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农民不再因病致贫】 贫农民,贫困

发布时间:2020-03-22 来源: 人生感悟 点击:

  2006年“两会”期间,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把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40%的县,中央和地方财政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农民的补助标准由20元提高到40元,中央财政为此将增加支出42亿元。比去年增加7倍。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费用由中央和地方政府承担大部分、农民承担少部分,如果这种形式推广开来,对于财政窘迫的西部省区来说能否承担得起?为此。记者实地采访、调查了重庆市忠县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情况。
  
  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中国农民都做着同一个梦:楼上楼下,电灯电话。当一步步走上了富裕之路的中国农民拥有了“楼上楼下”(楼房),也装上了电灯电话,疾病却成了挡在中国农民致富路上的恶魔,许多本已过上小康生活的农民为了治病,重返贫困之路。出现有不少的农民只能“小病拖、中病挨、大病等(死)”的现象。于是,中国农民在“楼上楼下,电灯电话”的梦想实现之后,又多生了一梦:楼上楼下,电灯电话,看病还得靠国家。
  
  梦想变现实
  
  “农民看病可报帐,一人有病大家帮,共同富裕奔小康,感谢政府感谢党,……”,一首动听的歌谣正在重庆市忠州大地传唱。
  袁光炯,男,农民,家住重庆市忠县善广乡金钟村5社。2006年2月,因股骨头缺血性坏死,到忠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花去医疗费用23760.00元,因为他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出院时获得了7000.00元补偿金。
  廖主臣,男,农民,家住重庆市忠县官坝镇高升村2社。2006年1月,不幸患肺心病,在重庆三峡中心医院住重庆市忠县县委书记杜和平慰问农村贫困户院治疗,花去了23206.00元,也因为他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出院后,他到镇卫生院领取了7000.00元的补偿金。
  周成富,男,重庆市官坝镇农民。患风湿性心脏病10余年,因家庭贫困,没钱做彻底治疗,2004年参加合作医疗后,他到重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做了心脏瓣膜置换术挽救了生命,按规定他获得了15000.00元的补助和补偿。当拿到这笔钱时,他激动地说:“合作医疗不仅救了我的命,还为我发家致富垫了底。”
  彭太光,女,农民,现年39岁,家住重庆市忠县金鸡镇蜂水村3社。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后患白血病,在忠县、重庆、广州等地治疗花去5万多元医疗费,按规定得到了20000.00元医疗费用补助和补偿,感激之余,他用大红纸写了感谢信贴到镇政府大院的墙上。
  从2003年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至2006年5月止,全县已有601639名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占全县农民总数的72.57%。来自县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的统计显示:至2006年5月,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已有399280人(次)获得了医药费用补偿,总计补偿金额达2968.33万元。
  地处长江三峡库区腹心地带的重庆市忠县,像袁光炯、廖主臣一样看病报帐的农民很多。看病可报帐――这个中国农民祖祖辈辈都未曾有过的奢望在重庆市忠县变成了现实。
  
  把合作医疗作为民心工程
  
  在经重庆市政府批准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之后,忠县县、镇(乡)、村立即成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组织,设立了常设机构――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委员会办公室,专门负责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日常事务。
  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项旨在为农民提供医疗保障、提高农民抵御大病风险能力的工程其实并不容易,因为这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制约因素多、实施难度大。但又因为忠县属重庆市“14+1”贫困县,是“农业大县、工业小县、财政穷县”,农业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85%以上,农民整体收入低,部分农民生活还很贫困,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非常脆弱;来自扶贫部门的资料显示,在新增贫困农民中,竟有70%以上是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为此,忠县县委、县政府态度十分坚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利于增强农民抵御大病风险能力,有利于保护农村生产力,对这项便民、利民、为民的大好事,应站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城乡和统筹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高度,作为践行“三个代表”的一项民心工程,积极稳妥抓好。忠县县委书记杜和平、县长甘联君分别为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作出专门批示,县政府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十大民心工程之一和重点目标任务实施。
  为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情况,县委书记杜和平多次深入各乡(镇)开展专题调研;县长甘联君亲自组织召开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深入汝溪、官坝、野鹤、黄金、甘井等乡(镇)开展合作医疗专题调研和督查;县委副书记陈道柳、颜其菊多次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具体问题作专门研究,并为参合农户送去补助金,征求农民对合作医疗的意见和建议;副县长袁大凡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分管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定期深入乡(镇)、村、社和参合农户家中开展专题调研,定期组织召开管委会成员会和相关工作会议研究布置合作医疗工作;县人大、县政协的有关领导也是多次深入乡(镇)、村(社)和参合农户家中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题调研、督查;县卫生局作为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主管部门,认真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日常管理调查研究工作,为县委县府决策提供依据,组织做好医疗服务工作;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便捷、价廉的医疗服务。
  县财政局保证了参合农民补助资金的按时到位和患病农民补偿金的及时划拨;县民政局确保了农村五保户、特困户和特殊优抚对象参合资金的筹集……全县各级各相关部门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领导班子一起抓的齐抓共管的局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正在成为各级政府的重点目标任务和全社会普遍关注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
  
