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领事保护 中国领事保护再升级

发布时间:2020-03-14 来源: 人生感悟 点击:

  外交部领事司司长魏苇表示:“今后我们要进一步加强领事保护预防和应急机制建设,更好地整合资源,提升工作能力,通过不懈努力,把中国政府的关怀与爱护传递到每一个身居海外的中国公民心中。”
  
  我采访外交部领事保护中心副主任陈雄风时,他刚刚参加完境外中国公民和机构安全问题部际联席会议全体成员会议。26个成员单位全部参加了这个会议,外交部长杨洁篪作为召集人在会上作了报告,唐家璇国务委员作了重要指示。会议要求各部门、各地方把保护境外中国公民和机构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健全相应机制,同时加强对境外安全形势的研判,不断增强防范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外交部数据显示,从建国初期至1979年,中国公民出境总人数仅为28万人次。而如今,仅2006年一年,中国公民出境人数就达3452万人次,是改革开放前30年总和的120多倍。出入境人数的增加必然增加了国人在海外的风险。2007年1月,中国工人在尼日利亚两次被绑架;4月,中石化在埃塞俄比亚项目组遇袭;6月,7名中国人在巴基斯坦被绑架;7月,1名中核公司员工在尼日尔北部被绑架;4名中国公民在巴基斯坦遇袭……一桩桩涉及海外中国公民的安全事件凸显了2007年依然严峻的海外中国公民安全形势。随着全球范围内局部动荡频发、恐怖袭击猖獗,自然灾害、流行疾病、环境污染等不确定因素的增加,海外安全状况也越来越复杂。
  鉴于这种紧迫的形势,外交部领事保护中心在原有的领事保护处的基础上于8月23日宣告成立。杨洁篪外长在仪式上指出,领事保护是外交工作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具体体现,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和执政能力建设;外交部和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要从“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本着对祖国和人民负责的态度,重视做好这项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强化机制为关键,以队伍建设为基础,积极探索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领事保护工作体系,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这不禁让我想起了一年多前的一次采访。“2006年5月29日,是外交部领事司――也是中国领事保护中具有强烈象征意义的一天。就在这同一天,它经历了自己历史上两个难忘的重大事件:领事保护处成立和从东帝汶成功撤回200多名中国侨民。东帝汶撤侨成了领事保护处成立后的‘第一号领事保护事件’,这次行动也是中国政府第一次派包机直飞事发国家接侨。”(见《世界知识》2006年第12期《东帝汶撤侨:“第一号领事保护事件”》)
  从去年的5月29日到今年的8月23日,整整451天,领事保护处参与了三次重大撤侨行动:东帝汶撤侨、黎巴嫩撤侨和汤加撤侨,以及八次解救中国公民在境外被绑架和劫持的案件。在采访中,陈雄风表示,如果说2006年领事保护是以撤侨为重要标志,那么今年的领事保护工作主要集中在解救境外被绑架和被劫持的中国公民。到目前为止,上述绑架和遇袭事件中,除一人仍被劫持外,其余事件均得以圆满解决。
  去年,中国公民出入境3452万人次,领事保护案件3.1万起,较前几年有明显攀升。为了应对这一形势,2006年,外交部共发布领事新闻400余条,出国提醒和须知近400条,比前年增加了约50%。这些信息从气候灾害警报到各国礼仪介绍,从旅游风光到经商劳务,内容全面,涵盖广泛,这一切为中国公民走出国门提供了便捷服务。
  中央领导对领事保护工作非常重视,仅今年上半年中央主要领导的批示就多达30余次;全国人大和政协会议上,代表委员多次提出加快领事保护的立法;中国老百姓和媒体对领事保护工作的关注度也在上升。这说明领事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在进一步上升,海外中国公民的安全问题已成为当前外交工作的重要方面,同时,领事工作已经突破了传统意义而被赋予了更多的内容。
