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往事大嫚儿结局_“稿费”的往事儿

发布时间:2020-03-18 来源: 人生感悟 点击:

  在孩子的案头,看到一张稿酬的通知单,不禁勾起了五十年前有关稿酬的许多往事儿。   上世纪五十年代,我是某报社的编辑,常常经手稿酬的事儿。因为时代不同,环境和条件的巨大差异,那时的报刊很少,有文化的能够往报刊写新闻和文章的人同样很少,虽然有稿酬一说,不过是有那个意思,“意思”一下而已,并没有明文规定和统一标准。开始一段时间,写了稿件,报刊选用了,不发稿酬,只是有点表示,如送个笔记本,一条毛巾等。如果发一支自来水笔,那就是最高奖偿了。鉴于这些办法不方便,不好操作,才逐渐改为发现金,通过邮电局寄送,统称为“稿费”。
  我所在的报社,创刊时就拟定了发稿费的试行意见,分为四个档次:
  最高的是头条新闻和典型报道,它同编辑部写的社论、评论、讲话同级,每篇稿费5-10元;
  其次是通讯(包括今天的所谓散文),每篇稿费3-8元;
  再次是一般的新闻、小故事等,每篇稿费1-4元;
  最次的是各种“专栏”的短讯,一条只有几十百把字,有的有小标题,有的无标题只用“空行”或“×× ”隔开,作为点缀版面的花色品种,每篇稿费5角-2元。
  照片和美术作品(包括插图)另算。因为那时玩照相机的、画画的人特少,成本又比较高,其稿酬高于文字稿件。一般是一张照片或一张画的稿费是4-8元。
  由于我们是四开四版的综合性报纸,版面的容量有限,而宣传的方面广、内容多,为了实现稿件的“新”、“活”、“短”、“快”,能够“一滴水反映一个太阳”,文字稿的稿费以“篇”计,而不是以“千字”计。
  当年,没有“撰稿人”的说法,更没有什么“自由撰稿人”的概念,凡是给报刊写稿的人,一律叫“通讯员”。通讯员来自工农群众的居多,很亲民,有人缘,有影响,很受读者尊敬。
  那么,通讯员是怎样看待稿费的呢?
  那个年代的社会风气,同现在截然不同。人们崇尚革命觉悟,一般都不愿意说“钱”。通讯员在寄出稿件时,有申明不要稿费的;有收到稿费自觉交公的;还有单位规定职工的稿费归集体,用于职工开会买茶叶、水果。
  当然,也有人积极写稿投稿,根本看不起那点微薄的稿酬,我们就碰到一位在报纸上多次署名为“武角前”的通讯员。一次没人注意,几次出现以后就觉得这个名字怪怪的。后来一了解,这是一位技术干部写稿用的笔名。“武角前”实为“五角钱”的谐音,意思是他写的稿件只值五角钱,既是谦虚自嘲,又着实将编辑部忽悠了一把。
  有缺点就改正嘛。我们也觉得把一篇稿件的稿费起点定为五角钱,是低了一些。而且显得零碎。于是也“跃进”了一下,把五角翻一番,变成一个整数1元。事后有人见到我们,半玩笑半调侃地说:报纸上的“豆腐干”(报纸上的小方块稿件叫“豆腐干”)价格翻番,比市面上的豆腐干值钱多了!
  编辑记者有没有稿酬呢?开始没有,以后就有了。那时有一种看法:报刊的编采人员已经有了一份工资,如果再要稿费,成了“拿双份”,不公平,也搁不平。咋办呢,聪明的领导就来了一个“不偏不倚”,从“中间“迈出一步:编辑记者的稿费,按通讯员的稿费标准,只发一半。别小看这一半(50%)呀,一个月算下来,一个编辑记者也有十来八元的“外水”啊。那时的商品少,物价低,一斤老白干,散装的四五角钱,瓶装的也不过六七角钱,值夜班时,三三两两凑在一起,花两三元钱,花生米、豆腐干下老白干,还是挥洒自如,绰绰有余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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