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言:“天人合一”的逻辑悖论

发布时间:2020-06-03 来源: 感悟爱情 点击:

  

  在中国文化中,对于人的探讨由来已久,其中,“天人合一”是中国哲学中一个涉及本体论的命题。儒家的《周易大传》以 “天”、“地”、“人”为“三才”,道家的《道德经》以“道”、“天”、 “地”、“人”为“四大”,都是把“人”看做是与天地自然关系得重要载体,是“天地之心,万物之灵长,宇宙之精华”。“天人合一”的思想萌芽于孔子,发展于孟子,经董仲舒理论化、系统化后成为儒家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引导和支配着中华文化的演进方向。然而自董仲舒以来,“天人合一”的道德理想反而扭曲了中国人的心灵,麻痹中华民族的意志,减缓了中国历史的进程。

  

  一、“天人合一”的道德理想大伤了民族的“元气”

  

  虽然先秦诸子学说对“天”和“人”的论述在内涵上有很大区别,但几乎都是把“天”与“人”作为一对关系范畴来表述主体与对象的关系。《论语•宪问》说:“不怨天,不尤人”[1](《论语》 台北:文致出版社,1980)与道家的老子云:“人法地,地法天”是两种绝然不同的天人关系,儒家道德意义上的“以天合人”与道家生命意义上的“以人合天”正是中国古代“天人关系”最著名论说。围绕实现“天人合一”的终极目标,先秦儒道两家有着的不同价值取向。

  儒家确立了以“中和”为特征的社会价值关系模式,儒家将“中和”视为符合万物生长发展的客观规律,是人与社会的关系处理上的最理想状态即以人为中心的和谐之美。道家确立了以“合道”为特征的人生价值关系模式。道家创始人老子在《道德经》中对道家学说的核心命题——“道”进行了描述,“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之母。无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 [2](《道德经》,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99 7月 第5页)于是天、地、人“合”于“道”成为道家的终极追求。

  董仲舒认为,天地之间,“凡物必有合”,相配合成对,这是由天的阴阳创造了万物,万物之中具有阴阳来合成,但阴阳这两极又有不同,故而万物皆可成对,比如天地就是一对,天阳地阴,由此推知,君臣、父子、夫妻,前为阳,后为阴,都是一合,但属阳的占主导。在理学中,“天”既是“人”的开始,也是“人”的终点,即从“天”、“人”开始,经过主体自身的认识与实践,以实现二者的合一。至此,中国的先哲们把不可抗拒的自然规律嫁接各种社会关系之上,完成了垄断中国社会发展的意识形态理论体系创造,确立了儒文化大一统地位,从思想的根源上彻底禁锢了中华民族的思维,从社会发展的角度上,捆绑着中华民族的手脚,使中国深深地陷入了漫长的思想恐怖和精神暴政之中。

  

  二、在适应自然规律过程中变为“自然”的奴隶

  

  中国文化从一开始就摆脱神学独断的生活信念,具有强烈的人文精神,这也正是我们中国文化之长。老子认为自然界的发展规律从“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3](《道德经》,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99 7月 第5页)不可改变,但人类要适应自然就要“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4](同上)他是说,人类必须向善于赠馈的大自然学习,要顺应大自然的规律,否者,人类就会遭受惩罚。老子的先知先觉对整个人类的发展具有警世意义。

  但是,在中国西汉时期,董仲舒却把自然的五行之间的关系演变成了君臣、父子、夫妻的关系,把以人合天,以天合人,“天人合一”论演绎到“唯天子受命于天,天下受命于天子,一国则受命于君”,“君命顺,则民有顺命,君命逆,则民有逆命。”[5](梁漱溟《人心与人生》 上海学林出版社 1984年版)由此可以看出,董氏从“天人合一”到“天人感应”,用自然现象比附政治伦常和社会制度,为君主专制提供了“君权神授”论,其目的并不是要探求人之本原,人与天之间的关系,而是借此来神化帝王,使人民“顺”服,并使人相信“规律”是不可改变的。对“规律”崇拜,使中国人丧失了反思自已的勇气,使中国历史在起点上不停地循环往复。

  老子在几千年前就提出人类要适应自然规律,用今天的话解释就是要尊重科学,尊重自然。可惜的是,老子却不曾预料到自已用心血演写的《道德经》,被一些不肖子孙演绎成为“天人感应”和“君权神授”论,他更不可能会预料到几千年以后的今天,中国人依然把顺应自然规律赋予“科学”的含义,把人与社会的发展纳入“科学”计划轨道,用固定的思维模式“科学”人的大脑,甚至还有理论家依然保持旺盛地信念,试图在“天人合一”演变轨迹中发现其科学含量和时代的价值。

  

  三、否定人性的“善”,遏制了人性的“恶”

