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解释三“四大争议”] 婚姻法解释三房产争议案例

发布时间:2020-03-22 来源: 人生感悟 点击:

  经济如高铁列车飞速发展,也带来报复性的反作用力。现代人谋求工作、生活、前程、财富中,表现出一种集体性的焦虑、浮躁、紧张。这一社会焦虑,正成为当今中国的一个明显时代特征。而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引发的恐慌,正是社会焦虑的一个活火山口,它来自人们对未来生活难以期许的条件反射。
  正方
  赵女士:我从外地嫁到北京,在我们当地,嫁出去的女儿就没有娘家的财产继承权,万一离婚,房子是人家的,自己啥也没有,怎么办?
  
  忏悔者芊芊:我同意男女平等,但为什么社会的男女平等没有实行,法律就要先行?不给女人事实上平等的尊严,却要她承担法律上平等的义务,这是公平还是欺凌?
  
  六六:新解释规定丈夫给小三的分手费,老婆可要回来。可你丈夫明知道自己有老婆还要祸害人姑娘,人姑娘能要求剁了作为赔偿么?世界有这么多小三,肯定不都是女人的问题吧?法律对男人犯错惩罚太轻,成了男人不必有责任感的保证。
  
  晓溪啊:女性价值随生育、年龄增长、婚史而下降,而男人却基本不受影响,这意味着在婚姻中,婚姻法应该向女方倾斜。
  
  LuvJen:仅恪守物权法的“物权登记原则”“出资方意思表示原则”和“投资受益原则”,容易忽略女性非财务贡献(操持家务、相夫教子、赡养父母等)的必要补偿。这对一心一意照顾家庭的主妇们显失公平。
  
  周大伟:在农村,大量女性都不能经济独立甚至没有任何房屋土地不动产。城乡结合部与城市里也存在一批工资微薄、不能经济独立的妇女。房产基本属男方父母赠与或男方个人在婚前投资购买。如果离婚,按照现行法律,她们很可能一无所有流落街头。
  
  陆琪:离婚最大的障碍就是房产。如今排除房产障碍,出轨的男人们可肆无忌惮地离婚。“共同承担按揭还款的,可以有补偿。”看似很公允,但有几个女人每次自己还贷并把凭证保留20年?大部分是男人通过卡还。至于给你多少赔偿,那就看律师打仗啦。
  反方
  白页:女性在事业和经济上的弱势是她们自己亲手放弃的,令她们放弃的正是男人养女人是天经地义的观念。
  
  李国鹏:婚姻中男女双方都是互敬互爱的,哪方会是强者?法律是为了维护公平,不是劫富济贫。
  
  李松:有产者并不代表是强者。残疾人的父母拿出全部积蓄给儿女买房,离婚了,他们的财产是不是应该受到保护?
  
  傅蔚冈(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传统观念中,男性获得继承权,嫁出门的女儿没有继承权,因此男方父母乐意买房,女方父母吝于对女儿馈赠财产。把新解释误读是保护男性的人,在骨子里认为女性不该享有和男性平等的财产继承权,重男轻女。
  
  杨立新:结婚以后,无论一方处于何种状态,都有权获得对方一半的(非孳息)收入。比如在夫妻共同偿还的60万房贷中,也有女方的一半,并随房产一并增值。
  
  雷明光(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女方如出资装修房屋,也相应融入了房屋价值中,会给未取得房屋的一方以相应补偿。
  
  卢悦:我认为不存在农村和城市的区别,而是女性在婚姻中话语权的缺失。这一缺失不是靠一两套法律来表达,而是在婚姻中,我们怎样去增加话语权的能力。新解释是解放女性的措施,让女人学会为自己而战。
  正方
  黎东cc:婚姻法解释三,围绕“钱”字展开,真的与物权法捆在一起了,折腾得老丈母娘反复计算未来离婚的损益。爱情和婚姻变成了赤裸裸的现金交易,把爱情的纯洁、婚姻的神圣和小市民的伤感杂糅在一起,并全都淹没在利己主义打算的冰水之中了!
  
  孙伊蕊:社会学中,齐美尔对货币化的社会深恶痛绝,认为一切都已经在用货币计量。结果是人伦的丧失,高贵品质和精神文化的缺失。曾经丈夫将妻子的无私付出视为对自己的爱,而以辛勤的劳作和忠诚还报之。而在货币化的今天,只要付给妻子工钱,就视为尽了自己的责任?又或是享受着妻子的侍奉而心安理得?
  
