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节目 创新模式 法制节目的创新与发展

发布时间:2020-02-15 来源: 人生感悟 点击:

  摘要:《大家看法》作为一档法制节目,自2004年开播以来,一直有不俗的收视率。本文以节目的宣传语“大家帮助大家,为生活寻找办法”为切入口,通过探讨《大家看法》在节目选材、节目形式、节目专家等方面的创新与不足,思考这档法制节目给我们带来的启示。
  关键词:法制节目 《大家看法》
  中图分类号:G220 文献标识码:A
  
  20世纪80年代,我国电视荧屏上开始出现电视法制节目。由于电视法制类节目具有悬念性、冲突性、真实性、知识性等特征,因此,节目具有很强的视觉冲击和吸引力。但是如果在节目中过多地渲染犯罪情节、犯罪过程,甚至犯罪技术,就很可能会误导受众,产生一定负面的社会效应。而CCTV-12推出的《大家看法》节目旨在注重揭示犯罪的危害和犯罪的原因,引导人们思考和研究,从而探讨应对犯罪、消除犯罪的途径和措施,改变了以新奇刺激为噱头吸引观众的方式。虽然播出时间与黄金时间电视剧重叠,但节目一直保持较高的收视率。
  通过对《大家看法》节目元素的分析,我们不难发现,《大家看法》的成功主要有以下原因。一、让“人文关怀”成为节目的灵魂
  法制节目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部分,单纯靠宣传法律来维护社会安定这一作用,已经不能满足受众的需求。《大家看法》从节目内容的选择上超越了目前大多数法制节目所选择的“违法犯罪”的刑事案件题材,更多的关注民生。
  笔者通过对2010年3月一个月的《大家看法》节目统计发现,该月共播出了25期节目,而民生类的节目就有15期,所占比例高达60%,其中涉及老人小孩、衣食住行等多方面内容,真正表现了法律关注人民生活,代表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大家看法》在关注社会弱势群体的报道上,为观众提供了献爱心的渠道,只要有弱势群体的报道,需要帮助的人或事,节目就会在下方打出献爱心的各种捐助方式,比如在2010年3月那一期“孩子,我也想救你”的最后,节目下方给观众提供了银行账号、电话等进行捐助的方式。
  随着电视传媒的发展,法制节目的辐射面越来越广,收视年龄层会越来越低,若过多的对社会阴暗面进行报道,会对正在成长的青少年很不利。而《大家看法》中的题材注重民生,真正体现了“人文关怀”理念。
  
  二、注重“参与”,为公众搭建表达的平台
  
  目前我国法制节目的参与性主要体现在法制益智类节目中,而其他类型法制节目中的“参与性”体现较少。但在《大家看法》周末版《我建议》中,现场的参与性巳成为节目的一个亮点。作为一档辩论式谈话节目,《我建议》为观众提供了一个“公共话语空间”。每周一个社会热点话题。在近47分钟的时间里,在场的所有观众都有发言权,都有表达自己意见的权利。发言者的身份涉及领域很广,从专家学者到普通百姓。现场设置4个辩论台,左右两边各两个,主持人会在每个话题高潮的时候,请观众到发言台来发言,每次请4位分成2组来互相辩论,嘉宾在辩论席上各抒己见,自由发表自己观点。这种舞台布置更能激发他们发言的积极性。
  此外,《大家看法》节目的参与性还体现在节目播出前,受众可以通过在官方主页上留言、手机电话、电子邮件、信件邮寄的方式提供与法制相关的新闻线索;而在节目播出后,受众同样可以通过这些方式向节目提出关于节目内容的看法以及对节目改进的建议。在节目的官网上,还有往期节目的视频,这种不同媒介互补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节目播出时间上的劣势,方便了观众观看,扩大了收视群,同时也增加了节目受众参与的可能性,那些选择收看节目视频的受众对于节目内容也会有自己的看法和想法。
  与此同时,《大家看法》还成功地利用电话连线、现场与专家沟通,网络论坛等方式搜集话题,借助话筒和摄像机采集场外受众的观点和立场。在节目中,主持人只是穿针引线、画龙点睛,更多地是为受众提供交流的平台和机会。《大家看法》与其他法制节目最大的不同是,它成功的将法制内容与谈话方式融合,以辩论的形态表现出来,这样无形中扩大了参与节目的人群、参与节目的方式,构建了一个模拟的社会话语平台,展现各种智慧的碰撞和交流。并且通过这两种参与形式满足了人民对于国家法律政策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行使,这是法制节目除了普法以外的又一大进步。
  
