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园暴力事件”报道的框架分析:校园暴力事件案例12篇

发布时间:2020-02-24 来源: 感悟爱情 点击:

  【摘要】面对当前中国处于转型期的社会现实,媒体在突发性公共事件的报道中应该担负相应的社会责任。其中,《南方周末》一贯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勇于自我反思,是有责任媒体的代表之一。本文以近期发生的校园暴力事件为个案,从事态发展的不同阶段,对《南方周末》的相关报道进行框架分析,探讨其就此类公共暴力事件报道的新闻框架。由此,本文提出此类事件中媒体合理的角色定位;并从责任意识出发对媒体提出了三个方面的建议。
  【关键词】校园暴力事件 框架分析 《南方周末》
  
  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各种矛盾相对尖锐,社会公共事件屡发的时期。2010年初发生的校园暴力杀人事件就是个典型,而且后期形成了连锁反应。福建南平校园惨案发生在2010年3月23日7点20分,55秒内,8个孩子死亡,5个孩子重伤;4月28日上午,福建南平校园惨案凶手郑民生伏法,当天下午3时许,广东雷州教师陈康炳潜入雷城第一小学,用水果刀砍伤16名学生、1名教师;4月29日上午9时40分,江苏泰兴一名无业人员徐玉元潜入泰兴镇中心幼儿园,持刀砍伤32人,其中学生29名;4月30日7点40分左右,山东潍坊市坊子区尚庄村村民王永来闯入尚庄小学,用铁锤打伤5名学前班学生,然后将汽油浇在自己身上并抱住两名学生点燃,学校老师将学生抢出,王永来当场烧死;再加上4月12日广西合浦县西场镇西镇小学的事件和5月12日陕西南郑县幼儿园的暴力事件,在不到两月时间里,发生了6起校园惨案。这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争论特别激烈的是媒体的报道是否起到对施暴者的“心理暗示”作用,从而导致了连续的暴力事件。
  本文通过就《南方周末》对这一事件的报道做了框架分析,尤其是对其报道过程中的注意力转向问题进行了分析。由此对媒体在此类事件的报道中应该扮演什么角色,该起到什么作用,如何最大限度地履行其社会责任等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议。
  一、研究背景和方法
  众所周知,传播媒介是我们了解不可亲身感知的外部世界的有效工具和手段,大众传播媒介通过对客观世界信息与事实的报道给我们构建了一个关于外在世界的“拟态环境”。由此,媒介的报道态度和倾向会对我们对事实和社会的认知与建构产生很大的影响。社会学家欧文.戈夫曼(Erving Goffman)在其《框架分析》中指出:所谓框架,指的是人们用来阐释外在客观世界的心理模式;所有我们对于现实生活经验的归纳、结构与阐释都依赖于一定的框架;框架能使我们确定、理解、归纳、指称事件和信息。①
  在传播内容研究领域,框架分析被发展成为一种研究新闻文本的方法。框架是新闻报道的“中心思想,为新闻事件赋予意义”,媒体框架以前后一致的方式来对新闻事件做出选择、强调和排除,使得对事件的某些理解在文本里更加突出、并且成为受众感知到的社会真实。②
  台湾学者臧国仁在其框架理论的研究中,将框架分为高层框架、中层框架和底层框架。三者在相互影响和共生的过程中,完成了对议题的框架建构,形成了传播者的意见和报道态势。
  第一,高层结构。该层结构是指对某一个事件的定性,以及在报道中所营造的报道“氛围”。标题和直接引语对叙述的高层结构有相当程度的展现。
  第二,中层结构。该层结构是指事件报道的话语框架。话语框架通常由九个要素构成,它们分别为:版面位置、事件发生时间、事件发生地点以及报道发出地点、消息来源、事件结果、口语反应、评估、预测、先前片段。
  第三,底层结构。该层结构是指表现框架所运用的语言符号手段和策略。③
  二、分析步骤
  本文以时间范围作为样本采集的界限。调查中所选取的文本时间跨度是2010年3月24日至5月24日。从3月24日《南方周末》网站上出现第一篇关于校园暴力事件的报道起,至5月23日最后一篇报道后基本淡出。本文将《南方周末》对这一事件的报道划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2010年3月24日起,也就是福建南平血案后第二天,《南方周末》网站登载第一篇报道,至4月28日同时登载三篇关于“南平事件”的后续报道为止。
  第二阶段,从4月30日以特稿形式登载北京大学新闻系研究生方可成的博文起,至5月24日为止。
  之所以做这样的划分,是因为从第一起校园暴力事件,即“福建南平事件”之后到4月30日,在短短的四十多天时间内又相继发生了四起校园暴力事件,引起党中央和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此时,关于是媒体报道间接(非故意)诱导了连续的暴力事件中施暴者心理的讨论和批评顿时被炒得沸沸扬扬,媒体的报道受到了隐形控制,于是从4月30日起《南方周末》的报道侧重点和策略发生了转变,以至于,除了“南平事件”之外的后几起案件根本没有做具体案件的深度报道。
