的大量违纪违法案件和消极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情况表明,现有的反腐倡廉制度还不健全,还存在不少漏洞和缺陷。
  在高层看来,当前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方面的不足主要有四: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还存在制度空白,有些问题存在已久,但解决问题的制度没有及时建立,跟不上形势发展需要;一些制度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过于原则宽泛,缺少具体实施措施;一些制度缺乏系统性和配套性,不能有效发挥作用;不少制度没有得到很好执行,存在着重制定、轻执行现象。
  针对这些问题,胡锦涛总书记在此次会议上发表讲话,多次强调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并要求突出抓好四个方面即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制度、预防制度和惩治制度建设。
  党建专家、中央党校教授叶笃初分析,“胡锦涛总书记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角度,高瞻远瞩,以前所未有的坚定、鲜明、精确语言,强调突出抓好四大制度建设:教育、监督、预防、惩治,为新形势下开创反腐倡廉新局面,指明了正确方向。四项制度互为倚重,缺一不可,必须作为完整统一体系、有序推进。”
  接受采访的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林认为,“当前在一些地方,反腐败的制度形同虚设,没有真正运转起来。胡锦涛总书记特别强调了‘有效管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是要见实效的,在日常生活都能够触摸到的。”
  
  反腐倡廉从教育抓起
  根据中央要求,反腐倡廉建设必须从教育抓起。作为加强教育制度的举措,是以加强领导干部教育为重点,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科学性、规范性、有效性。
  叶笃初分析说:“强调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科学化水平是一大亮点。这不仅仅局限在教育制度建设上,四大制度从文件形态到效力形态都要在科学化上下大工夫。有个曾被领导同志和许多学者谈到过的《博弈论》中‘囚徒两难’故事,总是提醒人们在制度设计和制度施行中注意人们心理活动规律,吸收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新成果。只有这样,我们现在正在努力建设的制度才能做到管用、有效。”
  加强和改进教育培训工作,完善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等制度,丰富教育内容,改进教育方式,提高教育实效,形成科学有效的反腐倡廉教育培训机制,也是加强教育制度的重要部分。
  “关键就是要解决教育培训的实效问题。”林分析说,“实际上,当前对各级干部的教育培训一点都不少,但为什么在一些地方作用不显,效果不佳,原因就在于很多教育培训重形式而轻内容,重灌输而轻反应。在一些地方,反腐倡廉教育培训课程安排没有针对性,课时也不足,只是一种点缀和陪衬;干部接受培训,只是希望广交朋友、培养人脉,对于学员通讯录的兴趣远比教材要大。中央明确提出提高教育实效,就是对这种状况对症下药。”
  叶笃初归纳道:“反腐倡廉各项制度都是作为过程而不断发展的,在实践中逐步深化、进步、完善。制度建设是科学性和实效性并重的任务,必须坚持科学指导,提高自觉性,克服盲目性,反对主观主义、形而上学。必须坚持管用、有效,对于制度建设掉以轻心、敷衍塞责,甚至不切实际地做表面文章,或者搞花架子、弄虚作假是绝对不允许的。”
  
  监督是关键环节
  监督被视为反腐倡廉的关键。加强监督制度的部署很明确:认真执行和不断完善各项监督制度,积极探索加强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方法,加大监督制度创新力度,逐步完善监督体制,明确监督责任,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
  其一,加大监督力度,突出监督重点,前移监督关口,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加强对重点人员、重点岗位、重要职能、重要事项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增强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其二,改革和完善党内监督体制,加强党的代表大会、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党代会代表的监督作用,健全和规范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制度,充分发挥民主生活会、巡视工作作用,加强上级监督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积极探索上级纪委支持和协助下级纪委加强对其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进行有效监督的制度,健全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监督的制度。
  其三,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严格执行和不断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罢免或撤换等制度,推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廉政承诺制、行政执法责任制。
  其四,完善党内决策监督机制,落实重大决策报告制度,健全决策失误纠错改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提名、考察、决定等环节的监督,充分发挥考核在干部管理工作中的监督作用。
  其五,落实重要情况报告、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完善谈心谈话制度。
  其六,建立健全党内民主监督机制,落实党员监督权,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完善民意调查制度,建立健全党内事务听证咨询、党员定期评议领导班子成员等制度。
  同时,拓宽监督渠道,健全信访联席会议制度,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增强监督合力。
  林解读说,没有公民权力监督这一外部监督的切入,反腐败的效果就会停留在对个别人腐败的处理上,腐败的温床依然存在。一次大案查处之后,也许只是腐败利益的转移,而不是腐败的彻底消除,这就是“前腐后继”何以屡屡发生的根源。完善权力监督体系,首先要走群众路线,给群众提供一个平台,用权利限制权力。
  
