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改革万变“寻宗”】农村三变改革

发布时间:2020-03-16 来源: 人生感悟 点击:

  2004年,是中国农村发展历史上的又一关键节份。种种现实问题显示出万变归宗的相关性。揭示这种历史演变万变归宗的相关性。揭示这种历史演变及其宏大背景的思考,是一种挑战性的工作。按照常例,我们很可能要等到明年夏天才能得到2004年农村发展的基本素材,这给我们提前进行的评论工作带来了不小困难;好在是数据的模糊难以掩盖大的历史事变的趋势,这又使我们的宏观评论有可能不至于离谱。
  “科谐社会”:2004年中国农村政策的关健词
  
   2003年,中国政治的关键词是“以人为本”。对这个词语所蕴涵的力量的体会,可能不是学者,而是中国农村社会第一线的官员。他们发现,这个词语宣布2000多年以来对农民的直接控制行将结束;他们更发现,自己的处境开始变得有些。一个事实是:农民变“皇粮”的历史被本届政府终结了。
  2004年,中国班治的关键词是“和谐社会”。对和谐社会的解读,各个社会集团有所不同,其力量要大了许多。一系列改革意味着缓和至结束对农民的控制。停止向农民片收粮食或粮食的货币等价物,破天荒地给几千年历史划上了一个句号。然而,这一切不等于不要农村罕的秩序,相反,政府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重视社会的秩序。
  农民抗争,农村不稳定,曾似乎是昨天的故事:历史当然不会是简单的循环和重复,但哪怕是部分地重复,也将可能意味着巨大的社会灾难。关心中国命运的人们已经有所警觉,因为中国乡村社会在历史上的演替律总在给人们提醒着什么。
  当代中国政府治家提出了“以人为本”的治国理念,这意味着政治家要导引中国社会发生一个根本转变。让这个转变。让这个转变相对平稳地实现,不发生大的社会动,是治国底线。邓小平在1984年讲过的一句话应该是黄钟大吕:“中国有80%的人口住在农村,中国稳定不稳定首先要看这80%稳定不稳定。”
  事实上,社会转变中的冲突是不可避免的,冲突主要发生在农村,与冲突主要发生在城市,其后果可能是很大的不同。依笔者对社会冲突理论的理解,如果社会冲突主要发生在农村,其可控制性很低;在一定条件下就具有颠性。其主要原因是面对农村冲突时,政府方面的“让步”机制非常脆弱,予盾容易激化。如果冲突发生在城市,看起来冲突有激烈表象,但政府方面的“让步”机制能够发挥较多作用,化解反而比较容易,剧烈的、颠覆性的冲突可能转变为相对缓和的、长时段的渐变过程。无疑,明智的政治引导要防止第一种情况出现。
  为防止第一种情况出现,政府可以选择许多政治行动。提高农民收入水平,促进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在社会利益再分配过程中注意向农村居民倾斜,都是能够发生效力的办法。事实上,最近这些年,我国政府的工作重点也在这些方面。但要根本改变冲突的性质,甚至消除冲突,治本之策是对乡村社会的治理结构作出调整。我们相信,建立“和谐社会”这一口号,必将引导政治家努力去探索新的思想,发现新的经验。
  
