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巴、巴西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018年巴西总统大选

发布时间:2020-03-19 来源: 人生感悟 点击:

  古巴和巴西都是美洲地区的重要国家。这些年,两国在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形成了相对完善的反腐败体系,积累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      古巴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关情况
  
  近几年,古巴国民经济开始得到了较快发展,而一些消极腐败现象也随之出现。对此,古巴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不断加强监察审计工作力度,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党政齐抓共管,建立健全监督预防体系,形成反腐败整体合力
  古共中央设立了全国反腐败委员会,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会副主席、中央组织部长担任主席,成员包括总检察长、国家部长会议代表、监察审计部部长、卡斯特罗主席办公室代表、内务部长等。该委员会每月定期开会研究反腐败形势,尤其是大要案的查处。古巴在政府层面也设立了监察委员会,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会副主席、部长会议执行主席任主席。该委员会定期召开各省省长会议,由监察审计部部长通报反腐败工作情况,并布置每一阶段的监察审计工作。
  目前,古巴政府正在致力于建立一套完善的政府监督体系,着力加强政府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公职人员的思想道德建设,协调政府监督部门与司法监督部门的关系,提高监督效率。为有效实施内部监督,古巴成立了国家监督委员会,由监察审计部部长担任委员会主席,委员由检察院、司法部、财政部、税务局等部门的领导担任。该委员会主要负责宏观政策指导和内部协调工作,讨论决定重大案件的审理和处理事项,提出对法律法规的修改意见。
  
  (二)健全法律法规,严惩腐败行为,震慑腐败分子
  为保证反腐倡廉有法可依,古巴制定了许多法规制度。古巴共产党党内有纪律条例规范党员行为,对国家工作人员有《古巴国家干部道德法》、《工作人员纪律管理条例》来约束。《国家干部道德法》由党和国家最高领导人带头签字,身体力行。各级领导干部人人宣誓保证,增强履行职责的觉悟和效率。这部法律重申了古巴社会主义革命的重大原则、价值观和国家干部应当具有的道德观念,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规定了26条戒律。古巴对于执行纪律的要求非常严格,凡是未完成党和政府交给的任务,在经济问题、国防问题上犯有错误,或者不能认真参加组织生活的,都要追究纪律责任。
  前几年,古巴成功进行了几次反腐败战役。1989年,古巴公布打击经济犯罪和贪污腐化措施后,一次逮捕了500名罪犯。1994年,全国人大委托国务委员会和政府尽快采取必要措施,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根除经济犯罪活动。卡斯特罗主席当日宣布,将没收非法致富者的财产。随后300多人被指控非法致富并因此而被没收财产。全年共处分3万党员,占党员总数的4.5%。1999年,古巴全国共处分党员34000人,2000年处分43539人。那些在住房和家属问题上犯错误的党员,因为违反了从政道德,往往受到更加严厉的处罚。
  
  (三)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克己奉公,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古巴党和政府强调以有限的财富实现最大的社会福利。老百姓的房租水电都是象征性收费,教育和医疗都是免费享受。各级领导干部高度一律不搞特权。在生活方面,除卡斯特罗等极少数人外其他中央领导同志都不配警卫;在工资收入方面,古巴官员的工资收入同一般职工差距很小;在食品和生活用品供给方面,领导干部同老百姓一样凭证按规定数量购买商品,没有特供;在交通工具方面,许多领导干部骑自行车上下班,领导干部的专车如有空位,必须让群众搭乘,否则将被投诉。
  古巴注重对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激发人民群众对国家和民族的热爱。在坚持社会主义不动摇的前提下,积极实施改革计划,创造社会财富,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这些措施使得古巴全国上下团结一致,同仇敌忾,共渡难关。
  
  (四)监察审计部独立性强,职能强大,独具特色
  古巴监察审计部于2002年组建,除部机关以外,还在全国15个省设立省级监察审计办公室,由监察审计部垂直领导。监察审计的范围涵盖经济领域的方方面面,重点监督金融、外贸、原材料基地、食品加工业,必要时还可以对省部级领导进行直接审计。
  监察审计部同时兼有监察和审计职能,便于力量整合,优势互补,既先通过审计发现线索,为具体查处提供依据,又因具有监察的权力,加大了审计力度。除行使监察审计职能以外,监察审计部还担负着制定国家预防腐败计划查处案件和建立内部监督体系的重任。
  
