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旅游校企合作管理机制的激励相容性研究

发布时间:2019-08-10 来源: 人生感悟 点击:


  摘 要 本文分析了高等教育旅游校企合作中所现存的管理问题,运用激励相容理论尝试通过建立育高等教旅游校企合作育人机制、长效机制、保障机制,希望有助于解决校企合作过程中的各项障碍。
  关键词 激励相容 高等教育 校企合作 机制设计
  中图分类号:G718.5 文献标识码:A
  高等教育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迅速发展的必然要求之一;而提升我国旅游业的国际竞争力水平也需要有大批具有实践经验的高素质旅游人才。高等旅游教育的校企合作模式为旅游教育提供了切实可行的途径和方式,有助于实现高等教育旅游人才培养目标。但是,在校企合作的过程中,双方的立场及利益不一,管理不畅,缺乏动力机制。机制设计理论中的“激励相容”,为旅游教育校企合作管理机制提供了有用的参考。
  1激励相容性的概念及内涵
  哈维茨(Hurwiez)创立的机制设计理论中"激励相容"是指:在市场经济中,每个理性经济人都会有自利的一面,其个人行为会按自利的规则行为行动;如果能有一种制度安排,使行为人追求个人利益的行为,正好与企业实现集体价值最大化的目标相吻合,这一制度安排,就是"激励相容"。现代经济学理论与实践表明,贯彻"激励相容"原则,能够有效地解决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之间的矛盾冲突,使行为人的行为方式、结果符合集体价值最大化的目标,让每个员工在为企业多做贡献中成就自己的事业,即个人价值与集体价值的两个目标函数实现一致化。
  在高等教育旅游校企实际合作过程中,由于涉及到多个利益主体,各个利益主体之间都有自己的自利原则,这样在实施时各主体之间会由于利益冲突,使预想中的高等教育旅游校企合作并不能够真正实现,甚至变成“走过场”。本文尝试将激励相容性应用于旅游教育企业校企合作中,通过“激励相容”,希望建立一种更有效的旅游教育校企合作过程管理机制,使各利益主体在切实保障自身利益的基础上,切实实现校企合作的目标。
  2高等教育旅游校企合作障碍及合作机制分析
  高等教育旅游校企合作的两个基本主体是高校和企业,双方有着相互合作、相互制约的关系;不可否认,由于企业和学校立场、利益不同,在实际操作中,经常会出现各种分歧和争端。如工作岗位分配与流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管理模式等;此外,由于校企合作必须在一定外部环境中实施,因此在实际合作中还涉及到政府、社区等多个领域与利益主体。校企合作各方性质不同,利益各异。具体而言,可能存在着以下这几种障碍:
  (1)沟通不畅。学校和企业之间由于对彼此工作认识不足,沟通渠道不畅,存在着校企信息沟通障碍;
  (2)政策不明。现在没有相应的校企合作的政策法规,学校与企业没有具体的合作依据与标准,校企合作存在较大的随意性与机动性,监督及执行的难度较高;
  (3)经费缺乏。校企合作国家及政府并没有相应的专项经费及税费减免政策,大多靠企业提供经费,企业有成本,有风险,因此会在校企合作过程中具有更多的话语权,学校则较难掌控校企合作具体内容;
  (4)人才供给不对口。学校所提供的人才供给未能满足旅游企业需求;
  (5)责任模糊。在校企合作过程中,一旦发生意外或问题,责任问题难分清;校企双方未能实现权责相等。
  3激励相容性在高校旅游教育校企合作中的应用研究
  合作的根本动力来自于合作各方存在的自身优势,通过彼此的优势互补,最终实现合作多方的“共赢”。但高等院校和企业作为价值目标截然不同的两类实体,合作中更重要的是找到彼此的利益结合点。通过对旅游教育校企合作管理机制研究表明,合作管理机制中存在的管理低效甚至管理负效(产生负面效果),其原因都归结于激励机制的不相容。具体表现为:校企合作管理中个体(部门)责权利的脱节以及个体与整体利益分配的不协调;校企合作过程中的多头领导,各种激励机制的形成缺乏必要的整合;权责不明,缺乏激励相容的机制;或是校企合作过程中合作效果本身的模糊性、非线性和滞后性的特点导致合作机制的固化或片面化。
  针对这些问题,本文尝试建立以下合作基本机制:
  3.1育人机制的激励相容
  要实现旅游教育校企合作管理机制的激励相容,首先要实现政府、高校、企业在各方面的有效对接,包括但不限于在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放权,并提供资金扶持,使高校旅游教育在专业设置、人才培养上有更充分的自主权力和经费保障,改善专业设置与人才培养不对称现象,更好地适应用人单位需求,为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给予合理的税收减免或补贴;高校应以市场为根本,转变传统的办学理念与培养模式,突破现有体制制约,建立灵活多变、适应性强的政策与制度;旅游企业应探讨与高校合作办学或联合培养的新模式,通过签订用人协议、合作合同等确保企业所应获得的权益。
  3.2跟踪机制的激励相容
  為了解决校企合作过程中合作效果本身的模糊性、非线性和滞后性的特点导致合作机制的固化或片面化问题,可以对合作效果进行跟踪评价,并建立一套有效的“后合作”跟踪机制,进一步保障企业在学生毕业后工作时长、工作效果的权益,保障高校合作后教学质量的提高,保障毕业学生在工作过程中的个人发展与成长。
  3.3保障机制的激励相容
  建立政府、企业、高校的“分级投资,共同承担”的融资机制,激活资本运作方式,引入市场机制,多渠道筹集经费,协调协同多元主体之间的利益。鼓励高校与行业企业联合培养“双师型”专兼职优秀教师。引入竞争机制,建立人才流动和淘汰机制,实行按需设岗、择优聘任、优劳优酬、合理流动,允许教师校际兼聘,鼓励优秀教师跨校、跨行业服务,逐步实现教师资源的社会化。
  基金项目:项目编号:17BJR01044,课题:《结构化分类:民办高校旅游教育校企合作管理机制研究》,全国人文社会科学课题(2017年度)。
  参考文献
  [1] 赵彤.钱冰冰.校企合作内在驱动力激励机制研究[J].教育与职业,20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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