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美国媒体如何报道职业安全】

发布时间:2020-02-23 来源: 感悟爱情 点击:

  9•11恐怖袭击之后,在美国政治家们眼中,反恐战争与核问题似乎成了威胁美国安全的首要问题。而在普通美国公民看来,最值得关心的,还是同自己生活直接相关的职业安全(workplace safety)问题。毕竟,“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回家”,才是多数人的理想。
  作为社会安全最常规、最基本的组成部分,职业安全在美国很受重视。《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等全国性报纸每年都有关于职业安全的调查和深度报道。这种良好的职业安全氛围,得益于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
  
  职业安全报道的四类题材
  
  美国媒体关于职业安全的报道主要集中在几个方面:
  1. 重大、突发安全事故的报道。
  安全事故是美国职业安全报道的重要内容,因为媒体对负面新闻有着天生的嗜好。上个世纪70年代,矿难、火灾及其他集体伤亡事件一度占据美国报纸杂志、广播电视新闻的主要版面。当时,美国社会处于安全事故高发期,矿山爆炸事故频频发生,交通问题也比较突出,报纸版面随处可见触目惊心的大标题和煽情的图片,广播电视也不知疲倦地报道。经历了9•11事件和卡特林娜飓风之后,媒体对安全问题的关注重点转移到了恐怖袭击和自然灾害,但职业安全领域的重大事故仍然是媒体追逐的焦点。2006年1月,西弗吉尼亚萨戈煤矿发生爆炸,12名矿工死亡,同样成为有线新闻网、三大广播公司、《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等全国性报纸以及以《查尔斯顿每日邮报》《匹兹堡邮报》为代表的无数地方报纸争相报道的焦点。这次报道从1月初一直持续到3月底才渐渐平息。
  2. 职业伤害和职业疾病引发的各种法律纠纷。
  美国媒体上常常能见到雇员因职业伤害或者职业疾病起诉雇主或所在公司的报道。这类法律纠纷报道最常见的一种模式就是:雇员依据有关职业安全保护的法律条文,起诉雇主没能提供足够的安全保护措施,导致自己受到职业伤害或患职业疾病,要求予以赔偿;而雇主则认为,雇员是在自愿的情况下违反操作规程或安全生产条例从而造成职业伤害,自己没有责任,不应赔偿。《纽约时报》2003年12月的一篇报道对这类法律纠纷进行了调查和总结,并介绍了加利福尼亚州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对付“黑心老板”的经验。
  3. 企业违反职业安全法的情况调查。
  《纽约时报》2003―2005年连续多次曝光世界著名钢管生产企业麦克韦恩公司严重违反职业安全法,以牺牲工人的安全为代价建立起遍布全球的商业帝国。其中,2005年12月的一篇报道在导语中就指出:这家公司是全美国“最危险”的雇主之一。文章通过一系列的例子说明:工人在这里不断受到职业伤害甚至死亡。
  4. 职业安全培训和劳动保护知识普及。
  互联网海量、互动的特性不仅为安全培训提供一个最佳平台,而且能够针对不同行业的劳动者提供个性化的安全培训。美国越来越多的社会机构正通过互联网提供职业安全培训或普及劳动保护知识。例如,美国劳工部和职业安全卫生协会的网站都有大量职业安全培训知识以及相关网站链接。职业伤害法律促进会的网站(Worker Injury Law&A-dvocacy Group)中不仅有大量安全培训的内容,还有许多职业伤害赔偿法的相关内容和案例。此外,许多求职网站也提供职业培训,安全培训是其中重要内容。
  