  预防是治本之策
  预防腐败制度建设的具体要求:首先是坚持权力配置科学、界限明确、行使依法、运行公开,把预防腐败的要求落实到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各个环节。
  其次是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从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入手,排查廉政风险,健全内控机制,构筑制度防线,形成以积极防范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的科学防控机制。
  再者是建立健全预防腐败信息系统,逐步形成信息共享机制和腐败预警机制,及时准确判断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以及廉政风险,增强科学分析和预防腐败能力。
  同时,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从制度上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完善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产交易、公共产品生产领域市场运行机制,加快研究制定相关法规制度,研究制定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等社会领域预防腐败制度,规范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准入制度,把预防腐败的要求拓展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中介机构等各个方面,形成有效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
  
  惩治决不放松
  来自中央的信息强调,要坚决遏制一些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势头,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惩治这一手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
  对一些领域腐败现象近些年仍然易发多发,并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高层的分析有两个因素令人震动:
  一是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多元利益主体在我国市场上的竞争日趋激烈,不法分子通过商业贿赂攫取非法利益,拉拢腐蚀公职人员;
  二是一些地方和单位管理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应该严厉惩处的没有严厉惩处,好人主义盛行,有的甚至包庇腐败和犯罪。
  进一步加强惩治制度的要求是:认真研究和准确把握新形势下腐败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探讨分析案件查处中的难点问题尤其是制度缺陷,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揭露、发现、查处机制,更有效地查处腐败案件;
  加强反腐败立法,修订完善惩治腐败的法律法规,坚持不懈进行法律法规教育,坚持依法惩治腐败、打击犯罪,减少违纪违法者利用制度漏洞对抗组织调查、掩盖事实真相、逃脱应受惩罚、获得非法利益的可能性;
  建立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调查分析和专项治理制度,加强重点领域案件查处工作;
  健全查处案件协调机制,完善到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公安、检察、审判、司法、审计等部门案件线索通报移送机制,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各职能部门案件线索协调管理机制;
  建立重大案件督导督办机制,加强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的领导;
  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其配套制度,对有案不查、办案不力甚至阻挠办案的领导班子、执纪执法机关和领导干部,要严肃追究责任;
  建立健全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的纪律要求以及责任追究制度;
  完善举报人和证人保护制度,探索建立举报人奖励制度,保护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参加反腐败斗争的积极性。
  通过加强司法协助、引渡、追缴和返还腐败资产等方面国际合作,使腐败分子无处藏身。
  林认为,当前追捕外逃贪官,引渡和返还腐败资产等是主要障碍之一。截至目前,虽然已经有数十个国家与我国签署了引渡协议,但是其中并没有美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
  林说,在未来的追堵外逃贪官工作中,我国要充分运用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提供的平台和渠道,积极参与反腐败国际合作,努力在追缴和返还腐败资产等方面取得实质性合作成果;同时,应做好有关国内法与公约的衔接问题,理顺国家法律与其他反腐倡廉制度特别是相关党内规定的关系,把公约的普适性与我国的特殊性结合起来,认真履行相关国际义务。
  “突出抓好四项制度建设是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我们党推诚布信、以安民心的积极之举,更是保证我们国家长治久安、弭患消祸的根本大计。”叶笃初说。
  (《望》新闻周刊2010年第3期,作者为该刊记者。标题有改动)
  
  盘点2009铁腕反腐新特点
  第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召开前夕,中央纪委监察部连续召开两场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公布了2009年反腐倡廉工作取得的成效。
  
  高官“双规”不再依靠小道消息
  王益、米凤君、陈少勇、朱志刚、皮黔生、黄松有、陈绍基、王华元、郑少东……2009年,一批高级领导干部因涉嫌违纪违法被严肃查处。
  以往,哪个高官被“双规”了,不少人都是靠互联网上的小道消息得知。2009年,人们发现,中纪委都是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消息,一立案就通报,免去了大家的猜疑。据统计,2009年1-11月,纪检监察机关初步核实违纪线索数增长4.7%,立案件数增长4.5%,受处分人数增长2.5%,移送司法机关人数增长16.6%。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处分县处级以上干部人数增长10.8%,处分贪污贿赂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干部人数增长19.2%。
  2009年上半年,2000多名县纪委书记分3批先后进京,参加了中央纪委监察部举办的集中培训。这在我们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史上还是第一次。2009年1-11月,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及直属纪检监察机构和乡镇纪委立案查办违纪违法案件101581件,比上年同期增长5.1%。
  2009年10月28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开通了全国纪检监察统一举报网站www.12388.省略,该网站统一和规范了全国纪检监察举报网站的工作,开通当日即引来1920万次的点击,引发“塞车效应”。到11月28日,中央纪委监察部一个月共收到网络举报13800件,其中属于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的9630件,约占70%,比来信、来访所占比例都高。“通过推进查办案件工作理念思路创新、方式方法创新、体制机制创新,查办案件工作能力不断增强。”中央纪委副书记干以胜表示。
  
