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多少人犯过罪 [临时人员到底犯了多少事?]

发布时间:2020-04-06 来源: 人生感悟 点击:

     北京电视台播了假新闻,是临时聘用人员訾北佳做的,现在訾北佳已经因侵犯商品信誉罪被判了刑。   曾经,山西柳林县交通稽查所5名人员上路扣车,将一名孕妇拖行百米,导致坠地死亡,经查这5人都是临时聘用人员。曾经,深圳市福田区里,发生了城管人员与民兵的街头大规模群殴,经查,那不是城管与民兵,而是治安看管员和联防队员,由于是临时聘用人员,双方互不熟悉,于是轰轰烈烈地干上了。曾经,在某一个“十一”黄金周里,“山西好警察打死北京好警察”,后来山西打人的警察据说不是真正的警察……
  不知有多少次,出现重大事件以后,调查结论会如约而至:“临时聘用人员所为”。渐渐地,人们就习惯于在出了坏事后推断“这次又准会宣布是临时聘用人员所为”。不用说,几乎每一次事情得以查办以后,人们又能够听到清理临时聘用人员或者严格管理临时聘用人员的呼声或者措施。或真或假,严管和清理的工作会传来捷报,然而,下一次终究又会有“临时聘用人员”去充当恶劣行为的责任者。我当然愿意相信,调查总归是真实的,权威的结论总归是不假的。然而,如此频见的“临时聘用人员所为”却使我感到怪异。
  我固然知道,人的身份一旦临时,就不太容易产生归宿感,于是不免去做些不负责任的事情。不过我也知道,人被临时聘用,往往又会有转为正式的想法,那是否又会使之去任劳任怨呢?我更知道,如今已不是职业好找的年代,一个岗位哪怕只是临时的,毕竟也会让人珍惜,从而使之去爱岗敬业。而临时人员却是如此容易出现在恶劣事件之中。
  也许临时聘用人员本不至于如此容易去做坏事,而是因为每当事件中出现临时聘用人员,总是会得到特别的强调,就像一个骗子如果是农民总会被说“他本是一个农民”,于是显得农民更加容易去充当骗子。
  这当然是有一定意义的。一个骗子是农民,就表明两方面的问题,在骗子而言,他不老实本分地做农民,却要去做骗子,这是很令人气愤的;在受骗者而言,竟然被农民骗了,大概智商是值得怀疑的,因而也就不那么值得同情了。而临时聘用人员出现在恶劣的事件之中,又会使人产生怎样的心理图式呢?哦,临时聘用人员真是麻烦,理当全部弄走。更加令人欣慰的则是:只是几个临时聘用人员出的问题,并不是真正的公职人员所为,干部形象还是好的啊。
  是的,对犯事者身份的特加强调,确实可以造成一定的心理暗示,使人朝着某个认识的误区奔跑。然而,就算人们都跑到误区了,难道可以代替问题的解决吗?公共部门做不当之事,或者不做当做之事,并不少见,哪怕个个都是临时聘用人员出的问题,无改于公共部门应当检讨自己的责任,何况临时聘用人员事实上并没有能够成功地为公职人员顶缸,公职人员的形象如何,也没有因为“调查表明事情大量出在临时聘用人员身上”而改善,判断自在人心,暗示终归是失效的。
  以前,我注意过一个有趣的现象,每当说到落马官员的职务时,大概总是“原县长”、“前书记”等等。其中,当然确有任职属于或原或前的情况,但也有大量的情况是落马前就在某一职务。对于后者,过度做“原县长”、“前书记”之类的强调,无改于他在任上被抓住的事实。当然,现在介绍落马官员时,已经不再刻意去强调“原县长”、“前书记”了。
  出现丑闻或者事端,查处责任人时特意强调其临时聘用人员的身份,对相关部门或公职人员的形象并无助益,反而形成了身份歧视。很明显,如果临时聘用人员要特加强调,而正式人员就不去强调,这是区别对待,对临时聘用人员构成了事实上的抹黑。你可以清退临时聘用人员,但如果临时聘用人员在聘,应该得到与正式人员同样的对待,刻意标示其临时身份,是没有道理的。特意强调临时聘用人员身份,还会导致一种社会反应,那就是使人怀疑调查结论不实,人们会记得这是临时聘用人员所为,那也是临时聘用人员所为,就不免疑惑怎么坏事都是临时聘用人员所为。
  有一段时间,恶性刑事案件经常是生理或心理不健全的人所为,武汉长江大桥上的公汽爆炸,是一个性格偏执的失恋者所为;江西芳林小学的鞭炮爆炸,是一个智力不太正常的人所为;石家庄爆炸,是一个说话不利索的人所为。人们也不免议论纷纷,怎么事情一出,就是残疾人所为?后来这样的事情不那么集中了,人们的议论也就消失了。
  农民与诈骗犯罪,临时聘用人员与胡作非为,“原官员”与贪污受贿,残疾人与恶性刑事案件,如果这些身份与相应坏事之间没有明显的相关性,就不要特意强调农民诈骗、临时聘用人员胡来、“原官员贪污”、残疾人搞爆炸了。社会上会出现各种恶劣的事端,如果没有严格的证据显示哪一种人具有特别的犯事倾向,请不要给人造成错误的印象,好像某类事情总是某一身份的人做出来的。(作者系《长江日报》评论员,杂文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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