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生活,让城市更美好]城市让生活更美好

发布时间:2020-03-17 来源: 感悟爱情 点击:

  一座城市是否美好,取决于这座城市的市民享有什么样的生活。这不取决于它是否举办世博会,也不取决于它是否拥有迪士尼,而是要看政府是不是有限权力、社区能否实行居民自治、个人权利是否得到充分保障。
  
  2010年世博会的主题“城市,让生活更美好”,见缝插针地出现在上海的每一个角落。每年,上百万大学毕业生希望在城市获得户籍,上亿农民涌向只能“暂住”的城市――从这个角度而言,城市的生活似乎是美好的。但是,也有更多批评的声音,高昂的房价、严苛的户籍政策、冷漠的邻里关系。韩寒最近在演讲中指出:“城市,让生活更糟糕。”
  “城市,让生活更美好”是愿景,“城市,让生活更糟糕”是现状。如何从现状走向愿景?这就需要讨论什么样的城市是美好的。一个人的生活是美好还是糟糕,与他在城市还是在乡村没有关系;一座城市是否美好,却取决于这座城市的市民享有什么样的生活。这不取决于它是否举办世博会,也不取决于它是否有迪士尼,而是要看政府是不是有限权力、社区能否实行居民自治、个人权利是否得到充分保障。只有这样,市民才能分享有德性的公共生活。现代城市的发展,与公民意识的兴起同步,市民和公民都是citizen,让城市更美好的是公共生活,不是城市自身。
  
  私德和公德
  
  
  为了迎接世博会,上海正在掀起各种“移风易俗”的运动。其中,“睡衣睡裤不出门,做个世博文明人”的口号引起轩然大波。面对汹涌澎湃的批评,有关部门或许会觉得非常委屈,难道睡衣睡裤上街,是文明的吗?睡衣睡裤上街,究竟是文化差异,还是文明与野蛮之分,这里不去讨论。即使睡衣睡裤上街不是那么文明,政府是否需要介入此事?这个问题换成另外一种表达方式,即市民有没有决定自己着装的权利,答案就不言自明了。
  从1995年开始,上海一直在推行“七不”规范: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损坏公物、不破坏绿化、不乱穿马路、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说粗话脏话。但是,“七不”规范收效甚微。2008年,13位上海市人大代表提出市民目前的行为规范与国际大都市要求差距较大,建议制定《上海市民行为规范暂行条例》,把上海的“七不”规范制度化、法律化。上海市人大法制委也表示:“在加强市民思想道德教育的同时,用法律手段约束、规范市民某些不文明行为,有利于提高市民素质、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也有利于世博会顺利举行。”随地吐痰当然不是什么文明现象,但是“用法律手段约束”市民,是否可以收到奇效,值得存疑。
  公共秩序非常重要,但是公共秩序的培养,取决于公权是否遵守秩序。如果政府部门对各种污染问题置若罔闻,市民怎么可能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在公共场所吸烟?如果政府部门支持暴力拆迁,市民怎么可能不损坏公物、不破坏绿化?如果政府部门公车横行,甚至黑车钓鱼,市民怎么可能不乱穿马路?如果政府部门可以对流动摊贩施以拳脚,市民怎么可能不说粗话脏话?
  公德首先不是指市民在公共场所的道德,而是指公权的道德。如果希望市民讲文明、懂礼貌,政府部门首先需要规范自己的权力,明确权力的边界,不是不停地发明法律、文件、口号用以“约束、规范市民”。在公务员切实履行行为规范之前,制定《上海市民行为规范暂行条例》,没有任何意义。
  