  经验来之不易
  
  如果说忠县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全社会的大力支持是搞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关键,那么,制定科学的实施方案则是试点工作能否成功的根本所在。试点没有经验可以借鉴,也无经可取,要为中国探索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之路,可谓是任重而道远。历时半年,县卫生部门在做好基线调查、反复测算评估的基础上制定了《重庆市忠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工作人员带着“实施办法”深入基层面对面地征求农民群众、医务人员、乡村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又经过10多次集体讨论修改,最后由县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实施。
  在动员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中,县里始终坚持了“深入宣传、自愿参加、稳步推行”的原则,对那些一时难以接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农民,允许他们有一个等待、观望的过程。各乡、镇、村、社在充分利用会议、广播、 电视、标语、宣传资料等方式宣传的同时,特别注重运用获得合作医疗补偿的事例进行宣传,此举极大调动了农民参合积极性。
  为消除农民“参加后资金被调用,被充公”的担忧,县里对合作医疗基金实行了“管账不见钱,见钱不管账”的封闭管理方式,即县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管理全县合作医疗基金账务,但不管资金划拨,定点医疗机构兑付农民的合作医疗补偿金经县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和县财政局审核无误后,由财政局通知合作医疗基金代理银行将补偿金直接划拨到各定点医疗机构。此举有效保证了合作医疗基金安全运行、专款专用。
  在规范医疗行为管理方面,县里对各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制订了“服务药品一个样”、“服务价格一个样”等“七个一样”和“不准让手续齐备的农民报账跑二次路”、“不准人为设置障碍刁难就医群众”等“七个不准”的铁律;在定点医疗机构中开展诚信服务竞赛活动,打造“五种诚信”;在服务人员中开展“把服务者当成自己”、“五个想一想”、“五个做到”的自警活动;对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八制”监管,并定期检查督导,明察暗访,杜绝增加检测项目、抬高药价等过度利用卫生资源、合作医疗基金和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
  试点的过程既是探索的阶段,更是不断完善政策过程。针对试点工作中暴露出的矛盾和问题,县里及时调整完善了有关政策,使忠县的合作医疗管理办法朝着更加便民、利民的方向大步前进。
  为扩大参合农民获得的利益范围,县里决定将按比例报销门诊费改为以家庭帐户形式支付。
  为提高参合农民受益程度,县里不仅降低了住院补偿起补线,提高了住院补偿封顶线和补偿比例;还增加了特殊病种门诊药品费用、麻醉费、肾功能检验费、血糖检验费、护理费等补偿项目。
  为方便农民获得补偿,县里将每月定期在乡镇合管办报账,改为参合农民出院后在就诊医疗机构当场办理补偿。
  为解决外出务工人员办理合作医疗补偿难的问题,县里规定,外出务工人员在务工地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就诊的,可凭正规票据回乡按规定报销。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任重道远
  
  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进入攻坚阶段的关键时刻,2005年8月,国务院决定提高各级财政对参合农民的补助标准,2006年由原来每年对每名参合农民补助20元提高到每年对每人补助35元,到2007年,各级财政每年对每名参合农民的补助将达40元,这必将加快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步伐。
  随着政策的不断完善和宣传工作的逐步深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这一民心工程不断赢得了农民群众的信赖和拥护,试点三年来,参合农民不断增加,农民参合率不断提高,至2006年,全县参合农民达601639人,比2003年增加41万人,农民参合率达72.57%,比2003年提高49.7个百分点。试点三年来,该县参合农民共获得2968.33万元医药费补偿,除去农民自筹的1394.2万元,等于农民增收1574.13万元;2006年1月至5月,该县参合农民医疗费用平均补偿比例已达33.54%,这意味着参合农民医疗负担减轻了1/3,参合农民人均住院补偿额达647.41元,就诊率比去年同期上升17%,农民的就诊意识已大大增强,就医状况明显改善,他们正在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生活困境告别。
  忠县县委、县政府有关负责人表示,来年将在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基础上,把新型合作医疗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动员全县农民参加新型合作医疗,把党和国家的强国富民政策落实到实处,让农民不再因病致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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