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大胆“走出去”:中国企业走出去

发布时间:2020-03-13 来源: 感悟爱情 点击:

     不简单的“走出去”      “走出去"与"请进来"是相互对应的,"走出去"与"请进来"共同构成了中国对外开放的两个重要方面。"走出去"战略有时也称为跨国经营战略、国际化经营战略、海外经营战略或全球化经营战略,它可以大体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商品输出层次,是指货物、服务、技术、管理等商品和要素的输出,主要涉及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技术贸易以及承包劳务等;二是资本输出层次,是指对外直接投资,主要涉及的是到海外投资建厂和投资开店。我们重点来探讨第二个层次的"走出去"战略。
  
  为什么要“走出去”
  
  要想享受入世后所应享有的权利就必须走出去入世后中国企业所获得的权利和机遇主要体现在国外,体现在外国向中国的产品、服务和投资更大程度地开放市场和实行国民待遇等方面;而义务和挑战则主要出现在国内。这说明,中国企业要想享受入世后的权利,要想抓住入世后的机遇,就应拓展视野,向海外进军,去占领其他成员的市场。企业只有走出去了才能更好地享受应享有的权利,才能获得新的发展机遇。如果不积极地实施"走出去"战略,总是在国内迎接挑战,那么企业的发展就将受到极大的制约,中国也就很难造就出一批能够拥有国际竞争实力的跨国公司。
  国内市场竞争的加剧迫使企业走出去当前,国际竞争国内化、国内竞争国际化的发展趋势明显。对此,企业要未雨绸缪,早作计划,要在更大的范围内考虑和安排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入世后,国界对国际竞争的屏障作用会越来越小,国内企业面临着发展空间受到挤压的危险,国内经营环境的变化和市场竞争的加剧迫使企业有必要走向国际市场。
  首先,随着国外商品和服务进入数量的增加,国内商品市场和服务市场将出现更加激烈的竞争,国内企业将面临更加困难的经营局面。其次,由于入世后国内服务市场将扩大对外资的市场准入,外国服务业企业尤其是服务业跨国公司,将大举进入中国的金融、保险、电信、旅游、商业、外贸和专业服务等行业,因而国内市场这方面的竞争也将空前激烈,企业也将遇到前所未有的挑战。再次,入世后,中国将根据世贸组织的原则对已经批准设立的几十万家外商投资企业逐步实行国民待遇,主要是取消给予外商投资企业的低国民待遇,如行业准入和业务经营限制等。这些都将使内资企业以往所获得的一定程度的产业保护消失,从而增加生产经营风险和困难。国内企业要积极地迎接挑战。一方面,要发挥本土作战优势,改进管理,勇于创新,切实提高竞争力;另一方面,就是要重视和实施"走出去"战略,走向广阔的国际市场,寻找新的企业生存和发展空间。
  
  怎样走出去
  
  在实施"走出去"战略时,企业要注意培育自身的国际竞争力,尤其是核心竞争力。只有国际竞争力提高了,才能更有效地开展海外投资,才能逐步成长为跨国公司;要充分利用和保护好企业的无形资产,注重无形资产的输出和开发,要讲究自主知识产权,形成技术与品牌优势;通过对外投资到海外开展加工贸易时,要处理好出口零部件和原材料与享受所在地税收优惠以及原产地规则之间的关系;要认真学习和研究国际惯例与规则以及东道国涉及外来投资的法律政策;要采取包括在国内外公开招聘等多种方式加快跨国经营人才的培养和选拔。
  
  有利的国际环境与条件
  
  入世后国际市场经营环境的变化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入世后,中国在履行作为世贸组织成员的义务的同时,也将享有相应的权利。这些权利主要有:多边的、无条件的和稳定的最惠国待遇与国民待遇;普惠制待遇及其他给予发展中成员的特殊照顾;充分利用WTO的争端解决机制解决贸易争端;在多边贸易体制中"参政议政";等等。上述权利的享有将使中国的产品在最大程度上获得进入国际市场的机会并享受到有利的竞争条件,将使中国企业获得开展海外投资与跨国经营的良好环境。
  根据世贸组织《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TRIMs)的规定,成员对外商投资企业不能采取下列措施:(1)当地成分要求;(2)贸易平衡要求;(3)进口用汇规定;(4)国内销售要求。入世后,中国的海外投资企业在WTO成员中将享受到取消上述措施的好处,这有利于海外企业获得国民待遇和更大的经营自主权,有利于海外企业按照最佳条件进行要素配置和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从而有利于海外直接投资尤其是海外加工贸易的发展。
  《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等WTO协定的实施,也为中国企业在入世后扩大海外直接投资提供了良好的条件。按照上述协定的要求,世贸组织成员应扩大服务市场的准入程度,提高政策法规透明度,实行国民待遇,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这些措施对外国投资者的进入和国际资本流动都是有利的。
  加入WTO意味着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更深入地接轨和融合,意味着中国将全面参与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全球化的经济是各国都从不同角度参与国际分工的经济,是各国企业都从不同环节参与产品价值创造的经济,是有来有往的经济。因而,每一个成员入世后其企业都将更多地走出去。
  
  政府帮一把
  
  目前,国内企业在向外走时仍然面临一些困难和障碍,例如:海外投资的审批管理程序比较烦琐,人员出国不便,民企和私企走出去难,国有企业在治理结构上存在缺陷,一些地方不是通过整体规划引导而是利用计划经济的手段组织、命令企业往外走,海外国有资产管理有待加强,海外投资缺乏专门的法律保护,等等。解决这些困难和障碍需要政府管理部门采取措施给予支持和帮助。
  首先,向国内企业进一步下放海外投资权,切实简化审批程序,改进审批管理制度,使包括民(私)营企业在内的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都具有走出去的权力,实现海外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其次,为海外直接投资提供保险,成立或指定全国性的海外投资保险机构,专门负责为中国的海外投资企业提供政治和经济等类别的保险;第三,加快海外投资的立法进度,尽快制定出"中国海外投资法"和"中国海外投资保险法"等相关法规,使海外投资能够建立在有法可依和有章可循的基础上;第四,推进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明晰企业产权,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第五,加强对“走出去"战略的总体规划和政策指导,明确指导原则、发展目标和一定阶段海外投资的重点鼓励行业;第六,完善对海外投资的资金、外汇、税收和金融服务等方面的鼓励政策;第七,在条件具备时,要支持和鼓励企业多组建一些资产一体化的企业集团,实施大企业战略,加快中国跨国公司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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