  集体活动和公共生活
  
  当睡衣成为风波,有关部门纷纷表示政府从未禁止睡衣睡裤上街。同时,又能看到很多新闻在马不停蹄地报道,居委会如何组织“文明着装劝导队”,志愿者站在小区门口,看到身穿睡衣的居民进行劝阻。根据1989年12月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居委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居委会的行为不是行政行为,有关部门的“澄清”依据于此。但是这部法律同时规定,居委会需要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某些方面的工作,从这个角度来说,居委会又是基层政权的辅助组织。
  居委会的身份与个人、集体和国家的既定格局有关。在这种框架里,个人隶属于集体,集体隶属于国家,居委会作为群众性组织,需要接受国家机关的指导。于是,居委会出现行政化的趋势,居委会发起的集体活动,往往是由行政机关主导,并非居民自愿发起。随着政府从管治思维转型为服务思维,居委会正本清源为自治组织的呼声越来越高,包括上海的一些城市已经开始增加居委会直选比例。个人、集体、国家正在转移为个人、社会、国家,在后者的框架里,三者互相保持一定的独立性,一些基本的个人权利不能以国家的名义剥夺,政府也不再是包揽一切的全能政府。上海市政府明确提出转变政府职能,加快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
  在这个转型过程中,重建社会是重中之重,它面临从无到有的“新生”。重建社会,不仅需要把居委会还原为自治组织,还需要更多的NGO,以及更多的社会运动。社会运动不同于群众运动,公共生活也不同于集体活动,就像散步不同于团体操。广州番禺市民,不约而同地去政府部门门口散步,反对在居民区附近建设垃圾焚烧厂。对此,政府部门表示将会充分倾听公众的意见。2010年,广州市将主办亚运会,番禺市民的散步,会妨碍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吗?显然不会。此次散步只能为广州市的国际形象增添光彩,一个愿意倾听公众意见的政府,不仅会获得公众认可,也会获得国际认可。我们无法想象,一个无法获得公众认可的政府,会拥有良好的国际形象。
  在全能政府的习惯性思维里,公众的行为要么是“无组织、无纪律”,要么是“有组织、有预谋”,但是广州番禺市民以及此前厦门市民、上海市民的散步、购物,都充分说明市民完全可以做到“无组织、有纪律”。广州番禺市民,在散步之后互相叮嘱不要乱扔垃圾,这个细节让远在千里之外的我闻之动容。这也解答了前面的一个疑问,为什么“七不”推行十余年,却收效甚微?如果把原因归咎于惩罚措施不够严厉,那就是南辕北辙了。当政府倡导公民道德,那首先要保证市民享有公民的基本权利。当市民充分意识到自己的公民权利,他也会承担起自己的公民责任。
  从集体活动到公共生活,需要转变思维的不仅是政府。在2009年3月28日“地球一小时”公益活动中,我非常吃惊地看到这样的“先进事迹”,上海万科城市花园的物业组织了20个小朋友组成的“关灯稽查队”,“奔走于小区内的各个楼道中,用自己真诚的语言号召小区业主保护环境,关灯一小时”。(《东方早报》2009年3月29日)环保理念也是公民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关灯稽查队”以忽视公民权利的方式推广环保理念,与“睡衣稽查队”一样,都是舍本求末。从“群众”到“公民”,这种转变需要公众不断地自我反思,比如在广州番禺市民的散步过程中,出现下跪行为。市民在争取公民权利之前,需要知道散步不是下跪,下跪永远不可能争取到自己的权利。
  当然,公共生活不仅是散步,它包括很多内容,比如慈善和互助。重建社会,需要社会能够自治,政府最大的支持不是提供经费、指导工作、检查评估,而是放权。上海由市民自主发起的公共生活少之又少,上海的NGO虽然数量众多,但是影响有限,与北京、香港等地无法相提并论。从全能政府的角度来说,这是值得自豪的事情,可以视为政绩,但是从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角度来说,社会的薄弱说明政府的转型任重而道远。
  
  形象大使和公民代表
  
  上海世博会的三位形象大使,是成龙、郎朗、姚明。我不太清楚成龙、郎朗和上海有什么关系,他们能够代表上海的何种形象?如果上海希望借助世博会展现自己的城市精神,更应该推选公民代表,而非形象大使,沙叶新、韩寒、张晖、孙中界都比成龙、朗朗更为合适:沙叶新彰显了上海的传统,韩寒预示着上海的未来,张晖和孙中界表现了上海的现在进行时。沙叶新、韩寒,一老一少,他们的存在证明上海的文化传统不仅有余秋雨“识时务者为俊杰”的一路,还有坚守个人价值“顽固不化”的一面,这种传统从未中断,并且获得越来越多的认可。张晖和孙中界,以鸡蛋碰石头,使存在数年之久的“黑车钓鱼”现出原形,也向公众证明,只要你是站着的,别人就没法让你跪下。
  如果一座城市以这些公民代表作为城市精神的象征,即使没有“七不”规范,没有“睡衣稽查队”、“关灯稽查队”,没有礼仪教科书,市民也会变得知书达礼。谓予不信,不妨一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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