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重风险_设计人员承担太重的风险

发布时间:2020-02-18 来源: 人生感悟 点击:

  银行      ◆当务之急   灾难过后,银行业在抓紧自救的同时,满足灾区群众急需的提现、支付、汇兑等基本金融服务是当务之急。据中国银监会有关官员透露,此次地震中,损失最为严重的是农行,其次是四川当地的城信社和农信社,再次是邮储银行。
  5月19日,央行和银监会联合下发《关于全力做好地震灾区金融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下称《通知》),决定对受到地震灾害影响的四川、甘肃、陕西、重庆、云南等重点省市实施恢复金融服务的8项特殊政策。
  《通知》以官方文件方式,认同了一些金融机构已然进行的一些“创新”和“信贷政策调整”。比如其中规定,对于有效存款凭证缺失但存款人可以提供其他有效证明信息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向其先行支付5000元以下的现金。此前的5月14日,银监会明确要求,“各银行业机构所有营业网点应建立向灾区捐助汇款的快速通道,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手续费”。
  四川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开设了“帐篷银行”;成都商业银行租借公交车改装为“流动银行”。邮储银行启动了邮政金融计算机灾难备份系统,全面接管四川省邮政金融计算机中心交易数据。农行副行长张云表示,农行目前已建或在建帐篷银行50个、移动银行10个,并将确保每个县城每天至少一家营业网点正常营业。
  
  ◆警惕风险
  尽管分支机构受重大冲击,分析师们普遍认为,商业银行体系整体受地震影响有限。
  “商业银行在四川的信用业务比较小,截至2007年年底,估计达6000亿元左右,占商业银行贷款总额的3%。”穆迪副总裁及高级分析师龙燕康说,“在穆迪评级的商业银行中,没有任何一家在灾区拥有高度集中的贷款业务,因此在这次事件招致的信用损失仅属轻微。”
  在央行和银监会的《通知》中,最引人注目的内容,还包括对灾区不能按时偿还各类贷款的单位和个人采取“四不政策”,即不催收催缴、不罚息,不做不良记录,不影响其继续获得灾区其他救灾信贷支持。
  如何恰到好处地执行“四不政策”,既支持灾区重建,又不至于引发新的道德风险,造成风险的错误转嫁,是金融机构和监管机关面临的问题。
  诸多大行都据此发布了针对灾区的信贷政策。农行决定对四川、甘肃、重庆、陕西等灾区因灾害影响无法正常还款的个人贷款客户,设置6个月的缓付期;并将视各地灾后重建进度,决定贷款缓付期是否进一步延长。
  农行还表示,对由于地震灾害造成的各类逾期及挤占挪用贷款,包括“三农”客户贷款、中小企业贷款、一般法人客户贷款、个人客户贷款及项目贷款等,一律免除罚息、不计复利;对灾区的银行卡透支,统一延长免息期限,贷记卡透支账户的免息期限在原期限基础上顺延3个月。
  工行承诺在灾后3个月内,对灾区个人贷款客户提供一系列特殊信贷政策和服务,向受灾客户提供延长贷款期限等服务,贷款延长期限控制在原贷款期限的一半。建行执行的个贷宽限期则为6个月。
  最大的悬念是个人住房贷款。这在震灾前都是各家银行的优质资产,灾后已必然形成不良资产。“楼在人不在,人在楼不在,房贷该怎么办?”中行副行长朱民说。
  中国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杨再平表示,此次银行面临的按揭贷款问题,无法通过保险公司来解决,只能靠债务重组、贷款核销来解决。
  国泰君安分析师伍永刚分析认为,震灾对银行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是个贷不良率可能上升。但本次重灾区主要为县级以下乡镇,个贷较少,即使有少量个贷,也主要由农行、当地城信社和农信社、邮储银行等分担。其次,企业贷款中,本次灾害对大企业的破坏较少,即使少数大企业遭受损失,也会得到政府和社会的救助和扶持。第三是灾后重建将增加银行贷款需求。
  伍永刚表示,增加的贷款需求不仅体现在灾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上,还会拖动灾区外相关企业的增长,“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弥补银行可能增加的不良损失,甚至会一定程度减缓紧缩的宏观政策给金融机构带来的影响”。
  伍永刚认为,真正值得关注的是农行、城信社和农信社、邮储银行等。他们在重灾区涉猎的业务较多,且风险管理远未完善,遭遇恶意转嫁风险的可能性较大,面临的损失也较大。
  另外,记者从开行获知,据目前不完全统计,开行这次直接受损涉及贷款余额约80多亿元。重灾区一些基础设施的大项目都是开行贷款支持所建,如成都至汶川的公路、绵阳至北川的公路等项目就涉及贷款20多亿元。是否会彻底形成不良资产,目前还不得而知。
  “对于金融机构来说,最主要的是根据灾情实际情况形成一本比较清楚的账,否则难免发生不良贷款‘搭车’的现象。”开行一位人士直言。
  
  ◆重建考验
  5月19日下午,开行和成都市政府签订协议,据此,开行将向成都市提供260亿元灾后重建专项贷款,以及不低于10亿元的抗震救灾应急贷款。
  对成都市的260亿元重建专项贷款,是银行业目前对灾区重建最大的一笔贷款承诺。记者获悉,开行的这笔灾后重建专项贷款,将主要用于都江堰等受灾农村、场镇和城区灾毁房重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都江堰、彭州、崇州等受灾地区道路、桥梁等交通基础设施恢复及重建;受灾地区污水、供水、教育及卫生等社会公共设施修复及重建;成都市受灾危旧房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重建。
  除了有政策性银行身份的开行,各家商业银行也先后做出各种贷款和授信的安排。据银监会公布的数据,截至5月21日,各银行金融机构已发放灾后重建贷款65亿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已向四川受灾地区签订授信协议总额达826.6亿元。
  救灾当前需要紧急行动,但是有一个问题目前还没有答案:这类贷款有多少是基于商业原则发放的?到底算不算政策性贷款?在没有厘清灾区重建中商业银行和政府救助的边界的情况下,这是否会造成新的不良贷款?如果形成未来如何核销?
  又比如央行、银监会的“四不政策”,未涉及亏损核销的问题,而后者必须由财政部决定。虽然中央财政已明确灾后重建准备700亿元拨款,但关于金融机构的损失如何解决并没有明确,是由金融机构自己承担,还是有一部分财政弥补?比如,正在商业化的开行这一块产生不良贷款是否允许剥离?
  标准普尔信用分析师曾怡景称,重建贷款通常具有信用风险较高、适用优惠利率及管理成本高企的特点。如果没有配套政策支持如财政贴息,大部分重建贷款将无利可图甚至亏损。(温秀、张宇哲、历志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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