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管公房经营管理问题初探

发布时间:2019-08-20 来源: 人生感悟 点击:


  【摘要】随着住房市场化的改革深入,现行的公房管理体系已不适应市场化经营的客观要求,计划经济时期遗留的问题太多,急需要改变原有经营模式,本文将对直管公房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探索建立直管公房相应的经营管理制度、体系,引进新的思路和理念,盘活国有资产,谋求公房经营企业发展。
  【关键词】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初探
  随着住房市场化的改革深入,现行的公房管理体系已不适应市场化经营的客观要求,计划经济时期遗留的问题太多,企业负担太重,急需要改变原有经营模式,建立相应的经营管理制度、体系,引进新的思路和理念,盘活国有资产,谋求公房经营企业发展。
  1、拓宽公房经营思路,转变经营理念
  国有公房长期处于计划经济管理模式下形成的管理模式和组织结构,工作效率低下,管理成本居高不下。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房管部门一方面承担着计划经济遗留下来的各种历史包袱,一方面又不得不努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使命,同时,由于社会发展的需要,直管公房的职能越来越带有社会保障的色彩。因此,继续沿袭原有的经营管理模式已无法满足新形势下的需要,直管公房经营管理亟待改革。
  1.1改变思路,使直管公房逐步从“福利性”向“保障性”转变
  直管公房是计划经济时期政府提供给社会的公共物品,属国有资产,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入,直管公房作为计划经济条件下福利性分配住房的产物,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下,承租户继续享用这种低租金住房福利,出现了许多问题,这些遗留问题直接转嫁给经营企业,经营企业替政府背负着沉重的包袱,房管企业举步维艰。
  (1)目前西安市直管公房的平均租金2元/平方米,廉租房平均租金3.85元/平方米,直管公房比廉租房廉租得多,事實上,直管公房多年以来一直替政府起着住房保障作用,将直管公房纳入住房保障体系是直管公房社会化的廷续。
  2007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首次明确了廉租房制度在住房保障体系中的重要地位,指出要把廉租房制度作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主要途径”。 目前,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问题 已是各级政府亟待解决的头等大事,将原直管公房纳入政府住房保障体系,既能给社会提供更多的保障性房源,为政府排忧解难,又能为经营企业谋取更大的发展空间,使直管公房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继续充分发挥其社会效益。多渠道提供廉租房房源,大力增加廉租房建设势在必行。
  (2)随着国有公房使用年限的增加,大多数房屋的水、电等基础设施、设备严重老化,维修费用大幅度增加,经营管理成本将会越来越大。如果能将直管公房纳入政府住房保障体系,政府就能承担本应承担的资金缺口,而不是将计划经济时期的包袱甩给房管企业。
  优势:1994年建设部出台《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规定》(建设部第34号令),但该规定2001年已经废止。 目前国家针对国有直管公房管理还没有政策法规等作为管理依据,将直管公房纳入政府住房保障体系,可对照廉租房入住条件,真正为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保障,以《西安市租赁型保障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为经营管理依据,租金标准和租金收缴率会大幅度提高;二是能够取得政府的资金支持;三是大量的保障房源能够为政府拟制房价提供有力的支持。
  1.2盘活资产,扩大经营,加大生产资料的投入,达到政府和企业双嬴
  1.2.1据统计截止2018年8月1日,西安市引进人才55万,随着各地人才的大战的升级,想要留住人才,解决这部分的住房需求是政府首要考虑的头等大事。直管公房地处市中心地理位置优越,小区具有一定规模。2016年政府开始推进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作,房管经营单位可结合我市人才住房建设需要,对承租人进行分类整合清理,或整租返租,将符合一定条件直管公房小区升级改造成优质的青年人才公寓,结合青年人才需求量身定制改造,打造具当地文化特色的人才社区,充分融入“互联网”、“物联网”理念, 营造“生活+居住+休闲+汇聚人才+创业”五位一体的社区空间,同步升级小区楼房内部和外部环境,彻底消除公房小区脏乱差现状,改造后,出租给政府作为人才公寓使用,这样既能发挥直管公房的优势,开创公房运营模式,适应时代需求,盘活资产,提高房管企业的经济效益,又能推动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
  1.2.2随着城市建设的加速发展,直管公房的现房存量急骤减少,10年间由300多万平方米减至现在的115万平方米。2006年以前,为了摆脱承租户这个沉重的包袱,拆除直管公房大多实行的货币补偿,这部分资金虽然大多进入了专用帐户,由于种种原因,没有资产再购置,错失了扩大再经营的良机。故我们应将这部分资金及时投入政府政策、资金支持的公房提升改造、或购置部分租赁型保障用房的房源用于扩大经营范围,用于企业的再发展经营投入,滚动经营,使房产经营企业资产不断增大,进入经营发展的良性循环。
  1.2.3可接受社会上一些非专业企业经营用房的托管,从中赚取一定的佣金。
  1.2.4租金应实现分级收取,逐步向市场租金过渡。随着国有公房使用年限的增加,大多数房屋的水、电等基础设施、设备严重老化,维修费用大幅度增加,“租不养房,租不养人”已成为现实问题,造成房管企业连年亏损,负担过重,国有公房租金仍然实行的政府定价的低租金,显然已不适时。 根据市政发(2002)94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02年公有住房成本价、市场价、公有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租金调整与职工收入增长挂钩,应分步提租,加大租金改革,较快实现向成本租金过渡”。为了保证直管公房正常的维护及安全使用, 根据承租人实际情况可逐步调整,逐渐过渡到市场租金。
  (1)住宅租金:
  承租人为低保户,现租金维持不变。
  承租人为困难户,按廉租房租金标准收取。
  承租人在本市无其它住房,按成本租金标准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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