  为权力运行装上“预警雷达”
  据介绍,中央级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约90%已纳入预算管理,政府性基金已全部纳入了预算管理,并实现了执收执罚行为与资金收缴相分离,规范了部门的收费行为和支出行为。中央和地方超过29万个基层预算单位实施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超过21万个执收单位实施了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有效防止了财政资金“跑、冒、滴、漏”的现象发生。
  针对权力运行中的风险和监督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浙江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识别和评估,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等防控措施,为权力运行装上“预警雷达”,逐步建立从体制机制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长效机制。
  中央纪委副书记李玉赋介绍,2009年国家预防腐败机构的作用进一步发挥,预防腐败试点工作逐步推进,条件成熟的地区建立了预防腐败机构,加强预防腐败信息系统、反映腐败现状指标体系和腐败预警机制建设,推动了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
  
  开展重大专项检查
  2009年10月15日,中央纪委、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监察部对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检查工作中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情况进行了通报。四川省汉源县原副县长、永定桥水库管理局原局长兰绍伟因收受贿赂、在招标过程中泄露秘密信息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围绕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开展监督检查,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中央政令畅通,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李玉赋介绍,“去年以来,中央纪委监察部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审计署等部门,组成24个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检查组,分三轮深入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中央有关部门、中央企业,重点对2008年新增1000亿元和2009年新增2800亿元中央投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截至2009年11月10日,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扩内需促增长政策落实中的违纪违法案件88件。
  2009年11月30日,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土资源部、监察部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表示严厉打击国土资源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据统计,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351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521人。
  李玉赋告诉记者,中央纪委监察部还加强了对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和纠正违规审批或核准立项,特别是借机上马高耗能、高污染项目等问题。(姜洁)
  (摘自1月17日《人民日报》,作者为该报记者。小标题有改动)
  
  延伸阅读
  全世界都对贪官喊打
  在中国政府近来不断显示反腐的坚决意志时,很多国家也在为本国不同程度的贪腐头疼。
  
  “住手!贪得无厌的欧盟官员”
  “住手!贪得无厌的欧盟官员”――这是德国《图片报》近日对这一令欧洲人忍无可忍的群体发出的怒吼。这份欧洲发行量最大的报纸称,欧盟官员每月拿着1.5万欧元工资,享受名目繁多的补贴、保险,却只交48欧元的税,还接二连三被曝出贪污丑闻。
  在欧洲,贪官被冠以“蛀虫”、“豺狼”等称呼。德国《美茵邮报》1月12日曝光了一个小“蛀虫”,这位镇长在一水利项目中收取了1000欧元好处费,遭到解职,“但这只是欧洲贪腐官员一个小小的缩影”。文章提到德国著名的“披着羊皮的狼外婆”――原哈瑙市长玛格丽特。这位女市长曾开着公车到波兰做整形手术,用公款享受1.7万欧元的美食盛宴,就连送给妈妈的花束也是市政府埋单。西班牙媒体近日披露,在该国近3年的反贪行动中,共有18位市长落网。难怪去年底欧盟委员会发布报告称,78%的欧洲人认为腐败是欧洲严重的社会问题。
  在美国,去年7月,全美电视观众目睹了一个盛况:在新泽西州警方收起编织了两年的反贪巨网时,44名涉案人员被戴上手铐押入警车,其中竟然有29名政府官员,包括3名市长。美国司法部的报告显示,过去20多年中,每年平均有近800名各级官员遭腐败指控被判有罪。英国BBC说,“透明国际”2009年清廉指数报告显示,腐败在全球广泛存在,穷国有,富国也有,在欧美,除了丹麦、瑞典寥寥几国堪称清廉之邦,美英法德等西方国家都属于“轻微腐败国家”。
  在欧美国家,议员被认为是腐败最严重的群体。去年5月英国曝光的“国会议员虚报津贴”事件被称为该国300年来最大的丑闻。在美国,盖洛普的最新民调显示,在民众心目中,国会议员是道德水准和诚信度最低的人群。去年,竟有8%的议员接受两院的道德调查。活跃于华盛顿的游说大军所产生的腐败更触目惊心,以至于前美国总统国家安全事务助理布热津斯基将华盛顿斥为“全世界最腐败的首都”。
  