  “一号文件”与新的政策平台
  
  2004年政府的农村工作的确有许多可圈可点之处。农历年初发布的1号文件反映出新一届领导集体坚持“以人为本”,关注社会弱势群体,塑造社会公正的新的施政理念。2004年出台的大量有关农村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反映了新的施政理念,一个新的政策平台俨然形成。
  中央政府本着“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在大力减轻农民负担的同时,加大了对农业投入的力度。中央决定5年之内在全国范围里取消农业税(烟叶税除外),并率先在2004年完全取消几个粮食主产区的农业税,同时鼓励有条件的省市加快取消农业税的速度。
  2004年,中央政府在农业墓本建设投资、农业综合开发投资和扶贫建设投资等方面都加强了力度。财政支农资金由2003年的1200亿元增加到2004年的1500亿元;加上各种直接补贴和对农村教育等方面的专项支持,资金总规模增加幅度在20%以上。
  中央政府的各项关键改革政策紧锣密鼓推出,让人颇有目不暇接之感。这些政策可以分为下述几个方面:
  一是调整国家和农民的关系,扩大对农民基本权利保护的力度。这方面的主要政策包括国家对农业税的减免,粮食购销市场的全面开放,国家征地政策的修订以及乡镇机构改革等。在这方面的政策中,国家征地制度改革具有重要的意义。尽管这项政策调整还不尽人意,但已经把利益天平上的砝码更多地挪向了农民一方。
  二是调整农民和社会各方面的关系,提升农民的社会地位。国务院于 2004年11月发布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这项法规将有助于处罚那些不法商人侵害城市农民工权益的行为,给农村1亿进城打工者撑了腰。去年后半年,国家教育部等部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这项政策的效果在今年已经广泛见诸报端。几千万个少年儿童可能从这项政策中得到实惠。
  三是调整农村社会的内部关系,减缓农村社会紧张。2004年,这方面也有许多重要政策出台。年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对村民自治的一些具体事务做了规定,反映了决策者的一番苦心,对当前农村自治选举工作中的问题不无裨益。还有,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也发生了重大转变,国务院决定在15个省(市)开展对部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扶助试点工作,按照这项政策,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者两个女孩的年满60周岁的计划生育夫妇,每人每年将获得不低于 600元的奖励扶助金,直至亡故。这项政策对于调整我国农村社会关系,改变农村人口性别比例失调状况,提高农村人口质量,将发挥深远影响。
  广东等一些发达省份借助自己的经济优势,积极筹措资金,开始探索反哺农业的可能性。北京市不仅宣布取消了专门针对农民的一切税费征收,还出台了保障农民工在城市务工平等权利的地方法规,在全国带了一个好头。湖南省积极落实中央《进一步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示,在2004年安排了农村社区“两委合一”的改革试点,做得比其他省市要好。江西省安排了农村村落社区建设试点,探索农村志愿者在社区服务中的可能性,也是别开生面。领导人心中有数,行动谨慎,显示了新―代中国政治家的风范。
  天道酬勤。我们在2004年迎来了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双重喜讯。2004年粮食生产获得丰收,粮食产量预计可以明显超过年初国家制定的4550亿公斤目标,农民收入增长率也预计可以达到 10%以上,由此一举扭转了粮食总产量连年下滑、农民收入增长徘徊不前的局面,令人欣喜。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同时显现与我国特殊的经济背景有关,也与中央鼓励农业发展的各项积极政策有关。
  