  三、亲和力与权威性:选择嘉宾的标准
  
  法制节目的深度既体现在对法制事件背后的社会动因、文化结构以及人性的深刻把握上,也体现在对其中涉及的法律条款、审判程序等法律知识理性而生动地解读上。担当这一重任的就是法制节目中的点评嘉宾,因此对法制节目的嘉宾有特殊的要求。首先,所请的嘉宾应该是对于节目场面具有较强的把握能力,面对镜头要能沉着冷静地表述自己观点,深入挖掘法律事件的深层社会意义。第二,嘉宾要注意对于语体的把握,节目中的语体应既具有口语语体的鲜活性又具有书面语体的严肃性,还应当有文艺语体的典雅性,尽量用通俗易懂,深入浅出的语言向观众表述。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就是要能跟这档节目的主持人有互动、有默契。在其它一些法制节目中我们会发现,节目的嘉宾和主持人在各说各话,彼此都没有好的互动,如果电视上主持人和嘉宾都没有互动,那么就更无法与电视机前的观众产生共鸣了。只有节目主持人和嘉宾共同支撑,互相配合引导,才能通过双向传播方式,使受众在最短的节目时间里,最大限度地获取信息,取得较好的传播效果。
  在《大家看法》节目中,每期邀请的专家都是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他们多年来在自身从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知识,能准确清晰且有条理地阐述自己的观点,用平实的语言取代晦涩难懂的专业术语,普通受众易于理解和接受,再通过主持人的引导,他们能很好地融入节目。如“男童失踪之后”一期节目中邀请的是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在回答主持人关于现在采样是否来得及的问题时,陈士渠回答:“我们要求凡是失踪或被拐儿童,即使是多年以前的,他的父母也可以现在到公安机关去报案采集血样,公安机关会立为刑事案件,开展侦查,同时会采集父母的血样入库。”这样是向观众保证:不论多久都可以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使观众消除去报案时心理上的顾虑和负担。
  最后,作为辩论式谈话节目《我建议》有别于其他法制类谈话节目的地方是,每期会请一位相关领域的负责人,比如2010年1月的“老人跌倒,谁来扶”,在节目中邀请的是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政策研究部的处长张宝先生;2010年3月“大法官的民生路线图”中邀请的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副院长南英先生。这些专家在现场并不过多地参与到节目的辩论 中,但是他们会认真听取每一个发言者的意见,并在节目的最后表态:认真考虑节目中所提出的建议。这样的环节设置会让这档法制节目做到倾听民声,让现场嘉宾观众真正感受到他们的建议被有关政府机关认真对待。如此才更加符合节目的名字“我建议”,真正做到“我的建议会被聆听”。
  