  巴西“京城大案”震动拉美
  在被全球公认的腐败“重灾区”拉美,巴西上演了一出如电视剧般精彩的反腐大戏。去年11月27日,巴西联邦警察对巴西利亚等三个城市的高官住处、办公室进行突击搜查,一起轰动全国的“京城腐败案”由此揭开。
  巴西利亚市长阿鲁达向一些市议员行贿,以报答他们支持其竞选市长。在市长官邸,市政府前任公共关系局局长杜瓦尔交给其装有40万雷亚尔现金的手提箱,并说这是4家承担市政府服务和工程的私人企业赠送的。阿鲁达当场指示将钱分给支持政府的市议员。随后,杜瓦尔又录下了议员、官员接受行贿时的场景,其中有市议长将现金藏在袜子里、一位企业家将钱藏在内裤里的镜头。可笑的是,“京城腐败案”曝光后,该市公共工程局长竟狡辩称,市长接受这些钱是准备买蛋糕分发给穷人。结果,此案被民众戏称为“蛋糕案”。巴西警方在去年另一项调查行动中还发现,一家著名建筑公司每年要向200多名国会议员、州长和市长行贿。
  尽管巴西政府为治理腐败采取了不少措施,但世界银行的指数显示,巴西的腐败指数与十年前几乎一样。在2009年清廉指数排名中,巴西居第75位。
  有分析人士认为,拉美腐败状况难以改善的原因之一,是当地民众对腐败现象态度漠然。在墨西哥,尽管当局签署了一系列国际、地区间的反腐公约,但成效并不明显。一位市长坦承,在墨西哥,腐败是一种制度、一种生存法则。
  
  新兴国家成就常因腐败失色
  几天前,乌克兰总理季莫申科曾发出“羡慕中国能判处贪官死刑”的感慨,不得不说它触到了众多新兴国家的“痛点”。
  在2009年清廉指数排名中,乌克兰在180个国家中位列第146位。记者在乌常驻期间,多次感受过渗入到日常生活中的腐败。4年前,一名基辅交警的索贿行为还直接导致该国2.3万名交警全部被总统尤先科开除,因为这个倒霉的交警索贿对象竟然是乌内务部长。
  一项调查显示,40%的乌民众有被迫行贿经历。据乌政治咨询家联合会称,在乌克兰,花1.5万美元能成为市议员,花100万就能当上市长。而选举前各政党打出的反腐口号,在选举后总是成为泡影。去年6月乌议会通过的新反腐败法本应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但近日却被推至4月1日,令乌克兰人感叹,所谓的反腐败法又成了大选前的一场政治秀。
  印度是常被外界指责腐败严重的新兴国家。一份国际组织的调查报告显示,印度行贿者每年向官员行贿的金额达46亿美元。这些官员掌管着水电、医疗、教育、税收和执法等各个行业,甚至连水管工也有索贿的权力。在政坛,号称“贱民女王”的前北方邦首席部长梅亚瓦蒂常年腐败弊案缠身,仅在北方邦就拥有100多处房产,反腐部门甚至从她家中突击搜出上千双高档鞋,但她却一度被捧为最有力的总理候选人之一。曾被美国《时代》周刊隆重推为“全印度杰出公务员”的比哈尔邦首府巴特那地区行政长官古塔姆?戈斯瓦米,竟在2004年贪污了390多万美元救灾款。
  腐败对国家经济发展的阻碍不言而喻。印度被外界公认难以超越中国的原因之一也正在于该国严重的腐败程度。印度《展望》周刊曾不客气地批评称,“一些官员的贪污腐化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而我们的部长还坐在总理办公桌前滔滔不绝侈谈什么经济发展理念!”
  
  反腐,制度没有好坏之分
  对于令各国头疼的腐败顽疾,英国民间组织“纳税人联盟”马修?艾列特感慨说:“这是一个最好的年代,也是一个最糟糕的年代,说它好是因为媒体可以为我们揭露一些丑恶的真相;说它不好是因为当我们知道这一切时已经太晚了。”
  瑞典贪腐研究所研究员苏珊娜?利杰格林对记者说,“腐败是不可能根除的。在反腐问题上,制度没有好坏之分,只有有效和无效的区别。”她说,不少欧美国家有“三权分立”和媒体“第四力量”,但贪腐问题同样严重。制度号称“健全”尚且如此,对于那些转型国家来说,控制腐败机会成本的难度就更大了。在利杰格林看来,在腐败问题上,新兴国家与发达国家只是“所停留的阶段不同”。在新兴国家,许多腐败行为是明目张胆、毫不掩饰地进行,这种情况在发达国家很难出现,反腐的初级阶段就是制止明目张胆的腐败,例如收受现金、礼物等。高一级的阶段则是防止公务人员的职务腐败,包括公款消费、特殊权利等。利杰格林最后对记者说:“透明加严惩,是对付腐败最有效的利器。”(谭武军、吴志华、王新萍等)
  (1月14日《环球时报》,作者为该报记者)

相关热词搜索:反腐倡廉 布局 2010:反腐倡廉再布局 反腐倡廉 反腐倡廉论文

版权所有 蒲公英文摘 www.zhaoqt.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