  2004:仅仅是个开头
  
  当然,从长远看,实现农民收入长期持续增长,还远没有到高枕无忧的时候。根据以往经验,粮食价格在粮食供应增加以后往往会下跌;而过高的粮食价格也会损害国民经济的整体协调发展。2004年的粮食价格上升还与2003年粮食的大量出门产生的后续影响有关系;2004年粮食价格上升以后,谷物出口形势已经发生变化,仅1-7月出口额就下降55.8%。预计这将成为促使 2005年粮食供求形势变化、粮食价格下降的重要因素。
  国家对农业税减免的好处也可能在几年后释放完毕。国家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在短期内还很有限,不可能使补贴成为农民未来收入增长的主要来源。另一方面,我国农业经济基础还十分薄弱,耕地面积在逐年减少,农业科技推广力量还很弱小。克服这些不利因素尚需艰苦的制度建设和政策调整,更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预计2005年在粮食生产没有大的自然灾害的情况下,有国家政策的持续作用和农民对价格的良好预期,粮食产量有可能继续增长,但农民收入要保持10%以上的增长率很难。
  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仍然是我们面临的严峻问题。单从技术层来看,我们完全有能力生产㈩满足我国人们消费所需要的粮食。但是,我们不要忘记,自然界在给我们产出粮食的时候,可能会付出生态失衡的代价;农民在接受新的生产手段的时候,也有可能付出更高成本。生态的成本最终会转化为经济的成本。很高的亩产量不一定换来很高的劳动生产率和资本生产率,因此也不一定换来农民收入的增加。这个道理说明,稍有不慎,抓粮食生产就有可能损害农民的利益,增加环境代价。
  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任务还十分艰巨。我国粮食种植业农民在人均收入方面要赶上目前城市居民的水平,户均耕作面积要达到30亩以上。要实现这个目标,我国粮食种植业的农村劳动力必须稳定地转移到城市1.3亿。考虑到目前已经在城市就业的1亿劳动力在政策调整到位以后,可能稳定地转移,也还净剩3000万种植业劳动力需要陆续转移。按照目前速度,实现这个目标可能需要20年以上的时间。这是个艰巨任务。
  保障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和谐社会的建立,更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国家在征地政策上的调整以及对农业税的减免给农村社会稳定创造了一个好的基础,但这还远远不够。目前,导致农村社会冲突的主要因素仍然是土地权益纠纷,乡村选举纠纷和集体经济利益分配方面的纠纷这三个方面。现行相关法规和政策虽然有了不少进步,但从目前迹象看,政策调整也将是一个缓慢过程。
  中国农村社会转型:不能高枕无忧,也不必过分悲观
  我们知道,英国的殖民扩张减缓了英国农村的社会冲突,使英国的社会转型得以平稳进行。为社会转型付出巨大代价的是德国和日本,因为他们没有解决好自己的农民问题。中国有没有可能使社会转型避免在三农问题上付出巨大代价?从新一届政府的工作及其影响看,我们有乐观的理由。
  当然,这里的乐观,不是说中国农民不会为中国的现代化转变付出代价。事实上,中国农民已经为转型付出了巨大代价;正是这种付出,才使得中国政治家有所醒悟。中国农民的牺牲被政治家们称为“学费”。
  我们最艰难的时刻也许已经过去了。一方面,中国已经积累了庞大的工业资产和现代产业的基础设施,给“反哺农业”提供了可能。另一方面,“粮食”成了农民手里的武器,政府为了全社会的稳定,已经要看农民的“脸色”。政府再也不可能像20年前那样拿粮了,要用交易手段了。这种情况其实在世界各主要国家有普遍性,这决定了农民在社会各集团中容易成为被关照的一个群体。这种规律在中国同样将发生作用。
  当然,在农村稳定方面的乐观,也不意味着农村社会从此再没有矛盾。很有可能,在未来农村,政府将不再处于矛盾的风口浪尖上。农民与银行的矛盾,与粮食商人的矛盾,与生产资料供应商的矛盾,可能渐渐变得重要起来,而政府可能有相对中立的立场。引起农村社会冲突的主要因素大体按时间先后次序排列,分别是税费征收、土地侵占、乡村选举和乡村恶势力横行。
  税费征收曾经是引起农村不稳定的头一个原因。现在,已经有8个省取消了农业税(指改革后的农业税),今后3年内,可能会在全国范围里取消农业税。这对解决农村社会稳定问题大有釜底抽薪之功效,看起来取消了600亿元左右的农业税,其实农民方面减轻的负担可能在千亿元以上。现在调查发现,乡村干部的日子空前难过,反过来说明农民的日子大大改善了。广东省已经在全面部署对农业的“反哺”,这代表着一种趋势,这种趋势是一种历史的机遇。
  土地侵占引起的社会冲突是局部的,但也是严重的。国务院新的改革决定尽管还不很到位,有待进一步按照市场化的原则修改法规,但比过去的法规的确是大大前进了一步。
  由乡村选举中的违法而导致的社会冲突多了起来,但这种冲突与前两个因素有关。农民对选举的热情比较简单,就是想通过自己选举的领导人来查账,而这个账与税费收取不公和土地收益分配不公有关。如果相关配套改革逐步到位,村级官位的含金量会减少,由选举引发的冲突也会减弱。
  笔者提出上面几种判断,并不是说在农村社会发展方面我们可以高枕无忧。一个现代国家如果在农民问题上断送了前程,那说明国家的掌控者实在无能。换句话说,现代国家(不论它是什么体制)有太多办法防止农民问题成为一个独立的、达到颠覆程度的社会问题。试问,几年前有谁能想到我们可以一举取消农业税?农民问题成为颠覆性的问题是传统社会的特征,其伴随的现象是国家财政主要依赖取自农民的收入。我以为,现代国家有太多方法去打破农民普遍抗争的逻辑环节。
  说我们不能高枕无忧,是必须看到农村问题会与全社会的稳定发生密切联系,尽管它不再成为一个独立的颠覆性的问题。笔者以为,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农民的就业不充分要转化为全社会的失业问题,而失业问题的焦点会在城市经济中显现。今后中国社会的稳定要看三对关系的演化,第一个是劳资关系的矛盾,第二个是国家和民间的矛盾,第三个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矛盾。这些矛盾要在渐进改革过程中解决。成功的改革意味着中国社会逐步发生全面转型,最终创造出一种稳定的社会结构。我们的难处还将存在,但愿这个难处不在农村。笔者期望,在几年之内,关于中国社会的舆论热点将集中在城市,而不是农村。这个时期如果到来,意味着中国社会过了一个槛儿,又开始迈向新的槛儿。我以赤子之心祈祷,这不是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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