  王怡:新解释里的婚姻不是“成为一体”,而是“合租合营”。婚姻不是“离开父母”,与妻子联合;而是两个家庭投资入股,就是买卖婚姻。
  
  石述思:当计算银子,感情就不存在了。解释三将使《婚姻法》与《公司法》全面接轨,为功利婚姻保驾护航,是以感情为基础,物质为保障的契约关系。
  
  爱很伤:事实上的婚姻都是人性化的、感情化的,新法却将真爱变成最不值钱的东西,只保护财产。
  反方
  
  刘琳ll:新婚姻法出台了,结婚不再是一项任务。我们可以和自己最爱的人结婚了。就算男方没房没车没钱。爸妈也不会反对了。
  
  无肉不欢:新解释非常好,减少诸如“富豪相亲会”“无房不婚”等婚姻中的拜金现象,让那些“宁坐宝马里哭,也不坐自行车后笑”的女同志们连坐宝马里哭的门儿都没有,因为宝马压根就不是她的!
  
  蒋先生:新司法解释真好,我前一任女友也是因为我现在无钱买房总在相处中挑我的毛病,导致最后分手。新解释给那些“想在宝马车里哭”甚至想嫁“富二代”、“官二代”的女孩当头一棒,让她们清醒,以往能浑水摸鱼,现在水已至清了。
  
  单士兵:新婚姻法好,他让大家把相亲的条件彻底回归在“人”的身上,首先是人品、信用、工作能力等等,而不是房子、财产、大款。
  
  陈岚:解释三把男女看成财产平等的两个主体,注重维护财产本身的属性,把爱情从财富国分离出来,这是一种进步。
  
  连岳:新婚姻法挺好的,女人离婚得不到男人和男人家的房子;男人离婚不也得不到女人和女人家的房子吗?平等、清爽,有利于爱情。
  
  木木:现在多少婚姻是因为捆绑了物质上的东西才去结的。“从此不用再为房子结婚”,这是从婚姻法新解中梳理的理念。能让婚姻告别谋利时代,回归情感本质,本身就是一次对情感的重大救赎。
  正方
  
  Haohuaihong:新解释鼓励女孩不是嫁给房子,而是嫁给爱情,这样的婚姻基础更牢固。
  
  王芳:新解释能让人看待婚姻更加的审慎与成熟,能预防冲动性婚姻或者某些动机不纯的婚姻,提高婚姻的质量。
  
  白鹭:人们觉得婚姻关系中必须存在对弱势群体的偏袒,部分是因为西方那些高额赡养费案例,一些天主教思维的国家,甚至规定男女离婚之后,只要女方保持独身,男方就必须供养女方,实现了对“弱势群体”的充分保护;但正因为对女方的偏袒,导致现实中的低结婚率,高同居率,以及普遍地用婚前协定规避财产分割。我国新解释讲究公平,是在保护婚姻。
  
  杜兆勇(法律学者):婚姻法的作用,本来就不是保卫两个人的婚姻关系。20年多前我们的制度就很注意“保护婚姻”,夫妻两人要办理离婚还得证明自己夫妻感情确实“破裂”了,常常需要夫妻在现场半真半假地打一架。既然两个人自己都希望结束自己的婚姻,法律非要“保卫婚姻”,反而是不人道的。
  
  王海?(《中国式离婚》作者):婚姻契约化是社会进步的标志,也是权利意识的体现。中国人在婚姻中强调感情。正因为太强调感情,所以才会不分你我。如果能够多一点权利意识,婚姻走向务实,婚姻反而会更加牢固,双赢。
  反方
  ayawa:对大多数女性权益的维护力度降低,女性会更倾向于寻找新的保障,变相刺激女性抓现钱,使两性处于竞争和相互提防的对立面,不利于家庭和谐。
  
