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亿中国人扶不起一个摔倒的老人?】维密秀中国人摔倒

发布时间:2020-03-01 来源: 感悟爱情 点击:

  一个有着5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一个崇尚尊老爱幼的国家为何会出现这种“有难不帮、见死不救”的社会怪相?      2006年11月20日,南京小伙彭宇出于好心扶起一位被人流撞倒的老太。老太随后将彭宇告到法院,最终法院判处“活雷锋”彭宇赔偿老太太45876.6元损失费。
  2009年10月21日,跨越中心护栏横过马路的老人王秀芝在“跨栏”中倒地受伤,天津车主许云鹤下车搀扶王秀芝,而王秀芝则称,她是被许云鹤撞倒的。今年6月16日,一审法院判决许云鹤赔偿王秀芝10万元。
  2011年8月26日,江苏南通的长途车司机殷红彬在路上扶起了一位被撞伤的老太太,老太太指称司机为“肇事者”。后在监控录像的帮助下,殷红彬终获清白。
  2011年8月28日下午,武汉市胡师傅扶起一名摔倒的八旬婆婆,婆婆赖称是被胡师傅撞倒的。后经民警调查后,才让胡师傅离开了现场。
  2011年9月2日清晨,武汉市88岁的李大爷在菜场门口面朝下摔在地上,无一人上前救助,终因呼吸道窒息死亡。
  面对这些事件,我们不禁要问:一个有着5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一个崇尚尊老爱幼的国家为何会出现这种“有难不帮、见死不救”的社会怪相?
  有学者分析说,从这些事件可以看到彭宇案对社会的影响有多大。彭宇案的不合理之处在于,法官在没有足够证据还原现场的情况下,做出了“从常理分析,彭宇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如果不是他撞倒老太太,他完全不用送她去医院”的推断。之后,发生在天津的许云鹤案,依旧是老人跌倒的真实原因存疑,法官也依旧是“常理判案”。这两起案子中,法官都将理性人的假设推向了极致,也把中华民族的道德体系推到了一个可怕的边缘。
  现在全国人民都面临着一个问题,这个问题就是:如果你看见一个老人摔倒了,扶还是不扶?大多数人的回答是“不扶”。为什么呢?怕被讹了。就中国人的这种“不扶”心理,有网友评论说,13亿人扶不起一个摔倒的老人,中华民族已然到了最缺德的时候,而这恰是道德丧失、信任危机的体现。
  9月6日,卫生部公布了一份《老年人跌倒干预技术指南》,这份专业性颇强的指南,将这个原本围绕道德与法律展开的话题带向了新的维度,有人戏称,指南将助人为乐变成一项“技术活”。该指南提出:遇到老人跌倒,不要急于扶起,要分情况进行处理:如老人意识不清,在场者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如老人意识清楚,应询问老年人跌倒情况及对跌倒过程是否有记忆;如无相关专业知识,不要随便搬动,以免加重病情,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
  诸多学者认为,卫生部颁布的《老年人跌倒干预技术指南》是一种理性的行为,是从专业上指导社会大众如何帮助老人。救助老人是一种人道行为,不是该不该扶的问题,而是如何扶的问题。而媒体不应总是停留在“该不该扶”这一问题上,而是应坚定不移地站在彭宇们的一边,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重建人与人之间的信任。
  最近传出这样一个故事,宛如灰色世界一抹动人的亮色。
  8月13日早上,安徽某地村民刘士胜在赶集回家的路上遇到同村李孝香的婆婆李家珍。出于好心,刘士胜开着电动三轮车带了老人一程。没想到,刚到村口车子翻了,76岁的李家珍一头栽到地上,过世了。刘士胜好心办了坏事,为了表达心中的愧疚,先后4次要给钱,都被老人的家属婉拒了,理由很简单:“我们家不能为了钱卖了良心。”
  从刘士胜和李孝香家人的身上,我们仿佛又看到孔子所说的“克己复礼”,感受到人与人之间的真诚与信赖。
  据悉,深圳则将立法保护助人为乐:《助人行为保护条例》已列入深圳立法计划,草案正在起草过程中。拟起草的条例旨在鼓励和保护助人行为,以免除助人者承担不应有的法律责任,弘扬助人为乐的美德,努力形成社会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美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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