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双边关系是战略互惠关系 关于中日战略互惠关系的若干思考

发布时间:2020-03-19 来源: 人生感悟 点击:

  2007年是中日实现邦交正常化35周年,在两国政府的共同努力下经过三分之一世纪曲折发展的中日关系进入“融冰”阶段,展示出恪守三个政治文件,寻求健康、稳定的国家关系的良好势头。其中“基于共同战略利益基础上的战略互惠关系”为其注入了新的活力,也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话题。
  
  中日是否存在“共同的战略利益”
  
  按照现代国际关系的通行解释,大国间的“战略”是一个国家依据国际、国内形势和对对方政治、经济、军事、科学技术、地理等因素确定的全局性筹划与指导方针。同时,对一个国家的战略利益又可以区分为核心利益、重大利益和一般利益等不同层次,其中核心利益是决定国家前途、命运生死悠关的根本性因素;重大利益指影响国家繁荣发展的主要因素;一般利益则指日常性和近期的具体因素。
  在当今世界格局和国际形势下,中日之间是否存在“共同的战略利益”答案显然是肯定的。一个基本判断是毗邻在东亚的两个大国,在全球一体化和信息化的时代,无论哪一方的发展都不能完全排除或无视对方的存在和影响,惟有寻求重大利益与一般利益上的一致性,进而构建和谐的大国关系,才有可能充分实现自身的核心战略利益,在上述全局性筹划与指导过程中能够预期和获取的有形与无形的长远正面效益。今天,两国间共同提出了“基于共同战略利益的互惠关系”,可以说为确保中日关系向更加稳定、成熟的方向前进提供了一种新的基础和规范。
  有人认为,是日本方面率先提出建立“战略关系”的要求,其实早在安倍首相访华前就已经启动的戴秉国外交部副部长与谷内正太郎外务次官之间的高层对话,中国方面就叫做“中日战略对话”,显然寄托了从战略高度解决存在问题的愿望,而这一对话在当时的日本方面是叫“综合对话”,由此可见,构筑“中日战略互惠关系”是双方的政治意愿。
  
  实现战略互惠的前提是彼此信赖
  
  当然,提出“基于共同战略利益的互惠关系”,远不等于立即解决了横亘在中日之间的所有问题。毋宁说在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历史认识问题、领土争端、领海及经济水域划界、各自的安全关切等双边乃至多边问题上,仍旧存在许多值得深入探讨的重要问题。在日本学术界已经有人提出“两国战略互惠关系的九大变数”,甚至怀疑“中国经济将持续发展,可能在2015年左右赶上和超越日本,然后在2050年前后与美国并驾齐驱。完成‘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中国会谋求霸权还是会为世界及东亚地区的和平与稳定做出贡献呢?”
  这种担心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中日之间缺少最起码的信任与理解。毋庸讳言,中日两国都有自己的战略诉求和发展蓝图,但两国之间如果连最起码的信任都做不到,那么实现战略互惠只能是沙中建塔,是不可能牢固的。针对这一问题,两国政府就更需要继续坚持恪守三个政治文件,从大局出发,向前看,才有可能朝着共同繁荣的方向携手努力。
  两国领导人和政府层面的协商、合作是国家关系改善的大前提。不过,还需要民间层面的理解与支持。因为,中日两大民族的最终和解必定是民间层面的和解。只有在两国的老百姓之间,即“草根层面”由相互了解达到相互理解,才能使国家关系趋向和谐。一个时期以来,人们强调“政治、经济的两轮”对国家关系平衡发展的重要性,其实“政府与民间的两轮”同样是保障国家关系平衡发展的必要条件。进入新世纪后,国际政治潮流的诸多特点中最具有普遍性的变化,就是各国政府在制定和调整外交政策方面越来越多地听取公众的声音。在这方面,努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中国政府在“以民为本”的原则指导下,正发生着引人注目的变化,而新一届日本政府在对外政策,尤其是改善与中、韩等邻国关系方面,也接受了社会各个层面有识之士反对前首相参拜靖国神社的呼声,才使得日本的邻国外交走出了小泉时代的困局。
  
  确保战略互惠关系的关键是互利
  
  但凡大国之间总是呈现出错综复杂的关系,在既合作又竞争的过程中实现双赢与共同发展。然而,如同许多国际争端的解决方案中所展示的那样,中日之间的互利需要真正的权利和权益的让渡。在很多情况下,“双赢”虽然意味着各方面利益都得到扩大,而扩大的前提却需要在基础准备的阶段付出各自的某些代价,只有双方都能够从中得到实际利益的互利,才真正证明了战略互惠关系的正确性和有效性。
  最近,日本国会忙于《海洋基本法》以及《海洋建筑物的安全水域设定相关法案》的立法,同时又酝酿提出“东海新方案”,试图通过扩大开发范围――据说是跨越专属经济水域(EEZ),即日本主张的“日中中间线”东西两侧的更大范围的海域,把“日中中间线”的划界暂时搁置起来。日方的这一计划,带有以灵活的提案内容作为解决两国悬而未决问题的途径,以体现安倍政权改善与中国关系的外交成果的意味,并准备在本月下旬东京召开的新一轮“东海油田开发局长级别会议”上讨论。中日在共同开发这一原则上没有分歧,但具体的讨论和双方认定的共同开发范围却存在很大分歧,东海问题的谈判能否进展还有待观察。与此同时,日本政界也冒出一些不合时宜的言论,比如危言耸听地说“日本将成为中国的一个省”,说“侵略战争期间的慰安妇问题缺少历史证据”,都是在给已经好转的中日关系泼冷水。日本必须认真反省历史,真正放弃以邻为壑的错误观念,才有可能与中国实现真正意义的互利互惠。
  “平等互利”是国际社会政治关系中公认的合理准则,也是中国多年倡导的理念。最近,日本政界有人建议从五个方面推动两国战略合作:“在资源和能源政策方面进行协调,着眼于共同利益,推进石油和天然气的共同开发,在节能和新能源开发方面加强合作;在朝鲜半岛和平与稳定和无核化问题上,双方有着共同利益,在这方面加强合作也是战略互惠关系的重要方面;加强两国在外太空领域的合作,当前来看,可在日中科技合作协定框架内探讨合作的可能性;在对外援助方面,两国应从为世界提供公共资源的角度出发,协调援助政策;要创造出21世纪的新亚洲价值观。”这也是一种改善两国关系的积极思考。
  其中关于“21世纪的新亚洲价值观”,笔者认为应当是建立在“和”的理念之上的共识。与美国、欧洲对中国关于“和谐世界”的主张所持的观望、狐疑态度相比,日本的政治家较为容易理解东方民族思想理念核心的“和”的思想,也认同以“和为贵”、“和而不同”的协作精神,希望两国能够用和谐精神解决各种摩擦。 建立和谐的东亚国际秩序既是一种社会理想,也是中日关系上的外交战略。事实上,恰恰是两国之间新老矛盾和不和谐因素的尖锐冲突,催生了构建和谐的国家关系,也成为两国实现互利和双赢的精神保障。
  (本文责任编辑:刘万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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