  据陈雄风介绍,新成立的领事保护中心在职责和人员编制等方面较原领事保护处都有进一步的提升。领保中心有四方面的重要职能:预警、处置、宣传及立法。人员编制由七人上升至15人。中心将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大与部内外的协调作用。
  在新中心酝酿成立的过程中,8月21日上午,外交部领事司司长魏苇在首都国际机场将一本制作精美的蓝色小册子交到一位民航旅客的手中:“这是《中国领事保护和协助指南》,希望能够对您的出行有所帮助,祝您一路平安。”当日,首批共五万本“指南”在机场免费向出境中国公民提供。
  新版《中国领事保护和协助指南》的颁布是重视领事保护的另一个重要标志。与2000年和2003年颁布的前两版相比,新版“指南”作了较大的调整,从内容到形式都本着更简洁、更实用、更通俗的修改原则,明示了领事保护的职责,如增加了出国前的提醒和出国后的提醒,扩充了常见的问题,在最后还增加了中国驻外使领馆的联系电话及有关部委的网站。
  说到“新指南”的受欢迎程度,陈雄风介绍说,8月21日在首都国际机场举行首次发放仪式时,进出境旅客争先恐后索取,有的旅客当场翻阅之后即表示,“公布使领馆联系电话非常好”、“内容看上去非常细致”、“要是早些看到,我们准备出国时可能就更细致一些”。媒体反映的热烈程度也出乎他们意料,这一消息当天在多家网站上了头条,电视台也作了采访。有一名香港旅客在机场没有及时拿到“新指南”,就特地来到外交部向有关单位索取,有的还直接打电话或写信到外交部索取。
  陈雄风介绍说:“这种情况说明,出国人员对相关知识的渴求程度。大家的积极回应促使我们进一步把领事保护工作做细。”下一步他们打算印发分国别或地区的出国提醒,并就海关、签证和预防接种等问题作出分别提醒。另外,“新指南”的发放范围也将进一步扩大,使之达到偏远的有可能输出劳务的地区。
  外交部领事司魏苇司长曾表示:“今后我们要进一步加强领事保护预防和应急机制建设,更好地整合资源,提升工作能力,通过不懈努力,把中国政府的关怀与爱护传递到每一个身居海外的中国公民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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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民出国后的注意事项
  注意尊重当地风俗习惯,遵守当地法律规定,注意交通安全(在实行靠左行驶的国家尤应注意)。
  严格按照签证或居留许可上允许的时间在有关国家停留。
  注意防盗、防骗、防诈、防抢、防打。在住处不要给陌生人开门;不要让小孩告诉陌生人父母不在家;出门时尽量不要随身携带贵重物品或大量现金,也不要在居住地存放大量现金;不要在私车的明处摆放贵重物品,如车胎被扎,修车时务必要先锁好车门;不要将文件、钱包、护照等重要物品放在易被利器划开的塑料袋中;不要在黑暗处招呼出租车;不要轻易让陌生人搭乘您的车;不要和陌生人一起行走;在公共场合要表现平静,不要大声说话,避免突出自己;不要在公共场所参与他人的争吵;不要在街上乱捡东西,以防被敲诈;不要在黑市上换汇;如警察检查您的护照等证件,应先请他出示证件,记下他的警牌号、警车号;交罚款时不要当街交给警察,而要凭罚款单交到银行等指定地点。
  
  出境公民可获哪些领事帮助
  当进行诉讼或寻求医疗救助时,出境中国公民可以请领事官员推荐律师、翻译和医生。
  当驻在国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可以请领事官员协助撤离危险地区。
  当在海外被拘留、逮捕或服刑时,可以请领事官员前往探视。
  当遭遇意外时,可以请领事官员协助将事故或损伤情况通知国内亲属。
  当遇到生计困难时,可以请领事官员协助与国内亲属联系,以便及时解决所需费用。
  当与亲友失去联系时,可以请领事官员协助寻找失踪或久无音讯的亲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法规,领事官员可为在国外合法居留的中国公民颁发、换发、补发旅行证件及对旅行证件上的相关资料办理加注;为遗失旅行证件或无证件的中国公民签发旅行证或回国证明。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国际条约,领事官员可为中国公民办理有关文件的公证、认证;在与所在国的法律规章不相抵触的情况下办理中国公民间的婚姻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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