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与文献标准体系研究及其框架构建】 构建框架体系

发布时间:2020-03-07 来源: 感悟爱情 点击:

  [摘要]在分析和认识我国信息与文献标准化工作现状及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探讨我国信息与文献标准体系框架的构建依据、原则、构建目标及标准体系框架的层次结构,提出我国信息与文献标准体系分4个基本层次,即基础标准层、通用标准层、专用标准层和工作标准层,并构建信息与文献标准体系总框架。
  [关键词]信息与文献 信息与文献标准化 标准体系 层次结构
  [分类号]G307
  
  1 信息与文献标准化的发展现状与形势分析
  
  1.1 现状
  1.1.1 成绩 全国信息与文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技术委员会)于1979年成立。作为一个基础性的标准化工作组织,全国信息与文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从成立以来一直由国家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其工作范围与国际标准化组织第46技术委员会“信息与文献工作”(ISO/TC46Information and Documentation)的工作范围完全一致。
  
  近30年来,在原国家标准局、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在国内各有关单位、专家、学者的共同努力下,全国信息与文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按照国际标准化组织的工作体系,将我国原本相对独立的图书、情报、档案、出版系统,通过全国信息与文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工作机制,建立了我国实现信息与文献工作统一、协调、共享的工作基础,为实现我国信息与文献资源的共享发挥了重要作用。
  全国信息与文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后,制定并颁布了近50项国家标准。这些标准的实施为推动我国图书、情报、档案、出版行业的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30年来,我们初步建立起了文献信息资源组织、加工、利用和服务的标准化体系,为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文献数据库建设、90年代中后期的图书馆、文献中心的自动化建设以及数字图书馆建设奠定了重要的技术基础,这些标准在实现我国文献著录、文献检索语言和数据交换的国际化和标准化过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1.1.2 主要问题 近30年的实践使得我国的信息与文献标准化工作取得了实质性的成绩,这一点有目共睹,也一直为信息文献界称道。但依然还不能满足社会信息化的需求,特别是面对网络化数字化的环境,面对未来的发展,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①网络环境下的技术标准建设相对滞后,传统标准数量多,适应网络环境的新标准数量少;②标准的功能配置不到位,某些数据交换类标准、通信协议类标准和检索语言标准缺乏一致性测试,一定意义上影响了标准的有效应用;③尚未健全科学合理的信息文献标准体系,一定程度上造成标准制定在总体结构上不尽合理,例如术语类、字符集类等基础标准和方法标准的数量少于某些专业标准。
  
  1.2 形势分析与对策
  1.2.1 信息与文献标准化的发展趋势 现代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背景下,信息与文献工作的发展引发了标准化的新的发展趋势,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①国际范围内的文献与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已成为现实和可能,在网络环境下信息资源建设和组织已具有利用国际化成果的特点;②信息资源组织的标准化建设已经由传统的注重信息资源本身加工和描述的标准化发展到关注到整个生命周期的标准化建设;③新型标准化组织层出不穷,譬如W3C、FILE等,在信息与文献标准领域,“事实上的标准”、“论坛标准”、“合作体标准”异常活跃,有的已被国际标准化组织和发达国家(以美国和日本为代表)吸纳,形成国际标准和相关的国家标准。
  
  1.2.2 应对策略 以信息内容为主要对象的标准化工作更需要:①跟踪国际标准化组织确定的技术体系,强调这一领域标准化工作的统一、协调和可持续发展;②在信息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中,从信息产品的生产、流通、加工到利用等各个环节都采用统一的标准,才能实现信息资源的共建与共享;③在文献与信息资源建设中,保持技术上和方法上的先进性与国际性,从而保障所制定标准更具有科学性和通用性。
  面对新的形势,加快文献与信息标准体系建设显得十分迫切,它将推动国家在该领域整体信息化水平的提高。一个科学合理的标准体系是实施标准的重要保证,抓好标准工作,对促进信息与文献事业的发展、整体提升信息与文献工作的效率会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2 信息与文献标准体系的相关研究
  