  

  与作为中国文化发展的“原”和深层次根源的“天人合一”思想传统相反,西方的文化思想系统,从古希腊的本体论到近代的认识论,主客二分的基本思路始终占主导地位。在古代欧洲、西亚以及印度,对于上帝、神、佛祖的信仰是他们的精神寄托,他们从上帝、神、佛祖的信仰中引申出道德原则。宗教家以神为本位,鼓吹上帝创造世界,要求皈依上帝,不承认人本身的价值。

  在基督文明中,把人类的尘世生活被当作是人类为自己的罪而必须承担起来的惩罚,而整部人类历史则被看作赎罪史和救赎史。也就是说,从人类祖先亚当与夏娃犯下的“第一罪”开始,人类的尘世生活和历史就从罪开始了,因为有“第一罪”,所有人类必须承担起来人类共同的“原罪”。西方基督教宣传“原罪说”,认为人们生下来就是有罪的,鼓励教徒努力向善赎罪,以求上帝的宽恕,使人们在上帝面前就产生一种恐惧感、罪恶感。

  “原罪说”否定了人类向善的本性,否定了人类自觉与自然、社会和谐共处的良知,他一方面用来世恐吓世人;
另一方面针对人性本恶的特点,处处设防人的“兽”性。西方人不认为恶是一种必须加以清除的异质内容,而是当成自身文化中血肉相连的存在部分,然后,借助于恶的手段,依赖“恶”的制度遏制人类“恶”的秉性。

  

  四、在“天人合德”的天平中找不到独立个性

  

  老子说“执今之道,以御今之有,以知古之始”,[6](《道德经》,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99 7月 第5页)一事就是把握现今的规律,用它来驾驭现存的事物,用它来了解远古的起源。中国古代思想家尽管主张繁杂,对天地人三者的关系的认识上互有差异,但他们都深信天地自然和人相互依存的关系不可分割,人的道德与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之间存在着某种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这种内在的联系就是“天人合一”、“天人合德”。人和自然和谐交融,亲密友善,相生相伴最终达到“天人合一”的、不可分割的、水乳交融的统一关系,就是中国传统道德的最高境界,衡量的标准就是“天人合德”。

  在中国人看来,血缘关系是人际关系中最重要的关系,君臣、朋友等关系均由此推出,个人在这些群体的关系中是相互依存的分子,几乎没有“自我”的空间和余地。天人合一的哲学演进观点使中国人自然而然认为,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人事就是天命,人道即天道。人伦、人情与人缘三位一体,使个体成为这个网络上的一个纽结,个体的价值只能依存于群体的实现而实现。无论是儒家“以天合人”,还是道家“以人和天”,最终目的是达到“天人合德”,既然是“天”与“人”的和谐关系,也就在理论假象上,天然地肯定了人的个体主体地位。但在中国漫长的历史中,无论是“以人合天”或“以天合人”,最终都将“天”凌驾于个体之上,直至彻底抹杀个性。

  

  五、从“恶”到“善”的历史性颤变

  

  西方文化具有突出的求异性,在西方文化中的终身“赎罪”论要求人们通过不断地遏制“恶”性而行善终身。西方文化虽说也离不开后人对前人的继承,但其个性独立的特点造就了思想流派之纷呈,理论碰撞,学说对立,别开生面,层出不穷。在资本主义战胜封建神学专制主义的过程中,哥白尼改变了地心说,动摇了神至高无上的地位,达尔文找到人类放弃自己高贵的血统的缘由,不得不承认自己与鸟兽的血脉相连;
弗洛依德使人类第一次开始放弃崇高理想,让人类自已发现了自己的潜意识才是自己自主追求的精神主体。

  正是这些理论学说的发现,人们才意识到扑面而来的市场经济,是一种以“恶”为起点,借助个体趋利本性和主体之间的利益竞争,借助于“恶”遏制人类的兽性,用法的手段建立其个人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经济形态机制。这种不道德、不讲人性的刁钻理论,却要求在法理上肯定人们的自由、平等、民主权利,在道德上保证人自觉履行契约的诚信意识,自觉承诺和固守公平、公开、公正地参与市场竞争道德底线等。结果,人们从被动服从到主动遵守,从尔虞我诈到诚信操守,实现了从“恶”到“善”的转变。

  

  六、从“一脉相承”到“兼容并包”

  

  中国文化中终身“至善”论要求人们不断通过修身养性“皆可成尧舜。”暗示了中国文化超强的继承性, 中华文化五千年来从未中断,儒释道在交融互补中传承下来,可以说,世界上还没有像中国文化的继承性这么强的文化。儒道文化具有很强的兼容性和开放性,善于汲取,敢于溶解、用于异化外来文化,基本上勾勒出中国传统文化的演进路线图。中国文化的继承性强同时包含了它的根本缺失,儒家思想虽然在理论形态上越来越完备,在思想内容上有对各种学说的吸纳、涵摄、融汇与改造、创新,但儒家的思想主旨则是一脉相承,几乎没有人敢另立炉灶,自创一种新的学说,直至革命者武力清洗到来。

