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成人教育主要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

发布时间:2019-08-06 来源: 人生感悟 点击:


  摘 要:法国的成人教育以立法为支撑,通过法律保障制度的完善推进成人教育的发展。从20世纪的“带薪培训假”、“企业培训税”到21世纪初的“职业经验认证”,这“三大制度”成功解决了成人教育实施过程中在职人员不愿培训、培训经费无人保障、职业资格证取得途径单一等难题,保证了法国成人教育快速发展。其成功经验值得我国成人教育借鉴。
  关键词:成人教育;带薪培训假;企业培训税;职业经验认证;启示;法国
  作者简介:陈怡,女,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比较教育。
  中图分类号:G72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7747(2015)04-0043-03
  作为一个以“终身学习”为理念的国家,法国成人教育在国民教育中占有重要地位,其立法可追溯到20世纪初的《阿斯蒂埃法》,这部被称为“技术教育宪章”的法律,使法国职业教育第一次获得组织形式。1959年,法国颁布“第二次机会教育”的法案,确定实施第二次教育的思想,规定所有的公民均有机会参加继续教育的机会。[1]经过一个多世纪的发展完善,法国逐步形成以“带薪培训假”、“企业培训税”、“职业经验认证”三大制度为支撑的成人教育的体系。
  一、法国成人教育的主要制度
  (一)带薪培训假
  1.产生背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法国社会经济发展及技术进步对成人的职业培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鼓励成人劳动者接受职业教育,战后的法国陆续创建大量成人职业教育机构,开设晚上课程(1959年),同时各大学也陆续设置继续职业教育课程(1960年)。但是参加这些课程都需要利用工作之外的时间,对于培训者都是一个限制。如何保障在职人员的培训时间以及参加培训所需要的费用成了急需解决的问题。
  2.主要内容。1966年,法国制定《有薪教育假法案》,规定公民有权享受教育假。1968年,又对“教育休假”津贴作了具体规定。1971年,法国颁布的《继续职业教育法》,以法律形式规定“接受职业教育是劳动者的权利,每个劳动者都应享有职业继续教育的机会”,并对教育经费、带薪培训等作了明确规定。1978年,出台《继续教育补充法》,规定在同一行业中工作两年以上、其中有半年本厂厂龄的职工,都拥有享受500小时带薪培训假期的权利。[2]员工在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培训或者规定之外的培训时都可以享受带薪培训假期。原则上,如果员工参加的是脱产培训,则不能超过一年时间;如果是非脱产培训,则最多只能有1 200个小时。1984年,颁布《职业继续教育改革法》,除了强调职工享有教育假外,经费由国家认可的机构筹集,同时,雇主应为职业继续教育提供经费。[3]员工在培训期间的酬金主要来自于培训基金组织(OPCA),根据其在职期间酬金情况发放。若个人每月工资含税低于两倍的法国最低工资标准,即2 730欧元,则需向个人发放全部酬金;若个人每月工资含税高于2 730欧元,则根据其个人参加培训时间的长短,一年或者1 200小时为界限,高于这一时间的员工,将收到原酬金的60%,低于这一时间的员工,将收到原酬金的80%。单位也可以根据情况,填补员工的酬金。同时,培训期间,员工照常享受医保、养老等福利。此外,员工培训期间的培训费用和交通住宿费用也可以由主管单位或者募集公司支付。
  3.简要思考。“带薪培训假”以法律形式充分保障了成人接受教育的权利,极大地调动了在职人员继续教育的积极性。此外,这一政策的出台也带动了社会继续教育机构雨后春笋般的涌现,整个法国社会呈现出浓浓的继续教育味。“带薪培训假”与继续教育机构相辅相成,对法国成人教育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助推作用。
  (二)企业培训税
  1.产生背景。法国公立学校的办学资金大部分来自中央政府,其次是各学校自行筹集。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单一的资金来源模式已经无法适应经济多元化的发展,法国政府开始改革成人教育领域的投资模式,建立多种途径的投资体系。
  2.主要内容。法国成人教育的经费主要来自于两个方面:(1)国家和地区的继续教育财政专项补助。政府对成人教育的专门拨款,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成人教育活动的开展。从1972年到1986年,法国政府投入成人教育的经费不断递增,从17亿法郎增加到135亿法郎。(2)法国法律明文规定,雇佣方必须定期向FONGECIF(Fonds de gestion du CIF)或者OPCA(Organismes partaires collecteurs agrée)两大国家认可的培训基金组织缴纳员工培训费用。根据各单位在职人员数量的不同,交纳的经费有所区别。例如,OPCA组织规定,低于10人的单位需缴纳员工工资的0.55%,而在职员工有20人或者以上人数时,单位则需拿出每位员工工资的1.6%作为培训费用。若单位在所缴纳费用的当年没有人参加培训,OPCA有权将所收到的费用用于其他单位人员的培训。1984年颁布的《新职业继续教育法》规定,企业必须为职工继续教育提供经费,每年应拿出相当于本企业当年企业职工纯工资总额1%的经费用于本企业职工培训计划、全国培训保险基金和求职培训。此外,还应抽出相当于职工工资总额0.1%的经费上缴国家统一安排使用。
  3.简要思考。“企业培训税”为成人教育的发展找到了强有力的“投资者”,通过立法形式保证成人教育经费拥有稳定的来源和足额的经费,有效解决了员工接受再教育在经济方面的后顾之忧,有力地推动了法国成人教育的发展。
  (三)职业经验认证
  1.产生背景。20世纪的法国成人教育政策强制性地要求各企业从培训时间和经费方面资助成人教育的发展,保证了成人教育的顺利推行。这些立法有助于推动法国国民的知识水平和劳动技能,促进了经济和整个社会的发展。进入21世纪,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推动了整个社会产业结构、就业结构和职业结构的变化,影响了国民对成人教育新的要求,期望通过成人教育可以实现个人的晋升、改行和转业。成人教育必须在有限的时间内为员工提供有效的证书和文凭,以便员工完成个人职业生涯的转变。在这种背景下,2002年,法国出台了“职业经验认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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