  2.1 信息与文献标准体系的有关概念
  2.1.1 标准 ISO和GB/T20000.1-2002对“标准”的定义是:“为了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次序,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由公认机构批准,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一种规范行文件”。并加注“标准应以科学、技术和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以促进最佳社会效益为目的”。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①标准是一种规范性文件,与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同的是必须协商一致并由公认机构认定;②制定标准的对象是共同的重复使用的事物或概念;③标准产生的客观基础是科学技术成果和实践经验的总结;④标准的本质特征是统一,它是由标准主管机构批准,以特定形式发布,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统一规定。
  2.1.2 信息与文献标准 综上所述,信息与文献标准可以理解为:以情报学、图书馆学的基础理论、技术、方法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对于信息与文献工作领域中比较稳定的重复性事物和概念,经有关方面协商一致,并由标准化主管机构批准,以特定形式予以发布,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的统一规定。
  2.1.3 信息与文献标准体系 信息与文献标准体系则是在信息与文献领域内,按其基本规律和业务要求,由一系列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标准形成的标准体系。它是指导信息与文献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为信息化、网络化环境下的信息与文献业务工作提供新型标准和重要的技术基础。
  
  2.2 信息与文献标准体系的定位
  信息与文献标准体系的定位是:①明确信息与文献标准化的现状和发展趋势。通过信息与文献标准体系的研究和建设,可以科学合理地确立信息与文献标准化对标准的类目、内容、现状和发展趋向的总体与具体要求,从而推动标准的研究、制定和应用。②为信息与文献标准化发展提供决策依据。为信息与文献标准化主管部门提供所需标准的总体框架和发展蓝图,指明未来标准化工作的重点和发展方向;为信息与文献标准化研究者和工作者提供可供决策的信息;为技术委员会编制年度标准制修订计划提供依据。③有效避免标准制定的盲目性。为实现国家信息与文献标准化的总体要求,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实事求是地向主管部门提出标准制修订项目的申请,使标准制定工作紧密结合信息与文献工作的需求,避免在标准制定工作中的盲目性和与实际工作脱节的现象。
  