  失去主流文化地位儒家文化,在沉寂百年以后又有抬头之势,不过,人们忽然发现,在中国现代文化中,“儒、释、道”正在走出阶级斗争血腥阴影,夹杂着现代民主的气息,凸现出市场主体地位,演绎着现代儒学“仁政”。尽管我们宣称我们要从中西文化比较中吸取营养,建立新的道德规范和政治机制,但是,对于如何体现出人的权利,充分发挥个体潜能,如何根据人类性“恶”的缺陷,架构其合理的制衡、约束和监督机制,我们仍然没有找到文化“兼容并包”新起点,还的的确确在文化传统的惯性上,继续创造着文化表现形式与本质内涵之间的误差。如果我们不能找住文化融合的历史机遇,那么,我们还会继续创造新的历史误会。

  

  七、顺其自然的太极“生命线”

  

  老子要求人们“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实现“以人合天”的道德境界。中国古代《太极图》中的阴阳交界的S型曲线,代表着一团元气流动着的“生命线”,中国园林艺术形式也体现了这条“生命线”的运动足迹。老子的思想并没有长期处于社会意识的主流地位,但,在民间或其他领域中,“无为而治,顺其自然”却流传甚广,几乎支配着中国人的日常生活。

  老百姓把“以人合天”的法则,完美地运用到建筑、园林艺术。法国艺术史家热尔曼•巴赞说:“中国人对花园比住房更为重视,花园的设计犹如天地的缩影,有着各种各样自然景色的缩样,如山峦、岩石和湖泊。”中国园林在营构布局、配置建筑、山水、植物上,竭力追求顺应自然,着力显示纯自然的天成之美,并力求打破形式上的和谐和整一性,模山范水成为中国造园艺术的最大特点之一。

  孟子把人与天联系起来,用“天”的规律性证明“人性本善”;
董仲舒把人与天联系起来,创造了“天人感应”论,用自然规律现象比附政治伦常和社会制度,为君主专制提供了合“法”性理论基础,无非是从自然规律的角度,让人们接受、相信“君权神授”论。如果在中世纪以前,尤其在中国这样一个神秘而世俗性国家里,把人生存的期望寄托于天,寄托于神明是可以理解的。“故圣人与天地合其德,日月合其明,四时合其序,鬼神合其吉凶。君子修之吉,小人悖之凶。故曰:立天之道,曰阴与阳;
立地之道,曰柔与刚;
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又曰:原始反终,故知死生之说。大哉易也,斯其至矣!”[7](朱熹《周易本义》,广州出版社1994年4月第1版《太极图说》)

  科学发现大大促进了社会进步,世界性社会理论的繁荣大大开阔了人们的眼界,人们庆新自己赶上了思想解放的时代了,人们不再畏惧自然、迷信神灵、崇拜权威,于是“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成为实现“科学”、人生目标和社会理想的重要手段,从这个意义上讲,相信科学与民主具有解放思想的意义。人们把对“科学”的崇拜嫁接到社会发展上,不断制造出新的不可讨论、不可更变“科学”意识形态和历史发展规律,不断制造出新的思想统一,人们不无相信只有适应历史发展规律用“以人合天”的新姿态努力开展社会实践,才能最终实现“天人合一,天人合德”的和谐世界。

  总之,两种不同的文化,有着自然的演进过程和必然的发展结果,中西方德理论家都试图通过移植文化基因改造自身文化缺陷,政治家企图通过暴力革命的方式一劳永逸解决自身文化劣根性问题,但经过百年的思想摸索和政治努力,中西在文化融合过程中,并没有彻底改变民族文化中那些固有遗传基因,直至今天,我们还是站在自身的文化角度,诠释文化全球化民族“内涵”,从“善”的意义上解释进行文化创新规律性和一脉相承性。中国古代与现代文化出现新的融合趋势现象,能否走出传统模式,能否在吸收、嫁接外来文明,走出中国古代哲人对“人性善”的价值判断,在某种意义上,决定了中国文化转型的路径和方向。

  

  注释:

  [1](《论语》 台北:文致出版社,1980)

  [2](《道德经》,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99 7月 第5页)

  [3](《道德经》,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99 7月 第5页)

  [4](同上)

  [5](梁漱溟《人心与人生》 上海学林出版社 1984年版)

  [6](《道德经》,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99 7月 第5页)

  [7](朱熹《周易本义》,广州出版社1994年4月第1版《太极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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