  郝劲松:第三者所要补偿,法院将不支持,减少男人离婚成本,将进一步引发离婚潮。而女性对婚姻会更加保持观望态度,会更愿意不婚和不生育。
  
  张凯(律师):婚姻法的司法解释就是一部反婚姻的法律。结了婚,财产都各自是各自的,会有更多人选择同居生活。这是一种对未婚同居的鼓励。
  
  开花结果:将本属于人的良知挣扎、道德是非等一揽子问题,全部简化为金钱与法律的问题,却在无形中认可了“票子”比“爱”更重要。这种类型的法律对于挽回国人婚姻的失败与痛苦,能有多少效果,很值得怀疑。
  天然呆的猫小呆:新解给婚姻挖了数个陷阱。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与相互扶持越来越稀缺,人性变得越来越淡漠。婚姻不再是坟墓――因为两人未必能一起走到老;婚姻不再是港湾――因为浪一来,很快另一艘船可能就会投别的岸而去。
  
  强世功:最高法采用物权法的个人主义原则,以期将“司法为民”转化为“司法便民”。这理念以摧毁家庭为代价的失当侵入,将导致了司法能动的一个意外后果――婚姻的再封建化。
  
  吕传明:新解释不会减少财产纠纷,只会打击婚姻里的幸福。有一个调查,真正愿意写入女方名字的男士,50%是不愿意的,而80%的女性是非常愿意要写入自己的名字,于是我们婚还没有结,纠纷就开始,难道两个人的情感不是财产吗?
  正方
  杜万华(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制定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的初衷是平复社会矛盾,平衡社会利益冲突。其主要目的是解决实际问题,不追求司法解释逻辑上和体例上的完美。
  
  老高:有人用国外西方发达国家来指责新解释是历史的倒退。可是,在国外,有多少父母为子女购置婚房?把婚姻失败归咎于房产,恐怕也只有在中国,因为相亲都要问男方是否有房有车。这不是因为法律技术规则设定不完善,而是更多社会诉求超出其所能调解的范围。
  
  李云勇:从理性上来说,《婚姻法》司法解释抛弃了团团圆圆、和和美美的“性本善”思维,向国际上的法治国家“性本恶”法律思维看齐,这是一个标杆。
  
  冯玉军:新解释里的AA契约制比以往的模糊共产制,更能降低社会成本。
  
  孙小迎(广西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新解释体现了明显的时代性:它重视对个人财产权利的保护;强调了个人的独立和权利意识。
  
  柯云路:《婚姻法》既不负责爱情在婚姻中延续,也不能保证婚姻生活之甜蜜;法律唯一能做的,是为婚姻双方确立最低章程,都能得到平等但最低限度的保障。
  
  夏吟兰:在实现婚姻预期目标的过程中,夫妻双方都要承担责任并且付出各自的努力,这实际上就具有了契约的意味。年轻人婚姻契约化现象说明他们的权利意识有所增强,这是社会进步的一个标志。
  反方
  宫部美雪:新婚姻法解释三出台的唯一目的原来是为了方便法官的判决,我突然觉得我也是当法官的料了。
  
  ayawawa:从长远看,有利于女性的独立自主;但间接促进了房价,维护了富人的利益。我从来不认为房价和贫富之间的差距需要婚姻法的解决。法律不能把手伸得这么长,婚姻不同于其他关系。建议取消婚姻法,直接纳入公司法或合同法来调整婚姻关系。
  
  郝劲松:目前中国社会中夫妻之间的情感,正在被金钱所割裂,变得非常冷漠,而新出台的婚姻法解释非但不能促进亲情和感情的联合,反而会迫使中国人把感情和财产进行分割,从而导致本来就很冷漠的人际关系进一步恶化。这不是法治的前进。
  
  强世功:现代法治的要求之一是法院和司法的适当节制。对社会秩序的调整,除了依靠法律,还需要道德、宗教、习惯等规范的共同作用。我们需要将法律的帝国变为法律共和国。而最高法院正在“司法能动”的理念支配之下深刻侵入家庭关系之中。
  
  竹幼婷:这个法太中国了,在中国的国情里面通常是男主外,如果我今天主外男人在家里面,今天我供了房你分不到,你会不会也觉得不公平呢。形成一个单位,大家必须要有所牺牲,婚姻就像是一个队员,你会攻我就守,我会攻那你就守了,最后只能说这个法太狭隘了。
  
  望断秋雨:各种不伦不类的法律条文将会越来越多,贫富分化决定了社会对人的约束更加复杂,最后很有可能出现贫富两套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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