  四、改进与更大的发展空间
  
  1.应该灵活运用现场音乐
  法制节目定位是很严肃的,这样的节目如果不在节目形式上多下功夫,会让人觉得生硬,距离感强,因而可以在节目现场运用音乐音效调节现场气氛。但是如果音乐无法跟现场氛围很好的搭配,就不能让观众很好地融人节目,而且会打乱现场节奏。比如在2010年5月“我们的幸福”节目中,一位现场观众诠释自己心中关于幸福的定义时,配合的音乐跟发言内容所透露的感情不协调,音乐显得很突兀,不自然。在之后嘉宾毕淑敏诠释幸福的定义时,音乐也反应慢了,但当毕淑敏已经结束了轻松的话题开始一种新的感情表述时,却突然出现了欢快的音乐,这也让人感觉很突兀,打断了受众跟随毕淑敏话语流动的节奏走向。可见现场的音乐操作者应该灵活运用音乐出现的场合与节奏。尽管音乐能为单调的节目增添一定的活力,活跃气氛,但过多的音乐也会对节目氛围造成一定的伤害,节目应该控制音乐音响出现的量,并且音乐音响出现地要平和自然,不能让受众有突兀感。只有真正灵活地运用与现场气氛搭配的音乐音响,才能营造出一个好的节目氛围。
  2.应该在节目的深度广度上多下功夫
  作为一档法制节目,不仅要分析案件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而且还需要挖掘事件背后所隐含的社会意义。在现实生活中,事物之间往往存在着一因多果和一果多因的情况,因此一个事件的发生必然不是毫无根据的,也许背后隐藏着更深的社会问题,如果不能及时解决矛盾,会引发更多的问题。
  《大家看法》对于事件研究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虽然曾经做过相关的系列报道,如“两会专题报道”、“失踪的男童”等,但仍有很多节目内容是可以深入挖掘的:探寻事件的因,寻找事件的果。而且作为一档日播的法制节目,最新的法制新闻资讯已由其它媒体或新闻节目已经很迅速的传达给受众了,那么《大家看法》这类法制电视节目就应该针对某一现象深入研究,发挥其日播节目的优势,针对社会反响比较大的、观众关注比较多的内容进行追踪报道,而不是浅尝辄止。
  一档优秀的法制节目,其节目涉及的范围应如法律一样涉及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尽管《大家看法》已经改变了当前法制节目大多数存在的“刑法,即法律”这一思路,更多的关注民生,但是其广度仍然略显欠缺。法制节目在民生内容方面应该涉及人民的“衣食住行”,节目的主创人员应该更深入的关注社会生活,关心人民所关心的、报道人民最想知道的。
  3.应该丰富节目的表现形式
  我国法制节目可分为“法制资讯节目、法制专题节目、法制谈话节目、法制庭审节目、法制娱乐节目五种”。虽然目前我国存在这么多法制节目类型,但是每种节目的表现形式过于单一。
  《大家看法》属于案例说法节目与谈话类节目的融合,但其节目画面内容比较单调,作为一档日播节目,传播的信息有非常好的及时性。那么节目应有效利用这一优势,扩展节目内容,不单单只是每期针对某一个热点新闻进行简单分析,还可以与法制资讯节目等融合,利用节目下方的滚动字幕,进行最新的法制新闻传递。在一个节目中将多种表现形式相互融合不仅可以拓展节目内容、丰富节目形式,还可以使观众在有限时间内获取更多信息。
  此外,多种节目类型的融合不仅可以增添节目的信息量,还可以提高节目的娱乐性和观赏性。比如《大家看法》在周末版《我建议》的基础上可以增加“模拟法庭”、“情景短剧的案件再现”、“法制真人秀”、“法制游戏”等内容。这些内容的增加可以让更多不同职业的观众、不同年龄层的观众参与到《大家看法》的节目中来,吸引更多的人来学法,进而懂法、守法。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大家看法》作为一档法制节目,它的可借鉴之处是非常多的,在法制节目不断商业化的今天,其节目紧抓法律本质,展现人性化的内容这一特点尤为突出,但是作为一档仍在发展的电视节目来说,法制节目仍然有很多不成熟的地方。在电视法制节目走向成熟的路上,除了上述问题外,电视法制节目还需要在客观性、科学性、全面性、准确性等方面下功夫,面对复杂丰富的法律现象及社会现象,发挥电视媒体的使命与功能,保持冷静与思考,把握时代发展和法制建设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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