  三、分析和讨论
  (一)对于第一阶段的分析和讨论
  1、高层结构分析和讨论
  “福建南平事件”之后第二天,也就是3月24日《南方周末》登载了《福建南平凶案:凶犯求职屡受挫 “我对社会不满”》,报道在标题中用直接引语引用当事人的话“我对社会不满”,开门见山的呈现了它的关注对象和关注点。4月28日,也就是南平凶犯郑民生执行死刑的当天晚上,登载了《前女友回忆郑民生:“他一直觉得我要害他”》、《南平杀童案:死刑后,大家都解脱了》以及《精神鉴定何时出现“珍贵范本”―重大命案中的精神病鉴定现状》三篇文章,从标题上来看,《南方周末》着重分析施暴者精神病态且矛头直指我国精神病鉴定制度的不完善、法制的不健全,“死刑后,大家都解脱了”也是一种无奈的抗议。
  从对高层结构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在报道暴力事件时,《南方周末》并没有仅仅就事论事,它不仅关注事件的发展态势和真相,同时更多地是关注案件发生的社会背景和制度层面的缺失,以这样的框架来筛选和重构事实。
  2、中层结构分析和讨论
  这一阶段共六篇报道两篇评论,其中两篇评论都出自于其“本报评论员”,评论中对这一事件做出了评估也表明了它的态度和观点,如:“受伤孩子那么多,有病的何止一两个凶手”,“不能把管治社会的一些理念和措施带进学校”,“我们不仅需要国家的强大,我们还需要――甚至更需要――公民社会”等。
  有三篇报道是对“南平事件”凶犯郑民生的生平背景介绍,包括先前片段和历史。报道中大量采用与郑民生有实际接触的身边人(包括家人、邻居、前女友、同事、朋友等)的话语来解读凶犯,意图通过这种直接的方式还原事实、追根溯源。并且,在报道《南平?杀童事件》中详细的讲述了福建南平三官堂(也就是郑民生生活的地方)底层民众的生活现实。由此,引导读者从这些事实中推导出凶犯从人变成“魔”的直接原因和深层原因、偶然以及必然。
  另有两篇报道是关于案件进展和结果的,其中也是大量引用与案件直接相关和非直接相关人员(郑民生家人、同事、专家、学者、办案人员等)的言语来展现整个事态的发展和案件的后期影响。并且,报道中对郑民生的判决程序提出质疑,矛头指向精神鉴定制度和法律的不完善,如:“优先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才能决定后续的公诉、庭审和判决”,是否做精神鉴定要‘酌情考虑’和“死刑判决似乎顺应其时”等等。
  由以上分析得出,中层结构通过对事件的历史、发展、结果、影响和评估等来构建《南方周末》独特的话语框架,就是全面、综合的分析和考察这一社会恶性事件,重视理性和法制,崇尚人文关怀,探究案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而不是浅显的就事论事。
  3、低层结构分析和讨论
  低层选择是为了表现以上层次所构建的框架,主要是语言符号手段和策略的运用,包括字、词、句的选择,特殊短语、暗语等的使用。在我们对相关报道内容的分析中,发现了以下几个文本或是言语特征。这些特征也是《南方周末》惯用的报道手法和策略。
  首先,在关于事件背景的报道中,《南方周末》采用平铺直叙的叙述风格给读者讲故事,语言通俗易懂,极少用修饰语,以表明其客观、中立的态度。
  其次,在新闻报道中几乎看不到叙述者对事件的评价和态度观点.,只是以旁观者身份客观记录记者的所见所闻,大量使用直接相关人员和非直接相关人员的言语,强调了事件的“现场感”,使报道视野更加开阔,也使得报道更加客观。
  第三,在涉及法律等专业话题时让专家、学者等权威人士说话,这样既增强了报道的专业性和权威性,又让读者能对整个事件都有个全面、理性地理解和认识。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南方周末》的报道很注重平衡、公正、客观,意图透过纷繁的表象真实而触及一定的内在真实,极力折射、还原出本色的时代风貌与精神境界,将多方对这一事件的说法和看法都登载在报道中,让读者了解各方说法并对事件进行判断。在这些看似常见和客观的叙述语言之间,时常暗示着某种价值判定,这些价值判定就是框架的产物,也是建构框架的需要。④
  (二)对于第二阶段的分析和讨论
  1、高层结构分析和讨论
  这一阶段共十篇报道,从其标题上看《南方周末》的报道重心有所转移,这种转移与事态的发展和影响是分不开的。因为继“南平事件”之后在短短的四十天时间内又相继发生了四起类似的校园暴力杀人事件,这时舆论压力剧增,《南方周末》迅速对这些现象做出了回应。4月30日刊发了《媒体如何报道暴力》、5月5日刊发了《如何面对连环惨案》、5月18日刊发了《如何不让悲剧重演》。同时,与第一阶段主要关注案犯郑民生作案的社会背景及案件发展过程中的制度缺失不同,这一阶段开始关注校园安保问题,如《保卫孩子,他们发动了“人民战争”---校园安全的海外经验》、《教育部连续发文应对校园袭击》等。同时,它坚持自己的报道理念和探索精神,继续致力于深层次原因的探讨和关注,如《“武疯子”犯案不能一杀了之――专家呼吁:建立高危精神病人治疗监管体系才能治本》、《校园惨案再反思》等。