  2.3 信息与文献标准体系的构建原则
  信息与文献标准体系是由信息与文献领域内具有一定内在联系的标准组成的科学有机整体,是包括现有、应有和 计划制定的标准工作蓝图,它勾画了信息与文献标准化的总体结构,反映了信息与文献领域内整体标准的相互关系。因此,在构建信息与文献标准体系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2.3.1 与国际体系一致的原则 全国信息与文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国内编号TC4)成立于1979年,是我国最早成立的全国专业技术标准化委员会之一。委员会从成立一开始,业务范围就与国际标准化组织第46技术委员会“信息与文献工作”(ISO/TC46 Information and Documentation)完全一致。ISO/TC46的工作范围是:有关图书馆、文献和信息中心、出版业、档案、文件管理、博物馆文献、检索和文摘服务以及信息学等工作的标准化(见ISO官方网站,原文为:infor-mation centres,publishing,archives,records management,mu-seum documentation,indexing and abstracting services,and in-formation science)。
  国际标准化组织将涉及情报信息、知识信息和载体信息的标准化工作统一归并在“信息和文献工作标准化”的范畴之内是有其道理的。无论图书馆、文献和信息中心、出版业(新闻出版)、档案馆,还是文件管理、博物馆文献、检索和文摘服务、以及信息服务等工作都属于“智力信息”的范畴,大信息、大交流是信息社会的基本特征。而上述领域划定的标准化工作领域,正是实现智力信息资源共享的基础和条件。特别是在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已经广泛应用的情况下,信息产品无论在内容还是在形态上的相互融合、彼此兼容已成趋势,必须从产品的生产、流通、加工到利用等各个环节都采用统一的标准,才能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
  2.3.2 信息资源生命周期的原则 信息与文献工作是一项涉及社会各个方面的基础性工作,也可以说任何部门、任何行业都会涉及到信息和文献工作。信息资源的组织利用和共享是信息与文献工作的根本。网络化、数字化的环境下,分布、异构和自主的信息资源不断涌现,需要从更高的层次和更系统化的视角来认识和组织信息资源,围绕着信息资源的创建、描述、组织、检索、服务和长期保存的整个生命周期来规划、设计、组织标准规范。有鉴于此,国际标准化组织第46技术委员会早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就将原第5分技术委员会(检索语言)、第6分技术委员会(著录)和第7分技术委员会(出版物格式)合并成第9分技术委员会(文献的描述与识别)。这样,一方面能对信息文献领域的信息资源建设提供系统化、基础性的指导和约束;另一方面,可保证各类信息资源的广泛可使用性,保障分布资源和服务的互操作,促进文献信息资源的长期保存和可持续利用。
  2.3.3 开放建设的原则 信息与文献标准体系不应该是自定义一套标准或规范,而是充分吸纳和选择那些在国际范围被广泛接受和应用、得到有效标准化过程支持并具有良好可持续发展前景的标准和规范,减少标准规范制定和应用成本。
  为保障所选标准和规范的可互操作性、可扩展性和可持续发展,信息与文献标准体系所列标准应充分体现采用国家标准、等同或修改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原则。以保持信息与文献领域的标准与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一致性或兼容性,以保证信息与文献领域的资源建设、应用系统建设等在全国或全球范围内共享。在信息与文献领域借鉴和参照的国际和国外发达国家标准有ISO、IEC、ITU、UNESCO、IFLA、DIN、BSI、ANSI等国际主流标准化机构、相关国际组织和发达国家的标准化机构制定的标准。
  信息与文献标准体系建设应满足信息与文献业务不断发展的需要,特别是针对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等先进技术在信息与文献领域越来越广泛应用的现实,在标准体系建设中,要与时俱进,既要考虑当前的技术,也要对未来的发展有所预见,及时制定新标准和修订标准,使信息与文献标准体系所包容的标准能适应信息与文献领域各项业务工作的发展,适应网络化、数字化环境下信息与文献工作的实际需要。
  
  3 信息与文献标准体系的层次结构
  
  3.1 信息与文献标准体系的层次
  信息与文献标准体系分为4个基本层次:第一层为信息与文献基础标准;第二层为信息与文献通用标准;第三层为信息与文献专用标准;第四层是信息与文献工作标准。信息与文献标准体系层次见图1。
  
  3.2 信息与文献标准体系的结构
  信息与文献基础标准、信息与文献通用标准、信息与文献专用标准和信息与文献工作标准可以是各自独立的子体系,也可以是多个子体系的组合,也可分成若干相互作用的子体系。
  
  4 信息与文献标准体系总体框架
  
  按照上述信息与文献标准体系的层次结构,可以形成信息与文献标准体系的总体框架(如图2所示)。我国信息与文献标准体系框架是多层次结构。框架的顶层为基础标准,由术语标准、文字转写标准、编码标准和字符集标准构成,是支持所有信息与文献标准的基础。第二层是通用标准,由信息与文献描述与识别类标准、技术互操作类标准、统计和绩效评估类标准和文件与档案管理类标准构成(与国际体系一致)。每一个通用标准门类下可以根据各自的特点分解为专业类标准,专业类标准在整个体系中位于第三层次。专业类标准的数量是由各自专业所涵盖的业务类别确定的。专业类标准还可分解形成较低的层次。分解的次数以及通过分解而形成的层次基本上按照信息与文献业务和工作规律以及分类习惯展开,没有硬性规定。
  其中,各层次标准还应当包括相关标准(由其他标准化领域制定和维护,且与信息与文献领域相关并有可能使用的标准)。同时,工作标准还可以包括各类具体规范,譬如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文献分类标引规则等。
  
  责任编辑:易 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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