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肾交易黑色产业链调查]黑色产业链

发布时间:2020-03-19 来源: 人生感悟 点击:

  这台手术如果成功,医生、中介和供体总共可得报酬28万元,而供体只会分得2万元。      2011年9月23日下午,在河北省霸州市兴华南路临街一间小诊所里,正在准备着一场大手术。21岁的安徽安庆小伙杨某躺在三楼一张简易的手术台上,听着手术器械的叮当声。作为卖肾的“活供体”,他已经被备皮、灌肠和消毒。来自山东省德州市医院的三位医生分外忙活,即将对杨某实施麻醉,开刀取肾。
  “受体”进来看了看,嫌卫生条件太差,离开了。
  正在这时,警察突然破门而入,手术没能进行下去。
  这台手术如果成功,医生、中介和供体总共可得报酬28万元,而供体只会分得2万元。医生和中介为了暴利铤而走险不难理解,而“活供体”仅仅为了2万元甘愿献出一只肾脏却令人费思量。
  由于此案正在侦查阶段,记者只得到杨某卖肾是为了还债的说法,而什么样的债急迫到非要出卖器官来偿还?难道就没有他路可走吗?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邢台去年曾破获一起多人卖肾、贩肾案件,主要组织者已经刑满释放,这两起案件有无相似度?杨某身上的谜题能否从这起案件中找到答案?
  
  从卖肾到介绍卖肾
  2010年7月,邢台街头发生了一起打架斗殴案件,公安人员在讯问一方4名当事人时,发现他们竟然分别来自四个省份,虽然租住在一起,但彼此之间并不熟悉,其中两人左腹部都有一条长达20多公分的弧形刀痕。
  经过进一步审查,得知他们是来卖肾的,两人已经卖出,警察在他们的出租房里,又发现了3个等候卖肾的人。7人聚集邢台,是被一个网名叫“老刘”的人召唤而来,“老刘”管吃管住,并为他们联系买方。
  很快,“老刘”被警方抓获。老刘并不老,只有29岁,这名李姓男子是邢台市人,他的腹部同样有一条长长的手术刀痕。
  李某的到案,揭开了一个从卖肾者到介绍卖肾者的私密历程。
  2009年上半年,对于李某来说是烦心事接连不断,父亲多病;母亲遭遇车祸后肇事者逃逸;生意亏本、讨债者上门。身为长子的他一筹莫展。
  一次偶然机会,他从网上看到一条求肾信息,便动了卖肾的心思,经过多次联系洽谈,李某瞒着父母家人来到北京。
  中间人是一名医生,他带着李某与需要肾移植的患者和家属见了面,经过检验配型,竟然成功了,双方谈定报酬18万元。
  在医院,李某顺利地完成了肾摘除手术。
  事后,李某感觉自己的运气挺好,“从联系患者到做手术只用了两个月时间,还碰到一个好买家,得了18万元。”通过这次卖肾,他得知医院有很多等待肾移植的患者,如能联系到肾源和患者,从中牵线搭桥挣点钱还是可以的。
  于是,李某开始上网搜索肾源的信息,找到卖肾的,就留下联系方式,然后搜寻买肾信息,让卖肾方跟买肾方去接洽。然而,因为两方电话不断变换,经常打不通,他的中介生意一次也没做成。
  看来该下点本钱了。李某在邢台市租了套单元房,联系到卖肾方,就让他们到邢台,免费吃住,以保障肾源的稳定。
  截至案发,10个月时间里,全国各地陆续有30多名卖肾者来到邢台,但李某只介绍成功两例,都是由“受方”中介带领在郑州某医院做的肾移植手术,李某为此挣得介绍费8500元。
  邢台市桥东公安分局郭警官告诉记者,当时刑法第八修正案还未出台,没有“非法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罪”这个罪名,我们只能参考北京的案例,对李某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刑事拘留。
  2010年12月16日,邢台市桥东区法院认为李某构成非法经营罪,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酌情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地下肾交易流程
  陈某,21岁,湖北人,原来在北京打工,由李某介绍到郑州某医院卖掉左肾,得款4万元,失去左肾后感觉体质下降,不能继续打工,便留在邢台帮李某联系肾源,希望从中挣点钱。
  他在接受警方的讯问时说:“做‘人体器官移植生意’有三个必要条件,首先要有‘供体’,就是像我们这样自愿提供本人身体器官的人,其次要有患者,就是那些需要我们器官做移植手术的人,也叫‘受体’,再就是中介,把供体和受体联系到一起的人,是供患之间的纽带。”
  据李某交代,在卖肾过程中,仅有单方中介是不够的,卖方有卖方中介,买方有买方中介,他作为卖方中介负责联系供体,然后再与买方中介联系,“联系多了才知道,买方中介一般都是患者医院的医生。”
  郭警官告诉记者,在李某介绍卖肾案中,经过调查发现郑州某医院有医生参与,但地方保护太厉害,医院不配合调查,致使受到法律追究的只有李某一人。
  李某介绍成功的另一位卖肾者是山东人谢某,他被买方中介直接带进郑州某医院病房,与需要肾移植的患者孟立伟见了面,为了卖肾,谢某谎称自己是“孟连伟”,即孟立伟的哥哥。
  据专业人士介绍,我国人体器官捐献,需要向医院出示或递交供体户籍证明、与患者系近亲属关系证明以及亲属活体捐献志愿书、亲属活体捐献手术同意书等,经医院审查同意后方能手术。
  该案主审法官魏茜说:“该案涉及的两例肾移植手术,所有以上证明全部是虚假伪造的,虽未证明医院涉案,但是可以说医院的监管缺失也是这条黑色交易链的催化剂。如果医院不仅仅审核书面证明,而是与供体、患者分别面谈,关于双方身份关系能多了解一下,假的证明也许就不攻自破了。”
  据了解,地下黑市肾交易报酬的多少,一般根据供受之间的配型、匹配点的程度决定,配型与匹配点越高,患者支付的费用就越多,但往往“供体”只得到很少一部分,大多被中介、医生等中间环节所瓜分。
  在上述案例中,供体获得卖肾费仅4万元,而患者购买肾源却花费了12万元。
  
  卖肾低龄化隐忧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自愿卖肾者多为青少年,在邢台卖肾案中,年龄最大的是李某,时年28岁,年龄最小的是四川达州人胡某,只有16岁。
  “之前,我曾听说过为亲人捐肾卖肾的案例,觉得其状可怜,值得社会同情,后来在网上看到卖肾为了买手机的帖子,不以为真,一笑了之。当接触到本案、阅完卷宗后,我很心痛,无语了。”李某的辩护人林东阁律师对记者说,这些卖肾或等待卖肾的人如此年轻,他们的人生之路还很长,创业机会也很多,只要稍稍努力,就会衣食无忧,毕竟钱财乃身外之物,没了还可以再挣,而器官割下却不能重生。
  魏茜法官表示,通过本案来看,确实有些人是因为经济窘迫、急需用钱而卖肾的,但大多数属于好逸恶劳、贪图眼前利益走上卖肾路。地下卖肾朝着年轻化、规模化蔓延,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如何才能杜绝?
  (来源:《法治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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