  2、中层结构分析和讨论
  首先,直到4月30日,连续的校园暴力案件的发生使得舆论对于媒体的批评十分高涨,《南方周末》在4月30日以特稿形式登载了北京大学新闻系研究生方可成批驳北大中文教授张颐武关于“媒体暴力引发社会暴力”的博文,文章指出“社会有病”“我们每一个人都有病”以及媒体的真正责任应该是“唤起公众对自身社会责任的认识,对暴力的警觉与拒绝,以及对正义的正确认识”,指出“媒体应发掘这些惨案背后的社会问题”等。所有这些,正是《南方周末》想说的,想做的抑或是已经做到的,这是借他人之口言自己之意,借他人之论据为自己正名。
  其次,5月5日的一周高论中转载《新世纪》的文章《如何面对连环惨案》,并在推荐理由中指出,“政府的应急,媒体的自律,再加上社会自身自我组织化应对才是解决问题的最佳选择。”这是首次明确提出《南方周末》对这种恶性事件的应对方案。
  具体到校园安保方面,《南方周末》提出学习“海外经验”,详细的讲述了日本人由类似案件中得出的“血的教训”和细致入微的防范措施,“日本政府和社会集体反思,痛定思痛,建立起了一套保卫孩子的长效预防和善后机制”。这样的探讨也展现了《南方周末》理性的视角和从长远考虑的责任意识。
  第三,在《校园惨案再反思》中,通过中美校园惨案的分析对比,明确指出了我国校园惨案的原因,让每一个人都能全面理性的认识校园惨案,由此,从心理上促进全社会的改进。
  由以上分析可见,这一时期虽然报道重心和策略发生了转变,但是基本的理念和“南周精神”并没有改变,即坚持对深层次原因的追究;坚持全社会的反思和“自我救赎”;坚持理性和有责任媒体的信念不变。
  3、低层结构分析和探讨
  两个阶段的低层结构基本上是相似的,还是保持着《南方周末》一贯的语言风格。但是,这一阶段由于事态的发展变化,它自己的报道和评论量减少,转载的文章或是专家访谈增多,深度报道题目中也明确指出“专家呼吁”,这样的安排很好的降低了《南方周末》自身的主体性。
  四、总结和建议
  这一系列的校园暴力事件,由于其受害人群特殊,手段残忍,短时间连续性爆发,辐射面广等特性引起了全社会的恐慌和关注。媒体的报道也许会给施暴者一些所谓的心理上的“暗示”或者“示范效应”。然而,由此就盲目的将惨案连续性爆发的责任归咎于媒体显然是有失偏颇的,这对于整个案件的合理解决,以及导致案件发生的某些根源问题的探究与根治,校园惨案的杜绝是没有帮助的。
  就此类事件的报道而言,媒体应秉承以下三个原则:
  (一)媒体应该是理性报道的追求者
  从专业角度来讲,媒体应该客观、全面的报道事实,应该尊重受众的知情权,合理设置框架,使受众全面、立体地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施暴者的事前事后,以及少年儿童所处环境的安全程度和状况。从而引导受众建构对于此类事件的认知框架,促进对整个事件的全面的了解与反思。同时,在类似报道中,媒体应该避免对暴力血腥场面的过分描述;尽量避免对作案技巧的详细描述;避免对事件或涉案人员做出过早的定性,真正做到理性对待和报道,从而给读者留下理性思考的空间。
  (二)媒体应该是体制改进的倡导者
  校园暴力事件是社会中的恶性事件。它的发生或是连续发生的元凶是谁?根源在哪里?问题既然出现了,我们整个社会就应坦诚面对、积极反思,总结经验教训。媒体应该发挥其优势作用,探索案件深层次的原因,建议政府从病根抓起,应该勇于问责社会制度的不完善和相关措施的缺失,促进社会制度的健全、法制的完善。
  (三)媒体应该是社会危机的监察者
  校园暴力事件的频发涉及很多原因,但最容易确定的原因在于:社会对于少年儿童的保护远远不够。孩子们是无辜的,我们在表示悲痛和怜悯的同时,更要让这是个惨痛的教训显得有价值,惊醒世人。媒体应该更加关注儿童这个弱势而又缺乏保护的群体,呼吁全社会建立保护儿童的意识、唤起社会民众对此类事件的警觉,从而在全社会形成保护儿童的屏障。
  参考文献
  ①④戴元光:《传播学研究理论与方法》,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
  ②陈阳,《框架分析:一亟待澄清的理论概念》,《国际新闻界》,2007年4月
  ③梁译尹,《对网站关于三鹿事件报道框架的分析》,《青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6月
  (作者:均为兰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研究生)
  责编:周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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