  媒体扮演的三种角色
  
  从美国媒体关于职业安全的报道来看,媒体通常扮演三种角色:
  1. 思考者。
  预防职业疾病、减少职业伤害或者职业死亡是个系统的社会工程,需要政府、企业、工人、工会及其他社会组织共同努力。但是,由于分属利益不同甚至直接对立的系统,上述各方对同一问题常常会有不同甚至对立的解释和处理方法。这时,媒体由于能够超脱利益纷争,站在大多数社会成员的角度独立思考问题,往往成为社会问题的理性思考者。今年1月21日,《华盛顿邮报》记者杰比•瓦里克深入西弗吉尼亚州的矿区,回访了一年前发生爆炸的萨戈煤矿,采写了反映矿工贫困生活的长篇报道《走进黑暗》(Into the Darkness)。报道以几个矿工家庭为例,分析了当地经济对采矿业的高度依赖,矿工贫困而艰辛的生活,以及造成这种状况的社会原因。记者通过独立、理性、客观的思考,分析了州政府、矿山公司、工人以及工会等在煤矿安全和环境问题中应该承担的责任。矿工的生活令人同情,记者的思考同样发人深省。
  2. 倡导者和推动者。
  美国媒体常常是安全理念最初的倡导者和最有力的推动者。1968年,同样是在西弗吉尼亚州,一座叫法明顿的煤矿发生爆炸事故,78人遇难,美国全国震惊。因为自1910年以来,美国矿山安全设施不断完善,还没有发生过一次死亡几十人的重大事故。媒体在报道这一事件的过程中,积极倡导和普及对煤矿安全检查立法的理念。最后,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约翰逊总统向国会递交了《联邦煤矿健康安全法》提案,次年年底,该法案由国会通过,尼克松总统签署生效。此后,美国陆续通过了《1970年职业健康安全法》《1977年联邦矿山安全健康修正法》等法律,规范矿山安全的法律体系得以完善。可以说,每次立法都离不开媒体的大力倡导与推动。
  3. 监督者。
  尽管关于职业安全的法律法规趋于完善,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也存在着“有令不行”或者“令行禁不止”的状况。媒体常常扮演监督者的角色,敦促有关部门落实法律法规,曝光雇主违反职业安全法的行为。法律出版社(Legal Publication Service)的老板艾伦•史密斯就是一位典型的监督者。艾伦是矿山记者出身,从1987年起一直关注煤矿安全问题,她采写的深度报道先后获得21项全国性奖励。艾伦的出版社目前主要出版煤矿安全法律法规方面的书籍。她在网站上称,将一直关注矿山安全问题并随时提供相关法律咨询。此外,上文提到的《纽约时报》曝光麦克韦恩公司违反职业安全法的系列报道也是很好的例子。
  以人为本的报道视角
  职业安全报道的目的就是要保护人的生命安全,因此“以人为本”,特别是以“工人”为本,成为美国职业安全报道的基本视角也就不足为奇了。《纽约时报》记者大卫•巴斯托在2003年12月的一篇报道概括道:“每一起工人死亡事故背后都隐藏着犯罪,因为调查发现,职业死亡的根源,都是雇主有意违反职业安全法。”“美国每年都有约100名工人死亡。这些职业死亡决不是意外,追根溯源,要么是因为老板为加快生产进度省略了安全保护程序,要么是因为公司无视有关部门的安全警告违规作业,要么是工人没有获得必要的安全保护装备。”
  在这个思想指导下,媒体在报道职业安全问题时绝大多数时候都站在受害者一边,并且时常流露出强烈的人文关怀色彩。2006年萨戈矿难之后,舆论压倒性地倒向遇难矿工家人一边,幸存矿工的生命安全、遇难矿工家属的悲伤、对违规矿主的谴责成了媒体关心的焦点,全美国似乎都随之心动。2005年,纽约市建筑公司一名未经培训的青年工人挖电缆沟时因操作不当引发塌方死亡。《纽约时报》第二天的报道中称公司的这种行为是“另一种形式的犯罪”。
  
  对职业安全报道的批评
  
  尽管媒体为维护工人职业安全权益、促进和推广安全意识方面做了许多努力,但美国公众却仍然以一贯的挑剔和指责态度来对待媒体。公众对媒体的指责集中在两个方面:
  1. 媒体上工人报道的比例偏少,对职业伤害的报道更少。
  持有这种观点的主要是以工会领袖为主的批评家。他们批判媒体在总体上对工人和工会的报道量不够,美国著名作家罗曼•所罗门的说法最有代表性:“每年劳动节这一天,工人是媒体的主角。但是其余的364天,工人似乎完全从媒体消失了。”他们批评媒体宁愿把大把大把的时间用来报道各种各样的吸毒事件,也不肯用来关注在大量工人中蔓延、可能导致大面积死亡的传染病。他们还批评《商业周刊》《福布斯》对工人问题不屑一顾,更不用说职业安全了。还有批判者分析这是因为工人掌握的媒体工具太少,并且缺乏财力,全国略有影响的也就只有《劳动者周刊》(Labor Week)和《永远团结》(Solidarity Forever)。而其它的媒体,全是“资本家的工具”。
  2. 事故报道多于事前预防。
  工厂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不能引起媒体注意,当隐患升级为事故后媒体才关心。同样以萨戈矿难为例。矿难发生前,这家煤矿曾经受到有关部门的警告多达208次,但这个惊人的数字居然没能吸引媒体的眼球。而矿难发生后,媒体却迅速蜂拥而至,报道铺天盖地,分析头头是道。批评家说,媒体不应该只看到冰山浮出水面的那部分,因为威胁行船安全的常常是水下那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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