  巴西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关情况
  
  自回归民主宪政以来,巴西致力于推进反腐败斗争,力图将其纳入制度化轨道,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反腐败法制化水平
  目前,巴西还没有统一的反腐败法,处理腐败问题的有关措施由刑法和专门法律予以规定。1992年颁布实施的《反行政舞弊法》是巴西第一部力图消除公职人员腐败的专项法律。该法对诸如非法致富、行贿受贿、损害公共资金等腐败行为及惩罚措施都作了明确规定,还规定公职人员就职和离职时必须如实申报本人及配偶或子女的各种资产,任职期间每年接受审计一次。1993年,巴西颁布了《行政、立法、司法部门高级官员申报财产法》,对总统、副总统、部长、国会议员以及联邦法官和检察官的财产申报予以具体规定。同年制定的《联邦政府采购法》,是世界上最完备的专门法律之一。1994年,《公职人员道德法》出台,详细列举了15项公职人员禁令,规范公职人员行为。该法同时要求各级政府部门成立道德委员会,负责监督公职人员的职业道德操守。1998年,巴西制定了反洗钱法,成立了金融活动监控委员会,打击洗钱犯罪或藏匿资产的行为。2000年,巴西制定了《联邦行政高官行为准则》对副部级以上的高级官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加强反腐败机构建设,提高反腐败机构效力
  巴西是一个高度分权的联邦制国家。这一特性使它很难建立一个专门而独立的中央反腐败机构。巴西的反腐败力量分散在几个不相协调的机构中。
  联邦检察院是反腐败最重要的一支力量。联邦检察院享有宪法赋予的广泛权限,可以独立调查一切违反公共利益的案件,有“第四权力”之誉。联邦检察院的独立性很强。从外部看,联邦检察院独立于行政、司法、立法三大权力机构;从内部看,联邦检察官通过公开考试招录,具有和法官同等的自主性,他们只服从于法律和自己的良心,联邦检察长也无权干涉检察官的调查活动。2003年5月,巴西成立了隶属于联邦检察院的公共透明和反腐败委员会,由政府和社会团体的代表组成,主要负责研讨反腐败和反逃避打击等问题并提出战略措施。国会调查委员会是隶属于立法部门的一个重要反腐败机构。巴西宪法规定,国会任何一院都可以联合或单独成立国会调查委员会来监督和调查具有重大意义的案件。联邦审计法院是协助国会进行 监察的最高审计机构。联邦各州也都设有审计法院,州级审计法院不受联邦审计法院的管辖。联邦审计法院具有很强的独立性,成员由总统任命,参议院批准,一经任命除非遭受弹劾,否则不能被解职。联邦警察局隶属于司法部,也在反腐败斗争中担负重要角色。其主要职责是负责调查违反政治和社会秩序,或违反联邦政府的美德、服务和利益的刑事侵害案件,还有权根据法律或公民举报,对政府高级官员展开调查。
  此外,为提高司法效率,巴西积极推动司法改革,努力建设高效的司法系统。2004年12月,巴西国会在历经13年的讨论和磋商之后终于批准了关于司法改革的宪法修正案。这次改革还建立了一个全国法官委员会,负责监管司法系统的行政和财务活动,监督法官履行职责。
  
  (三)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大反腐败创新力度
  近些年,巴西着力打造电子政府,利用信息和通讯新技术履行政府职能,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和效能,增强行政透明性和责任性。巴西利用现代技术反腐败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建立政府服务和信息门户,向公众在线提供相关的公共服务;二是建立透明门户,方便民众通过网站获取有关预算、开支方面的信息;三是建立网上举报系统,畅通公众参与反腐败的渠道;四是推行电子采购系统,提高政府招标、投标的廉洁性。这些举措极大地提升了巴西反腐败工作的科技含量。
  
  (四)积极参与国际反腐败合作,倡导公民社会和媒体参与反腐败工作
  巴西非常重视参与国际反腐败合作,积极履行国际反腐败条约。目前巴西已经签署并批准了四个最重要的国际反腐败条约:《美洲反腐败公约》(2002年7月批准),《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禁止在国际商业交易中贿赂外国公职人员公约》(2000年8月批准),《联合国反腐败条约》(2005年6月批准),《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2004年1月批准)。巴西还连续多次主办国际性和区域性反腐败会议,进一步促进国际反腐败的交流与合作。
  巴西宪法规定言论和新闻自由,新闻记者可以自由报道各类腐败问题。许多腐败大案都是由媒体最先披露出来的。巴西的新闻媒体在揭露腐败方面之所以表现突出,一是巴西的新闻媒体大多是私营性质,独立性强;二是巴西的监督机构习惯于在媒体报道之后再着手调查。巴西还建立了一些公民社会组织,如巴西预算论坛、道德机构等,在反腐败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两国廉政建设经验对中国的启示
  
  研究古巴、巴西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于深入推进中国的反腐败倡廉建设也很有帮助。
  一是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古巴坚持从严治党,在对待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上的态度、措施和手段,很多方面是值得中国借鉴的。
  二是要大力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始终与老百姓同甘共苦,是古巴共产党在极其困难的国际国内环境下毅然挺立数十年不倒的一个重要原因。中国共产党也应相互借鉴,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三是要坚持深化改革、创新体制。巴西着力提高反腐败科技化、信息化水平,不断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许多地方也是中国共产党可以学习的。
  四是要切实提高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巴西制定了很多反腐败法律,但腐败问题仍然如影相随,根源在于法律执行力度不足。这也是中国共产党在开展反腐败斗争中要注意避免的。只有严格依纪依法办事,才能不断提高反腐败的公信力,巩固反腐败成果。
  
  (责任编辑:王 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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