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主体思想 [主体思想的光辉照耀朝鲜]

发布时间:2020-03-13 来源: 人生感悟 点击:

         “思想上树立主体,政治上自由,经济上自立,国防上自卫”    “主体思想”,按照朝鲜官方的观点,就是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原理同朝鲜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践相统一的思想。自“主体思想”创立以来,其在朝鲜党的思想中的地位逐渐超越一切,成为朝鲜劳动党的指导思想,成为朝鲜社会主义建设的指导思想。
  
  “主体思想”
  ――金日成思想的精髓
  
  20世纪50年代,朝鲜党内外出现教条主义和形式主义的问题,干扰了朝鲜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顺利进行,针对这种情况,1955年12月,金日成向全党发出了反对教条主义和形式主义,确立主体的号召。1965年4月,金日成访问印度尼西亚时首次公开提出“主体思想”一词,其后不久又把主体思想归纳为“思想上树立主体、政治上自由、经济上自立、国防上自卫”的原则。1972年朝鲜宪法规定主体思想是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惟一指针,正式在法律上确立了主体思想的指导性地位。
  由于金日成在朝鲜的特殊地位,又是主体思想的创立者,因此主体思想很大程度上是金日成思想的凝华,也是金日成所有思想的精髓。
  思想上树立主体。金日成说:“在思想上要彻底树立主体,换句话说,就是所有的人都要有为朝鲜革命服务的主体思想。”即一切思想工作要服从本国革命的利益,从而使人民树立主体的思想观点,否则就会失去主体,就会因为缺乏明确的目标而左右摇摆。同时要求必须根据朝鲜的本国国情来决定思想领域的工作方法、内容和形式,而且必须克服事大主义和教条主义。
  政治上自主。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从本国革命和人民的利益出发,从本国的具体国情出发,独立自主地制定和实施全部路线和政策;二是在对外活动方面行使完全的平等权和自主权。
  经济上自立。朝鲜劳动党认为,经济上的自立原则和自立路线,就是发挥自力更生的革命精神,用自己的力量建设一个基本上能够依靠自己满足国家需要的经济。
  国防上自卫。就是要用自己的力量建设强大的足以能够自卫的国防力量,依靠本国人民的力量来保卫朝鲜的国家独立自主,保卫人民的幸福,保证本国免遭敌人的侵犯。
  
  “红旗思想”
  ――金正日对主体思想的继承与发展
  
  20世纪90年代以来,由于苏东剧变,社会主义在世界范围内遭受重大挫折,主体思想的创立者金日成逝世,主体思想的重要理论家黄长烨出逃,主体思想一度面临重大挑战,但朝鲜在逐渐确立最高领导地位的金正日领导下,顶住压力,不仅坚持了主体思想,而且进一步发展了这一思想。
  1994年,金日成的逝世对朝鲜的打击是沉重的,由他创立的主体思想的至高权威性也一度受到质疑,其高潮便是1997年朝鲜的高级理论家、主体思想的重要阐述者黄长烨出逃韩国。这一事件在国际上引起很大反响,一些敌视朝鲜的国家更是对此事大肆宣扬,甚至预测主体思想在朝鲜已经没有出路,朝鲜政体将在不久的将来崩溃。韩国的舆论更是热闹。就在此时,金正日走向前台,领导朝鲜人民结束了“艰难的行军”,进入了“强行军”,继承并发展了主体思想,使主体思想在朝鲜重新树立了权威。
  90年代初,金正日连续发表了一系列的文章,对主体思想进行了进一步阐述。在关于依据什么原理建设社会主义问题方面,他认为:马克思主义对社会主义制度建成以后,如何继续进行革命,建设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问题,没能做出正面的解答,没有把阐述建设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具体途径作为面临的任务提出来,而主体思想的提出,解决了这一历史课题。他强调,“只有主体思想才是代表人民群众作为自己命运的主人登上历史舞台的新时代工人阶级的最完善的革命思想;只有以金日成主体思想为指导方针,社会主义事业才能推向前进”。他还认为,苏东剧变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没有按照主体思想指导党和社会主义的建设;关于社会主义发展道路问题,金正日认为,朝鲜人民“是不能在别人的帮助下进行革命和建设的”,“必须发扬高度自力更生的革命精神,用自己的力量去推进革命和建设”、“用自己的力量建设朝鲜式社会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他认为,在社会主义社会,人民群众在经济生活中也应当是主人。“在朝鲜,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只有公有制一种,坚决反对所有制上的多样化”。
  随着金日成的逝世,朝鲜的国内政治也发生了不小的变化,为了继续继承与贯彻领袖的主体思想,金正日通过发表文章、谈话、指示的方式,开始系统地阐述“金正日式的主体思想”,即“红旗思想”。这一思想是金正日于1995年8月在《劳动新闻》上发表的“高举红旗”一文中提出来的。他指出,“红旗思想”是在任何环境下,依靠自己的力量把革命进行到底的自力更生精神。认为只有高举“红旗思想”才能保证朝鲜社会主义事业的实现。
  在金正日正式走上前台后不久的1998年,朝鲜最高人民会议第十届第一次会议通过了朝鲜修改的新宪法。朝鲜这一次修订宪法是在金日成去世四年之后进行的,意义非同小可。这部宪法仍然把主体思想(由于“红旗思想”没有大范围应用,《1998年宪法》仍用主体思想的称谓)作为朝鲜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强调金日成去世后的朝鲜,仍然要坚持主体思想,重新确立了主体思想在朝鲜的权威性。但为了更能体现尊重主体(人民群众)的原则,在一些内容方面作了新的修改和阐述。如在公民的基本权利方面,增加了一条“公民拥有居住和旅行的自由”(第75条)。应该说,《1998年宪法》以宪法的形式对主体思想宏观上的继承和在一些细节上的修改,真正体现了金正日对金日成主体思想的继承和发展,而且给予了这种继承和发展在法律上的确认。正如《劳动新闻》所说,“社会主义国家建设史是其创建者领袖的历史,同时也是其后继领袖的历史”。
  进入新千年后,金正日对主体思想的发展更多地体现在对它的实践运用的拓展上,尤其在经济方面,如设立新义州特别行政区,并制定《基本法》,实行物价改革等,这些改革既是对原来主体思想要求重视人民群众,把人民群众作为主体的继承和回应,又在一些原则方面对原来的主体思想作了一定的发展和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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